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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SO 2 排污权交易方案研究. BELL 课程排 污权交易小组 2005-05-27. 董华斌 ( 北大环科 ) 周丽君 ( 北大环科 ) 万 丹 ( 北大环科 ) 张敏思 ( 北大环科 ) 李 娜 ( 北大法硕 ). 李晓倩 ( 北大环科 ) 彭 栋 ( 石大环工 ) 刘金凤 ( 北大环科 ) 李恬恬 ( 北大环科 ) 郭加强 ( 清华 MBA) 朱金鸿 ( 人大 MBA) 宋 旭 ( 深院环科 ). 小组成员.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内容 引入、定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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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SO2排污权交易方案研究 BELL课程排污权交易小组 2005-05-27
董华斌(北大环科) 周丽君(北大环科) 万 丹(北大环科) 张敏思(北大环科) 李 娜(北大法硕) 李晓倩(北大环科) 彭 栋(石大环工) 刘金凤(北大环科) 李恬恬(北大环科) 郭加强(清华MBA) 朱金鸿(人大MBA) 宋 旭(深院环科) 小组成员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内容 引入、定义及特征 理论基础 政策结构体系 成本效益 重要性 排污权交易的国内外现状 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历程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实施 目前存在的问题 排污权交易
研究目的 根据江苏省排污权交易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套较为完善及合理的实际操作方案,以推动其在江苏省及在我国的发展。 研究对象 一个区域:江苏省; 一类行业:电力行业; 一种污染物:二氧化硫; 一类排放源:高架源。 研究内容 排污权交易的四个方面 技术路线 案例设计
排污权交易 的市场化
1.1 总量控制的政策依据及目标 1.2 江苏省SO2的配额分配 1.3 江苏省SO2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主要内容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1.1 总量控制的政策及目标 政策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 污染防治“十五” 计划 江苏省环境保护 “十五”计划 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1.2 江苏省二氧化硫的配额分配 1.2.1 配额分配方法 1.2.1 运用排放绩效方法计算配额 1.2.3 江苏省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的结果
1.2.1 配额分配方法 • 输入法 • 输出法 • 历史法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排放绩效法计算配额 GPS法
排放绩效基准值(G)的确定 发电量(D)的确定 机组容量系数(K)的确定 “两控区”内外系数(L)的确定 确定基本数据 配额的计算 W = G*D*K W总 = ( W1+ W2+ …..+ Wn )*L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1.2.2 运用排放绩效方法计算配额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1.2.3 江苏省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的结果 附表:江苏省各通调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配额分配表
1.3 发放许可证 总量控制及配额分配 总量控制指标分配 排放SO2许可证管理办法 固定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排放量超过 控制配额 发放许可证 临时排污许可证 “十五”SO2总量控制目标
2.1 制定交易流程 2.2 交易申请的审核 2.3 交易合同管理 2.4 排污权变更管理 2.5 成立电子交易中心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主要内容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帐户2 帐户1 环保部门 (5)交易申 请审核 (4)提交交易申请 (1)提出配额申请并制定减排计划 (1)提出配额申请并制定减排计划 (4)提交交易申请 许可证 跟踪系统 交易方 A (6)签订交易合同 (7)许可证变更 (7)建立动 态档案 (7)许可证变更 (7)建立动 态档案 电子交易 中心 息信集收(2) (2)收集信息 交易方 B (3)双方达成交易协议 2.1 SO2排污权交易流程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2.2 交易申请的审核 认定的SO2排放 高架源单位 交易主体资格审核 申 请 审 核 交易客体符合规划 省经贸部门 满足电力需求 和规划 排污单位执行情况 省环保部门 建设单位项目情况 交易的可行性评估 可测量性、可实 施性、环境影响
合同管理的目的 合同管理的对象 合同的内容要求 合同的签订要求 合同的审批权限 合同的审批程序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2.3 交易合同管理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2.4 排污权变更管理 配额转让核实手续 • 实现 • 排污权 • 交易的 • 实施 许可证变更手续 交易商 审核批准 排污权变更 核换排污许可证 建立动态档案 更改中心信息发布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2.5 成立电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中心 市场信息 公众查询 统计分析 信息提交 用户注册 市场交易分析 企业基本信息 通过资格审核 配额分配公告 排污权 招拍挂公告 出让统计分析 出让/需求信息 配额交易 计划审核 出让公告 网上交易 信用度评价 市场动态 交易价格走势
排污交易的管理与执行 撮合交易模式 交 易 方 A 交 易 方 B 交易商发布邀约,交易系统自动按规定价 拍卖交易模式 交易商发布拍卖邀约,交易系统负责组织拍卖 投标交易模式 投标出价,交易系统以特定的时间内第一价成交
监督监测部分 主要内容 排污权交易监督监测体系 技术体系 管理体系 连续监测系统CEM 档 案 管 理 日常监督管理 数据信息管理 考核和奖罚措施 CEM要素
监督监测部分 背景 浓度控制 总量控制 排放总量连续监测 瞬时监测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
监督监测部分 3.1 CEM 体系 实施规则 污染源范围、目的、数据规范 CEM 要素 性能规范 安装、设计、测试等要求 质量保证 手册、质量控制程序、审核程序 CEM流程图
监督监测部分 监测设备(选择、安装验收) 人员培训(设备使用、制度) 现场检查(频率、记录) 3.2 管理体系 监测管理体系 考核和奖罚措施 日常监督管理 数据信息管理 档案管理 公众监督(知情、投诉) 排污跟踪系统( ETS) 许可排污跟踪系统 (ATS) 设备运行合格证明 现场抽查结果 人员培训及公众意见 月及年总量报告 年审和许可证考核 交易的环境效益评价 奖励措施和罚则
经济手段 培育市场 税收 超标排污收费 拍卖 法律手段 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 支持保障体系 主要内容 反映削减SO2排放的社会平均成 本,是提供配额价格信息的媒介
支持保障体系 4.1排污权交易部分的现有法律体系
前提 在高效力层次法律中确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立法重点 确立合法的排污产权 明确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 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 基本原则 达标排放 不超总量 当地环境质量不恶化 支持保障体系 4.2现有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量控制区的确定 支持保障体系 4.3 完善排污权交易的实施细则 • 法律法规列出的 法定参加企业 • 获得批准的自愿 参加企业 • 依据下列要素确定指标 • 历史统计资料 • 污控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 • 年度递减的目标总量 参加企业的确定 排污权的初始分配 • 三种形式 • 无偿分配 • 拍卖 • 奖励 • 第三人公益合同制度 • 主体三类: • 达标者 • 投资者 • 环境保护主义者 排污权的交易 排污权的审核 • 三个数据信息系统 • 排污跟踪系统 ETS • 年度调整系统ARS • 许可排污跟踪系统ATS 明确法律责任的内容和形式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 法律责任
支持保障体系 配额计算 方法 许可证 管理方法 总量控制 理念 信息系统 公众监督 电子交易中心 合同管理 总结 配额计算 方法 许可证 管理方法 总量控制 理念 信息系统 公众监督 电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
张世秋老师 贾峰老师 张建宇老师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