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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进行时

合规进行时. —— 2014 年第 2 期 《 上海辖区期货监管信息通报 》. 201 4 年 05 月1 9 日 合规制[201 4 ] 05 号. 2014 年第 2 期 《 上海辖区期货监管信息通报 》 分享. 上海证监局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信访工作, 2013 年共受理辖区期货信访 28 件。. 信访对象 期货公司 9 家、 期货营业部 5 家、 其他经营机构 5 家。. 信访内容 违规 开户 、 全权委托、 强平纠纷、 对敲侵财、 手续费争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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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合规进行时 ——2014年第2期《上海辖区期货监管信息通报》 2014年05月19日 合规制[2014]05号

  2. 2014年第2期《上海辖区期货监管信息通报》分享2014年第2期《上海辖区期货监管信息通报》分享 上海证监局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信访工作, 2013年共受理辖区期货信访28件。 信访对象 期货公司9家、 期货营业部5家、 其他经营机构5家。 信访内容 违规开户、 全权委托、 强平纠纷、 对敲侵财、 手续费争议、 劳动纠纷。

  3. 违规开户: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在开户环节存在瑕疵,违反充分风险揭示和实名制审核等法定义务。违规开户: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在开户环节存在瑕疵,违反充分风险揭示和实名制审核等法定义务。 • 委托他人(居间人或其他人员等)代办开户手续; • 视频开户邮寄经纪合同; • 开户测试时舞弊直接告知客户答案; • 未能严格有效识别客户真实身份; • 未向客户明示居间人身份,乃至虚构居间人; • 推荐操盘手并通过合谋炒单赚取手续费等。

  4. 提醒: • 杠杆化交易和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交易特征使得期货投资是一种高风险投资方式。充分风险揭示和实名制审核是期货公司的法定义务,充分了解客户的产品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期货交易,是期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各期货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持续把好合规开户关,有效防范风险,避免产生纠纷,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 违规执业: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包括高管人员违反期货相关法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期货公司利益。违规执业: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包括高管人员违反期货相关法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期货公司利益。 • 高管人员违规兼职从事营利性活动; • 营业部负责人擅自以营业部名义接受客户全权委托; • 期货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从事期货交易; • 从业人员虚设居间套取佣金返还; • 无期货从业资格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等。

  6. 提醒: • 期货从业人员失信、欺诈等违规执业行为,严重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和期货公司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期货市场秩序。各期货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范与流程,强化期货从业人员道德规范教育,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执业水平,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监控力度,切实防范期货从业人员失信及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公司自身利益。

  7. 强行平仓纠纷: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违规强行平仓致其经济损失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责任。强行平仓纠纷:指信访人反映期货公司违规强行平仓致其经济损失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责任。 • 期货公司未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义务; • 极端市场行情时盘中强行平仓等。

  8. 提醒: • 强行平仓既是期货公司的法定权力,又是期货公司的法定义务。期货公司怠于履行强平义务,依法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导致客户连续两日可用资金为负,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会立即发出监控预警,期货公司也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是,期货公司行使强平权力,无论盘后强平还是极端行情下的盘中强平,期货公司均应当履行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通知义务,否则,从近期司法判例看,期货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对此,各期货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梳理现行风控流程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并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9. 对敲交易侵财纠纷:指不法分子假借代客理财、期货配资、他人身份等名义,利用期货对敲交易转移客户资金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对敲交易侵财纠纷:指不法分子假借代客理财、期货配资、他人身份等名义,利用期货对敲交易转移客户资金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此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期货公司实名制开户制度执行不严。案件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开设的期货账户均系冒用他人名义开立,使得犯罪嫌疑人能够大胆作案; 二是被害人对期货交易风险特别是对敲交易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 三是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当日平仓盈利资金盘中出金的制度安排,给案件查处带来了较大困难。

  10. 提醒: 为预防期货领域诈骗犯罪,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期货公司应该: 1、应当严格执行期货账户实名制开户规定,认真核实开户人身份资料,审慎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开通银期转账功能(俗称“银期直通车”),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名义开户,实施诈骗或洗钱行为; 2、加强期货知识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落实限制客户当日平仓盈利资金结算前出金制度,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11. 手续费纠纷:指客户与期货公司就交易手续费的额度发生争议。手续费纠纷:指客户与期货公司就交易手续费的额度发生争议。 • 期货经纪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手续费收取标准,仅约定执行公司规定(通常以交易所标准为基数),当交易所降低手续费标准时,双方就期货公司是否应同步降低客户手续费产生争议; • 未经客户本人同意,随意提高客户手续标准; • 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嫁收取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投资者保障基金; • 口头约定较低手续费,实际收取时则不然。

  12. 提醒: • 价格条款是经济合同的要件。 • 建议期货公司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时,明确约定手续费标准和方式,尽可能消除歧义,避免产生经济纠纷; • 应建立严格的手续费变更审批流程,防范利益冲突,遏制从业人员的不当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期货公司不得随意转嫁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经营成本。

  13. 监管要求 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认真汲取经验教训, 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及时排查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有效防范信访投诉等风险事件的发生。

  14. 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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