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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险网上申报培训演示

北京市五险网上申报培训演示. 大兴区社保中心. 网上申报流程. 证书的申请、安装及使用 网上申报功能简要说明及用户登录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说明 网上信息查询(单位企业) 表格打印 网上信息查询(参保人员).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网上申报业务开通条件:拥有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 凡已拥有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可携带数字证书到所在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 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 。 未曾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在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后,携带数字证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www.uni-perfect.com. 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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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险网上申报培训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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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北京市五险网上申报培训演示 大兴区社保中心

  2. 网上申报流程 • 证书的申请、安装及使用 • 网上申报功能简要说明及用户登录 •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说明 • 网上信息查询(单位企业) • 表格打印 • 网上信息查询(参保人员)

  3.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 网上申报业务开通条件:拥有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 • 凡已拥有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可携带数字证书到所在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 未曾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在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后,携带数字证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www.uni-perfect.com

  4. 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 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单位数字证书和计算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 • 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 • 参保单位在四险(四险指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下同)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地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一致。 • 参保单位不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

  5. 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 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的单位。(单位类型为企业的单位,仅参加医保或四险不可申请) • 存在欠费的单位。 • 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的单位。

  6. 数字证书初次申领 • 《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生成200元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 www.uni-perfect.com

  7. 双击setup.exe图标,安装程序自动运行。

  8. 安装完成后 , • 桌面上出现证书管理工具图标 • 桌面右下角出现证书存储介质驱动程序图标

  9. 双击桌面“证书管理工具”

  10. 点击 “修改密码”

  11.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12. 网上申报系统功能简要说明 •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五险合一 • 使用CA数字证书增强数据安全性 • 上传企业版报盘文件 • 5项业务,在线申报 • 社保数据网上查询 • 四险单位欠费情况查询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13. 登录 • 登录地址: http://www.bjld.gov.cn/csibiz/ • 企业开户必须绑定CA数字证书 • 安装好CA数字证书驱动 • 登录需要将CA数字证书插入USB插槽中

  14.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参保人员的增加 二、参保人员的减少 三、单位信息变更 四、个人信息变更 五、企业版数据报盘文件上传

  15. 一、参保人员的增加 (一)职工新参统 (二)其他原因的职工增加

  16. (一)职工新参统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 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 2.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导入网上申报信息,导入不成功的,业务系统将不成功原因反馈至网上申报系统;导入成功的,业务系统将导入成功状态反馈至网上申报系统。

  17. (一)职工新参统 3.参保单位于申报次日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参保手续。 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含行业)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

  18. (一)职工新参统 4.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 5.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 • 审核未通过的,业务系统将“资料不全或不符”或其他原因反馈至网上申报系统。审核通过确认后申报信息入库,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网上申报系统,经办机构在入库成功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上盖章,一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返还参保单位。经办机构同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19. (一)职工新参统 6.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备查。

  20. (二)其他原因的职工增加 •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险种登记、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刑满释放/劳教期满、非带薪上学恢复、复员恢复缴费、转业恢复缴费、失业转就业、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其他原因恢复缴费; 医疗增加原因:失业转就业、外区调入、本区调入、其它。 • 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 • 办理医疗增加业务的,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1. 普通增员 1.输入增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增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增员申报

  22. 二、参保人员的减少 (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减少原因。 四险减少原因:转往外省市、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死亡、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往本区、转往他区、判刑劳教、转统筹外、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医疗减少原因:参军、上学、本区调出、转往外区、转往外埠、失业转街道(镇)、失业转职介人才存档、农民工失业、判刑、劳教、失踪、出国定居、转外国籍、死亡、其它。

  23. 二、参保人员的减少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 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关表格: 1.参保单位选择四险减少原因为转往外省市、判刑劳教、转统筹外、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2.选择四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农民工解除合同和死亡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3.选择四险减少原因为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清算单》。

  24. 二、参保人员的减少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失业转街道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转统筹外的须留存调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死亡的须留存死亡证明复印件备查。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25. 普通减员 1.输入减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减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减员申报

  26. 三、单位信息变更 (一)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二)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27.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28. 四、个人信息变更 (一)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帐号(小额支付系统上线后可变更)。 (二)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29.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输入要变更的人员身份证号和姓名 •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30. 注意 参保单位如需办理上述情况外的人员增减、单位信息变更及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1. 五、企业版数据报盘文件上传 使用企业版软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企业版数据报盘文件,上传成功后,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四险和医疗业务系统接收、审核后处理。

  32. 上传企业报盘文件 • 接收企业版生成的报盘文件 • 不能超过10M • .dat结尾:不要修改文件名 • 同名文件只能上传一次

  33. 网上申报办理日期 • 参保单位于每月5—22日,每天5:00-22:00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信息变更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于次日查询申报结果。

  34.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 查询各项申报业务的受理情况 • 办理状态 • 未提交: • 已提交待处理:可取消 • 待审核:被内网抓取,不能取消 • 已审核:内网处理并反馈结果 • 查看申报内容 • 查看反馈信息 • 对于新参统导入失败的交易,可在“查看反馈”界面,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 新参统人员的增加表只有医疗和四险均无导入失败情况,才能进行打印。

  35. 四险单位欠费情况查询

  36.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查询本单位员工信息

  37.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查询条件: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 • 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任选其一录入,则查询某指定人的信息 • 录入为空,则查询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信息

  38.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选择查询的年份月份

  39.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选择查询的年份(无当年数据) • 选择查询的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40.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 选择查询的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41. 特别提示 • 每月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 • 查询功能在数据维护期间不可用

  42. 人员增加表

  43. 人员减少表

  44.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45.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46. 个人信息登记表 • 只有四险和医疗均无导入失败的情况,才能进行打印操作。 • 下载打印为将此报表下载到本地,需自行打开下载后的报表文件,进行打印。

  47. 参保个人-首次登录

  48. 参保个人-登录成功

  49.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50.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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