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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

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 洪福財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1980 年代迄今的用語轉變. 外籍新娘 ↓ 外籍配偶 ↓ 新移民 ↓ 新住民. 二、跨國婚姻家庭離婚數. 跨國婚姻子女數. 表 5 1998 至 2005 年度大陸及外籍配偶嬰兒出生數 單位:人; %.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2007) 。嬰兒出生數按婚生、非婚生、棄嬰或無依兒童及生母原屬國籍分 。 2007 年 5 月 9 日下載自 http://www.ris.gov.tw/ch4/static/st1-3-9604.xls 。. 跨國婚姻子女的性比例. 跨國婚姻子女的先天缺陷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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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 洪福財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2. 1980年代迄今的用語轉變 外籍新娘 ↓ 外籍配偶 ↓ 新移民 ↓ 新住民

  3. 二、跨國婚姻家庭離婚數

  4. 跨國婚姻子女數 表51998至2005年度大陸及外籍配偶嬰兒出生數單位:人;%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2007)。嬰兒出生數按婚生、非婚生、棄嬰或無依兒童及生母原屬國籍分。 2007年5月9日下載自http://www.ris.gov.tw/ch4/static/st1-3-9604.xls。

  5. 跨國婚姻子女的性比例

  6. 跨國婚姻子女的先天缺陷比率

  7. 跨國婚姻子女的就學狀況

  8. 在臺居住時間 • 受訪外籍與大陸配偶均以「未滿2年」最多(外籍配偶占31.9%、大陸配偶占39.0%),其次為「2年至未滿4年」(外籍配偶占30.8%、大陸配偶占22.5%)。 • 與國人配偶認識方式 • 受訪外籍配偶以親友介紹占46.5%最多,其次為婚姻仲介占35.9%;受訪大陸配偶亦以親友介紹占60.8%最多,其次為自行認識占28.3% • 生育子女情形 • 受訪外籍配偶近七成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大陸配偶則僅有五成生育子女,有生育者平均每人生育1.5個子女。 • 受訪者依子女年齡分,八成五為學齡前嬰幼童,一成一已進入小學。

  9. 工作情形 • 受訪外籍配偶有工作者占34.6%,以工業最多;受訪大陸配偶有工作者占24.9%,以服務業最多。 • 參加生活照顧輔導措施情形 • 受訪外籍配偶參加過生活照顧輔導措施者占二成,參加項目依序為「基本教育研習班、識字班」(9.6%)、「補習學校」(6.1%);受訪大陸配偶參加過生活輔導措施者僅一成,參加項目依序為「就業輔導」(1.6%)、「生活適應輔導班、成長營」(1.2%)。

  10. 對政府相關照顧輔導措施需求 • 希望接受訓練課程:受訪外籍配偶最希望接受「語文訓練、識字教育」(重要度69.4),受訪大陸配偶為「就業訓練」(重要度48.3)。 • 衛生醫療需求:受訪外籍配偶最重要需求為「提供幼兒健康檢查」(重要度29.7),受訪大陸配偶為「協助加入全民健康保險」(重要度28.5)。 • 生活照顧輔導需求:受訪外籍與大陸配偶均以「保障就業權益」為最重要需求(重要度外籍配偶為44.5、大陸配偶為52.7);其次,外籍配偶為「增加生活適應輔導」,大陸配偶為「設立專責服務機構」。

  11. 新移民子女教育問題的普遍論述 • 適應環境困擾,影響子女心智發展 • 語言溝通障礙,子女學習發展受限 • 缺乏育兒知識,不易勝任母親責任 • 子女發展遲緩,增加教育子女困難 • 婚姻形同買賣,子女缺乏有利環境 • 居於經濟弱勢,缺乏自我謀生能力 • 處於文化隔閡,社交範圍相當受限

  12. 面對新移民子女教育的官方回應與問題 近年官方對新移民子女教育的回應 • 內政部2002年至2005年中程施政計畫 • 內政部2005年至2008年中程施政計畫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民國91年至104年人口推計》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規劃處,2002) • 教育部2001年至2004年中程施政計畫 • 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計畫

  13. 「現身」的不安感 社會互動的標記 家庭支持系統的弱化 經濟、社會地位與教育機會的再製現象 (整體社會環境的差異拉大) 多見經費補助或優先入學等消極作為 以弱勢補助視之,加劇標記現象 新移民子女教育的危機

  14. 種族或族群--內涵的反省 從教育機會均等的意涵談起 • 機會取得與條文規範等正式平等(Formal equality of access and provision); • 環境的平等(Equality of circumstance); • 參與(與待遇)的平等(Equality of participation (treatment)); • 結果的相等(Equity of outcomes)。

  15. 種族與教育 • 種族與教育的研究,主要在瞭解社會對於正義與公平的集體與個別的意識,並關切對種族是否形成結構性的排除。此等研究關切正式規範表象下所潛藏的現象,並將區辨出機構實務中的歧視效應。 (Dorn, 1985:21)

  16. 種族與教育的迷思 • 種族與社會族群的迷思:是與相對落後區域的「種族」通婚,此等新「種族」已含與我族固定且天生的差異; • 遺傳決定論的迷思:遺傳是決定下一代的唯一或多數層面因素,與相對落後區域的「種族」通婚,其子女亦將「相對落後」,或將固定且天生地具有「教養問題」。

  17. 新住民的訪談實錄(一) • 在徵詢媽媽是否可以前去家訪時,媽媽先說好,隨後又問:是否也會去別人家?是要談○○的問題嗎? • 先生是做工的,媽媽目前在深坑老街上班(上午10點到晚上8點),○○回家是由婆婆照顧。 • 媽媽嫁來台灣已五、六年,目前會說國語和一些台語,國字看不懂。 • 老師:開學至今已一星期多,每日聯絡簿大都沒有簽名,問卷也沒有繳。媽媽:看不懂。老師:爸爸呢?媽媽:他不管的。老師:以後可以問老師或孩子有什麼特殊狀況我們可以面談。那假日親子功課呢?媽媽:我再叫爸爸教她。 • 老師:知不知道○○國小有開識字班?媽媽:知道,要上班沒空去上課。

  18. 新住民的訪談實錄(二) • 可以向學校的老師問問題嗎? • 我國語說得不好,也可以問問題嗎? • 學校在做些什麼? • 孩子進學校要學些什麼? • 有人打電話到我們家,要我們訂書(雜誌),我們要訂嗎? • 有人說孩子要學英語,要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學英語?

  19. 新住民子女的教養問題 • 仍乏與本地銜接的基本能力 • 即便想參與校務,但乏能力 • 家庭對幼兒教養職責的偏執 • 聚落分散增添教師家訪困難 • 社會互動的機會遭相對剝奪

  20. 建構教育支持網絡 • 宜速建置本土教育支持網絡並形成具體政策 • 回歸社區營造,將新移民子女教育置入社區營造內涵 • 強化新移民學習生活自理的機會與能力應為重要規劃內容 • 政策內容應就新移民家庭的成員角色與功能提出具體規範 • 可考慮提供新移民子女便利的教育機會 • 教育機構可為支持網路的重要環節之一 • 應提供教育機構必要的社會支持 • 建置初期宜評估教育機構人力負擔並提供必要的資源協助

  21. 提昇/深化教育人員專業知能 • 以親訪做為親師溝通的首選 • 可建置學生學習檔案以為理解幼兒學習之據 • 師培或在職進修宜加入多元文化的觀念與議題討論 • 課程內容可加入多元文化的主題探討 • 教師可藉由專業對話澄清對新移民子女教養的觀感與疑義 • 適度承擔新移民融入本地文化的協助角色 • 宜建置適切的通報與互動體系,免於獨自承擔新角色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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