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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一、指导依据:. 1、节能减排工作手册 (中冶集团). 2、 能源管理体系 (GB/T 23331-2012) 2012年12月31日颁布 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3、 一冶集团公司 十 二五期间节能专项规划. 二、工作目标:. 1、完成中冶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基础。. 2、 一冶集团公司 十 二五期间 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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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一、指导依据: 1、节能减排工作手册 (中冶集团) 2、能源管理体系(GB/T 23331-2012) 2012年12月31日颁布 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3、一冶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节能专项规划
二、工作目标: 1、完成中冶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基础。
2、一冶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 到2015年每万元营业收入(2005年可比价,下同)综合能耗由2009年的0.0923吨标准煤下降到0.08吨标准煤,每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由2009年的0.8406吨标准煤下降到0.73吨标准煤,形成的节能能力为30000吨标准煤。 3、健全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关注类企业设置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http://www.gov.cn/flfg/2010-04/12/content_1578699.htm
4、健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落实分级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4、健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落实分级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5、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保质保量按时上报统计监测报表和工作报告。
三、面临的问题: 1、对节能环保重视不够,在发展思路上还一定程度存在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的倾向,把节能仅仅作为节约成本的一个手段,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还没有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2、企业节能减排基础管理薄弱,管理部门不固定,统计监测人员更迭频繁,节能减排基础数据缺失,情况不清,获取信息渠道不畅。
3、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主动性不强。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开发不够。3、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主动性不强。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开发不够。 4、节能制度及激励约束体系不完善。受制于国内整体缺乏能效标准的现实,企业对所用的机器设备也没有能效概念,只是处在用技术先进性作为代替参考物,认为先进代表节能。
四、我公司主要能源结构: 一次能源:天然气、太阳能; (少量) 二次能源:电力、汽油、柴油; (大量) 耗能工质:乙炔、丙烷、压缩空气、氧气。 (不统计) 五、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范围 1、报表构成 汇总表、工业行业附表(机械、其他工业行业)、非工业行业附表(分建筑、其他非工业行业)构成。 2、报送要求 (每季度填报一次) 将工业行业和非工业行业分列,最终形成汇总表。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 一、逐步建立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体系 1、成立节能减排管理组织机构 实行三级管理体系: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 2、指定专人定期对节能减排监测数据进行统计
二、能源消耗统计主要数据 1、本年累计完成值 来源于项目部每月的消耗统计。 2、上季度累计完成值 3、工业总产值(现价) 来源于财务每月的累计数据。 4、增加值(现价) 5、了解一些概念: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 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即为1标准煤(标煤)。 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企、事业单位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耗能设备、照明、采暖制冷、车辆、炊事等消耗的能源。具体包括: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企、事业单位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耗能设备、照明、采暖制冷、车辆、炊事等消耗的能源。具体包括: ①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如企业内各种机械与设备、照明、采暖与制冷等消耗的能源; 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维修、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④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⑤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如洗浴和炊事用能等。
注意事项: ①承包国外工程和消耗国外能源的不计入该统计范围,国外项目营业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暂不扣除; ②工程分包的能源消费不计入本企业能源消费,但劳务分包的能源消费应记入本企业的能源消费; ③设备租赁:企业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所消耗的能源应计入本企业的消耗; ④生活附属设施能源:企业供给家属区的用电、用热应核减本单位的能源消费。 注意事项:行业附表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等于能源消费总量。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见附件二。
万元营业收入能耗(吨标准煤/万元)(现价)=万元营业收入能耗(吨标准煤/万元)(现价)=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营业收入(万元)(现价) 营业收入(可比价)= 报告期营业收入(现价)÷ 基期下一年度到当年的所有价格指数连乘 注: 本报表制度采用的是 2010 年产品价格作为可比价计算基准。
二氧化碳排放量: 国家暂未公布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各中央企业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本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情况,该指标每年度报送一次。 简约计算法: 按照每消耗1千克标准煤排放2.493千克二氧化碳计算。
NOx按发动机热效率推算。设汽油机30%,柴油机35%。NOx排放率取国IV标准上限3.5g/KWh(国V是2.0 g/KWh)则: 汽油对应的NOx排放量=(汽油消耗量(吨)×1000×30%×10300×4181.6/3600000)×3.5/1000000 柴油对应的NOx排放量=(柴油消耗量(吨)×1000×35%×10200×4181.6/3600000)×3.5/1000000
三、统计的数据注意事项 1、数据准确、真实。 (注意单位) 2、报表中若出现了红色报警数据,要在报表的下方分析原因,做出说明。 3、特别要对“能源消费总量”一栏中出现的红色报警数据,要做重点分析、说明。(不得超过±5%)
四、要写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 (一)、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 (二)、季度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主要内容 1.针对以下任一情况,需在报告中对有关指标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关注类企业(年耗能在10万吨标准煤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各企业反映行业特点的主要能耗指标、万元产值(营业收入)综合能耗指标同比或与上一季度折算值相比增减超过5%; (2)、关注类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减绝对量超过100万吨标准煤; (3)、关注类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或与上一季度折算值相比增减超过10%或排放量绝对值增减超过5000吨; (4)、重点类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指标、一般类企业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同比或与上一季度折算值相比增减超过10%;
2. 在报送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指标时对统计过程进行详细说明。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统计方法一经确定后不能变更。 请各单位在年度报告中对 2010 年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情况进行说明。 3、各单位所属或托管污水处理企业排放 COD 量将不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表中进行统计,但需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中说明当期污水处理量、 COD 减排量及 COD排放量; 4、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简要情况。
(三)、年度(半年度)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三)、年度(半年度)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主要内容 1~3条与季度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内容相同。 4、出台的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及考核奖惩体系的建设情况; 5、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情况、同比增减情况及使用情况;重点投入项目进度及产生的成效;节能技改实施情况,节能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情况等; 6、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取得的成果,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创新、结构调整、重要科研成果、发展低碳经济、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7、节能减排监督检查、行业对标工作、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及奖惩等情况;7、节能减排监督检查、行业对标工作、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及奖惩等情况; 8、发生的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节能减排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 9、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0、对集团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能源统计基本原则与采集依据 1.能源统计基本原则。 (1)谁消费、谁统计。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 (3)仅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不应重复计算。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计入能源消费量中,但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应根据具体的指标规定将某些耗能工质包括在内。 2.能源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 (1)单位能源统计台账。 (2)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 (3)能源结算单及其他能源消费结算凭证。
节能减排动态监测 一、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故)及时报告表 (见工作手册) 二、企业环境事件(故)曝光及处罚登记表 (见工作手册) 三、集团公司节能减排主要工作节点
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 (见工作手册) 五、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专项 审计情况报告表 (见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