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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 安徽省总工会 陈月富 2009 年 10 月 8 日. 新工会会计制度出台背景. 会计法 ( 85 年 1 月六届九次会议通过, 99 年 10 月九届十二次会议修订)、 工会法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及工会章程修订 工会业务发展 ( 全总提出: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业务扩展 , 经费收缴体制变化 (一改三策) 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帮扶、送温暖,各种专项经费)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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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 安徽省总工会 陈月富 2009年10月8日
新工会会计制度出台背景 • 会计法(85年1月六届九次会议通过,99年10月九届十二次会议修订)、工会法(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及工会章程修订 • 工会业务发展(全总提出: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 业务扩展,经费收缴体制变化(一改三策) • 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帮扶、送温暖,各种专项经费) •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 部门预算, 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收付 规范津补贴(与行政预算会计接轨、与财政管理改革接轨)
修订过程 • 2008年启动 • 财政部、全总财务部共同研究确定将工会会计制度列入国家会计制度体系 • 2009年4月7日,财政部发布新《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 • 2009年5月31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规定》,2010年起实施 • 2009年7月20日,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
修订原则 • 兼顾合理继承与适时创新 • 兼顾规范核算与易于操作 • 兼顾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 • 兼顾工会工作与外部监督
98版工会会计制度 • 总则 • 一般原则 • 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 会计凭证和账簿 •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 会计报表的编审 • 附则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体系 • 工会会计制度 •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财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 明确:工会会计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适应了新时期工会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提升工会在社会各界的诚信度,促进工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标志着工会会计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 财政部颁布,进入国家会计制度体系(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计制度)为工会会计人员交流创造条件,充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修改后的新《工会会计制度》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将成为院校教学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 与财政改革接轨,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行政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设置,明确界定“代管经费”。政府拨入专项经费、离退休经费列入“政府补助收入”核算 • 突出维权职能,增设“维权支出”、“专用基金—权益保障金” • 改变拨交经费收入的确定依据: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作为“拨缴经费收入”核算,同时取消“上解经费支出”;不属于本级的经费则通过“应收(付)上级经费”、“应收(付)下级经费” • 新制度与国家会计制度衔接,科目、标准趋同,统一了基层和县级会计制度。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 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 ”(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支出,主要是形成固定资产)与“业务支出”(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支出)、“行政支出”(工会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支出)的界线 • 全面准确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三大要素(增设“在建工程资金占用”对应“在建工程”)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 总则 • 一般原则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支出 • 会计报表 • 附则
讲解方法 • 基本业务 • 本级工会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投资、应付工资、净资产、收入、支出 • 特殊业务 • 与上下级工会往来 • 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 与附属单位往来 • 专用基金及后备金 • 在建工程(作为特殊业务讲解)
总则及一般原则 • 总则中重要内容: • 本制度适应各级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 工会会计定义: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 县级以上工会应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设置专职会计、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聘请兼职会计 • 一般原则中重要内容: •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符合工会宏观管理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 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可靠、清晰明了、相互可比,并遵循重要性、及时性原则 • 凡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资产 • 包括: • 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应收款项:财政应返还额度,借出款,应收上级经费,应 • 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 • 库存物品 • 投资 • 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
货币资金 • 主要变化: • 适应国库集中支付需要, 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 取消“经费集中户存款”总账科目,在银行存款科目内单独设置二级科目,不表示取消银行账户 • 授权支付收到,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贷:政府补助收入 • 支付,借:××支出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应收款项 • 主要变化: • 借出款: • 借款人应为特定对象(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 • 无法收回借出款处理(总工发[2002]20号、皖工发[2002]58号) • 其他往来款项的核销 • 呆账的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清责任、账销债留。 • 与上下级工会往来参见特殊业务讲解
库存物品 • 核算范围:材料,物品,不达到标准的工具器具 • 取得时计价: • 购入有偿调入时按照实际支付价款. •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按照公允价值或凭据注明金额(加 相关费用) 发出时计价按照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等确定计入职工活动支出等相关科目 盘盈时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 盘亏时计入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 •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 固定资产标准:使用一年,一般设备500/专用设备800 • 固定资产取得时计价:按照实际成本入账 •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与财政接轨) • 购入时:借:资本性支出 借:固定资产 • 贷: 银行存款 贷:固定基金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政府补助收入
固定资产 •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或凭据注明金额(加相关费用): • 借:固定资产 • 贷:固定基金 • 自行建造:参见在建工程 • 账内不计提折旧,辅助账核算折旧 • 出售: • 借:固定基金 借:银行存款 • 贷:固定资产 贷: 其他收入
固定资产 • 账内不计提折旧,辅助账核算折旧 • 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而且税法规定净残值率不得低于10%。
固定资产 • 账内不计提折旧,辅助账核算折旧 • 分类折旧 • 设备工具 18━22年 •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 运输设备 8━14年
在建工程 • 取消“专项工程占用”科目(工程待核销支出),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工程实际发生支出) • 核算使用科目包括: •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建工程实际支出 •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核算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资金 • “资本性支出”科目,核算在建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支出 • 预付工程款时, • 借:在建工程 借:资本性支出 •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贷: 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 工程完工时: • 借:固定资产 • 贷:在建工程 • 借: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 贷:固定基金
投资 • 核算内容:工会对外各项投资(原有价证券和投资) • 取得投资的计价: • 货币资金投资按照实际支付款项 • 实物资产按照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价值 • 投资收益在取得时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 投资处置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投资 • 投资账务处理: •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 • 借 :投资 借:结余 • 贷: 银行存款 贷:投资基金 • 以库存物品投资: (与旧制度同) 借:结余(账面价) • 借:投资(评估价) 贷:投资基金 • 投资基金(评估价<账面价) • 贷:库存物品(账面价) • 投资基金(评估价>账面价)
投资 •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比旧制度简便) • 借:投资(评估价) 借:固定基金(账面价) • 贷:投资基金 贷:固定资产 • 收到投资收益:(注意股权投资)借:银行存款 • 贷:投资收益 • 注:旧制度:借:投资(评) 借:固定基金(账) • 贷:固定资产(账) 贷:投资基金 • 贷:投资基金(溢)
投资 • 投资收回时: • 借:银行存款(收到价款) 借:投资基金(账面价) • 投资收益(价款<账面价值) 贷:结余 • 贷:投资(账面价值) • 投资收益(价款>账面价值) • 出现损失,核销投资; 重新收回已核销投资呆账: • 借:投资基金 借:银行存款 • 贷:投资 贷:其他收入
负债 • 包括: • 借入款项 • 应付个人收入:应付工资\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分设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 • 应付款项: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参见与上下级工会往来业务核算) • 代管经费:委托代管,有指定用途,不属于工会收入,如党费,团费,职工互助金等。此科目改动很大,在实际工作中观念要改变 • 代收手续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应付工资 • 实际发放工资时: • 借:行政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在职 • 行政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等 • 贷:应付工资/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 • 借:应付工资 • 贷:银行存款(自发工资,财政实拨)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政府补助收入
净资产 • 包括: • 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 • 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占用的资金 • 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权益保障金 • 权益保险 • 后备金,从结余拨出的储备性资金 • 结余:核算当期收支结余;对外投资导致的结余增减;当期提取后备金;历年滚存结余.
工会经费来源 • 中国工会章程(第36条)规定工会经费来源: • 1.会员缴纳的会费(工资收入的0.5%) • 工财[94]69号,工财[96]58号 • 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全部职工总额2%拨缴的经费或建会筹备金(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 3.工会所属企事单位上缴的收入 • 4.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工会法45条规定)。 • 5.其他收入(资产处置、存款利息收入、接受捐赠)
收入 • 工会会计制度中收入按照来源分为: • 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会费收入 • “会费收入”科目核算工会会员依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留基层工会使用。 • 收到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贷:会费收入 • 期末结转:借;会费收入 • 贷:结余
拨缴经费收入 • “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核算归属于本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包括单位直接缴拨,下级工会上缴和上级工会转拨三种方式. • 参见特殊业务中与上下级工会往来部分
上级补助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补助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帮扶中心为什么要设两套账道理就在这里) • 收到或上级工会补助通知书: • 借:银行存款(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补助) • 贷:上级补助收入 • 年末清算时, 如有上级应付未付补助款,做应收处理期未结转“结余”科目。
政府补助收入 • “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各级政府给予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贴,送温暖经费,疗养事业补助,劳模补助,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助等。 •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会计处理 • 财政直接支付(不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借:有关支出,贷:本科目 • 财政授权支付: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贷:本科目 •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实拨资金)的会计处理 • 收到财政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本科目
事业收入 • “事业收入”科目核算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机关直接出租房屋收入不在此科目核算)。 • 收到收入时: 期末结转结余: • 借:银行存款 借: 事业收入 • 贷:事业收入 贷: 结余
行政补助收入 • “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工会取得本单位所给补助,不包括应拨缴的工会经费 • 实际收到时: 期末转结余: • 借:银行存款 借: 行政补助收入 • 贷:行政补助收入 贷: 结余
投资收益 • 核算对外投资损益(年终分配:收到按比例送股不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 期末结转至结余 • 账务处理同时参见投资讲解
其他收入 • 核算上述收入以外各项收入,包括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机关直接出租房屋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收入
支出类科目 • 包括: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职工活动支出 • “职工活动支出”科目:核算会员及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其他活动支出)。 • 借:职工活动支出 • 贷:银行存款 • 借:结余 • 贷: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 “维权支出”科目,核算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 • 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法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其他维权支出。 • 借:维权支出 • 贷:银行存款 • 借:结余 • 贷: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 • “业务支出”科目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包括:培训费、会议费、外事费、专项业务费、其他业务支出. • 发生支出 时: 期末结转结余: • 借:业务支出 借:结余 • 贷:银行存款 贷:业务支出
行政支出 • “行政支出”科目,核算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支出。 •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设置明细科目,包括: • 工资福利支出:专职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伙食补助等 •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交通费维修费招待费(餐费其他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 其他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 • “资本性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支出。 • 直接购置:借:资本性支出 借:固定资产 • 贷:银行存款 贷:固定基金 • 自行建造: • 借:在建工程 借:资本性支出 •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贷: 银行存款
补助下级支出 • “补助下级支出”科目,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对个人的不在此科目核算),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 账务处理参见有关支出科目
事业支出 • “事业支出”科目核算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和非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 账务处理参见相关支出科目
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其他各项支出,如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计提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机关出租房屋收入而支付的税金在此科目核算)。 • 账务处理参见相关支出科目
特殊业务 • 特殊业务: • 与上下级工会往来(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上划下拨,本级经费收入确认) • 国库集中支付 • 与附属单位往来 • 专用基金及后备金 • 在建工程
与上级工会往来 • “应收上级经费”科目,核算应收未收上级工会应拨付(转拨)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和各项补助 • 权责发生制核算,全口径应收,本级部分计收入,转拨计应付下级经费 • 借:应收上级经费 • 贷:上级补助收入/拨缴经费收入 • 应付下级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