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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與資源保育政策 第 10 章 台灣環保基金之檢討與展望. Ref: 於幼華,台灣環境議題特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05. 簡報人 : 陳炳宏. 簡報內容.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10.4 課題與展望.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環境基金 ( Conservation Funds or Environmental Funds) 各國普遍利用環境政策之輔助工具,公基金制度 有其特定的法源依據 其預算必須接受立法機關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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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與資源保育政策第10章 台灣環保基金之檢討與展望 Ref: 於幼華,台灣環境議題特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 簡報人: 陳炳宏
簡報內容 •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 10.4 課題與展望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環境基金( Conservation Funds or Environmental Funds) 各國普遍利用環境政策之輔助工具,公基金制度 有其特定的法源依據 其預算必須接受立法機關之監督 目的在於管理環境相關稅賦用以支付特定之環境費用 賦予財源供給之正當性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環境基金之代表性制度設計: 跨國性基金之臭氧保護多國基金 聯合國全球氣候變遷基金 國際原油污染補償基金IOPC 國內區域性基金: 美國之超級基金CERCLA 長期休耕計畫基金 日本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基金 台灣之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資源回收基金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空氣環境保護基金 為維護生態環境、提升環境品質、增進國民福祉 於92年度依預算法規定設置,並編制附屬單位預算。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等規定 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民國85年)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民國88年)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民國90年) 納入此基金項下,編制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環境保護基金的財源 依照預算法之規定,主要是為向污染源或業者徵收 空氣污染防制費 廢棄物回收清除費 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費 基金的主要用途 運用於防制空氣污染 減少垃圾中不易清除處理、含長期不易腐化、有害物質 回收再利用有價值之成分 整治土壤及地下水 目的在於達到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一、非營業基金之設置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乃屬於非營業基金 非營業基金,依預算法第4條第l項第2款可分成四大類: (一)作業基金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 (二)特別收入基金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 (三)資本計畫者基金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者。 (四)債務基金 依法定或約定條件,籌措財源供償還債本之用者。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 為專款專用 為非營業基金分類中之特別收入基金 政府設置非營業基金有兩種途徑: 有法律明文規定之設置法源。 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 各機關申請設置之特種基金 應報經行政院核准 編列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設置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二、設置非營業基金之目的 政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 增進人民福利 維持社會經濟均衡發展 推行一般政務 依法向人民徵稅收取規費 所徵得的稅賦原則上採統收統支制 若為供某些特殊用途之需者,由特定收入支應 非營業基金的財源: 由一般歲入撥入,運用撥入資金孳息或經營事業 指定之特定收入,供其財源支出
10.1 環境保護基金在政府基金中之定位 設置非營業基金之原則: (一)視服務特性以籌集財源 由國民負擔:若為政府一般性之政務支出,由國民公平負擔 如提供特定服務,僅惠及部分人民,採行基金制度 (二)使業務進行 基金一經設置,必有其特定財源 支出應先編預算,完成立法,按既定目的支用,嚴禁挪移借墊。 (三)需便於財務監督管理 每一基金各為獨立的財務與會計個體 所有財源之籌集與支用,應有單獨設置帳簿,為完備之紀錄 定期公開各種報表,以便於財務上之監督與管理。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一、三大環境基金的設置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自1995年起7月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成立基金,專款專用 依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種類及排放量徵收 立法院進一步訂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性質 其歲入、歲出依預算法之規定全部列入中央政府總預算內辦理。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二)資源回收基金 灣早期資源回收由民間業者組成的財團法人或相關公會組成 分別執行廢保特瓶、廢輪胎等的回收工作 例如:一清基金會、惜福基金會、廢輪胎基金會等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1997年公布) 業者需按當期營業量或進口量依核定費率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 委由環保署成立一般物品及容器、廢機動車輛,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電子電器物品、廢資訊物品、廢潤滑油、農藥廢容器等8個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各單項物品基金的收支保管業務 1998年立法院要求環保署對回收清除處理費納入預算接受監督 同年7月起,環保署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接管前8個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三)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國內仿效美國超級基金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參考歐美之環境相關制度,擴大經濟誘因 基金來源增加以下部分: 時間:土地開發行為人於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場址公告列管且土地開發計畫實施前 金額:應按該土地變更之當年公告現值加四成為基準,核算原整治場址土壤面積之現值,依其30%之比率,繳入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基金 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基金擴大稅基財源之優點: 擴大了整治基金規模,增加基金來源公平性。 鼓勵整治場址進行開發,減少因列入整治場址土地棄置與荒廢。 對於整治場址可避免與美國超級基金( Super fund)方式由政府補助土地開發。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基金使用流程
10.2 台灣環境保護基金之內容 二、三大基金之探討 依據環境基金之流程就四大部分做探討: (一) 基金籌措財源之費用負擔理論: 探討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之公平性與重複課稅問題。 (二)基金執行之分析評估方法: 以成本效益評估法評估社會效益最大下之基金執行決策分析。 (三)基金執行分配上之最適資金分配理論 探討費率基礎與污染責任間之因果關係 基金執行在經濟效率上的分析。 (四)評估基金對環境經濟上之衝擊 對環境改善提供誘因之機制與績效評估。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環境基金的績效評估 沒有一共通的評價標準 一般的效益評估方法 環境品質的改善 再生資源的使用增加/自然資源的使用減少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空氣污染基金於1997年成立 對於污染源管制上投注許多心力 結果在PSI的變遷圖中並未有明顯的下降趨勢 反而在1991年後顯示空氣品質有明顯的改善 此應該與空氣污染管制法的修訂有關 同年增加許多污染監測站而產生之稀釋效果有關。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二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績效評估 以資源回收率為其評估標準 含有各式的分類與複雜的因果關係 若僅以資源回收率作為其績效評估在方法上有其限制 在未有更加優異之評估標準之前,資源回收率也不失為一評估此基金之客觀方法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在1998年的整合,對回收率的提升上有明顯的正相關。
10.3 環境保護基金之績效評估分析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成立時間尚短 至今基金的大部分費用支出都仍停留在污染調查與評估污染場址 對於此基金的實質績效尚未能有一客觀的評估標的。
10.4 課題與展望 一、重複課稅 台灣與環境相關的稅費 甚為繁雜 在相同的稅基中課不同的稅 如:空氣污染防制費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同時對移動污染源之油燃料部分課徵 研議中的水污染整治費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同時以公告化學物質之產生量及輸入量為稅基 重複課稅的問題 在於損及費用負擔的公平性 會導致經濟誘因的降低 會使企業成本提高,有可能降低市場競爭力
10.4 課題與展望 二、就源課徵、費率轉嫁、費率歸宿 為何要就源課徵? 生產及消費上游的繳費者有轉嫁的可能性 產生衍生租稅歸宿不明 實質繳費人與污染者未必相符 若能就源課稅 所隱含之生產者責任制轉為延伸責任制 使實際付費者之負擔透明化 利用經濟誘因改變生產者與消費者之行為 建立政府(管制者) 、生產者與消費者間之夥伴關係 達到污染防治與保育資源之目的
10.4 課題與展望 三 費率基礎與污染責任間之因果關係 現行環境相關稅費體系 稽徵主管機關與政策項目多元,但稅基相對單一 各自分立之稅費名目使繳費人之負擔程度不明 制度執行之效率與公平性不清,增加行政作業成本 實務上之建議 檢討與調整構成稅費體系 建議行政院居於環境相關稅費徵收單位之上級 協調與研究國內實施綠色租稅改革之可能性 提升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配置利用的效率與公平
10.4 課題與展望 四 環境改善之誘因機制及績效評估制度 台灣之環境保護基金為專款專用之特別收入基金 缺了透過環境稅(間接稅)減少所得稅(直接稅)課徵的經濟誘因效果 現行制度下環境基金的經濟誘因效果並不甚明顯。 需建立基金的績效評估制度 五 建立公開透明之評估與監督制度 環境基金的執行與預算受預算法的限制 受立法機關監督 建立可讓全民參與監督的公開透明監督制度乃現今趨勢
思考問題 1.移動污染源之空污費隨油徵收有哪些不合理的理由?怎麼改善呢? 2.綠色租稅改革你認為要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