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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制 度. 入馆须知 借阅证管理办法 图书借阅规则 报刊阅览规则 逾损失盗处理办法. 新生入馆教育. 规 章 制 度. 读者进馆须知 本校读者凭 本人借阅证 入馆。请主动出示证件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 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 馆内 严禁吸烟 、使用明火。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爱护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严禁随意涂抹刻画。 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得用书籍或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新生入馆教育. 规 章 制 度. 借阅证管理办法 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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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借阅证管理办法 图书借阅规则 报刊阅览规则 逾损失盗处理办法 新生入馆教育
规章制度 读者进馆须知 • 本校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请主动出示证件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 • 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 • 馆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 爱护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严禁随意涂抹刻画。 • 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得用书籍或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 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新生入馆教育
规章制度 借阅证管理办法 办证 借阅证发放对象包括本校教职工和注册学生。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统一领取。 销证 因毕业、调动等原因离校,必须先将借阅证交回图书馆。教工离退休后,仍可享受原规定待遇。 挂失、解除挂失 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一周后补办新证,以免被人盗借。如发生盗借,由持证人负责。如果借阅证失而复得,可以解除挂失。 补证 教职工或学生补办借阅证需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如原证找回应立即交回图书馆,宣告作废。 新生入馆教育
上海市江湾初级中学教职员工图书借还规则 规章制度 一、教职员工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 二、借书证应妥善保存,不得转借。借书证遗失、损坏可补办新证。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借书处挂失。一周后,方可补办新证。挂失之前借出的图书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 三、教职员工允借图书15册。 四、借书期限为三个月;可以续借一次,借期为三个月。 五、借书时,须认真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污损,残缺等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一律按规定罚款。还书时,如发现私换条形码,以盗窃论处。 六、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坏、撕毁、涂改、圈点、批注等,违反上述情况,一律按本馆《赔偿、处罚规则》处理。 七、读者工作调动离校时,应主动还清所借图书,并将借书证退回图书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新生入馆教育
上海市江湾初级中学学生图书借还规则 规章制度 1. 学生凭本人的借书证借书。保管好自己的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 2. 每次允许借图书2册,借书期限为一个月;过期将作停借处理。 3. 爱护图书,借书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少页、涂鸦、条形码损坏和书标损坏等情况,应该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4. 还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的,按损坏轻重酌情赔偿;如有遗失图书的,按照现价赔偿。 5. 学生转学、毕业须办理还书手续。 6. 进入图书馆,保持安静,不谈笑喧闹 ;查阅过的书要放回原处;保持整洁,不带零食入馆。 2008-1-1 图书室 新生入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