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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中的戰表

夢想中的戰表. 工資. 工時. 戰鬥指標. 地點. 特別保護. 工作安全 職災預防. 職務職權. 學習力. 福利. ● 活動 : 畫畫看你心目中好工作的條件(學習單). 想一想,學生 vs 勞工 有何不同 ?. 前言 從學生到勞工. 簡單的小確幸 ─ 3S 的幸褔工作. 工作中不被欺負的智慧. 有保障的工作環境. 安全找到工作. 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 1 /5. SAFE 安全準備( 一). 第一步 蒐集資料(一蒐) 想做怎樣的工作 ? 這工作需要怎樣的條件 / 資格 - 調查就能提早準備相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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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夢想中的戰表 工資 工時 戰鬥指標 地點 特別保護 工作安全 職災預防 職務職權 學習力 福利 ● 活動 : 畫畫看你心目中好工作的條件(學習單)

  2. 想一想,學生vs勞工 有何不同? 前言 從學生到勞工

  3. 簡單的小確幸 ─ 3S的幸褔工作 工作中不被欺負的智慧 有保障的工作環境 安全找到工作

  4. 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1/5 SAFE 安全準備(一) • 第一步 蒐集資料(一蒐) • 想做怎樣的工作? • 這工作需要怎樣的條件/資格 • -調查就能提早準備相關資格 • -專業能力強 選擇權越多 • 這工作需要怎樣的條件/資格 • -傳統報紙分類廣告 • -NET求職網站 • -親朋好友介紹 • -政府就業服務站

  5. 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2/5 SAFE 安全準備(二) • 第二步 面試準備(二試) • 準備面試資料 • 整齊服裝儀容 • 面試問答練習 • 告訴親友家人面試時間地點

  6. 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3/5 SAFE 安全準備(三) • 第三步 檢查危險訊號(三檢) • 高薪免經驗?長期刊登相同徵人廣告? • 工作時間地點不明確? • 工作內容感覺不安全? • 提高警覺度 就能避免危險的發生 • 經驗與薪職不相當的工作 更要特別小心 ● 求職停看聽檢查表(附錄1:求職停看聽檢查表)

  7. 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4/5 • 七大避險檢查表 • 不繳錢 • 不離身 • 不購買 • 不飲用 SAFE面試的避險原則 • 不辦卡 • 不非法工作 • 不亂簽

  8. -因為事前小心謹慎 -所以避開了事後的懊悔與遺憾 恭喜你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 展開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找到第一個小確幸

  9. 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1/4 求職之前:停看聽 - 咖啡店收銀員…先繳保證金、身分證暫時寄放在店裡… - 旅館員工…女性員工自懷孕日起6個月內需自動離職… - 某家銀行董事長…服務到床上去 - 雇主以業務需要…購買公司的產品才能夠被錄用… ●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限徵女挨罰─真實案例 ● 附錄1(p.27)

  10. 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2/4 簽約之前:想清楚 -阿娟應徵工作…簽勞動約,試用期6個月…薪水打折、不准請假…解顧不給資遣費… -與老闆沒有簽訂書面的契約,是否擁有「勞動契約關係」? - 哪些行業未納入勞基法? 試用期沒有明訂,但以3個月為原則,適用勞基法 只要有勞動關係,有沒有簽契約,都適用勞基法 現行勞基法幾乎涵蓋各行各業,但也有部分行業例外,職業運動教練、球員、裁判及演藝人員、社會服務、基金會、人民團體等工作者,目前都未列入保障。

  11. 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3/4 - 問題:何種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是否有期間之限制? 答 案: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之工作,雇主才能夠和員工簽特定期間的勞動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六個月,季節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九個月,特定性定期契約如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12. 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4/4 工作之後:多留意 -是否有勞、健保?勞基法:五人以上… -勞工退休金繳到你的「個人帳戶(可攜式個人退休金帳戶)」(6%提撥率) -能否拒絕雇主的「調動」? 案例:5人以下公司工傷沒勞保 雇主判賠126萬 中時電子報–2012年11月9日 ●調職五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對勞工之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4)調動後工作及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5)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13. 第三篇 勞動條件1/5 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 -工時:指的是一段時間內的工作時數。 -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 -連續工作4小時要有30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 -每2周正常工時84小時 -超過工時:加班費(補休?)。  每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超過46小時。  前2小時加發1/3,後2小時加發2/3。

  14. 第三篇 勞動條件2/5 -提問:早上8點到下午5點,一天的工時? 早上8點-12點=4時 下午1點-5點=4時 結果:4+4=8時

  15. 第三篇 勞動條件3/5 例假、休假、特別休假(p15) -例假日: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休假日:國定假日 -特別休假: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年資滿1年-3年:7日休假-工作年資滿3年-5年:10日休假-工作年資滿5年-10年:14日休假 -工作年資滿10年以上:每年加給1日休假,加至30日為止 -提問:在同一公司工作滿15年,可以享有幾天的休假? 工作滿10年=14天 第11年-第15年=每年加1天,可加5天 結果:14天+5天=19天

  16. 第三篇 勞動條件 4/5 • 薪水、加班費、資遣費如何算 • -基本工資:月薪19,047元,時薪109元(102/4/1 調漲) • -加班費:前二小時→時薪×1.33。 • 後二小時→時薪×1.67 • 假日→時薪×2 • -資遣費:舊制(94年以前)、新制(94年以後)。 •  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以比例計,最高6個月。 (同學們都是新制)

  17. 第三篇 勞動條件 5/5 -提問:小明月薪3萬,星期三下班後繼續加班4小時,試算加班費? 分析:先算日薪→再算前2小時加班→算後2小時加班 30000元÷30天=1000元 1000元÷8時=125元 125元×2時×1.33=322.5元 125元×2×1.67=417.5元 加班費=322.5+417.5=750元 -提問:小明月薪3萬,100/8/1上班,工作到101/1/31,試算資遣費? 分析:先算年資→月薪×年資×0.5 1年6個月=1.5基數 30000元×1.5基數×0.5=22500元

  18. 第四篇 職業安全的保障1/2 職業災害如何認定 -職業傷害:勞工因執行勤務而遭遇偶發、突發的意外,造成身體的立即性傷害。 (參考折頁) - 職業病:勞工長期曝露於工作環境中的危害因子之下,緩慢累積所導致的疾病。 -提問:阿水以機車代步上班途中被汽車追撞,算不算職業災害? 算是職業災害 -提問:吳念真的父親是煤礦工人,退休後罹患塵肺症,算不算職業病? 算是職業病

  19. 職災認定放寬受惠族群

  20. 第四篇 職業安全的保障2/2 • 職業災害的補償(勞基法) • - 補償必需的醫療費用 • - 補償醫療期間不能工作的原領工資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 • 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提醒: 勞工提起職災爭議或訴訟時,具體建議 1.不要破壞職災現場… 2.立即通知勞工主管機關… 3.保留薪資單證明僱傭關係,勞保是否被退保…,依規定請假,避免被以曠職解僱。

  21. 幸福另一章 學習CP值1/2 將CP值的概念應用在工作選擇上就等同於個人的「職涯發展」…考量 • -工作能累積經驗值嗎? • -工作能提供學習機會嗎? • -工作能累積人脈嗎? • -工作內容與所學相搭配嗎? • -工作內容與興趣相搭配嗎? • 要透過工作發掘自我累積專業 • 提升學習力 有時比薪水更重要 短片:茂吉的故事

  22. 幸福另一章 學習CP值1/2 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需求層次理論 幸福美滿 (職涯願景) 學習力 職務 特別保護 工作安全 生存 工時/工資/地點/福利

  23. 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歸農碩士---賴青松 從建中到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畢業,後來還到日本取得環境法的碩士學位,二○○四年春天回到台灣,居然舉家遷到宜蘭,承租了一塊農地,開始下田種稻去! 賴青松曾說:我的志願是當一名農夫。當年老婆一句「找一個你最快樂的位置」,讓他放棄與生命拔河的繩索,回到宜蘭鄉下種田。

  24. 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歸農,是一條人煙稀少的道路,賴青松卻堅持有機栽培法,讓土地找回尊嚴,並且體會生活的各種可能性,憑著「回歸自然生活」的信念,創立了穀東俱樂部,提倡「自己種稻自己吃」,不僅自己找到快樂與價值,也體悟了「與天合諧共存,才是人類真正的生存之道」。

  25. 26 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很多人問他: 為什麼有這麼高的學歷,不學以致用? 為什麼不留在都市過更富裕的生活? 親愛的小孩 如果你是故事中的主角,請問你的選擇會是…….?

  26. 內在助力 – 工會組職團結力量大。憲法保結社自由權,所以自由組成工會,資方不能拒絕。 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勞動三法 - 工會法 - 團體協約法 - 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動三權 - 團結權 - 協商權 - 爭議權

  27. 政府力量積極介入 • 提供合法的保障 • 提供申訴的管道 • 提供個案的諮詢 外在助力 –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 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28. 附錄 -附錄1:求職停、看、聽檢查表 - 附錄2:勞動法令有關勞工請假規定 -附錄4:就職注意事項檢查表與申訴管道 -附錄5: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連絡電話 (最重要2960-3456) - 學習單(寫完→帶回家給父母簽名→繳回導師)

  29. -找到一份好工作 -找到一份幸福的好工作 -請完成幸福不漏接的學習單 -勞工局永遠是你的好朋友 人生的小確幸

  30. 謝謝孩子專心的聆聽學習 幸福,來自於關懷;快樂,來自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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