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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法政思潮 利維坦-霍布斯 指導老師:邵維慶 第二組 組長:江志豪 組員:粘壬豪 呂技諳 陳俊輔 戴明毅 陳泰霖
人物背景介紹 報告人:粘壬豪 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早年生涯和教育 霍布斯生於1588年4月5日英格蘭威爾特郡的馬姆斯伯里。 霍布斯四歲就在教堂接受教育,在大約1603年時他被送至牛津的摩德林學院(Magdalen College)就讀。
在這段期間中他曾經由院長James Hussee爵士的推薦,擔任保皇派的哈德威克男爵卡文迪許之子威廉的家庭教師(亦即後來的德文郡公爵),霍布斯一生中和這一家族的緊密關係也因此展開。 霍布斯在1610年陪伴年輕的威廉遊遍歐洲大陸,霍布斯也因此有機會比較他在牛津所接受的經院哲學教育、與歐洲大陸科學而具批判性的研究方式有何不同。
霍布斯在伴遊期間認識了牛頓,拜訪了笛卡爾、伽利略、法倫希斯、培根等科學家,也奠定了他日後身為科學派的基礎。霍布斯在伴遊期間認識了牛頓,拜訪了笛卡爾、伽利略、法倫希斯、培根等科學家,也奠定了他日後身為科學派的基礎。
卡文迪許公爵在1628年6月死於瘟疫,公爵夫人不再僱請他。便投入喬維斯•克利夫頓爵士(Gervase Clifton)擔任其子的家庭教師。 一直到1631年卡文迪許家族又再次僱請他,不過這次教導的對象改為威廉之子了。他在1636年前往佛羅倫斯旅行,並在巴黎加入了馬蘭•梅森等人的哲學辯論團體。從1637年起他開始自稱為哲學家和學者了。
而在法國時,他也在身為保皇派的卡文迪許家族介紹下擔任了逃亡到此的查理二世的數學老師。而在法國時,他也在身為保皇派的卡文迪許家族介紹下擔任了逃亡到此的查理二世的數學老師。 在許多流亡的英國保王派同鄉的影響下,霍布斯決定撰寫一本書以闡述政府的重要性、和政治混亂所造成的戰爭,但實際上是為了替查理一世翻案的「利維坦」。
但發行後,查理二世身邊信奉天主教的的大臣認為此書是散布謠言的邪說,想處死霍布斯。但發行後,查理二世身邊信奉天主教的的大臣認為此書是散布謠言的邪說,想處死霍布斯。 霍布斯便寫信給他書中所批判的克倫威爾尋求庇護,因此住在倫敦的巷弄間躲藏。
在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剛復辟的年輕國王查理斯二世幼年時曾經是霍布斯的弟子,在他遇見霍布斯後,他將霍布斯召至王宮並賞賜他£100的退休金。在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剛復辟的年輕國王查理斯二世幼年時曾經是霍布斯的弟子,在他遇見霍布斯後,他將霍布斯召至王宮並賞賜他£100的退休金。
後來由於黑死病與倫敦大火,在1666年,英國下議院通過了一項對所有無神論者和不敬神者不利的法案,由於國王的保護,下議院通過的法案最後並沒有對霍布斯造成太大傷害,只令霍布斯離開倫敦並從此不能在英格蘭發表任何有關人類行為的著作。後來由於黑死病與倫敦大火,在1666年,英國下議院通過了一項對所有無神論者和不敬神者不利的法案,由於國王的保護,下議院通過的法案最後並沒有對霍布斯造成太大傷害,只令霍布斯離開倫敦並從此不能在英格蘭發表任何有關人類行為的著作。 而其他的人則是被迫離開英格蘭到其他的地方。
霍布斯最後又回到鄉下的卡文迪許家族也在那裡直到老死霍布斯最後又回到鄉下的卡文迪許家族也在那裡直到老死 霍布斯在1679年染上了膀胱疾病,並且死於接踵而來的中風發作,享年九十二歲。他被葬在德貝郡一座教堂的墓地裡。
背景介紹 清教徒革命
是1642年至1651年在英國議會派與保皇派之間發生的一系列武裝衝突及政治鬥爭。是1642年至1651年在英國議會派與保皇派之間發生的一系列武裝衝突及政治鬥爭。
導火線:伊麗莎白一世死後無繼承人,因此找信奉天主教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來繼承,為詹姆士一世。導火線:伊麗莎白一世死後無繼承人,因此找信奉天主教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來繼承,為詹姆士一世。
一開始因為剛剛上任而國王與國會互相容忍並未發生太大衝突,但後來其子查理一世繼位後,衝突爆發。一開始因為剛剛上任而國王與國會互相容忍並未發生太大衝突,但後來其子查理一世繼位後,衝突爆發。 國會因為不放心查理一世,對國王提出權力請願書限制王權,而國王也解散國會。
但1630年代末因為蘇格蘭人不斷發生大大小小起義和信仰問題。查理一世率英國軍隊攻打蘇格蘭,但英國部隊戰敗,後查理一世為了籌措軍費,於1640年4月13日召開11年未開的國會。但1630年代末因為蘇格蘭人不斷發生大大小小起義和信仰問題。查理一世率英國軍隊攻打蘇格蘭,但英國部隊戰敗,後查理一世為了籌措軍費,於1640年4月13日召開11年未開的國會。
1641年間,國會通過不少改革,例如取消皇家特別法庭、國王未經國會同意不得徵收稅捐、政府重要官員須經國會同意才得以任命等,並逮捕查理一世身邊愛臣勞德和溫特渥斯並處死。同年12月間,國會又向查理一世提出「大諫章」,指責他過去各種不當措施,查理一世受到刺激,決定以武力鎮壓國會。1641年間,國會通過不少改革,例如取消皇家特別法庭、國王未經國會同意不得徵收稅捐、政府重要官員須經國會同意才得以任命等,並逮捕查理一世身邊愛臣勞德和溫特渥斯並處死。同年12月間,國會又向查理一世提出「大諫章」,指責他過去各種不當措施,查理一世受到刺激,決定以武力鎮壓國會。
8月間派諾丁漢升起王家軍旗,宣布討伐國會,國會也點齊部隊準備戰爭,內戰爆發。8月間派諾丁漢升起王家軍旗,宣布討伐國會,國會也點齊部隊準備戰爭,內戰爆發。
一開始國會的軍隊節節敗退。 於是議會找來了奧利弗·克倫威爾所領導的清教徒軍來幫忙。
在1645年6月納斯比戰役中,奧利弗·克倫威爾領導的國會軍隊戰勝了國王的軍隊,取得決定性的勝利。1646年6月又攻克國王的大本營牛津。第一次內戰以議會的勝利而結束,國王也成了議會的階下囚。在1645年6月納斯比戰役中,奧利弗·克倫威爾領導的國會軍隊戰勝了國王的軍隊,取得決定性的勝利。1646年6月又攻克國王的大本營牛津。第一次內戰以議會的勝利而結束,國王也成了議會的階下囚。 但由於查理一世不願簽定權利讓渡書,克倫威爾便脅迫國會以叛國罪處死查理一世。
1653年4月20日,國會重整部隊討伐克倫威爾的跋扈,最後戰敗。1653年4月20日,國會重整部隊討伐克倫威爾的跋扈,最後戰敗。 克倫威爾又解散了國會,另組議會(貝爾邦議會)。接著克倫威爾於1653年12月16日宣佈為護國公,共和制被推翻,建立了護國公制/護國政體(英格蘭聯邦-護國公時期)長達十年。
1658年9月克倫威爾去世。其子理查即位但三個月便辭去護國公之位。保皇派與議會派達成協議,與亡命法國的查理·斯圖亞特達成復辟協議。1660年4月4日查理發表《布雷達宣言》 ,表示宣言發布後40天之內向國王表示效忠的一切革命參加者,可予寬大赦免。1660年5月查理回到倫敦登位,即查理二世,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主要著作 1.翻譯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1629 2.法律原理(The 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al)-1650 3.人性論(human nature or the fundamental elements of policy ) 4.論政體(De Corpore Politico)
5. 利維坦(Leviathan)-1651 6.論人(De Homine)-1658 7.論公民(De Cive)-1642 8.論物體(De Corpore) -1655 9.比希莫斯(behemoth)-1681
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記述雅典領導的提洛同盟與古希臘斯巴達領導的伯羅奔尼撒同盟兩國之間的戰爭始末。 最終代表君主主義的斯巴達打敗了共和的雅典,君主主義的勝利,用來證明霍布斯的思想體系。
利維坦 由於自然狀態的人會陷入永無止境的戰爭狀態,人人都恐懼戰爭的威脅下,理性會引導人們簽訂和平的契約,最終進入公民社會。「利維坦」原為《聖經》中記載的一種海洋巨獸,在本書中用來比喻強勢的「國家」。
該書系統闡述了國家學說,探討了社會的結構,其中的人性論、契約論,以及國家的本質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產生了深遠影響,是西方最著名和有影響力的政治哲學著作之一。該書系統闡述了國家學說,探討了社會的結構,其中的人性論、契約論,以及國家的本質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產生了深遠影響,是西方最著名和有影響力的政治哲學著作之一。
該書也是他畢生體系最完整﹐學術價值最高,影響最大的著作1651出版,自今已350年,是近代政治學的基礎。該書也是他畢生體系最完整﹐學術價值最高,影響最大的著作1651出版,自今已350年,是近代政治學的基礎。
王冠 劍 代表武力 (世俗) 權杖 代表宗教 (精神) 身體由無數 人民構成 從上到下分別為 教堂 主教冠冕 宗教法 三段論,雙關論 宗教會議 從上到下分別為 城堡 皇冠 大砲 武器 戰場
各種民間與教會等神權機構排列兩邊,元首掌握所有民間與神權機構生活的絕對權力並保護底下的城市,表示一個絕對威權。各種民間與教會等神權機構排列兩邊,元首掌握所有民間與神權機構生活的絕對權力並保護底下的城市,表示一個絕對威權。
全書分為四部分: 一,論人類 以自然及宇宙觀敘述人類存在的狀態。 二,論國 是全書的主體,談人類平等的權利以及和平安定的需求,從而訂立契約並組成國家,''利維坦''(國家)便誕生了。
三,論基督教國否認自成一統的教會,主張教會必須臣 服於世俗政權。 四,論黑暗之國攻擊羅馬教會的腐敗和黑暗。
三、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者 陳俊輔
一、自然狀態 二、自然權利 三、自然法 四、契約論
一、自然狀態 • 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樣東西,也就有對每樣東西的權力。但由於世界上的東西都是不足的,所以這種爭奪權力的「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 • 歸結一句便是「人性本惡」 。
自然狀態 戰爭
二、自然權利 每一個人能夠按照自己所願意的方式運用自 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生命的自由,任何情況下 透過任何手段去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EX:Mignoette船難事件
當每個人爲了保有各自的自然權利時,將導致 ---戰爭的發生
永久的戰爭狀態 死亡的恐懼 尋求和平 相互簽訂契約
但是依據霍布斯認為人類是「孤獨、貧窮、齷齪、粗暴又短命」但是依據霍布斯認為人類是「孤獨、貧窮、齷齪、粗暴又短命」 • 簽訂契約又有何效用呢?
國家 • 國家的形成 自然權利 契約
四、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報告者:戴明毅
契約如何運作 巨靈必須對內維持秩序 對外必須抵禦外敵 讓大家過安穩的日子 都按照巨靈的命令處置
契約與巨靈的關係 • 契約的訂定是為了維持公平性 • 推選巨靈則是為了維持和平 • 巨靈不在契約之內
契約何時失效 • 1.王失去保護大家的能力
2.回歸自然狀態 人民根據自己的利益再推舉一個巨靈並且再重新成立另一個國家
契約的固定性 • 一但人民給予巨靈權利,不可以再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