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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入學方式」 宣導. 簡報製作:鶯歌國中教務處 報 告 人:註冊組長黃健忠 日 期: 102 年 9 月 10 日. 宣導大綱. 壹、前言 貳、免試入學要點說明 參、特色招生 肆、五專入學方式 伍、十二年國教 -- 諮詢專線、網站. 壹、前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 入學方式 核心精神.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 選其所 適 、愛其所選 成就每一個孩子. 落實 國民教育法 第 1 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58 條之規定,以養成 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 之 健全國民 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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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入學方式」宣導 簡報製作:鶯歌國中教務處 報 告 人:註冊組長黃健忠 日 期:102年 9 月 10日
宣導大綱 壹、前言 貳、免試入學要點說明 參、特色招生 肆、五專入學方式 伍、十二年國教--諮詢專線、網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核心精神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 選其所適、愛其所選成就每一個孩子
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58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適性輔導適性入學適性揚才 成就每一個孩子
入學方式改革 以『考試』為主的入學 適性入學 聯考入學 多元入學 民國90年以前 103年~ 90~102年 聯考 基測 免試入學、特色招生 強調入學: 輔導學生依興趣、性向 、能力選校 強調招生: 從高中職、五專端依據成績篩選學生
應用科學研究與務實致用為導向 學術研究 為導向 • 高中及技職升學進路分析圖
12年國教--劃分就學區 1.免試就學區 2.共同就學區 3.跨區就學
就學區規劃 一.高中高職: 1.免試就學區: (1)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 (2)共同就學區:位處免試就學區交界之學校,得由兩 個以上縣(市)主管機關協調規劃共同 就學及招生之範圍。
就學區規劃 2.特殊因素可跨區參加免試入學 (1)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有學生適性選擇之 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學生因搬家遷徙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3)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 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 體證明文件)。 (4)其他經核定之特殊因素。 3.特色招生可跨就學區,但只能任選一就學區報考。 二.五專: 學校分散且類科屬性特殊,採全國一區。
12年國教—入學方式 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 先辦免試及術科甄選, 後辦特招學科考試 適性入學 不限學區 大學區 與 共同學區 逐年提升,至108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85%以上
103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103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 國中學生 七年級智力測驗 國中適性輔導 國中教學正常化及學力品質確保 國中在學階段 特色招生 術科測驗 八年級興趣測驗 國中教育會考 (5月辦理) 九年級性向測驗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 國中提供學生升學輔導建議 六月 ( 可 同 時 報 名 , 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 五專 免試入學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 Y 錄取 錄取 Y 報到入學 報到入學 N (可 同 時 報 名,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N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七月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第二次) 填寫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志願卡 五專免試入學 (第二次) 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入學 N Y 錄取 報到入學 (得同時辦理) 錄取 錄取 報到入學 報到入學
教育會考考試科目與題型 • 一.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 作測驗 • 二.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 題為輔 • 三.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1)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2)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3)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 四.數學科非選擇題和英語科聽力題103年暫不 計分,104年正式採計。
成績計算 • 一.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透過測驗的標準設 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3表現等級 (1)「精熟」A: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 學習的知識與能力 (2)「基礎」B: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 學力 (3)「待加強」C: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 階段之基本學力 • 二.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免試入學:登記模式為主要入學管道 各高中職及五專皆須辦理免試入學,採登記方式,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 不訂定報名條件(門檻) 各高中職及五專不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 未超額則全額錄取,超額則比序錄取 當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當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進行比序錄取 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入學 學生參加就讀或畢業之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為原則
免試入學規劃 1/2 一.錄取方式 1.報名學生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 錄取1個校(科)為限。 2.如各高中高職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 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3.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
免試入學規劃 2/2 二.超額比序採計項目 1.志願序 2.多元學習表現(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品德表現、才藝表現、體適能…) ※基北區僅採計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3.國中教育會考 備註:詳見各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對照表
免試入學作業流程 一.全區採聯合方式分兩階段辦理(先免試後特色) (1)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 ※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完畢後,始辦理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 ※國中畢業生可同時報名高中職、五專的免試入 學及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但僅能擇一校報到。 ※錄取報到學生,如未依時間規定放棄者,不得 報名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2)第二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錄取報到完畢後,再進行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 (3)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結束仍未額滿之學校,經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各自辦理續招。
免試入學作業流程 二.報名志願 學生自行選填志願,採多志願方式辦理,不限定高中或高職之科別志願。 ※基北區至多選填30個。志願選填以 校為單位。 ※桃園區至多選填30個。志願選填以 同校同類群為單位
原住民…等特種生 • 免試入學先同一般生比序。 錄取 報到入學 未錄取 就額外增加的名額 (2%)錄取; 如同身分的特種生超額,另採 比序競爭。 • 特色招生:考試以加分優待,但以外加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 的方式辦理,至多只增該校招生額度的2%。
基北區比序順次 (1)第一順次:由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及國中教育會考等積分進行加 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2)第二順次: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之積分,進行 比序。 (3)第三順次: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之 換算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積分加總 、國文科積分、數學科積分、英語科積分 、社會科積分、自然科積分、寫作測驗級 分。 (4)第四順次: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非積分) 進行比序。
基北區比序順次 (5)第五順次:第四順次比序同分,則進行國中教育會考成 績三等級加標示加總比序。 示例:五科>四科一科>四科> 三科 二科>三科 一科>三科 >‧‧‧ 詳見附件:教育會考成績三等級加標示比序方式 (6)第六順次:第五順次加總比序同分,進行國中教育會 考單科成績標示比序(>>> >>>),依序為國文科成 績標示、數學科成績標示、英語科成績標示 、社會科成績標示、自然科成績標示。
基北區比序順次 (7)第七順次:如經過第六順次比序後仍同分時,不予抽 籤,並依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1.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 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 定名額5%以內移列調整;調整後仍超額者,報各該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 理。 2.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報各該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示例一 小榮以第一志願申請松山高中、 小耀以第三志願申請松山,總積分相同但超額比序結果小耀錄取(會考積分勝出)
示例二 小榮、小耀同以第一志願申請建中、因總積 分相同進入超額比序,結果小榮因寫作測驗 獲六級分而錄取(第三順次比序)
共同就學區規劃公私立國中暨高中高職學校一覽表共同就學區規劃公私立國中暨高中高職學校一覽表
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 一、基北區與桃園區共同就學區之入學方式以分配 名額方式辦理,報名學生之入學方式依其所就 讀國民中學所屬免試就學區之免試入學作業要 點辦理。 ※本校選擇就讀桃園區同學,入學方式依基北區超額比序 方試辦理。 二、基北區及桃園區103學年度共同就學區免試入學 辦理擬參照直升入學作業期程,於第一次免試 入學前辦理完畢。
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 ※本校依共同就學區劃分可申請桃園區之公私 立高中職:縣立南崁高中、縣立壽山高中 、縣立永豐高中、私立新興高中、私立光 啟高中、私立成工工商入學方式依基北區 超額比序方試辦理。 ※依戶籍申請桃園區公私立高中職就讀(不限定學 校),戶籍必須遷籍至桃園縣,以專案申請方式 參加桃園區免試入學方案(入學方式依桃園區超 額比序方試辦理)。
※103年基北區、桃園區、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內含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公告於學校首頁升學資訊區。※103年基北區、桃園區、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內含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公告於學校首頁升學資訊區。
特色招生 1.符合各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為優質之 高中高職學校。 2.特色課程招生可分為: (1)甄選入學(含術科測驗): 如: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等)。 (2)考試分發入學 (學科測驗): 如:語文、數理班等)
特色招生 高中職&五專 甄選入學 考試分發入學 術科測驗 學科測驗 招生區 聯合辦理為原則 獨招或聯招 (美術、音樂、 舞蹈、戲劇、體育) ※特色招生只能任選一就學區報考。
基北區特色招生入學方式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