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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特色反腐败问题解读十八大报告. 从中国特色反腐败问题解读十八大报告. 香港廉政公署因用茅台宴客等 18 项违规行为被警告. 报告显示,上一任廉政专员汤显明任内,有 206 次有记录的午膳和晚膳宴请,其中 37% 的开支都超过廉署酬酢开支人均上限。另外,报告还披露廉政公署是在汤显明上任后才开始用茅台酒接待宾客,报告质疑在酒精影响下讨论公事,是否恰当。. 一、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问题与他国的本质区别. 一、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问题与他国的本质区别. 本质区别: 在境外的一些地区还有国外,反腐败主要是国家行为 。我国 的反腐败在本质上是党内自清行为 , 是一项重要的组织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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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因用茅台宴客等18项违规行为被警告香港廉政公署因用茅台宴客等18项违规行为被警告 报告显示,上一任廉政专员汤显明任内,有206次有记录的午膳和晚膳宴请,其中37%的开支都超过廉署酬酢开支人均上限。另外,报告还披露廉政公署是在汤显明上任后才开始用茅台酒接待宾客,报告质疑在酒精影响下讨论公事,是否恰当。
一、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问题与他国的本质区别 本质区别:在境外的一些地区还有国外,反腐败主要是国家行为。我国的反腐败在本质上是党内自清行为,是一项重要的组织路线。
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管用”的监督: 第一,监督的制度就在身边,拿来就能用; 第二,社会调查,被监督者时时感到监督者近在身边。
三、反腐败的特点和工作方向 反腐败进入到深水区: 第一:由于加大了惩治的力度,许多的贪官藏不住了,就从深水中开始浮出水面。 第二:反腐败向纵深发展,触动到了一些人的利益,于是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就加大了,难度加大了。
三、反腐败的特点和工作方向 未来工作方向:加大党内民主,加大社会监督力量 社会的普遍民主,党内民主,让普通党员,普通群众都能发出声音来,这就是“十八大”以后在反腐倡廉方面要进行的工作,要加大党内民主,加大社会的监督力量,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十八大重申:“以德为先” “十八大”再次重申了”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以德为先”。为什么要以德为先?德者品自高,品高者行自廉,行廉者能必强,能强者必自显。所以我们要以德为先。
六、《反腐败法》迟迟不能出台 1980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张仲礼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制定《反腐败法》,当年被称做为是两会期间的一号提案。从1980年到现在30多年过去了,这部法迟迟没有出台。
六、《反腐败法》迟迟不能出台 反腐败的道路是漫长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只要在中央的领导下,在中纪委的统一指挥下,党的干部队伍一定可以建设成行为廉洁,政治清明的队伍。一定能够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能够保证奔向小康社会。
二、如何廉洁修身 剑——利剑高悬 鉴——前车之鉴 警——警钟长鸣
利剑高悬 1、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腐败的政治理念一脉相承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反对腐败”庄严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不论是处于被围剿的险恶环境中,还是在执政的有利条件下,我们党始终把保持廉洁、反对腐败放在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突出位置。
坚持正确原则,注重政治修养 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1949年,关押在重庆渣滓洞“中美合作所”白公馆集中营的中国共产党人和其他革命者,在狱中即将遭到大屠杀前夕,向党组织提出了催人泪下、动人心魄的 “八条建议”: 一、防止领导成员腐化; 二、加深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 三、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 四、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至左; 五、切勿轻视敌人; 六、注意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 七、严格进行整党整风; 八、惩办叛徒、特务。 (摘抄自重庆渣滓洞展览
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局就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腐败分子的通知》(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的正式文件)。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局就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腐败分子的通知》(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的正式文件)。 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署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6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郑重地提出“两个务必”,谆谆告诫全党同志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不做李自成。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领导了声势浩大的“三反”斗争,有效地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政治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情况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情况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坚决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二是从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工作格局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 三是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要求。 调查表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是认可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2、党和国家领导人论反腐败 毛泽东论反腐败: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们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刘青山、张子善时我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我说过的,杀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无赖,不得已啊。问题若是成了堆,就是积重难返了啊……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绝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不过,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们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奉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判处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的全部财产。刘青山捕前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捕前任天津地委书记。 •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在建国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
邓小平论反腐败(主要观点): 执政党的党风和廉政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存死亡;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 反对腐败是长期的、经常的斗争,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依靠群众,坚决惩治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 从严治党,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机构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从严治党,严肃纪律,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腐败,我们党和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腐败。
江泽民论反腐败: 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胡锦涛论反腐败: 胡锦涛2007年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先后5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涉及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胡锦涛反复告诫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陈云论反腐败: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这是陈云同志在1980年提出的一个重要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是陈云同志对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贡献。 (陈云担任过七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和两届近十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陈毅元帅的反腐诗 《七古·手莫伸》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3、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法规文件(摘要)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 党的干部第七章 党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共中央 1997年2月27日颁发)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发布)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纪发 [2007] 7号) 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2010〕8号)
党的十七大向全党明确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向全党明确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高校要“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嗔痴 佛教中的三毒: 贪,是对欲望的执着;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嗔,是对于喜怒的偏执; 痴,是对于喜好的偏执;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戒定慧是对治贪嗔痴的方法。 戒,是道德的有规范的无害他人的生活标准,对治过分的贪心; 定,是对于内心的专注和耐心的培养,可以对治过分的暴躁和没有耐心引起的嗔恨; 慧,是对于生命以及宇宙实相的如实了知,无论任何事、任何物,不痴迷、不盲从,一切发自本心、真意、自然,脱离“相”的束缚,从而对治愚痴。
贪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俱舍论》卷十六中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通俗地说,对于名、利,对于财物,对于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对于由五蕴和合之众生之体,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称为贪。《成唯识论》卷六中则说:“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有”和“有具”是指三界众生以及众生赖以生存的各种条件。并认为贪着这种心理能障碍无贪,并且因其执着于由五蕴和合的众生之体,导致生命处于不断的生死轮回中,长受三界流转之苦,所以说以生苦为业。 佛教认为,贪是佛教修行的大敌,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将贪列为根本烦恼之一,并将贪与嗔、痴等一起作为有害众生修行的“三毒”。小乘有部以贪为“不定地法”之一,大乘唯识学派则以此为“烦恼法”之一。《俱舍论》依贪著对象区别,将贪分为四种:一显色贪、二形色贪、三妙触贪、四供奉贪。《瑜伽师地论》中则分为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等。 嗔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对佛教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社会,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痴 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覆、诳、谄、昏沉、妄念、散乱、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夫道者;以寂灭为体。修者;以离相为宗。故经云: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佛者觉也;人有觉心,得菩提道,故名为佛。 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是知有相,是无相之相。不可以眼见,唯可以智知。若闻此法者,生一念信心,此人以发大乘超三界。三界者:贪嗔痴是。返贪嗔痴为戒定慧,即名超三界。然贪嗔痴亦无实性,但据众生而言矣。若能返照,了了见贪嗔痴性即是佛性,贪嗔痴外更无别有佛性。
慎独 后汉杨震任东莱太守,路经昌邑,县令王密曾是杨震举荐的荆州人才,到夜间,王密以十金相赠,并说:“暮夜无知者。”震厉声回答:“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羞愧地退出。时人因此称其为“四知先生”。 —— (摘自《后汉书·杨震传》) 宋国子罕任司空(工业部长)时拒收玉,“我以 不贪为宝,其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 也,不若人有其宝”。
一、廉洁修身的含义1、廉洁廉是清廉,不贪取不应得的钱财; 洁是洁白,光明磊落,立身清白。“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屈原《楚辞*招魂》“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沾污)。--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注释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孔子说:“富裕和显贵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就不会去享受的;贫穷与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去摆脱它,就不会摆脱的。
2、修身 修身,是指修养身心,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我的理解,修身就是修心。 修身就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进行主动的、自觉的锻炼和修正,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不断的消除、克制自己内心的各种非道德欲望,努力将自己的品德修养提高到一个尽善尽美的境界。 修身,一是修德,二是修智,德才兼备,便是修身的理想结果。而修德又是修身的首要任务。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礼记》)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礼记•》)
3、廉洁修身 廉洁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道德和个人品德,正好是“修”的对象。 廉洁修身就是按照一定社会的道德标准,把“廉洁”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实践中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升华,最终形成一种信念,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