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民 法 学( 1 )

民 法 学( 1 ). 王利明 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 课件制作: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黄丛义 Email:lawyer118@163.com. 目 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 公民 第五章 法人 第六章 物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第九章 期限、时效 第十章 物权概述 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 第十二章 财产共有 第十三章 相邻关系

Download Presentation

民 法 学( 1 )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民 法 学(1) 王利明 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第二版) 课件制作: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黄丛义 Email:lawyer118@163.com

  2. 目 录 • 第一章 民法概述 • 第二章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 第四章 公民 • 第五章 法人 • 第六章 物 •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八章 代理 • 第九章 期限、时效 • 第十章 物权概述 • 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 • 第十二章 财产共有 • 第十三章 相邻关系 • 第十四章 其他物权

  3. 第一编 总论 • 第一章 民法概述 • 第二章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 第四章 公民 • 第五章 法人 • 第六章 物 •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八章 代理 • 第九章 期限、时效

  4.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亦称经济关系。这种财产关系一般具有下列特征: • (1)这种财产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 • (2)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 • (3)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有偿的 • 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 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共分两类,一类是人格关系,一类是身分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下列特征: • (1)这种人身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 • (2)这种人身关系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 • (3)这种人身关系与主体具有不可分性

  6. 民法调整对象案例 • 【案情介绍】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7. 评 析 • 本案中,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认识约会,这种关系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既不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也不具有人身关系的内容,这种关系是受道德规范调整的关系,而不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关系。张男的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但不具有法律的非难性,李女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建立在对人格权侵害的基础上,张男的行为未侵害李女的人格权,因此,张男不存在对李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

  8. 第三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法与经济法 二、民法与行政法 三、民法与劳动法 四、民法与婚姻法 五、民法商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9. 影响 驱动个人利益(形成意思) 意思自治 有悖于 社会经济秩序 平等自主行为 经济法调整 市场经济关系 民法调整 权利本位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以国家对于自由经济的干预为背景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以计划经济体制为背景 (一)调整对象不同 “外部调控” (二)调整方法不同 市场机制(供求法则) 塑造 (三)法律本位不同 确认 社会本位

  10. 用人单位——劳动者 强势———弱势 劳动者利益保护 民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 (一)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侧重于“一般”合同的自愿订立、 诚信履行,并不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 劳动法: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性,侧重于劳动者 利益的保护。 (二)调整方法不同 民法:侧重于任意性,强调自治。 劳动法:侧重于强制性。

  11.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 • 一、宪法 • 二、民事法律 • 三、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 五、国务院各委、部、局署、办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 六、地方性法规 • 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12.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 •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