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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合作式学习. 设计制作:南京下关职教中心 胡卫芳 联系方式: HUWEIFANG@TOM.COM.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课堂教学五原则. 一个声音原则 平等性原则 生面孔原则 真实性原则 效率性原则.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多维课堂评价.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小组建设的六项内容. 小组名称 : 新颖、贴切、有寓意 小组口号: 响亮、鼓舞士气,体现小组独特的追求 个人、小组目标 :清晰具体,可以做到。 小组纪律: 起约束与促进作用, 保证小组目标的实现。 组标建设 :有组名、成员、口号,要新颖独特,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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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组合作式学习 设计制作:南京下关职教中心 胡卫芳 联系方式:HUWEIFANG@TOM.COM

  2.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课堂教学五原则 一个声音原则 平等性原则 生面孔原则 真实性原则 效率性原则

  3.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多维课堂评价

  4. 小组合作式教学演示 小组建设的六项内容 • 小组名称 : 新颖、贴切、有寓意 • 小组口号:响亮、鼓舞士气,体现小组独特的追求 • 个人、小组目标 :清晰具体,可以做到。 • 小组纪律:起约束与促进作用,保证小组目标的实现。 • 组标建设:有组名、成员、口号,要新颖独特,醒目。 • 小组分工:充分扬长,适当补短,可设正副组长、记录员、点评员、发言人、监督员等职务,按小组内同学的答题能力排序。

  5. 法律基础知识FALVJICHUZHISHI主编 陈桂明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设计制作:下关职教中心 胡卫芳 联系方式:HUWEIFANG@TOM.COM

  6.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谁是我的主人? 1、这两名学生的争端是由什么民事权利引起的? 2、如果你是甲同学的话,你会如何反驳乙同学,拿回自己的笔? 导入新课

  7. 1、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怎样才能成为我的主人? 取得和行使 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 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特征 1、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3、合法 2、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 知识点

  8.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如果这两位同学买卖的笔是具有纪念价值的金笔,价值上万元,他们之间的买卖还成立吗?为什么? A、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2、如果甲同学不愿意出售他的钢笔,而乙同学通过拳打脚踢逼其卖给自己,这买卖还成立吗?为什么? C、性质:行为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知识点

  9.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这两位同学买卖笔除了用口头形式外,还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私有房屋买卖应按以下程序办理:(l)订立买卖契约。(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3)立契。(4)缴纳税费。(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合法 2、如果两位同学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买卖的是房屋,应以什么形式进行? • 特殊的有公证、审核、登记等 其他形式 • 《民法通则》第66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知识点

  10.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A、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合法 B、意思表示:真实 • 特殊的有公证、审核、登记等 C、性质:行为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形式 知识点

  11.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1:有一个12岁男孩十分顽皮。今年三月,孩子把他妈妈的刚买的一块进口手表偷出去,以五元钱的价格卖掉,几经追问男孩妈妈才找到买主,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要求返还手表,并退回他五元钱。但对方却说手表是买的,又不是骗来的,怎么能退呢!请问孩子卖表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为什么?这事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2:某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在街头筹集捐款,有一位姑娘过来,把手上的一个钻戒放进了募集箱,工作人员请她签名,她画了一朵花,就走了。过了半小时,有人带着她过来,自称是她哥哥,出示了一纸医院证明,上面显示此姑娘为精神病人,那中年人说钻戒是姑娘姐姐的婚戒,要求返回。问姑娘捐戒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3:陈某承包的镇办拉丝厂的电线,是镇供电站专门拉的一条单线。1994年7月,镇供电站站长的弟弟吴某突然拉来一卡车西瓜,要求陈某买下。陈某声称已经给工人发过降温费,而且也用不了这么多西瓜,当场表示拒绝。但是当晚厂里的电就被停掉,电站站长告知陈某线路需要检修。第二天,吴某再次将西瓜拉来,并说只要陈某买下西瓜,电就可以送上。陈某无奈,只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全部西瓜。当晚电也真的就来了。事后陈某越想越生气,但不知如何是好。问:买卖瓜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按民法规定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12.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4:黄某和张某是同事,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黄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黄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36cm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张某保管和使用。三个月后,黄某给张某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以适当价格卖掉。司机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可以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张考虑到自己同梁关系不错,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因而就按照梁的意思给黄某写了信,黄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张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梁某。黄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问:买卖彩电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案例5:今年刚过80周岁生日的兰老汉走进法院,状告大儿子大兰未尽赡养义务,并要求大兰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兰老汉说,他大儿子身为国家干部,每月拿退休金1300多元,还在南阳有两处房产。可是大兰多年不来看他,他这个老父亲还不知道大儿子家的门朝哪儿开。得知老父将他告了,大兰很是想不通,他对法官说:自己与父亲订有协议,放弃门面房的继承权,对父母可以“生不养死不葬”。原来,1972年分家时,大兰认为父母安皋镇上两间门面房应有他一半,但父亲全给了小儿子,因此,大兰便与父母签订协议,自己对父母“生不养死不葬”,父母的赡养和生老病死均由小儿子小兰负担。问:大兰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若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处理此事? 案例6:刘与妻子张正在闹离婚。这时刘父亲去世,留下21万遗产。刘有兄弟三人,为了不让妻子张得到遗产,于是刘写下自愿放弃继承遗产的书面意见,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半年后,刘与妻子张离婚,于是刘即向其兄弟要回了自己应得的遗产。问:刘写下自愿放弃继承遗产的书面意见,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的行为是否是民事法律行为?妻子张某知道此事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案例分析

  13.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1:有一个12岁男孩十分顽皮。今年三月,孩子把他妈妈的刚买的一块进口手表偷出去,以五元钱的价格卖掉,几经追问男孩妈妈才找到买主,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要求返还手表,并退回他五元钱。但对方却说手表是买的,又不是骗来的,怎么能退呢!请问孩子卖表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为什么?这事该如何处理呢? 不具备主体资格: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无效 对方应返还手表,男孩妈妈应退回五元钱 案例分析

  14.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2:某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在街头筹集捐款,有一位姑娘过来,把手上的一个钻戒放进了募集箱,工作人员请她签名,她画了一朵花,就走了。过了半小时,有人带着她过来,自称是她哥哥,出示了一纸医院证明,上面显示此姑娘为精神病人,那中年人说钻戒是姑娘姐姐的婚戒,要求返回。问姑娘捐戒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此事该如何处理呢? 不具备主体资格: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 无效 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应返还钻戒。 案例分析

  15.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3:陈某承包的镇办拉丝厂的电线,是镇供电站专门拉的一条单线。1994年7月,镇供电站站长的弟弟吴某突然拉来一卡车西瓜,要求陈某买下。陈某声称已经给工人发过降温费,而且也用不了这么多西瓜,当场表示拒绝。但是当晚厂里的电就被停掉,电站站长告知陈某线路需要检修。第二天,吴某再次将西瓜拉来,并说只要陈某买下西瓜,电就可以送上。陈某无奈,只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全部西瓜。当晚电也真的就来了。事后陈某越想越生气,但不知如何是好。问:买卖瓜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按民法规定应如何处理?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真实 无效 陈某可以退还西瓜给吴某,吴某应返还瓜款,如西瓜有损失的,损失由吴某自己承担。 案例分析

  16.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4:黄某和张某是同事,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黄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黄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36cm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张某保管和使用。三个月后,黄某给张某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以适当价格卖掉。司机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可以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张考虑到自己同梁关系不错,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因而就按照梁的意思给黄某写了信,黄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张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梁某。黄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问:买卖彩电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意思表示不真实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无效 黄某可以要回彩电,或者索要损失款项。 案例分析

  17.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5:今年刚过80周岁生日的兰老汉走进法院,状告大儿子大兰未尽赡养义务,并要求大兰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兰老汉说,他大儿子身为国家干部,每月拿退休金1300多元,还在南阳有两处房产。可是大兰多年不来看他,他这个老父亲还不知道大儿子家的门朝哪儿开。得知老父将他告了,大兰很是想不通,他对法官说:自己与父亲订有协议,放弃门面房的继承权,对父母可以“生不养死不葬”。原来,1972年分家时,大兰认为父母安皋镇上两间门面房应有他一半,但父亲全给了小儿子,因此,大兰便与父母签订协议,自己对父母“生不养死不葬”,父母的赡养和生老病死均由小儿子小兰负担。问:大兰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若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处理此事? 性质:行为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无效 大兰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案例分析

  18. 2、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案例6:刘与妻子张正在闹离婚。这时刘父亲去世,留下21万遗产。刘有兄弟三人,为了不让妻子张得到遗产,于是刘写下自愿放弃继承遗产的书面意见,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半年后,刘与妻子张离婚,于是刘即向其兄弟要回了自己应得的遗产。问:刘写下自愿放弃继承遗产的书面意见,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的行为是否是民事法律行为?妻子张某知道此事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性质:行为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无效 妻子张某应该与刘共同拥有这笔钱,因此,这笔钱应在张某与刘某之间进行分割。 案例分析

  19. 3、无效的民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不具备主体资格 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真实 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行为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知识点

  20. 3、无效的民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效力:行为从开始起即无效。 行为部分无效的不影响行为其他部分 的效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知识点

  21. 3、无效的民事行为 案例5:今年刚过80周岁生日的兰老汉走进法院,状告大儿子大兰未尽赡养义务,并要求大兰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得知老父将他告了,大兰很是想不通,他对法官说:自己与父亲订有协议,放弃门面房的继承权,对父母可以“生不养死不葬”。原来,1972年分家时,大兰认为父母安皋镇上两间门面房应有他一半,但父亲全给了小儿子,因此,大兰便与父母签订协议,自己对父母“生不养死不葬”,父母的赡养和生老病死均由小儿子小兰负担。问:大兰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若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处理此事? 效力:行为从开始起即无效。 行为部分无效的不影响行为其他部分 的效力。 无效 知识点

  22. 3、无效的民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后果:凡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或部分履行的,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双方所得,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等。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知识点

  23. 4、代理 一日,华强用摩托带着即将临产的妻子海英去医院,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出十几米,华强和海英当场死亡,而海英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地诞生并活了下来。问:①婴儿是否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②婴儿能否自己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③如不能,此事应如何办理? 法定代理 第三人 代理行为后果 代理行为 委托代理 代理权 被代理人 代理人 指定代理 知识点

  24. 4、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制度。 第三人 法定代理 代理行为后果 代理行为 委托代理 代理权 被代理人 代理人 指定代理 知识点

  25. 4、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制度。 甲省某县畜牧场,需购某自治区某一改良马两匹,委托李四携款前去购买。李四四处奔走,买不到该场所需的改良种马,但有改良种驴,价钱也较便宜,便买了三头,共花了2000元。昼夜兼程,赶回畜牧场。畜牧场见状拒收并要索回驴价款。李四认为改良种驴,畜牧场也可饲养繁殖,为场着想,饱尝辛苦,拒不退款。问:畜牧场与李四之间是什么代理关系?该纠纷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委托代理。李四应该退回2000元钱,自己处置那三头驴。因为他超越了代理权限。 案例分析

  26. 4、代理 是否所有的民事行为都能代理? 著名书法家王学之,他书写的每幅对联价值上千元。书画商李富甲向王学之订购了10幅对联,双方约定3个月内交货。李富甲给付定金2000元。但事隔不久,国外一名牌大学盛情邀王学之去讲学,因此王忙于办理出国手续,一直不能安心写字。出国前,王对自己的得意门生张继说,我把我的印章留给你,你临摹上我的10幅对联,盖上我的印鉴,说是我写的,其余的货款8000元就归你。王学之出国后,李富甲如期来取字,张继将自己临摹的字给了李,收取了8000元。对联被一台商重金购买后带回台湾,请人鉴赏,发现是赝品,要求退字,引起纠纷。 问:王学之书写对联的行为能否由他学生代理?此纠纷应如何解决? 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的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法律行为,如婚姻登记、立遗嘱、撰稿、演讲等,不能代理。 不能代理。张继退钱8000,王学之双倍返还定金。 知识点

  27.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1、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3、合法 特征 民事主体 2、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 民事法律行为 A、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取得和行使 B、意思表示:真实 实质要件 要件 C、性质:行为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d、意思表示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形式要件 不具备主体资格 无效 法律效力后果 意思表示不真实 民事权利 行为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 代理的范围

  28.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萧宾,15岁,萧宾的父母已离异,萧宾随母亲黄丽生活,但也时常去父亲萧林那里,父亲对他也很好。一天萧宾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买了一副10元钱的羽毛球拍①,领到一张奖券。20天过后,萧宾所持的奖券中了最高奖5000元。萧宾异常兴奋,立即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去商店兑奖②后,便把这五千元钱放在家中的柜里。父亲萧林得知萧宾中奖后,便找到黄丽,说萧宾还没有成年,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奖金应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一半奖金给自己。黄丽说萧宾随自己生活,奖金应归自己和萧宾所有,萧林无权分取奖金,二人发生争执。儿子萧宾情急之下,悄悄拿出那出五千元钱跑到商店买了一架进口相机③,价格是四千七百元。萧宾拿着相机回到家里,对还在争执之中的父母说钱已经花了,没有什么可争吵的了。萧林、黄丽听后急了,立刻拉着萧宾到商店,称萧宾买相机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店员说退货只有一个前提,即货物质量不合格;现在相机没有任何毛病,钱货又已两清,因而不同意退货。 问:1、文中的三个民事行为,哪些是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 2、 萧宾父母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3、母亲领奖是属于哪种代理行为,本案奖金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如何? 检测题

  29.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问:1、文中的三个民事行为,哪些是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 萧宾买了一副10元钱的羽毛球拍①,母亲去商店兑奖②是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2、 萧宾父母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能要求退货,因为萧宾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母亲领奖是属于哪种代理行为,本案奖金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如何? 法定代理,财产所有权属于萧宾,父母作为监护人负责管理和保护萧宾的财产。 检测题

  30.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恶狗咬伤人案例 1、案例中的李金龙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吗?为什么? 2、《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本案中李金龙的什么民事权利受到了侵犯?李金龙父亲代其起诉,需要李金龙授权吗?属于哪种代理行为? 检测题

  31.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问题二:恶狗咬伤人案例(知识点链接:书本71、73页) 1、案例中的李金龙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吗?为什么? 答:有民事权利能力,因为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为他未满十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问题二:恶狗咬伤人案例(知识点链接:书本83页、97页) 2、《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本案中李金龙的什么民事权利受到了侵犯?李金龙父亲代其起诉,需要李金龙授权吗?是属于哪种代理行为? 答:民事权利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李金龙的人身权受到侵犯。无需授权,是法定代理。 检测题

  32. 二、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恶狗咬伤人案例 1、案例中的李金龙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吗?为什么? 2、《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本案中李金龙的什么民事权利受到了侵犯?李金龙父亲代其起诉,需要李金龙授权吗?属于哪种代理行为? 3、狗的主人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什么原则,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检测题

  33. 多维评价,展示真实自我 课堂评价

  34. 谢谢合作,下课! 设计制作:南京下关职教中心 胡卫芳 联系方式:HUWEIFANG@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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