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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的结算 —— 票据、汇付、托收与信用证. 进出口实务. 宏观与微观贸易结算. 宏观国际贸易结算: 主要研究国际贸易中债权和债务关系发生的原因、国际贸易结算的制度、方式及相互关系、对一国国际收支和国际经济地位的影响等。 微观国际贸易结算: 主要研究结算的具体方式、方法和工具,如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结算方式,结算票据、单据和结算业务等。. 微观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通过货币国家之间的收付结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以货易货 :难匹配,主要用于补偿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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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的结算 ——票据、汇付、托收与信用证 进出口实务
宏观与微观贸易结算 宏观国际贸易结算:主要研究国际贸易中债权和债务关系发生的原因、国际贸易结算的制度、方式及相互关系、对一国国际收支和国际经济地位的影响等。 微观国际贸易结算:主要研究结算的具体方式、方法和工具,如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结算方式,结算票据、单据和结算业务等。
微观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通过货币国家之间的收付结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以货易货:难匹配,主要用于补偿贸易; 现金结算:现金运送风险大,费用高, 资金周转问题,外汇管制问题。 非现金结算:迅速,简便,节约现金和流 通费用,加快资金周转。
非现金贸易结算 款项的收付非同时进行。 结算体系以银行为中枢,具有贸易结算和融资相结合的特征。 经常使用信用证、保函和票据等结算工具,其结算手段和结算方式复杂。
非现金贸易主要结算工具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单据:包括货物凭证、货物运输凭证、货物运输保险凭证、货物检验凭证等 信用证:如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本章主要内容 • 一、支付工具 • 二、汇付 • 三、托收 • 四、信用证 • 五、银行保函 • 六、国际保理 • 七、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第一节 支付工具 • 一、票据概述 票据的概念: 一种债权凭证,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汇票为主。 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 Draft) (一)汇票的含义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二)汇票的基本内容 根据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汇票一般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应载明“汇票”字样。 2. 无条件支付命令。 3. 一定金额。 4. 付款期限和地点。 5. 受票人(Drawee)。即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6. 受款人(Payee)。即受领汇票所规定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7. 出票日期和地点。 8. 出票人签字。
No___________ Exchange for________Beijing, China,_______ At_____sight of the FIRST of exchange (the 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__________________ The sum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rawn und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BILL OF EXCHANGE NO_____ Exchange for GBP5000.00 Beijing, 5th April,2008.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C company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drawn under the L/C.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For A company Beijing signature______
( 一)即期汇票的付款时间: At sight of (二)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 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 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 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 付款时间
汇票抬头 “收款人”(payee)的记载通常称为“抬头”: 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Order)不可转让Pay to Henry Brown only; Pay to Henry Brown ,not transferable; 指示性抬头(Demonstrative Order )背书交付可转让 Pay to the order of Henry Brown ; Pay to Henry Brown or order ; 来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 )交付即可转让 * Pay Henry Brown or Bearer; Pay Bearer;
汇票的分类(一)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 即期汇票(sight draft;demand draft) 远期汇票(time draft ;usance draft)
汇票的分类(二) 按承兑人的不同(远期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commercial acceptance draft) 银行承兑汇票 (banker’s acceptance draft) 按是否附有货运单据 光票(clean draft)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
汇票的使用---票据行为 付款 出票 提示 承兑 提示 付款 背书 拒付 追索 即期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后一个月内;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应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已承兑的远期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 持票人签收消灭票据关系
出票(Issue) 一、动作: 出票人写出汇票(Draw)并签字和 交付(Deliver)。 二、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主债务人,对汇票债务的责任有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两方面,汇票是出票人担保的“信用” 货币。 特例:Without recourse to drawer. 付款人—出票人没有签字(或付款人没有做出承兑)时,对债务没有责任。 收款人-- 有两个方面的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提示(presentation) 提示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或承兑的行为,可分为两种: 提示承兑(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 远期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提示付款(presentation for payment): 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远期汇票的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付款或承兑人付款的行为。
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付款人应当自受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则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时不能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成为从债务人。
背书(endorsement)——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 一、动作: 写成背书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 交付。 二、一般转让背书的种类 指示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 Pay to the order of Henry Brown. William White(签字) 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无记名背书。 William White(签字) 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Pay to Henry Brown only. William White(签字)
背书的法律性质——转让票据权利 背书的目的是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转让与民法上一般债权转让的区别 一般债权转让必须事先通知债务人,并以此作为生效的条件或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票据的转让则不必通知债务人。
背书的效力—— 不必通知债务人 对背书人(Endorser) 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 担保承兑及担保付款 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及票据的有效性。 对被背书人(Endorsee) 获得汇票债权人具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但回头背书对被背书人原有的后手无追索权。 A B C D B
贴现 受让人在受让汇票时,要按照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从转让日起到汇票付款日止的利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这种行为称为“贴现”。
拒付与追索(dishonour and recourse) 拒付包括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 承兑人必须对远期汇票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否则可被持票人和出票人追索。 汇票被拒付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所有前手直至出票人追索。行使追索权时,应将拒付事实书面通知前手,并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和退票理由书。
二、本票(promissory note)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73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的必备内容: (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商业本票: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银行本票:出票人是银行;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我国只允许开立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不超过2个月的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汇票 本票 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和收款人 份 数 一式多份(银行汇票除外) 一式一份 承 兑 远期汇票都要经付款人承兑 无须承兑 承兑前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出票人始终为债 债 务 承兑后承兑人为主债务人 务人 出票人为从债务人。
三、支票(cheque,check) • 定义: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必备内容: 1 表示支票的字样;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 确定的金额; 4 付款人名称; 5 出票日期; 6 出票人签章。
支票种类和特点 • 我国票据法将支票分为:1 普通支票(既可提现,又可转帐)2 现金支票(只能提现,不能转帐)3 转帐支票(只能转帐,不可提现) • 性质说明:1.支票都是即期的:如果支票上另行记载付 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2.划线支票:只可转帐,不可提现。3.支票可由付款银行加保付字样并签字而成为保付支票。付款银行保付后就必须付款。支票经保付后身价提高,有利于流通。
支票与汇票的比较 • 支票是存款人对银行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英国票据法》将支票定义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对付款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可是银行或企业、个人。 • 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支票中的两者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汇票则不必,一般是一种对价关系。 • 支票无承兑手续,远期汇票有承兑手续。 • 票据的应用:支票主要用于结算,汇票可以是结算,也可以融资。 • 票据的形式:支票可以划线,只有一张,汇票一般不能划线,可以开出一式二份或多份。
支付方式按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 向,可以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 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 方向相同。 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 逆汇是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 方向相反。 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 顺汇和逆汇
汇付(remittance ) 汇付又称汇款: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行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款给收款人。 根据汇款方式,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汇付方式当事人 汇付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 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通常是 进口人,买卖合同的买方。 汇出行(remitting bank):通常是进口 人所在地的银行。 汇入行(receiving bank):通常是汇出 行的代理行,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收款人(payer):通常是出口人,买卖 合同的卖方。
汇款的种类及业务流程 一、电汇(T/T) • (telegraphic transfer) •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 二、信汇 (M/T) • mail transfer •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邮信函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 凡金额较小或需用不急的,用此种方式比较合适。
电/信汇业务程序图 汇款人 收款人 买卖合同规定以电/信汇付款 1 电/信 汇申请 书、交款、付费 3汇 款 通 知 4 收 据 5 付 款 * (Telegraphic Transfer, T/T) (Mail Transfer, M/T) 2 电/信汇委托通知 * 汇入行 汇出行 6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 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给汇款人自行寄交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票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票汇付款 付款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4 .寄交银行即期汇票 5 交汇票 1票汇申请书, 交款、付费 2 银行即期汇票 6付款 3 寄汇票通知书(票根) 汇出行 (出票人) 汇入行 (付款人) 7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比较 1.从支付工具来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用密押证实;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用签字来证实;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及其汇票,用签字证实 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 3.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 4.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最为快捷 5.从使用范围来看,电汇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信汇方式很少使用;票汇介于二者中间
汇付特点 • 基于商业信用 • 风险很大 凭单付汇: 先发货后凭单收款。汇款人有 权在收款人支款前随时通知银行将货款退 回。所以,出口商在收到银行汇款通知后 应尽快发货,以交单收汇。 • 资金负担不平衡 • 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汇付的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通常用于: • 商业信用极可靠客户的赊销交易(O/A) 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 订货付现(Cash With Order) 交货付款(Cash On Delivery ) • 定金、货款尾数、佣金和费用等支付 • 大宗货物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
汇付条款之一 The Buyers shall pay the total value to the Sellers in advance by T/T(M/T or D/D)not later than .... .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T/T to reach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 .
汇付条款之二 20% of the total contract value as advance payment shall be remitted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through telegraphic transfer within one month after signing this contract. Payment by T/T: payment to be effected by the buyer shall not be later than ... days after receipt of the documents listed in the contract.
电汇诈骗案例(上) 1998年3月18日,国内某外贸公司(卖方)与香港D商社(买方)经中间人介绍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万美元的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买方开出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卖方付款。但过了合同约定的开证日期仍未见买方开来信用证,经催问,对方称:“证已开出,请速备货”。然而,临近约定的装运期前一周,卖方还未收到来证。卖方再次查询,对方才告知“因开证行与卖方银行并无业务代理关系,故此证己开往有代理关系的某地银行转交”此时,船期已到、因合同规定货物需直接运抵加拿大,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船,若错过这一次船期,则要推迟至下一个月才能装船,这样,将造成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电汇诈骗案例(下) 这时,港商提出改用电汇方式把货款汇来,以促成该笔生意。鉴于以上情况,卖方只好同意并要求对方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次日,港商便传来了银行的汇款凭证,卖方财务人员持该汇款传真件到银行核对签字无误后以为款项已汇出,便放心地安排装船。但出运后10多天,卖方才发觉货款根本未到账,大呼上当。原来,该港商资信甚差,经营作风恶劣,瞄准卖方急于销货的心理,玩弄花样,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再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蒙骗卖方,使其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 银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托收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 即出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卖方。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即委托人的代理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collection bank): 即托收行的代理人,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付款人(drawee, payer): 即受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或单据的银行。(代收行) 需要时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委托代理关系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项下汇票的填写:(1)托收汇票须在出票条款栏内或其他位置加注“FOR COLLECTION”。 (2)汇票号码(NUMBER),一般填写发票号码。(3)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即托收总金额,也就是发票金额。(4)出票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一般由银行代填。(5)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TENOR AND MODE OF PAYMENT),支付方式一般为D/P 或者 D/A (6)“收款人栏目”一般填写托收银行。(7)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先打货币名称,再用英文大写表明托收金额,大小写应相一致。句尾加打一个“ONLY”。(8)付款人(DRAWEE),即汇票右下角的“TO”栏,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买方(进口商名称和地址)(9)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在汇票右下角标上出口方公司名称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一、光票托收 二、跟单托收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是指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 按付款期限的不同分为: (1)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简称D/P sight)。它是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立即付款,进口人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货运单据。 托收的种类
(2)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简称D/P after sight) 它是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2、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采用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