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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主讲 : 原亚丽.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掌握合同中有关商品品质的表述方法。 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 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本章主要内容. 品名条款的含义及意义 品质的含义、表示方法、品质机动幅度 数量条款的重要性、计量单位、溢短装条款 包装的类型及作用、包装标志、定牌和中性包装. 国际贸易中的标的 : 指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共同指向对象。即用于换取对价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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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主讲:原亚丽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掌握合同中有关商品品质的表述方法。 • 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 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本章主要内容 • 品名条款的含义及意义 • 品质的含义、表示方法、品质机动幅度 • 数量条款的重要性、计量单位、溢短装条款 • 包装的类型及作用、包装标志、定牌和中性包装
国际贸易中的标的:指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共同指向对象。即用于换取对价的货物。国际贸易中的标的:指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共同指向对象。即用于换取对价的货物。 •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标的条款包括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四个条款。这四个条款是构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
构成标的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是被卖方所占有的 必须是合法的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
品名条款 商品品名的含义: 商品品名就像我们的人名一样,是指 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 或概念。它包括成交商品标准名称和对商品构成的说明与描述。
约定品名的意义: 1、品名条款是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 2、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品名条款的内容 • “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标题下. • 直接在合同的开头部分说明. • 与品质条款结合在一起. • 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品名内容必须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笼统的规定。 2、商品名称应使用国内、国际通用的名称。若使用地区性的名称,买卖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达成共识。 3、凡出口商品名称带有产地名称者,其品质规格应有明确标准,质量不稳定的商品,不宜凭产地名称买卖。
虎骨××酒、象牙××餐具,会被海关扣押罚没 • 5、若某些商品有几个不同的称呼,约定品名时,应根据有利于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等因素来选用合适的名称。( “××人参液”、“参茸××”以贵重原料的名称命名,在运输时要付出较高的运费(特别是海运) • 6、针对商品实际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既不能漏掉必要的描述,也不应列入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描述,以免给履约造成困难和争议。 (如“××一扫光”, “××一次净”,)
二、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含义 品质是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 内在质量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性等 • 外观形态是人们的感官直接可以感觉到的外型特征,包括商品的大小、长短、结构、造型、款式、色泽、光滑粗糙程度及味觉、嗅觉等
出口冻鸭案例 1969年在广州秋交会上,我方某出口公司与科威特某客户成交冻北京鸭一批。订立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品名:冻北京鸭 规格:带头、翼、蹼、无毛,一级,最小二公斤 数量:700箱、10公吨 总值:CIFC2%科威特24150英镑 装运期:1970年8月至9月装船 附注:需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证,证明该项冻鸭是按照伊斯兰教方法屠宰。
合同签订后,我方在备货过程中,错误地以为只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出具了伊斯兰教协会的证明,说明“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就可以符合交货的品质。但对该批鸭子,我方实际上采用了最科学的屠宰方法,即自鸭子的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在速冻,从而保证鸭子的外表是一个完整的躯体。随后,未经伊斯兰教协会实际查看,就请该协会出具了证明。合同签订后,我方在备货过程中,错误地以为只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出具了伊斯兰教协会的证明,说明“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就可以符合交货的品质。但对该批鸭子,我方实际上采用了最科学的屠宰方法,即自鸭子的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在速冻,从而保证鸭子的外表是一个完整的躯体。随后,未经伊斯兰教协会实际查看,就请该协会出具了证明。 1970年8月28日,货物装出。货到目的地后,有当地科威特市政厅卫生局食品部屠宰科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证明该批鸭子不是采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通知收货人拒绝收货。该地当局还要求收货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销售该批货物。 最后,这笔业务除损失往返运费外,还损失销售差价,在政治上也产生不好影响。
品质条款的重要性 • 合同中的品质条款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 各国法律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 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消合同。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成交 (2)凭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规格 等级 标准 品牌或商标 产地名称 说明书和图样
1、看货买卖 多在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采用,尤其是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和特定工艺品。 2、凭样品买卖 又称看样买卖。即买卖双方以约定标准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交易。此法适用于质量难以标准化、规格化的手工艺品、服装、矿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
凭样品买卖的分类: (1)凭卖方样品买卖 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2)凭买方样品买卖 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
(3)凭对等样品买卖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如不愿采用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签订凭样品买卖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样品应有代表性。 2、样品应编号留存。卖方应在原样和留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商时参考。通常应准备三份,买卖双方各保存一份,第三份放在商检机构。 3、样品应适当留有余地。在合同中应规定“交货品质和样品大体相符”,以防被动。 4、争取把“凭买方样品买卖”变为“按对等样品”方式成交。 5、要收取定金。凭买方样品签订贸易合同,卖方应预收一定的定金,以防买方在市场形势变化时,故意制造借口撕毁合同,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
凭样品成交的案例 • 我国A公司同新加坡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童装。洽谈中,B看过A提供的样品,同意以此作为交货的品质标准。而出口合同的品质说明中只简单写明了规格、质料、颜色。货到新加坡后买家提出“颜色不正、缝制工艺粗糙”,并要求退货。A公司辩解货物是凭样品成交,样品经新加坡B公司确认过。B指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凭样品成交”字样。
(二) 用文字说明表示 • 凭规格买卖 (Specification) • ※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 • ※简单方便,准确具体,因而用途广泛 • 素面缎 门幅 长度 重量 成分 • (英寸) (码) (姆米) • 55 38/42 16.5 100%真丝
2.等级 Grade: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质地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构造、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字或符号所做的分类 • 对同类商品按照规格中若干指标的差异,分为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 不同等级有不同规格,且每一等级的规格是固定不变的
如:鲜鸡蛋 蛋壳呈浅棕色、清洁、品质新鲜 • 特级 每枚蛋净重 60~65克 • 超级 每枚蛋净重 55~60克 • 大级 每枚蛋净重 50~55克 • 一级 每枚蛋净重 45~50克 • 二级 每枚蛋净重 40~50克 • 三级 每枚蛋净重 35~40克
3.牌号或商标 Brand or Trade Mark • 商品的牌名(Brand )是指厂商或销售商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牌号,又称品牌. 商标(Trade Mark)则是牌号的图案化,是特定商品的标志。商标与牌号受商标法保护. • 用来区别产品不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的标志 • 适用于名牌产品
3)凭标准买卖 商品标准是指有关政府机构、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对商品的规格或等级加以规定并将其批准为指导性或强制性的文件。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采用某一标准作为规定和衡量商品品质的依据,称之为“凭标准买卖”。
在国际贸易中,对一些已经被广泛接受的标准,一般倾向于按该项标准进行交易。根据标准适用的范围和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对一些已经被广泛接受的标准,一般倾向于按该项标准进行交易。根据标准适用的范围和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ISO9000(GB/T19000) ISO9000 ——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 ISO9001 ——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与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 ISO9002 —— 生产与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 ISO9003 —— 最终检验与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 ISO9004 —— 质量管理与质量体系要素; ISO14001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ttp://www.cqc.com.cn
“F.A.Q”和“G.M.Q” •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一般是指农副产品每个生产年度(季度)的中等货或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装运出口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合同中除表明“F.A.Q”外,最好订有具体规格。 • “尚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一般是指卖方所交货物应为“品质尚好,合乎商销”。
用标准表示品质的案例 • 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青霉素油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局1953年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进行检验。经反复查明,在英国药局1953年版本内没有青霉素油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 公司对外索赔失去了根据。试分析本案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
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一定重视商品品质条款的制定,如需要用标准说明品质,为了便于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通常以采用我国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标准为宜。此外,也可根据需要酌情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出口国规定的品质标准。但要密切注意各种标准修改和变动的情况,以避免争议与损失。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一定重视商品品质条款的制定,如需要用标准说明品质,为了便于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通常以采用我国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标准为宜。此外,也可根据需要酌情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出口国规定的品质标准。但要密切注意各种标准修改和变动的情况,以避免争议与损失。
5)凭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买卖 国际贸易中的地理标志、产地名称,是指某些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是由于该产品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其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造成的,通过该地理标志或产地名称可将一种产品与其他地域的产品区分开来。如法国香水、土耳其地毯、泰国香米、德国啤酒、景德镇陶瓷等 。
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使产品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使产品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 • 传统农副产品、特色产品 • 法国香水、四川榨菜、 • 绍兴花雕酒、景德镇瓷器、龙口粉丝等
紫羔羊是阿富汗的重要特产,其紫羔皮质地 柔韧,色泽鲜艳,可以制成华丽的大衣、手套、 围巾,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阿富汗的紫羔羊
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术密集型产品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 结构复杂,无法用样品或简单的几项指标来反映起质量全貌,必须通过说明书来完整地说明其具有的品质特征 • 6)凭说明书和图样
关于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品质机动幅度 (初级品) 品质公差 (工业品)
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交货品质可在一定幅度内 机动掌握。 • 规定范围:允许品质指标差异的范围。 • 规定极限:允许品质规格变动的上下限。 • 规定上下差异:允许品质指标上下变动幅度。
规定范围:如棉布幅宽35—36英寸。 • 规定极限:规定最大、最多、最少、最低。 如白糯米:碎粒(最高)25%,杂质(最多)0.2%,水分(最高)15%。 • 规定差异: 如中国灰鸭绒含绒量90%,允许上下幅度1%。
品质公差:国际上允许卖方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公认的误差。品质公差:国际上允许卖方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公认的误差。 • 如手表每24小时的合理误差为2秒。
决定品质的方式 • 1. 决定品质的时间和地点 • 在对外贸易中,一般分三种情况: • (1)以在生产工厂(仓库)交货时的品质为准; • (2)以在装运地(港口)装货时的品质为标准; • (3)以在目的地(港)卸货时的品质为标准。
2、交货时的品质证明 (1)制造商自己出的证明 (2)出口商的证明 (3)商检局证明 (4)国外公证行的证明
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担保义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下列4项要求,否则与合同不符: • 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的用途; • 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 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买方不依赖于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 • 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所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 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
品质的文字要简明、切合实际,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条款。品质的文字要简明、切合实际,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条款。 • 尽量采用一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避免对所交货物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 • 要考虑到生产加工、供货的可能性。 • 尊重对方的贸易权利,了解进口国风俗习惯,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律与条例的规定。 • 要注意各项指标之间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 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加工能力案例 我北方一外贸公司,急于求成,某年5月份与新加坡商人达成一笔合同,我方出口一批大理石板,品质要求:纯黑色,晶墨玉,四边无倒角,表面无擦痕,允许买方到工厂验货,7月份交货。由于品质要求苛刻,加工难度大,批量小,货价低,交货期又紧,生产加工企业都不愿接受。交货期被迫延长,后经努力,终于交出一批货。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买方提出索赔。经仲裁,以我方最终赔偿对方28000美元了结。
瓷器案例 我出口公司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后经美方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时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处理,因此要求我方按原成交价赔偿60%的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亦有裂纹。我方是否应赔偿?
茶叶等级案例 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馨,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商品质量小结 • 商品的品名 • 商品的质量表示:文字表示与凭样买卖 • 商品的质量机动幅度与公差 • 卖方质量担保义务 • 订立质量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 相关案例
商品的数量 1、含义:指以一定的度量衡单位表示的货物重量、个数、长度、面积、体积或成分百分比等。从内容看,数量可分为数和量两部分。数指绝对数,量指计量单位。 数量条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是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卖方交货数量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卖方交货数量的规定 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度量衡制度有: A、公制,广泛应用于亚洲和非洲的大多数国家。 B、英制,主要在英联邦国家普遍使用。 C、美制,主要在北美洲国家和地区使用。 D、国际单位制,以公制为基础的计量单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 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是国际单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