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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保险. 一、世界石油保险市场. 1 . 世界主要石油保险市场。 提供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保险的保险市场首推劳合社水险市场,由劳合社水险市场的辛迪加和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大多数的承保公司是“伦敦保险人协会”的会员。 19 世纪 60 年代,伦敦保险市场绝大部分的承保能力来自于劳合社。 即使后来其他国际市场积极参与承保能源保险业务,但是劳合社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很少低于 60-65% 的比例。. 除伦敦劳合社外,还有一些国际市场参与承保海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这些市场主要集中在斯堪的纳维亚、北美洲和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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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石油保险市场 • 1. 世界主要石油保险市场。 • 提供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保险的保险市场首推劳合社水险市场,由劳合社水险市场的辛迪加和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 大多数的承保公司是“伦敦保险人协会”的会员。19世纪60年代,伦敦保险市场绝大部分的承保能力来自于劳合社。 • 即使后来其他国际市场积极参与承保能源保险业务,但是劳合社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很少低于60-65%的比例。
除伦敦劳合社外,还有一些国际市场参与承保海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这些市场主要集中在斯堪的纳维亚、北美洲和欧洲。除伦敦劳合社外,还有一些国际市场参与承保海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这些市场主要集中在斯堪的纳维亚、北美洲和欧洲。 • 斯堪的纳维亚市场主要由挪威的保险人组成,如Uni-Storebrand,此外还有来自丹麦和芬兰的保险人
北美市场主要位于纽约,主要保险人包括AIG、Reliance、AAMS等。北美市场主要位于纽约,主要保险人包括AIG、Reliance、AAMS等。 • 另一个是以休斯敦为中心的美国南方地区的能源保险市场,但这个市场仅以补充保险的形式承保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纳州和美国其他石油产区的业务,并且保险公司只留很小的风险,大部分风险安排在劳合社和其他市场。
欧洲市场信誉卓著,以再保险业务著称,尤其是德国和瑞士,以合同或超赔形式为直接保险市场提供承保能力,但是法国是一个例外,以做直接业务为主。欧洲市场信誉卓著,以再保险业务著称,尤其是德国和瑞士,以合同或超赔形式为直接保险市场提供承保能力,但是法国是一个例外,以做直接业务为主。 • 欧洲市场的主要承保人有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等。 • 除上述国际市场外,还新兴了一些市场,如中东、远东和太平洋地区,但这些地区的承保能力有限。
2.石油公司自保公司 • 石油公司本身也通过其自保公司的形式为世界保险市场提供可观的承保能力。由于石油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立了自己的资本市场,石油公司通过参与多种商业领域的活动使自己的资产得到发展和扩充,因此,越来越有能力自己承担更多的风险。 • 通常,石油公司采取建立自保公司的方式来承担和管理自己的有关财产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风险,自保公司一般设立在税收政策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自保公司承担风险的方式有两种: • 一种是参与承保与其母公司投资比例相当的风险,比如其母公司对某个项目的风险投资是30%,那么自保公司就承保30%的风险; • 另一种方式就是提高保单的免赔额。今天,大多数自保公司本身已经成长为跨国公司,不论在石油工业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风险管理和经营水平都很高。他们除参与母公司的各类险种的直接承保活动外,还承保“第三方”的保险。
3.国际石油互助保险组织 • 石油互助保险组织是由石油保险公司组成的,组成成员共同承担“特殊风险”的机构。所谓特殊风险就是常规保险市场不愿意承保的风险,或者是赔付记录特别差,导致市场的承保能力萎缩,保险费用极高的风险。 • 1971年,当时正值保险市场在油污责任保险方面承保能力严重不足,许多石油公司不得不用高额的保险费购买海上财产和井喷控制费用保险,因此,第一个由多家石油公司发起的行业互助组织“石油保险互保公司”成立,英文简称“OIL”,
此后,又成立了“OIL”姐妹公司“石油责任保险互助公司”,英文简称“OCIL”。此后,又成立了“OIL”姐妹公司“石油责任保险互助公司”,英文简称“OCIL”。 • 这两个互助组织都积极参与石油保险领域的承保活动。 • 此外,还有许多船舶方面的互助组织,即船东保赔协会,如西英、UK等,这些保赔协会为大量的商用船舶及钻井平台提供责任方面的风险保障。其承保的责任非常宽泛,包括油污责任。
4.保险经纪人 • 大多数的石油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经纪人在市场上安排的。尤其在伦敦劳合社,所有辛迪加承保任何业务都必须通过劳合社注册的经纪人。伦敦的经纪人由于背靠巨大的保险市场,因而往往是做“批发型”业务。 • 而英国以外的业务通常由石油公司总公司所在地的经纪人操作,业务也较为零散,所以这样的经纪人被称为“零售型”经纪人。通常,这些“零售型”经纪人属于“批发型”经纪人的下属公司。当然有些“零售型”经纪人是独立的,他们将自己拥有的业务通过劳合社经纪人安排到伦敦市场。
劳合社经纪人通常用分保条方式在市场上进行风险安排。分保条上列明了相关风险的主要情况。如果保险人决定接受该风险,那么他就会在分保条上签字盖章,注明承保比例。劳合社经纪人通常用分保条方式在市场上进行风险安排。分保条上列明了相关风险的主要情况。如果保险人决定接受该风险,那么他就会在分保条上签字盖章,注明承保比例。 • 在此之前,保险人根据经纪人提供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进行报价,有关价格方面的谈判是经纪人和某一保险人之间进行的。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保险人就像如上所述承保该项目,那么该保险人就成为保险单的首席承保人。
首席承保人由经纪人确定,通常都是在市场上享有很高声誉和威望的保险人,如劳合社的Wellington,德国的Munichi RE,法国的Scor,挪威的Unl-Storebrand。在首席保险人承保该业务后,经纪人再在市场上安排剩余比例的风险,如果其他专职承保石油保险的保险人愿意跟从首席保险人的条件承保此业务,就同样在分保条上签字、盖章并注明承保比例。 • 由于海上石油保险金额巨大,加上市场承保能力有限,所以有时需要整个市场的支持,因此,一个项目有上百个保险人的例子并不希奇。
5.石油保险的主要再保险方式 • 直接保险公司背后一般都有一个再保险网络,以使得直接业务的保险人增加其承保能力。建立有效、可靠的再保险体系有许多方式和技巧,但以几种类型的比例再保险合同为主。 • 此类保险合同是由直接承保的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风险合同按约定的饿比例将风险转嫁给再保险人,同时,支付相应的分保保费。
此外,还可以采取非比例再保险方式,该方式不是按照保险金额作为计算自留额和分保额的基础,而是以赔款金额来确定自留额(也称自负责任),也就是说先确定一个由分出人自己负担的赔款额度,对超过这一额度的赔款才由分保接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比例关系。此外,还可以采取非比例再保险方式,该方式不是按照保险金额作为计算自留额和分保额的基础,而是以赔款金额来确定自留额(也称自负责任),也就是说先确定一个由分出人自己负担的赔款额度,对超过这一额度的赔款才由分保接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比例关系。
6.检验、理算人 • 检验、理算公司是从事事故的检验和理算的专业团体。他们往往受雇于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到事故发生现场对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提供有关事故原因,分析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损失金额方面的报告。 • 检验、理算公司还对被保险人的帐单进行审核,确认有关费用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 除此之外,还可为保险人对某项特殊的作业,如拖航、安装作业提供可行性和安全分析报告。 • 目前,在世界石油保险界知名的检验、理算公司有Matthews-Danie\\Rush Johnson/Steege Kingston\\Grawford-THGl
二、油、气田开发的过程与保险 • 以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开发为例,从寻找到应用石油和天然气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物探阶段、勘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因为各个阶段的风险不同,所以保险的需求也各不相同: • 1.物探阶段。地球物理勘探(简称物探)的方法是寻找石油、天然气的先行,也是一种间接找油、气的方法。它一般是在一个地区或海域进行普查,以发现地下可能储油、气的有利地带,然后有重点地进行勘察,根据物探的结果,确定探井井位和打探井以发现油、气构造。物探阶段一般有三类保险:
(1)勘探船舶保险。 • 海上物理勘探作业由专业地震勘探船执行。这些船只一般是145英尺-165英尺长,配有直升机起降平台,航速4-6节以消除噪音和运动干扰。他们的航程都较长(约10000-12000海里)以图达到比较偏远的海域。它获得的地球物理信息资料的价值决定了作业者准确到达预定构造的能力。因此就需要装备复杂的导航系统,探测船虽然不大,却具有极高的价值。 • 这些船舶只按一般的船舶保险承保,包括搁浅、碰撞、恶劣天气和破冰之类的“海上风险”
2)物探设备保险。 • 地震探测设备包括高压气仓、漂浮地震电缆、定深器、检波器、气枪、水鸟等。 • 其中,地震探测仪器牵引的电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它总是沉在水下面,有4000米长,并且总是被拖在探测船之后,航线不固定。 • 在海上采样作业时,即使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由渔船护航,也频繁发生缠绕鱼网、缆断网破事故,加之进行此类作业时往往伴随爆破,导致事故频发,所以,保险公司要求这些电缆单独投保,并受严格的作业“保证条款”制约,如在海上采样作业时,需要渔船护航。费率自然也特别高,即使这样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只能由船东自己承担。
3)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赔险。与近海地震探测作业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一般保赔险,如码头之类的固定物损毁,清理沉船碰撞责任(不同于船壳险所承保的碰撞责任)以及打捞救生等。3)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赔险。与近海地震探测作业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一般保赔险,如码头之类的固定物损毁,清理沉船碰撞责任(不同于船壳险所承保的碰撞责任)以及打捞救生等。 • 4)雇主责任险。承保勘探人员人身伤亡的保险 • 5)其他保险。通过物探作业采集到的音波信息资料由磁带记录和保存下来提供计算机分析。由此,这些磁带的安全储存十分重要,在运输途中可投保货运险,在陆地仓储时,可投保一般火灾险。
2.勘探阶段。海上钻井是一项非常昂贵的作业,它包括使用特殊的浮式钻井平台、需要供应船、直升飞机。其中最重要的是考虑选择何种类型的钻机来完成有关作业。2.勘探阶段。海上钻井是一项非常昂贵的作业,它包括使用特殊的浮式钻井平台、需要供应船、直升飞机。其中最重要的是考虑选择何种类型的钻机来完成有关作业。 • 这个阶段主要有以下保险:钻井设备(如钻井船)、各类钻井机的保险;各种工作船舶如供应船、救护船的保险;控制井喷费用的保险;重钻费用的保险;控制、清除油污和污染费用保险;油污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赔责任保险;战争险和政治风险;丧失租金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3.建设阶段。 • 海上油、气田建设阶段一般分为估矿期、设计期、建筑安装期、发展钻井期。 • 这个阶段所需时间也因具体条件不同而差异很大,特别是开发设备的设计、运输和建筑安装过程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一个部件的耽搁可能拖延整个工程一年半载。一般来说这个阶段需要三四年时间。 • 由于这个阶段需要继续打评价井和开发井,因此,上述勘探期的各种保险都要继续投保。 • 此外,还要增加油田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和铺设油管保险。
4.生产阶段。 • 生产阶段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这个阶段除继续投保钻井阶段各种保险外,还要增加各种建筑、设备、油站、油库财产的保险,特别是火险及生产作业中各种其它风险。 • 生产系统的保险通常采用一揽子保险形式,包括所有财产险在内,以避免单独保险造成的保险衔接问题和管理负担。被保险人采用该种形式投保还可活动费率上的优惠。一揽子保险还可以包括井喷控制费用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 当然,承保人对这样一揽子保险拟订费率是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此需要保险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承保经验。
石油作业技术与保险 • 1.井的类型与风险评估 • 1)勘探井。 • 又叫预探井,是在有利于储油构造上钻的第一口井,预探井一般钻在构造的顶部,因为顶部是石油聚集的最有利地区。当预探井有了油、气发现之后,该井成为发现井,勘探井井喷事故的风险最高,因此保险费率也最高。
2)评价井。 • 当第一口井有了良好的油、气发现之后,为了确定油田的规模及油层的变化,获得储量计算和油藏模拟研究所需要的各项参数,需要在构造的适当部位钻数口评价井,为油、气田的开发和生产预测提供可靠的资料。 • 国际保险市场上将评价井的风险归为探井一类。
3)开发井。 • 开发井是在探井发现油、气并证明具有工业生产能力以后进一步开展的钻井活动。开发井一般是从永久性平台上进行钻探的。 • 有些开发井后来成为生产井,有些成为注水井,其数目与位置取决于油、气田的范围和所用的驱油机理。 • 开发井的井喷风险低于勘探井,因此,保险费率也略低于探井费率。
4)生产井。 • 生产井通常是指用于原由产出的井,油田的开发井在钻井作业结束后一般都转化为生产井。 • 生产井的井喷风险明显低于勘探井,因此保险费率也大大低于探井费率。
5)水平井。 • 根据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和油藏对地质、打心和着陆点以及井眼走向等具体要求而设计的井深轨迹、井斜角度在90度(至少86度以上),并维持一定长度的水平段的井。 • 水平井的作用在于其大部分井身平行地贯穿地下储油层,因此可以大大提高油田的生产效率。 • 水平井的井喷风险与开发井风险相当。
6)关闭井。 • 关闭井一般是指一口井暂时关闭,待以后再打开继续生产。其井喷控制费用的费率是钻井费率的10-20%。 • 7)放弃井。 • 也叫封堵井或报废井,是指被拆除了井口的一切设备,并将井口封死的井眼。放弃井的井喷风险很低,因此,保险费率也大大低于探井的费率,一般为探井的10%左右 。
8)救护井。 • 也称救助井或救援井。当井喷事故发生后为了控制井喷而采取的施救措施之一,也就是在发生井喷的井眼的同一构造上钻的一口斜井,直通发生井喷的井筒,以使地层压力迅速得到释放,缓解原事故井的地层压力,达到控制井喷的目的。 • 钻救护井的钻井费用在井喷控制费用项下自动承保,但救护井的井控费用的费率由保险人另行厘定。
9)修井作业。 • 修井是指油井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井结蜡、出砂、井下电潜泵运转不正常等,使油井产量下降或者停产,此时需要修井工作。 • 在修井过程中也会发生井喷事故,因此,井喷控制费用的费率略低于探井费率。
10)井喷。 • 简单地讲,井喷就是地下的油、气、水和井内的钻井液意外地、不可控制地从地底或水底流到地面上。井喷的原因是由于井内的泥浆柱压力与地层压力不平衡造成的。 • 井喷既可以发生在钻井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井的生产过程中或修井、钻加深井、二次完井作业的过程中,临时关闭井也可能发生井喷。 • 有些石油公司对那些井喷事故不大可能发生的放弃井也很谨慎,对还没有注入水泥塞的井也购买“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石油作业技术与保险 • 2.浮式钻井平台 • 最流行的浮动式钻井平台有4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和钻井船。 • 1)潜式钻井平台。又称钻井驳船,是应用最早的钻井平台,适用于在水深20-40米的浅海或湖底平缓的内陆湖。它的特点是平台下部有若干个浮筒或浮箱,可使平台浮于水面。打井时,拖航到井位后,在浮箱中充水,平台即沉坐于海底,这样就可以进行海底作业。该平台的船型底座桩角箱的面积很大,船形底座是坐在海床上的,可以在北极等恶劣地区作业。
2)自升式钻井平台,也叫升降式钻井平台。 • 其特点是桩腿可以升降。移动时升起,作业时降下来固定在海床上。水深超过100米,不适于选择自升式钻井平台进行作业。 • 由于该平台稳定性好,并且易于移动,因此成为海上油、气钻井作业中最普遍采用的装置。该平台在拖航过程中很容易出事,因此保险费率较其他类型钻井平台高。
3)半潜式钻井平台。 • 该平台是从潜式平台发展而来,钻井机安装在平台上,钻机与平台露在水面上,下边有可移动的柱形机壳或者大型浮室在水下起浮托作用,拖航时机壳浮在水面。拖到井场机壳充水后并不沉到海底,它只是浸没在水里,由一定数量的沉入海底的锚链起稳定作用。 • 该平台作业时并不固定在海底,作业时可以在浮动的状况下进行。 • 该平台的优点是受海浪涌动的影响小,稳定性比钻井船强,因而适合在水深小于1300米,浪高18米的恶劣环境下作业,在浪高30米的情况下仍能安全停泊。 • 该平台的体积和价值均高于自升式钻井平台,最高价值达3。25亿美元。
4)钻井船。 • 较深海域里作业除使用半潜式钻井平台外,还在水深小于4000米的水域使用钻井船。 • 世界上钻井船的价值一般在1.5亿美元以上。钻井船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浮式钻井船;另一种是船型钻井装置。 • 浮式钻井船形状类似普通货轮,具有自行能力,船体较大。一般靠锚系定位,深水时靠动力定位,钻机安装在船体的中央部位,这是与钻井驳船的最大区别。钻井船的缺点是由于处在风浪很大的水面上,船体狭长,摇摆厉害,所以适应风浪能力差,稳定性不如半潜式钻井平台,因此不适合在恶劣的环境下作业,但是在更深的海域里作业,则非其莫属。
石油保险的主要险种 • 1、移动式钻井平台保险 • 移动性钻探设备包括潜式、自升式、半潜式和钻探船四类,这些钻探设备通常按照钻井驳船条款进行保险,伦敦保险市场订有标准保险格式,称为伦敦标准钻井(驳)船一切险保单格式。 • 移动性钻探设备保险通常由钻井平台或钻井船的所有人负责投保,他们在石油开发作业中属于钻井承包商或出租人,除负责购买钻井平台、船壳险以外,还要负责购买有关钻井船的清除残骸费用以及责任保险。
保险标的为钻井平台、船的船体及有关装置设备,自升机、起重设备及其他备用物、附属物,甚至包括在保单中列明的装载在接近钻井船的系缆驳船或其他船舶上存放的钻井设备和物资,钻井内的钻杆,由被保险人所有或保管的其他财产项目。保险标的为钻井平台、船的船体及有关装置设备,自升机、起重设备及其他备用物、附属物,甚至包括在保单中列明的装载在接近钻井船的系缆驳船或其他船舶上存放的钻井设备和物资,钻井内的钻杆,由被保险人所有或保管的其他财产项目。
1) 保险价值的确定。 • 与船舶保险相同,钻井船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价值投保。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事故,保险人将支付和保险金额等量的赔款给被保险人,而不是根据当时的实际市场价值投保或支付赔款。 • 为了使被保险人足额投保,伦敦钻井船保险条款规定了“共保条款”,要求被保险人为钻井船购买不低于实际价值的100%保额,否则对差额部分将视为被保险人自己保险,保险金额是否合适应由保险人指定的第三者进行检验为准,每年可评估一次。
2) 影响承保条件的主要因素。 • 包括:钻井船的种类;建造年限及建造地;安全记录;船队大小;免赔额的大小;作业水域海况、水深、海床状况等;有无自航能力的因素,结合区域考虑对费率的影响;保险期间是否有移位、拖航,如有,则距离是多少;入级证、适航证、年检证等是否齐全和有效。
3) 航行区域。 • 由于作业的需要,钻井船经常被拖来拖去。因为拖航是一项很特殊的作业,所以保险人通常认为拖航的风险比较高,因此有必要制订一条特殊的条款。保险人一般给被保险人一个地理上的限制,如区域限制或距离限制。只要钻井船在规定的区域或距离内拖航,就不必事先通知保险人,拖航风险在保单下自动承保,同一区域的移动,基本上费率相同。 • 保险人对不同区域拖航很慎重,一般要加费并且事先审核有关情况。被保险热人在拖航前要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否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如果保险标的在离开钻探船体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最高赔偿责任只限于保额的25% 。
4)除外责任。 • 本险种的除外责任除通常的机械故障、自然磨损、设计错误、火山、地震等风险除外,还包括:地下原油及天然气;实际使用、消耗的钻井材料;由于地震、火山爆发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为作业目的而将钻探设备有意沉没于水中而造成的损失;为控制井喷而造成财产、物料的损失及控制费用;作业延迟、丧失使用带来的损失和费用;电器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的损坏;井喷控制费用;渗漏和污染;水下及井内设备,此设备只有在“伦敦标准井下钻井工具保险”(指明风险)下方能承保;井眼的损失;钻探船船底清扫、油漆费用。
5) 停泊退费。 • 如果移动式钻井平台在港内连续停泊超过30日以上,保险公司以年净保费为基础,按日比例的50%计算退费。 • 如果移动式样钻井平台改作固定式生产平台使用,或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则没有停泊退费。
石油保险的主要险种 • 2、平台钻井机的保险 • 平台钻井机包括平台设施和被保险人所拥有、保管或控制的有关设备,包括工具机械、材料、供应物钻井架、底层结构、钻杆和其它财产。 • 平台钻井机保险负责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有效期内的一切直接损失,但被保险人、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恪尽职守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如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可以赔偿,但其赔偿责任不超过引起这些费用的项目保险价值的25%。如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可以赔偿,但其赔偿责任不超过引起这些费用的项目保险价值的25%。 • 影响平台钻井机保险承保条件的因素主要有:平台钻井机的类型与建造年份、保险价值、免赔额、过去的损失记录、承保钻机的数目等。
石油保险的主要险种 • 3、井喷控制费用保险 • 井喷是石油工业面临的最高风险,如果发生井喷,控制费用很难确定。 • 除了要考虑井的自身情况外,还有许多相关因素,如地理位置、专业井控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 有时为了控制井喷还要钻一口或若干口救护井(也叫泄压井),如果这样的话,井喷控制费用还得包括钻救护井的费用和租用钻井船的费用。
1)保险条款及保险期限。 • 目前国际市场上通行的“井喷控制费用保险”保险单是伦敦市场的保险人1985年设计的一揽子形式的保单,保险内容基本包揽了有关控制井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 其被保险人通常为钻探、开发石油的作业人(或称开发人)。 • 保险标的为所有矿区的井眼。已经进入生产的井、关闭井、封堵井、放弃井等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钻探中的井的保险期限从自开钻到完钻为止。
2)保障范围。 • 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井喷控制费用;重钻、额外费用;渗漏和污染、清除污染费用。 • 此外还可以扩展承保井的安全、地下井喷控制费用、照料、保管和控制、撤离费用、扩展重钻和恢复费用。
3)保险费的计收方式及影响费率的因素。 • 根据国际惯例,井喷控制费用保险的费率不是采取百分比或千分比的原则,而是采用每一英尺收取某一金额为计收保费基础。 • 每英尺保险费的水平根据井的深度不同而不同,通常分为三个档次:10000英尺以内的费率较低;10000-17500英尺费率较高;17500英尺以上更高一些。 • 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有:油井或气井的类型;井深和水深;预计地层压力,是否含有有毒气体;井口装置即采油数安装的地方,水面上费率高,海底费率低;保险金额,金额越高费率越高;免赔额越高费率越低;钻井公司的经验以及以往事故记录等。
4.除外责任。 • 包括:人身死亡费用;井眼灭失;钻井工具的灭失、丧失费用;财产的损害灭失;地下油藏的损失;一切打捞费用;为重新钻探作业的整理费用;罚款。
石油保险的主要险种 • 4、海上石油开发工程建造安装保险 • 海上石油开发建造工程的保险根据生产设备的规模、建设方法等不同而有多种变化。 • 总的说来包括以下风险:钻井、生产平台等设备在制造期的风险;钻井、生产平台等设备由制造地点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风险;建筑、安装过程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