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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备案 工作的注意事项

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备案 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1 年 8 月. 一、实施时间: 开发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起始时间是 2011 年 9 月 1 日。同时,人劳局的劳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也将正式上线运行。. 二、实施范围: 在开发区内注册或经营地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都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在开发区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 三、新用户注册及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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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备案 工作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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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1年8月

  2. 一、实施时间:开发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起始时间是2011年9月1日。同时,人劳局的劳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也将正式上线运行。

  3. 二、实施范围:在开发区内注册或经营地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都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在开发区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二、实施范围:在开发区内注册或经营地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都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在开发区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

  4. 三、新用户注册及登录 用人单位登录http://bda.gov.cn网站,进入部门网页选择开发区人劳局,下载《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开发区人劳局,获得邀请码后进入http://ldyg.bda.gov.cn网页注册并完善用人单位企业及员工信息。

  5. 四、系统信息更新时间(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变更手续;(4)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单位劳动用工登记注销手续;(5)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接受发证机关的检验。四、系统信息更新时间(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变更手续;(4)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单位劳动用工登记注销手续;(5)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接受发证机关的检验。

  6. 五、劳动用工备案证的办理及备案检 查标准 • 已在劳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及登录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证,该证将记录用人单位在人劳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情况。 • 每年分为4个季度检验,每季度检验是否合格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季报》是否按时生成为检查指标。每年第一季度的检查标准除了《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季报表》之外还有《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情况表》、《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企业新毕业学生工资调查表》是否按时生成。 • 今年由于制度实施及网络平台的启动均为第三季度,因此,只要在9月1日后登录系统并录入企业及员工信息的单位申领劳动用工备案证则视为2011年一、二、三季度均已检验合格。

  7. 六、需出示劳动用工备案证的相关工作 用人单位在人劳局办理各项相关业务时需出示检验合格的劳动用工备案证,因为人劳局的各项工作的办理都要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为前提。具体业务包括以下几项:

  8. (1)外埠人才调配工作; • (2)征地拆迁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的申请受理工作; • (3)工作居住证的办理工作; • (4)职业介绍行政许可工作; • (5)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 • (6)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建立; • (7)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的办理工作; • (8)班车补贴; • (9)派遣补贴; • (10)特殊工时申报工作。

  9. 七、信息安全 • 《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企业新毕业学生工资调查表》、《劳动者工资调查表》是由北京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布置并要求在北京市内注册及经营的用人单位必须填报的表格,因此我们的劳动用工管理系统中员工工资是作为必录项必须录入的,这样才能顺利完成以上几张表格的生成工作。在保证用人单位信息安全方面,由北京数字证书认定中心提供了数字证书(U盾)用来保护该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自行购买数字证书,如果用人单位已有开发区社保中心数字证书,也可以兼容使用到该系统中,以保证信息的安全。

  10. 八、批量信息导入 • 为方便员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及一些在上班时间使用网络受到限制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批量信息导入功能,用户可以先下载标准的excel模板表格到本地硬盘,然后根据模板的格式,输入员工相应的数据。我们已将模板文件做了格式保护,请勿更改工作表的名称及擅自更改公式和函数。输入完毕后直接导入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中,减少用人单位重复录入信息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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