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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概述. 政策依据. (一)(国人部发 [2006]70 号)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 (二)(国人部发 [2006]87 号)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 ; (三)(鲁厅字 [2005]42 号) 《 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 ; (四)(鲁人发 [2007]28 号) 《 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意见 》 ; (五) 教育 (鲁人发 [2007]79 号) 、卫生、文化、工程、高技校等 12 个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岗位设置的意义 一是推行 聘用制 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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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概述
政策依据 • (一)(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二)(国人部发[2006]87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 (三)(鲁厅字[2005]4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 (四)(鲁人发[2007]2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意见》; • (五)教育(鲁人发[2007]79号)、卫生、文化、工程、高技校等12个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岗位设置的意义 • 一是推行聘用制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的前提。 • 二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 • 三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是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
主要特点 • 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 由固定用人变为合同用人; • 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岗变薪变。
岗位设置管理的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全、差、自) •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 使用事业编制的种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这次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 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设置的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具体工作岗位。
岗位类别 • 管理类岗位 • 专业技术类岗位 • 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 专业技术类岗位 • 一般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 一般指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文化和技术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能力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 • 一般指承担后勤保障、操作、养护、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岗位设置的原则 • (一)因事设岗原则 • (二)结构合理原则 • (三)动态调整原则 • (四)依法管理原则
(一)因事设岗原则 按岗位进行管理,不管人的身份。管理的重心在于管岗位,即赋予岗位相应的责权利,不管是谁在这个岗位上,都享有相应的责权利;离开了这个岗位,就不享受相应的责权利。其特点是:岗变薪变。
(二)结构合理原则 高中初等级结构合理。经济、协调、科学、高效。
(三)动态调整原则 岗位设置应与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随着单位职能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四)依法管理原则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办法、标准和程序设置岗位。岗位的名称、数量、职能、责任及任职条件应与事业单位的性质、发展规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相符。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各类别控制标准如下: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其他行业(略)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 (1)遵守宪法和法律; • (2)具有良好的品行; •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 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 一级、二级管理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任职条件(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略)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任职条件(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略)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 1、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7号) • 2、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8号) • 3、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9号) • 4、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0号) • 5、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1号) • 6、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2号)
7、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3号)7、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3号) • 8、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4号) • 9、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5号) • 10、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86号) • 11、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119号) • 12、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8]13号)
第二部分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准备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岗位设置管理的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 1、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 2、监督审核领导小组 • 3、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二、思想准备 1、目的:通过宣传教育,使职工能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具备承担改革风险的能力;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形成改革的合力。 2、任务: ⑴准备宣传材料,汇编上级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为职工的学习提供资料。 ⑵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3、方法: ⑴集中学习,如传达文件,开动员会、学习讨论等; ⑵自学,深入理解文件精神; ⑶充分利用单位内的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教育,为改革做好舆论宣传,形成一个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准备 • 2、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统一格式) • ⑴确定机构数、⑵确定每一机构的人员编制数、 ⑶确定每一机构的岗位职数 (注:机构和编制的设定要经过政府编制管理部门审批) 1、 摸清岗位及人员 • 3、编制岗位说明书 • 填写岗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是:①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②岗位名称:必须按行业规范名称填写,力求准确、简明、规范,使人们通过名称就能大致了解其具体的工作性质和内容;③岗位等级:系指管理、专技、工勤技能岗位中的哪一级;④工作职责:应列出岗位应承担的全部工作项目,要求内容具体,责任落实;每个工作项目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要求,以便今后评比和考核;⑤任职条件:必须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知、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从单位人员状况的实际出发,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单位制定的具体条件。
四、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应包括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根据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确定主体岗位及其他具体岗位,岗位名称要规范,符合行业特点;制定每个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岗位聘用办法及考核办法;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五、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 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 2、组织评聘。 •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六、签订聘用合同 • 通过竞聘确定的受聘人员,经核准或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合同确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关系,并按规定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聘用合同鉴证。为规范聘用合同,减少不必要的人事争议,全市应用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申请认定 、兑现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程序 • 基本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相关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依据:《青岛市×××岗位设置初审核准表》)限额内,实施岗位设置。 • 提交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1份 2.《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表》1份 3.《青岛市事业单位现聘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1份 5.机构编制复印件1份 6.《备案干部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 基本程序: 1.填写《青岛市×××岗位聘用核准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数量限额内,组织实施岗位竞聘工作; 4.竞聘工作结束后,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按所聘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 提交材料: • 1.《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计划核准表》3份 • 2.《青岛市事业单位首次聘用人员花名册》4份 • 3.《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3份 • 4.《青岛市事业单位现聘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 • 5. 聘用(任命)文件1份 • 6. 资格证书 • 7. 聘书
岗位设置基本步骤 1、以本单位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确定单位性 质、单位规格、人员编制及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2、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参照标准、主体岗位、主 系列岗位。 3、确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及管理岗位数量。 4、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数量。 5、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辅系列岗位数量及 岗位级别数量。 6、 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别数量。
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量测算说明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岗位总量控制、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在具体岗位设置数量测算过程中,按照“一个测算工具、两个政策文件、三个基本方法”指导思路, 进行快速、有效的岗位设置。
一个测算工具:《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一个测算工具:《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 • 两个政策文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文件及12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 三个基本方法:先确定事业单位主体岗位和主系列岗位,再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先按照结构比例设置三类岗位总量,后按照结构比例设置各等级岗位数;先设置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后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表:中小学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管理人员:略(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专业技术岗位测算:在不超过规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测算:在不超过规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岗位。 • 第一步,按照计算公式(拟设岗位数=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初步估算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 第二步,比较是否符合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规定的岗位总量不低于(或不超过)的要求。 • 按照12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或省总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岗位设置,具体如下:
参照12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例:中小学(小学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参照12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例:中小学(小学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其他问题说明: • (1)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初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 (2)辅助系列专技最高等级应低于主系列专技岗位最高等级(这里的等级指一、二、三级不是高、中、初级); • (3)辅助系列高级岗位比例按本单位主系列岗位比例降低5-10%确定,相应初级岗位比例增加5-10%;中级岗位比例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中级岗位的比例确定。
(4)原聘人数统计中几种情况处理办法:《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表》(4)原聘人数统计中几种情况处理办法:《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表》 • 1)具有政工师资格且保留政工师待遇人员,既未聘到管理岗位,又未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也无专业技术资格),均统计到管理岗位中的十级岗位。(今后事业单位没有政工师的评定了,已经兑现了的,保留待遇) • 2)军转干部、内退且保留管理岗位待遇人员,既未聘到管理岗位,又未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也无专业技术资格),均统计到管理岗位中的十级岗位。 • 3)特聘、内退且保留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人员,均统计到专业技术相应等级岗位数中,即“占岗”(与以往不同)。
第三部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类问题 • 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的岗位分类,由市编办事业处会同专技处对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分类; • 区(市)的事业单位的岗位分类,由区(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确定。
二、关于岗位设置总量的依据把握问题 • 事业单位的发展水平、人员编制现状不同,确定岗位设置总量的依据也有所不同。大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 一是空编的,对空编单位的,可按现有人数为基数,考虑到未来三年事业发展情况,按每年5%递增,确定岗位设置总量。 • 二是超编的,对超编单位的,岗位设置总量可按编制数加人事部门的增人计划或按工资处工资计发人数进行确定。(编制数:111人,实有人数:144人) • 三是没有定编的,对没有编制的单位,可先行确定编制,也可按目前实有人数进行设岗。
三、关于兼岗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和津(补)贴。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不能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但没有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不能称之为管理岗位。
四、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转岗聘用条件制定和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四、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转岗聘用条件制定和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设置问题 • 目前,我市已经停止聘用制干部审批和续聘工作,工勤人员能否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实现“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应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后按有关政策执行。对原来已经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现在仍然在管理岗位的工勤人员,仍按原政策,可以继续聘用在管理岗位工作,并按现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对于目前在工勤岗位工作,且没有办理聘干手续的人员,由于目前工资制度改革尚不配套,目前只能竞聘工勤岗位。
特别说明的几个问题 • 设岗不会使现有人员降低工资待遇; • 设岗是按照科学的合理的要求设置的一种理想化的单位构成状态;目前各单位的实际状况与这种理想状态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是客观存在的,从目前到理想状态要有一个过程,过程有长有短; • 省里出台的一系列设岗政策是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的,目前没有任何调整和修改; • 青岛市以及各区市都是政策的执行者,无权制定、修改设岗政策,只是要用足、用好上级的政策 ; • 有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不会因你单位推迟设岗而消化或终止,反而可能因为时间的延长而更加复杂化; • 存在的问题会在具体的设岗工作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起去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 市设岗办会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在共性问题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工作进度要求 • 5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 • 6月至8月根据岗位设置方案上报聘用方案,做好聘用工作 • (岗位设置工作不完成,今年职称不评定)
时间安排 • (一)3月底前,拟定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 (二)4月22日,召开局属单位会议布置岗位设置工作。 • (三)4月24日,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会。 • (四)5月4日至5月15日,报送实施方案。 • (五)6月10日,召开局属单位会议布置岗位聘用工作。 • (六)7月1日至8月30日,指导局属单位组织竞聘、研究解决所遇问题、组织岗位聘用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