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5

103 年 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2 年 9 月 13 日

103 年 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2 年 9 月 13 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四項統一考試 ( 一 ) 英聽測驗 (10/19 、 12/14) ( 二 ) 學科能力測驗 (1/18~1/19) ( 三 ) 術科考試 : 美術 (1/22~1/23) 年前 體育 (1/25~1/27) 年前 音樂 (2/6~2/10) 年後 ( 三 ) 指定科目考試 (7.1~7.3) 二、考試成績的採用 三、甄選入學管道 四、考試分發入學管道 五、相關網站. 成績採用.

gary-rogers
Download Presentation

103 年 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2 年 9 月 13 日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3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102年9月13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2.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四項統一考試 (一)英聽測驗(10/19、12/14) (二)學科能力測驗(1/18~1/19) (三)術科考試:美術(1/22~1/23) 年前 體育(1/25~1/27)年前 音樂(2/6~2/10)年後 (三)指定科目考試(7.1~7.3) 二、考試成績的採用 三、甄選入學管道 四、考試分發入學管道 五、相關網站

  3. 成績採用 一、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民國101 年3 月23 日100 學年度第2 次會員大會決議: 自104 學年度起,將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納入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與「考試入學」之檢定項目;102 及103 學年度,納為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審查資料之一。 二、103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舉辦兩次考試,考生可任擇其中一次或兩次皆參加;有關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等招生管道使用本測驗成績之方式,悉依各該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

  4. 103年大學多元入學時程表 考試分發入學 繁星推薦(1校) 個人申請(6系) 學科能力測驗(1/18~1/19) 術科考試(美術、音樂、體育) 報名 (3/3~3/5) 報名 (3/12~3/14)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3/21) 公告錄取名單(3/11) 指定科目考試(7/1~7/3) (大學校系採計3~6科,含術科) 大學指定項目甄試 (3/28~4/27之週五、六、日) 考生登記填寫志願 (7/24~7/28) 錄取生填志願(5/5-5/6) 聯合分發放榜(8/6) 公佈分發結果(5/12)

  5. 三項統一考試

  6. 1 評量學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能 2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二年級必(選)修課程 3 成績採15級分制 4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2年1月18日 、1月19日辦理 5 成績可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警大、軍校入學使用 (一)學科能力測驗

  7. 學測 103.1.18~1.19

  8. 什麼是學科能力測驗的級分制 • 「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 • 分為十五級分,以該科成績在前1%考生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為「級距」 • 最高為十五級分

  9. 級分制實際舉例 • 以數學科為例,若103學年全國高中生學測數學分數前1%的分數為90分 • 則數學科的級距為 90/15=6分 • 因此 1-6分=1級分 43-48分=8級分 • 7-12分=2級分 49-54分=9級分 • 13-18分=3級分 55-60分=10級分 • 19-24分=4級分 61-66分=11級分 • 25-30分=5級分 67-72分=12級分 • 31-36分=6級分 73-78分=13級分 • 39-42分=7級分 78-84分=14級分 特 色 1.不同的科目,相同的級分概念 2.方法簡單易懂,容易驗證自己的級分 3.有削減「錙銖必較」的考試風氣 4.級分和原始分數之間的相關性易懂 5.可用以初步篩選考生 85分(含)以上為15級分

  10. 101年與102年學測成績各標變動分析

  11. 1 分為音樂、美術、體育三組,統一辦理 2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負責辦理 3 每年12月報名,隔年ㄧ、二月考試 4 考試成績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入學」及單招使用 5 103學年度考試日期為1月22日~2月10日 (二)術科考試

  12. (二)術科考試

  13. 103學年度音樂術科考試內容修正 弦樂主修,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或「低音提琴」之考試內容均刪除「練習曲一首」 ,指定「巴赫(J. S. Bach)無伴奏鳴曲或無伴奏組曲中任選一個樂章」 理論作曲不分主副修,均明訂考試占分比為筆試40%、面試60%

  14. (二)術科考試 • 音樂、美術各考試項目個別計分,大學可自主選用,考生可自由選考。 • 體育五項測驗只給一個總分。

  15. 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至三年級必修與選修課程。 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等十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3年7/1、7/2 、7/3辦理,考試成績可提供「考試分發入學」「進修學士班」使用。 (三)指定科目考試

  16. (三)指定科目考試

  17. (三)指定科目考試

  18. 檢定 採計 參酌 指各校系訂定的成績標準,通過者才能參加下一階段考試或分發 指各系納入加總之考試科目及計分方式 針對成績相同而超額時,根據各系訂定之項目成績評比,以決定錄取之優先順序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19. 二大招生管道 • 甄選入學: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 責辦理相關作業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 考試入學: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負辦理相關作業

  20. 102年各組各管道招生人數對照

  21. 繁星推薦(高中端) *「繁星推薦」限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1%~50%),得由其就讀高中推薦。 *高中依大學設定條件,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只能推薦2名(同一學生僅限推薦至ㄧ所大學之一個學群);並排定推薦至同所大學學生之優先順序。

  22. 繁星推薦-錄取分發 *分發比序:第1比序皆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其餘第2-7項比序由大學依學系性質,自訂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科學業(含術科)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錄取分發:分兩輪分發,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1名為限;第一輪分發後有缺額之校系進行第二輪分發,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不再以1名為限。 (不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目仍相同時,則增額錄取。

  23. 繁星推薦 • 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一律不得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第一階段 篩選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 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24. 103學年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比照繁星推薦作法,人數至多為招生名額之3倍率或50人;作業方式同繁星推薦篩選流程(2輪補足預定面試人數) 繁星推薦第1類至第7類學群放榜同時,公告第8類學群(醫學系)可進入第2階段面試名單 面試內容由各校自訂,惟學生不必準備備審資料 報名費200元,如經篩選獲面試者,需另繳交面試費用 參加第8類等於只被推薦單一大學之醫學系,高中推薦作業前須向家長與學生說明清楚

  25. 103學年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自103學年度起醫學系自繁星推薦第3類學群移出,改單列於第8類學群並辦理面試 學生如獲推薦至A校醫學系,並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報名A校醫學系 學生參加第8類第二階段面試如經錄取,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繁星推薦放榜後有缺額,其名額流用至考試分發管道使用

  26. 個人申請實例

  27.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28.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29.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30.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31.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32. 倍率篩選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X 倍率篩選 初選 預計甄試人數 Y Y 指定項目甄試 複試 招生名額 Z Z

  33.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34. 根據英文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根據數學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4倍的人 根據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3倍的人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從倍率高的科目開始篩選:5 →4 →3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29x5=145 29x4=116 29x3=87 預計甄試人數 87

  35.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 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以*表示者,係指該校系有進行同級分(分數)超額篩選程序

  36.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37. 第二階段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38. 第二階段 • 在校成績單 • 備審資料的準備 (自傳、讀書計劃) • 口試(自我介紹、選系原因、專業問答) • 專業筆試(學科、小論文) • 操作測驗

  39. 線上書審系統說明 計畫目標 • 近期: • 一、減輕考生印製、寄送書面備審資料的作業時間與金錢負擔 • 二、減少紙張用量,以助環保 • 三、簡化大學行政作業程序及資料傳遞時間 • 長期: • 一、減輕考生備審資料準備--透過未來規劃之各高中學生成績 • 資料庫、學習檔案資料庫等建置 • 二、大學全面採行線上書審及評分作業 預期效益 透過個人申請招生管道審查資料電子化,一方面減輕學生印製及寄送審查資料之繁複手續並節省時間與經費;另一方面則冀望透過審查資料電子化節省大學端書面資料傳遞時間及作業程序,減輕行政作業負擔。

  40. 審查資料項目統計

  41. 各校考生審查資料上傳情形

  42. 登入日期及次數

  43. 登入時間及次數

  44. 103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篩選結果由甄選委員會公告,故考生基本資料可直接轉入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示意圖 甄選委員會 查詢篩選結果 選擇篩選通過校系 基本資料顯示 考生上傳現況查詢 審查資料轉各大學 審查資料上傳 考生 上傳校系查詢 大學校院 高中上傳現況查詢 高中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