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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發展指導委員會第 2 次會議. 96.12.18.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總綱 修訂說明報告 計畫主持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蔡顯榮主任. 報告大綱. 一、修訂理念 二、修訂特色 三、課程修訂工作內容 四、 98 課綱與 95 暫綱差異分析 五、預期效果. 一、修訂理念. 1. 務實致用,加強專業技術能力 2. 以能力本位為核心 3. 符應產業企業人力需求 4. 落實証照制度. 二、修訂特色. 1. 三項研究成果作為課程規劃之基礎 先進國家技職教育課程改革方向研究 建構群科能力指標 職業學校群科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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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發展指導委員會第2次會議 96.12.18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總綱 修訂說明報告 計畫主持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蔡顯榮主任
報告大綱 一、修訂理念 二、修訂特色 三、課程修訂工作內容 四、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 五、預期效果
一、修訂理念 1.務實致用,加強專業技術能力 2.以能力本位為核心 3.符應產業企業人力需求 4.落實証照制度
二、修訂特色 1.三項研究成果作為課程規劃之基礎 • 先進國家技職教育課程改革方向研究 • 建構群科能力指標 • 職業學校群科整合 2.98課程綱以職校教師為規劃主體,技專院校教授為輔,具有學術理論基礎與前瞻性,並結合職校行政實務與教學經驗 3.依據研究成果敘寫群科教育目標與能力 4.兼顧「升學準備」與「就業準備」 5.技藝競賽、證照、檢定融入課程規劃 6.增設校訂參考科目教學綱要,以利各校發展校本課程齊一全國職校課程水準(已完成共563門,2689學分) 7.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實習科目(含實習、實驗及實務科目)佔30學分。 *95暫綱各校專業及實習科目規劃80學分者,已達7成。
三、課綱內容說明 壹、總綱 一、教育目標 二、群科能力 三、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 四、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五、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六、實施通則 貳、教學綱要 一、一般科目 二、專業及實習科目 參、設備基準 一、設備規劃共同原則 二、一般科目設備基準 三、專業及實習科目設備基準 附錄 1.職業學校訂定課程發展組織參考注意事項
四、 98課綱與95暫綱差異分析(4/4) 註:學分數及開課時段可因應群科特性彈性調整
五、預期效果 • 強化專業與實習課程教學精神 • 落實務實致用課程特色 • 提升學生證照取得比率與證照層級 • 達成一般與專業能力之均衡發展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修訂說明報告 恭請指正
職校課程標準暨設備標準修訂沿革 94.01.15教育部技職司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