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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關於支持者與反對者的想法與相關法案. 多元成家法案. 何謂多元成家法案?. 多元成家 立法草案 是 指 中華民 國(台灣) 改革 婚姻 及家 庭 制度 的法案 , 又稱 「 多元 成家」 ,內容包括三個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伴侶制度草案 家屬制度草案 三個草案各自獨立,且同時的送入立法院審查,其中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首先獲得足夠提案立委人數的 連署 ,並在10月25日通過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審查, 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仍於審查階段。.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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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關於支持者與反對者的想法與相關法案 多元成家法案
何謂多元成家法案?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華民國(台灣)改革婚姻及家庭制度的法案,又稱「多元成家」,內容包括三個草案: •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 伴侶制度草案 • 家屬制度草案 三個草案各自獨立,且同時的送入立法院審查,其中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首先獲得足夠提案立委人數的連署 ,並在10月25日通過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仍於審查階段。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修改民法中,現有關於婚姻與家的描述,從男、女兩性修改成中性,例如將夫妻改成配偶,將父母改成雙親,使得法律除了可以承認和保障男性與女性之間的婚姻關係,也擴及同性戀、跨性別、變性等性別之間的婚姻關係,並將訂定婚約的年齡限制,從男女有分,改成17歲,結婚的年齡的限制,也從男女有分,改成18歲,除此之外,婚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此法案中,並沒有做任何的變更。
伴侶制度草案 非婚姻關係,以法國1999年修法通過之法國民事結合為基礎,為雙方成年人為共同生活簽訂之民事契約,且排除直系親屬,且同一當事人僅能從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擇一締結,基本精神為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締結成伴侶的雙方,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婚姻的配偶相當,與婚姻制度的不同,在於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的成家方式,伴侶制的雙方,如無約定,採分別財產制,並可協商繼承權,無性忠貞義務,可申請民事賠償。解除伴侶關係,無須雙方同意,單方即可解消。
家屬制度草案 • 家屬是2人,或2人以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關係,中華民國現行民法中對家的定義,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家屬制度草案修改為不限於親屬,例如無血緣關係之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均可成家,在戶政機關登記後,即可獲得法律上的承認。
支持多元成家的人 •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 •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鄭麗君、段宜康、蕭美琴、尤美女、陳其邁。 •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 •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 • 前副總統:呂秀蓮。 • 藝人:蔡依林、吳若權、張懸、蔡康永、Suming(舒米恩)、張小燕、棉花糖、楊佳嫻、蔡健雅、阿雅、陶晶瑩、藍心湄、黃韻玲、S.H.E、楊丞琳、瑞奇、艾怡良、侯佩岑、王心凌、梁靜茹、鄭有傑、宥勝、溫昇豪、溫嵐、鄭宜農、柯震東、徐佳瑩、任賢齊、閻韋伶、王彩樺、賀軍翔、劉若英、丁寧、丁噹、許慧欣、林宥嘉、隋棠、謝怡芬、蕭亞軒(Elva)、陳妍希、路嘉欣(Chia-Hsin LU)、戴佩妮(PennyTai)、楊力州、安心亞、黃文星、張惠妹、陳珊妮、黃耀明、梁詠琪、許茹芸、羅志祥、朱慧珍、陳綺貞、白冰冰、鄭家純(雞排妹)、徐乃麟 • 民間團體:「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影像學會」、「台北市社工師公會」。 • 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同光同志長老教會」、「香港基恩之家」、台灣神學院牧師曾宗盛、前任「人間衛視」總經理王尚智、弘誓學院創辦人釋昭慧法師。 • 民間人士:黃逸修、陳宛俐 支持多元成家影片:支持婚姻平權、蔡康永與蔡依林表示:支持多元成家
反對多元成家的人 • 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王廷升、江惠貞、吳育昇、林滄敏、陳根德、廖正井、廖國棟、蔡正元、鄭天財。 • 排灣族原住民立法委員:簡東明。 • 賽德克族原住民立法委員:孔文吉。 •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許添財、趙天麟、劉櫂豪、柯建銘。 • 新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 • 監察院長:王建煊。 • 前總統:李登輝。 • 縣市首長:郝龍斌、傅崐萁、黃健庭。 • 縣市議員:楊實秋、厲耿桂芳、潘懷宗、吳世正。 • 國策顧問:江彥庭。 • 藝人:小馬、六月、尹馨、何戎、宋逸民、宋達民、岑永康、李明依、李易、李傑聖、李晶玉、周子寒、昆凌、林秀琴、林埈永(綠茶)、阿健老師、洪百榕、紀文惠、寇乃馨、張芯瑜(小小瑜)、張鳳書、梁一貞、陳維齡、傅天潁(李中琴)、秀娟(vicky)(屈中恆老婆)、黃國倫、黃嘉千、葉歡、劉耕宏、韓宜邦(junior)、趙正平、郭采潔、寶弟、梁文音。 • 民間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台灣守護家庭」、「捍衛家庭學生聯盟」。 • 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統一教會、臺北靈糧堂、基督教台灣信義會、台北純福音教會。 反對多元成家影片:多元成家方案背後的性解放毀家亂倫真相 、反對不代表歧視
反對多元成家的人的想法 •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律師代表任秀妍在會中表示,若法律將「父母」改成「雙親」,以後身分相關文件皆不能再稱父或母,孝順父母的美德恐消失,並指出自然界的定律就是公與母交配才能產生後代,異性結婚才有繁衍生命的能力,同性不能,「這就是特殊,特殊可以接納、尊重,但不能視為正常」,不能用設計給正常者的婚姻制度來規範,但強調這不是歧視,只是若為滿足同性戀的結婚、收養小孩的慾望,就要犧牲公序良俗,「我們不能同意」。 •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曾品傑則直接反對同性婚姻入法,認為「這是剝奪家長對性別價值的教育權」,不能硬用法制來干涉每個家庭對性別的理解、強迫大家改變,並建議要解決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應訴諸公投,讓全台灣人決定什麼是屬於台灣人的婚姻和家庭。 • 原文網址: 同性婚姻不該養小孩 反方:沒有血緣沒有愛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19/298194.htm#ixzz2pgLDrOS9
支持多元成家的人的想法 • 但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駁斥,連國中生都知道法律有規定,「限制或剝奪少數人權利的」相關提案並不適用於公投,並針對會中對於家庭恐崩毀的憂心提出回應,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異性戀小孩仍會是在一父一母的家庭中出生,並不會剝奪任何東西,但現行制度確實已剝奪一些在同性家庭中長大孩子的權益,「是反對同性婚姻,才撕毀很多人的家庭」,激動說同性戀也是人,今天會中所有反對同性婚姻的論述,抽絲剝繭都是根基於對同性戀的歧視。 • 藝人朱約信(豬頭皮)今日也以「藝文界代表」身分參加公聽會。他表示,他自己身為基督教長老教會信徒,從聖經、信仰之中學到,基督教並不會讓任何一個受苦、受壓迫的靈魂在孤單的角落哭泣,同樣信仰耶穌者都應發揮信仰良心、堅持信仰勇氣;並指出非異性戀族群長期被看待為次等族群,異性戀也認為自己比非異性戀者高級,「所有的接納都是美化過的歧視和偏見」,婚姻就是基本人權,修法本來就是還給同性戀的基本權利。 • 簡至潔最後呼籲,行政院和立法院不應該再互踢皮球,應盡速讓草案開始審查,人權不能等,「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原文網址: 同性婚姻不該養小孩 反方:沒有血緣沒有愛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19/298194.htm#ixzz2pgLTRgy2
我的感想: 我支持同性戀結婚,但反對多元成家 同性戀結婚應得到尊重,感情並不是異性戀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