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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主要罪名: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相关罪名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41 - 1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242 - 2 ). 一、非法拘禁罪. (一)法条解读 据第 238 条( 1 - 4 款) 1 、基本罪状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 3 年以下 / 拘役 / 管制 / 剥夺政治权利。. 2 、从重情节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 、加重情节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3 - 10 年; 致人死亡的,处 10 -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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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主要罪名: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相关罪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
一、非法拘禁罪 • (一)法条解读 • 据第238条(1-4款) • 1、基本罪状 •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2、从重情节 •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3、加重情节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3-10年; • 致人死亡的,处10-15年。
4、转化犯 •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5、犯罪动机影响定性 •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6、主体从重情节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要点 • 1、侵害客体——人身自由权 • 此罪主要指身体自由权(决定自己躯体所在空间位置的权利) • 2、行为对象 • 虽然不要求对象有意志能力,但是对婴幼儿、甚至少年,父母决定其身体空间能否构成非法拘禁?对精神病人的管束可否构成非法拘禁?
3、行为——剥夺人身自由 • (1)是否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 旧刑法有一罪名——非法管制罪,新刑法取消之。类似的非法限制自由的严重情形可以归入到“强迫劳动罪”、 “虐待罪” 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相关罪名中,也会在“非法搜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行为中出现……对于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不再定罪。 • 但是“收买被拐卖的女儿、儿童罪”如果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数罪并罚,据此,非法拘禁罪又包括了这种特殊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2)行为方式 • ①直接拘束他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 • ②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的自由 • 划定较小的活动空间范围 • (如不许迈出大门一步) • 如办封闭式“学习班” • 案:福建某村女的遭遇
案:福建某县某村女甲,23岁。 • 甲准备结婚,婚检,因为该女子较胖,腹部有皱折,医生疑为妊娠纹,体检结论为:疑有生育史。 • 后果(1)男方退婚; • 后果(2)乡党委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要对其罚款2万元。(理由:未婚而育属违反计划生育) • 该女不服,要求重新检查。党委以请其重新检查为由,将其带到计划生育培训班关起来,并有殴打情节。 • 该女的父母、弟弟、姐夫赶去理论,一并被关进计划生育培训班,理由是破坏计划生育。 • 至全家凑了1.5万元交上后,五人才得以脱身,至此,全家五人累计被关押了81天。 • 女子,因退婚、被殴打关押,致“应激性精神障碍”,经常绻卧在床,怕见人,哭泣,已经丧失劳动能力。 • 思考对该案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4、对“非法”的理解 • 在中国,“非法”“不法”等使用率很高,但却是外延模糊的不够规范的概念。 • 在本罪中: • 既包括实体上的非法,即没有正确、适当的理由而拘禁他人; • 也包括程序上的非法,即在拘禁他人时没有依据法定的程序。
5、犯罪动机影响定罪 •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定非法拘禁罪,而不定绑架罪。 • (1)是否包括非法债务? • 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被告人赵某与李某赌博,李某输给赵某1.3万元,并欠下1.6万元的赌债,约定3个月之内还清。案:被告人赵某与李某赌博,李某输给赵某1.3万元,并欠下1.6万元的赌债,约定3个月之内还清。 • 但李某在3个月之内并未还清,并对赵说赌博债可以不还。 • 赵某便将李某7岁的儿子从学校骗出,关在自己所经营的商店,然后通知李某:“如不还清1.6万元,当心你儿子的命。” • 李某实在无钱偿还,便报告了公安机关。 • 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非法拘禁罪。
(2)思考:当事人对债务有争议是否可以定非法拘禁罪?(2)思考:当事人对债务有争议是否可以定非法拘禁罪? • 案:广西姐弟,弟弟是本案被告。 • 姐姐嫁至福清,生活多年,生两个儿子。 • 姐告诉弟弟可以到福清来打工,在福清成家。 • 弟弟到福清打工三年,赚了一些钱,盖了一间屋,购置了家俱。 • 但是,姐姐一直没有帮你找对象,姐姐夫妻二人好吃懒做,又有赌博恶习,弟弟在三年间打工赚的钱也贴补给了姐姐家。 • 弟弟感觉在这儿生活无望,欲回老家。 • 弟弟认为,自己走后,房屋和家俱都给姐姐使用,这些年打工赚的钱也贴补给了姐姐家,姐姐应当给他10万元。
姐姐不肯,甲骑摩托车将6岁的外甥带回了老家。姐姐不肯,甲骑摩托车将6岁的外甥带回了老家。 • 姐姐发现儿子不见了,看到弟弟的摩托车也不见了,知道一定是弟弟带走了自己的儿子,目的是向她要钱。因为此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故并不着急。 • 弟弟回家之后,向姐姐打电话要求给10万元,否则不把孩子送回来。 • 姐姐报案,弟弟被捕。 • 检察院提起公诉,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被告没有委托律师。 • 庭审中,被告认为姐姐欠他10万元,姐姐认为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 福州市中院认定为构成绑架罪,按犯罪情节判处最低刑罚——有期徒刑10年。 • 思考:判决是否合法、合理、合情?
6、主观故意,应为直接故意,但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违法?6、主观故意,应为直接故意,但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违法? • 存在争议,通说认为,行为人必须明知是非法,而故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才可构成此罪。 • 但现在看来,违法性的认识不应当成为非法拘禁罪主观故意的内容。 • 案:村民举报,A盗窃村民财产,村长下令将A捆绑在一棵树上,令其反省、承认自己的错误,达三天。村民与村长皆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正义的。 • 但仍然应当认定为非法拘禁行为。
7、非法拘禁他人时间长短对定罪的影响 • 一般单纯拘禁他人的,时间太短不可定罪,但对时间的长短没有明确的标准。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指出:“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 (专指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8、非法拘禁罪从重、加重和转化 • (1)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罪为何可以吸收殴打、侮辱行为? • 其一,非法拘禁往往伴随殴打、侮辱,殴打、侮辱即使构成犯罪,也不宜数罪并罚,而殴打至轻伤害的、侮辱构成犯罪的处罚不比非法拘禁罪重; • 其二、殴打、侮辱一般不构成犯罪,视为从重情节是合理的。
(2)对于“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15年有期徒刑”(2)对于“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15年有期徒刑” • ①此处的致人重伤或死亡不能包括暴力殴打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行为人对后果至多是过失。 • 如捆绑过紧,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 如忘记了关押的人,没有给饭吃——致饿死; • 如虐待被害人,长期饿饭,经常打骂,致被害人生严重疾病——重伤; • 如被害人因愤怒、恐惧精神失常…… • ②对于致重伤、致死亡的量刑原则,出于对被害人的保护,同时降低了控方证明标准。 • 思考其处罚与其他罪中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是否平衡?
(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①从合理性角度,生命利益高于健康利益,故意杀人罪应当比故意伤害罪重。 • 故致伤残定故意伤害罪,致死亡定故意杀人罪,同样也是出于对被害人的保护;同时也降低了控方的证明标准,提高了司法效率。 • ②此处的致人伤残,认为不应当包括轻伤以下的情形。因为故意轻伤害最高刑3年,非法拘禁基本刑最高3年,数罪并罚最高6年,一罪处理更不应当达到10年。 • ③思考: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存在量刑倒错现象,在司法中应当如何平衡?
9、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或虐待罪的竞合9、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或虐待罪的竞合 • 不能简单地按照从一重罪处断来进行处理 • (1)如果行为人采用非法拘禁的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并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且被害人也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而非法拘禁虐待亲属的,如果没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被害人也未告发的,同样也不追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 只能定一个非法拘禁罪,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和虐待行为只能视为酌定情节。
(2)如果行为人采用非法拘禁的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也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属,没有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但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告发的。(2)如果行为人采用非法拘禁的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也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属,没有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但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告发的。 • 应按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处理。 • (3)如果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的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过失致人死亡或被害人自杀),或者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不受“告诉的才处理” 的限制,司法机关应以职权主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此时仍然按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理。
二、绑架罪 • (一)法条规定 • 第239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认定要点 • 1、绑架罪侵害的是复杂的社会关系。 • 2、行为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而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 • 3、对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
(三)绑架罪相关问题探讨 • 1、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且绑架罪不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分是否合理? • 例:设行为人实施绑架,尚未发出勒索,因悔悟将被绑架人送回家,可否认定为中止? • 如果认定构成既遂,至少10年有期徒刑;如果认定成立中止,没有造成损害,则应当免除处罚。 • 2、绑架罪最低刑10有期徒刑是否合理?与其他重罪是否平衡?如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抢劫罪,基本刑罚3-10年。 • 角度:绑架罪属恐怖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友造成极大痛苦,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罪质重。 • 但与其他罪是否平衡?
3、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3、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 •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否应当包括被害人自杀? • (2)杀害被绑架人是否包括杀人中止、杀人未遂? • 如果包含故意杀人中止,没有勒索到财物,也没有造成损害人身损害,判死刑是否适当? • (3)没有致死或者杀害行为,最高刑无期徒刑的立法理由是什么??? • 保护人质生命安全。
4、(勒赎性)绑架罪与抢劫罪主要区别 • (1)两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不同 • (2)暴力、胁迫、麻醉等犯罪手段的指向不同 • (3) 两罪取得财物方式不同 • (4)两罪的时空范围不同 • (5) 绑架罪勒索的往往是巨额财物,抢劫罪一般带有不确定性 • 案件链接
案1、金某系石材企业主,在当地属于公认的有钱人。林某、蒋某、方某共谋勒索金某,并掌握了其出入住处的规律。案1、金某系石材企业主,在当地属于公认的有钱人。林某、蒋某、方某共谋勒索金某,并掌握了其出入住处的规律。 • 2004年1月20日晚上12时许,林某等3人驾车在金某回家的必经之处将金某劫持至一烂尾楼内。然后,以杀害金某相威胁,要金某打电话叫人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50万元汇入县工行的指定帐户内,并不得泄露真相。 • 金某无奈,只得打电话给其妻子,谎称自己准备参加某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必须于21日上午10时前将50万元汇入指定帐户内作投标保证金。 • 其妻信已为真,于21日上午8时即将50万元以电子汇款的方式汇入了指定帐户。 • 林某等人提取了该款后才将石某放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抢劫还是绑架?
案2、王某(女)真心与李某(某公司经理)谈恋爱,二人关系亲密。案2、王某(女)真心与李某(某公司经理)谈恋爱,二人关系亲密。 • 但后来李某抛弃了王某,王某认为自己被李某玩弄,提出李某必须补偿10万元,李某不同意。 • 王某便邀约3名男性朋友,以欺骗手段将李某骗出,然后将李某拖至一面包车,王某等人一边开着面包车往郊外行驶,一边对李某实施暴力,强迫李某给付10万元补偿费。 • 李某无奈,通知公司出纳送10万支票给王某,王某从银行取出9.9万元。 •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
案3、钱某在一大酒店作经理,某日对其酒店服务员孙某谎称李某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李之子作为人质,讨还债务。案3、钱某在一大酒店作经理,某日对其酒店服务员孙某谎称李某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李之子作为人质,讨还债务。 • 孙遵命绑来李某之子。 • 后钱又指使周某打电话向李某勒索50万元。周某打出勒索电话。 • 当钱再次要周打勒索电话时,周某拒绝。 • 人质(7岁)被扣押63个小时,双手腕软组织挫伤,轻度脱水。 • 试分析,本案中钱、孙、周的行为各应如何定罪?
5、勒赎性绑架与敲诈勒索及诈骗罪的区别 • 虚假绑架案如何定性? • 如“绑架”失踪人或者死亡人,向其亲属勒索财物; • 如套取甲父母电话号码,发短信命甲关机2小时,打电话向父母勒索财物; • 如“绑架”自己的孩子向配偶勒索财物; • 与同伙一起表演勒索,称自己被绑架,让父母出钱赎。
6、被害预防视频链接 • 11岁的毛毛是如何在绑架中自救的? • 面对突发事件,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 • (一)法条规定 •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值得探讨的问题 • 1、 本罪侵犯的到底是什么法益?? • 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 • 婚姻家庭中的权益? 如婚姻自主权,儿童身心健康权,家庭中的亲权?性自由权 • 幸福儿童与悲惨儿童
2、被拐卖人的亲属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被拐卖人的亲属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实案:胎儿尚在腹中,贩子上门定货,女孩3000,男孩6000,这是夫妻俩准备卖掉的第三个孩子。 • 案:一赌博棍赌输了钱,先卖女儿,又卖老婆,再卖老娘。 • 另案:被告人方某与妻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孩,为了再生一个男孩,夫妇二人离家外出,在外地又生了一个女孩。由于生活困难,又担心回家后受处罚,便将小女孩卖给当地一农民,然后回到原地。 • 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思考:梁慧星教授认为,没有财产就没有人格,此论断合理性所在? • 生存状态是否属于犯罪源?
3、行为对象——妇女、儿童 • (1)拐卖14周岁以上的男子有非法拘禁行为的只能定非法拘禁罪是否合适? • (2)无非法拘禁行为,又不构成其他罪,无罪是否合理? • (3)对人的划分,除妇女、儿童、年满14周岁的男子以处,是否还有一些边缘人被划分在之外? • 如“红艺人”(人妖,变性人,无性人、两性人)算什么人?设变性人男变女,从此受刑法保护;而女变男,从此不再受刑法保护,是否荒唐?
4、妇女自愿被卖,行为人是否还构成此罪? • 案:妇女姜某婚后一直受丈夫虐待,欲离家出走,但因没有路费而未能成行。后姜某得知刘某经常去外省办事,便请求刘某将自己卖往外省。刘找到买主后,将姜带往外省,从买主处得款4000元。刘与姜在去外省途中,还自愿发生了性行为。 •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5、注意犯意的转化 • (1)拐卖妇女、儿童以后,又向其家属恐吓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如何定罪? •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其进行实力控制,进而向其近亲属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应如何定性? • 案例
案:赵某以5000元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钱某后,以杀害相威胁,只准钱某在承包地干活和在家做家务,不准钱某去其他任何地方。案:赵某以5000元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钱某后,以杀害相威胁,只准钱某在承包地干活和在家做家务,不准钱某去其他任何地方。 • 3个月后,钱某父母打听到钱某的下落,便来赵某家欲领钱某回家,赵某提出:“必须拿2万元赎回钱某。” • 钱某父母回家后四处借款2万元交付赵某,钱某才得以脱身。 • 赵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 非法拘禁罪; • 绑架罪?
6、注意与他罪的区别 • (1)与诈骗罪的区别 • 案,哥哥卖妹妹得钱,夜晚里应外合出逃 • (2)与买卖婚姻行为的区别 • (买卖婚姻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 (3)与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区别 • (4)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 拐骗儿童不以出卖为目的
第四节 本章其他犯罪 • 罪名 • 侮辱罪,诽谤罪; •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 •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 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 虐待罪 , 遗弃罪,拐骗儿童罪; •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 • 其他……
本章相关案例研讨 • 1、地窖里的婚礼 • 甲某,女,15周岁,看上了邻居40岁的乡村医生刘叔叔,求爱。二人保持亲密关系。 • 后甲怀孕,刘带甲到外地流产,月余未归。学校找到家,家里才知道女儿失踪。 • 甲听说学校和家庭到处到自己,认为事情闹大了,无法回家。要求刘带其私奔。 • 刘不敢答应私奔,将甲带回家,在家中挖了个地窖将其藏匿。刘妻知情,却不敢有任何反抗。 • 一日三餐,全由刘端上端下,一台电视搬到了地下,甲偶尔上来放放风。
六年过去了,甲的父母以为女儿已经死亡,心如死灰。六年过去了,甲的父母以为女儿已经死亡,心如死灰。 • 甲翻改房屋,挖地基时挖通了地窖,甲父见里面一个白毛女,以为是鬼,定神之后,听到哭声…… • 知道真相,曾经做了一辈子小学教师的父亲承受不了此侮辱上吊自杀。公安局带走了刘某。 • 此案如何定性法官费思量。若依新刑法: • 过失致人死亡? • 非法拘禁罪? • 强奸? • 侮辱妇女? • 拐骗儿童?
2、诱奸花季少男,该当何罪?? • 某女,45岁,在小区里开一个食杂店。 • 小区里一群中学生,15-17岁不等,经常在此店赊账买零食。 • 老板娘提出条件,赊账可以,不告诉他们的父母,但是,得陪她睡觉。 • 小区里有五、六个男孩屈从于老板娘。 • 事发后,男孩父母强烈要求该女赔偿,并欲追究该女刑事责任。 • 依刑法规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3、甲是否构成重婚罪? • 江苏卫视《人间》报道: • 甲、乙两农村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准备结婚。去打结婚证时,因嫌婚检麻烦,让女方父亲代办了婚检盖章,并且代领了结婚证。 • 婚礼之后,甲在乡镇开了个小店做生意,丈夫出外打工。靠二人努力,三年后,二人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甲的小店生意红火,并且购买了客货两用小汽车。 • 突然之间,女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了解二人的结婚证系女方父亲代办之后,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一经宣告,甲立即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购房所记名字为甲一人,甲所开小店也登记为甲的名字,车子当然也是甲的名字。无效婚姻一经宣告,甲立即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购房所记名字为甲一人,甲所开小店也登记为甲的名字,车子当然也是甲的名字。 • 乙,刹那间人才两空,被事实与法律打瞢了,母亲决心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 找女方父亲,要求其证明当初子女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只是怕麻烦而让其代办,在农村这样的事并不少见。连登记机关都认为很正常。 • 但是,女方父亲声称自己得了病,谁也不认识了。
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分割共有财产。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分割共有财产。 • 法院审查认为,婚姻无效,同居关系曾存在。但没有共同财产,所有财产都只登记了甲的名字。 • 出于对乙的同情,法院判决:乙可以获得按揭房首付的一部分——3.6万元。 • 讨论:甲是否构成重婚罪? • 重婚罪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一个合法有效的婚姻。 • 新的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4、四川凉山大量中小学生被骗至东莞做童工 • ——这里有多少罪恶? • 5、视频链接:女人不是辘辘 • 本章罪名较多,常见罪多发罪多, 望认真学习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