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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与 跨境人民币结算 政策简介. 2014 年 9 月 29 日. 1.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2. 跨境人民币结算. 服务贸易. 2. 改革后各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 1. 主要内容. 服务贸易. 3. 法规解读. 4. 新旧政策对比. 废止 52 个文件。完善了以 《 外汇管理条例 》 为上位法、以 《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 及其实施细则为基本法,以境内机构捐赠、外币现钞、境内外汇划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 5 项文件为补充的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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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与跨境人民币结算 政策简介 2014年9月29日
1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2 跨境人民币结算
服务贸易 2.改革后各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 1.主要内容 服务贸易 3.法规解读 4.新旧政策对比
废止52个文件。完善了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上位法、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为基本法,以境内机构捐赠、外币现钞、境内外汇划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5项文件为补充的法规体系。废止52个文件。完善了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上位法、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为基本法,以境内机构捐赠、外币现钞、境内外汇划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5项文件为补充的法规体系。 从合法经营、诚信申报角度提出根本性原则要求,求虚而不失实,务实而不避虚,既对因的客观存在充分容忍,也对果的主观动机及时体察。由银行根据三项原则和真实性审核要求确定审核资料,并留存备查。 强化均衡管 理和事后管理 推进简 政放权 简化单 证审核 清理整 合法规 放宽境 外存放 改变了“重支付轻收入”的管理理念,从收支两个方向对服务贸易进行监督管理。 首次明确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存放境外。 取消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审核的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外币现钞提取审核。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 改革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境内机构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权利 义务 • 一是必须保证交易具备真实、合法的基础,服务贸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 二是按照要求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交易单证; • 三是支付前的税务备案; • 四是接受并配合银行、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 一是国家对服务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 一是国家对服务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 二是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 二是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 三是取消境内机构和个人3万美元以上对外付汇提交税务证明的手续,改为单笔5万美元以上到国税部门备案。 • 三是取消境内机构和个人3万美元以上对外付汇提交税务证明的手续,改为单笔5万美元以上到国税部门备案。
二、 改革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金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一 二 三 四 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 开展合理尽职审查 按要求报送各类信息 配合外汇局核查、现场核查或检查
二、 改革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 加强后台监测 以防范风险 二是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出入实行均衡性管理,主要通过宏观监测分析、微观核实落实的方式加强资金流动监测。 一是开展辖区汇兑的真实性管理,指引提供了三种方式,即实施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或检查、违规处罚。
四、新旧政策对比 1.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核凭证且超过规定限额的非贸易售付汇真实性审核
四、新旧政策对比 2.境内机构支付其他非贸易业务时,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不含船长借支)
四、新旧政策对比 3.船长借支
四、新旧政策对比 4.存放境外管理
跨境人民币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历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 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历程 2014 2013 2012 • 2014年6月 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一条意见发布。 • 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发布。 • 2012年6月《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发布。 Jump • 2011年10月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出台,标志着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由个案试点迈入全面推进阶段。 • 2011年8月23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大至全国。 • 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允许境内机构以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Growth 2011 • 2010年6月22日 试点地区扩大到江苏、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外地域则不再限制;试点业务范围也扩展至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 • 2009年7月6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正式启动。 2010 2009 Start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状况 全国情况 • 2014年上半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3.27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2.09万亿元,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的16.9%。出口人民币结算占比9.6%,进口人民币结算占比24.7% • 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864.9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3833.9亿元 • 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部跨境收支的比重达到24.58%。其中,人民币收入占比21.7%,人民币支出占比27.6%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状况 江苏情况 • 2014年上半年,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180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1212.43亿元,同比增长65.28%,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的7.21%。出口人民币结算占比4.69%,进口人民币结算占比10.91%。 • 2014年上半年,全省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1444.56亿元,同比增长37.92%。 • 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部跨境收支的比重达到16.02%。其中,人民币收入占比14.21%,人民币支出占比18.68%。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状况 南通情况 • 2014年上半年,南通地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97.62亿元,同比增长24.87%,位居全省第4。其中,经常项下结算业务110.47亿元,同比增长6.42%,资本项下结算业务87.15亿元,同比增长60.03%。 • 试点以来至2014年6月末,辖内59家银行机构网点共为798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涉及77个境外国家和地区,累计金额1139.44亿元。其中,经常项下结算业务689.92亿元,资本项下结算业务449.52亿元。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一)经常项目管理 1.货物贸易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一)经常项目管理 2.服务贸易 主要是单证审核要求不同。外汇管理政策对于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单证有明确的审核要求。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无具体审核单证要求,目前仅有原则性规定,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 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办理相关业务。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二)资本项目管理 前期费 用管理 登记 制度 减资清算 汇出管理 账户 管理 外国投资者对内直接投资政策对比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二)资本项目管理 2.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 关于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与外汇管理规定基本相同。均要求境内机构在外汇局办理前期费用登记或境外投资登记后方可汇出投资款。对于前期费用的汇出比例要求也一致。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二)资本项目管理 3.银行短期外债管理 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宽松。根据外汇管理规定,期限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开立信用证后续做海外代付、两者期限超过90天的,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非居民存款,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余额均需纳入银行短债指标管理。而根据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等,不受银行短债指标约束。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余额、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涉及的非居民存款也均不纳入银行短债指标管理。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二)资本项目管理 4、境内企业境外借款 登记制度 借用外债 境内企业 借债主体 外债规模 外债展期 账户管理
三、本外币管理政策对比 (二)资本项目管理 5.对外担保 主要体现在登记制度。2014年实施外汇跨境担保制度改革后,外汇管理政策取消了相关的额度限制和核准制度,担保人仅需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便可提供对外担保。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政策对于境内非金融机构对外担保, 则全部交由银行办理,无需专门办理登记手续。
Thank You !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