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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目 录. 04. 01. 03. 02. 注意事项. 《 细则 》 新要求. 新党员入党程序.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修订的背景. 发展党员面临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与时俱进修改 习总书记: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发展党员 召开 5 次党代会, 5 次修改党章,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新要求 十八大报告: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成熟经验: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 新问题:把关不严,质量需要提高. 2014 版与 1990 版的不同之处. 16 字方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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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04 01 03 02 注意事项 《细则》新要求 新党员入党程序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修订的背景 • 发展党员面临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与时俱进修改 • 习总书记: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发展党员 • 召开5次党代会,5次修改党章,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新要求 • 十八大报告: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 成熟经验: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 • 新问题:把关不严,质量需要提高
2014版与1990版的不同之处 • 16字方针不同 • 90版的是6章33条。2014版共7章44条 • 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和教育提出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 • 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 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流动人员如何发展 • 递交入党申请书:可以向工作、学习的党组织;单位所在的党组织或党委主管部门;流动党员党组织申请。 • 政治审查: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 预备党员管理:原所在的党组织,接收的党组织明确了培养责任。 • 转入的预备党员,如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6个月),转正时间预备期满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 • 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内容 • 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市县);每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 • 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反映带有倾向性问题,违反规定查处情况) • 具备发展党员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党组织,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第6章) • 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 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权限,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 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违反规定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支部大会上公布。 • 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新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红字是新要求) 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个月内派人谈话)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群团推优,备案) 确定发展对象 (备案) 培养教育考察 (时间、培训、汇报、鉴定、意见) 审批 (预审制)
基本程序:发展一名正式党员,大致要经过 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中共正式党员 四个阶段 基本要求:从确立为积极分子到列为发展对象要经过支部对其一年以上的考察,在材料完备、经过党委预审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经党委会审批后,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期满一年后,经过一系列转正手续和党委审批,可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01 新党员入党具体要求
新党员入党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 本人递交申请书(临时,合同工向长期生活工作的党组织)→党小组讨论,并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表现很好的(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报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批回支部,明确2名联系人(需党龄满1年,并在我院工作满一年,尊重本人意见;不能兼任多名积极分子) ,申请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进入一年的考察期。 • 新要求:党总支需同时报院党委备案,未备案不予发展
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 第一页基本情况
表格填写说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 第二页 • 第一栏如是35岁以下青年入党,需经团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 第二栏由支委会研究后,填写对该同志列为培养对象的意见,同时上报总支,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 第三栏确立的两位培养联系人的简要情况(需党龄满1年,并在我院工作满一年)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撰写书面的思想汇报; • 培养联系人定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分两次(考察期的前半年和后半年)填写考察情况,并签名。 • 党支部做好督促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表格填写说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 第四、五页为培养联系人培养意见,需两人共同签名。 • 注意:意见中需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不能写成同意列为预备党员)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并召开党小组会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若申请人表现良好,并参加过建党对象培训班→ 上报党支部,履行政审(父母及配偶)、公示(7-10天)等程序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表格填写说明——发展对象的确定 • 第六页 (培养一年以上后,拟列为发展对象时填写) • 第一栏填写参加入党培训班的培训情况(需写明培训时间、是否结业) • 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对某同志入党意见的会议情况(需写明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意见) • 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研究讨论情况(需写明会议时间、应到正式党员数、实到正式党员数、会议意见) • 总支委员会意见 • 注意:此表格无党小组会议情况栏,如支部设有党小组,必须另附党小组会议情况,写明会议时间、应到正式党员数、实到正式党员数以及会议意见,并由党小组长签名。
4、报党委预审 • → 报党总支审核同意(支部、总支需填写组织发展材料预审表) • → 所有材料送党办,经党办、党委预审同意后 • → 党办发“入党志愿书”。
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 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有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 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同意将申请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实到正式党员数应达到应到正式党员数的50%以上,会议有效。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填写支部意见时应注明时间、评价内容、应到、实到正式党员数及票决结果等)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重复四个步骤)。
入党志愿书表格填写 •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 支部需向申请人讲解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 • 支委会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查 • 填写入党志愿书注意事项: • 入党志愿要结合当时思想和工作实际填写(有的申请人直接将多年前的入党申请书抄写一遍) • 不可有空项,没有的内容要写“无”,不可不填也不可划“/”
6、党委审批: • 报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与本人谈话,提出希望要求(入党志愿书填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 上报院党委审批 •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及时编入党小组,同时,开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 申请人进入党员的预备期。 •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02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 在一年的预备期内,预备党员应有4次以上的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党支部定期对其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半年填写一次教育考察情况,并签名。 • 预备期结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提前7-10天递交转正申请,支部有义务提醒预备党员及时撰写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转正 2、预备党员转正手续(预备期满后支部、总支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无特殊情况在2个月内完成) • 党小组及时讨论申请人转正问题,并填写意见(记录时应注明时间、地点、评价内容、 应到、实到正式党员数及表决结果等),上报党支部 • 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公示,提交支委会讨论,准备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要在公示后召开) • 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后,填写转正意见(记录时应注明时间、地点、评价内容、 应到、实到正式党员数及票决结果等),上报党总支 • 党总支讨论填写意见 • 报院党委审批。 •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注意:所有会议的召开、公示等手续,必须在预备期满后进行,否则均无效
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说明 • 填写介绍人简要情况时,应与发展入党时一致,如为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则应将发展时的两位介绍人以及转入后新指派的两位介绍人都写上 • 后两张考察人意见需两位考察人共同签字
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说明 • 党小组会、群众座谈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的填写要求与积极分子考察表一致,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已设有党小组意见栏,在表中将会议时间、应到、实到人数及会议意见写明,可不再另附会议情况,未设党小组的可不填写。
发展过程中的要求 • 培养两年以上的时间 • 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 五种身份的变化(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 申请时谈话;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党内外座谈会;公示,政审、培训;支部大会;等
03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1、关于时间:一是培养时间:组织谈话;递交申请书到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培养人的意见签署时间;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公示的时间;转正的时间;党委审批时间等 • 2、关于人数:实到正式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正式党员数的50%以上,否则会议无效。 • 3、关于填写:填写会议意见时,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数、讨论结果。 • 4、关于责任:发展党员实行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召开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大会时必须实行票决,支部会前制作好选票,并留存。
注意事项 • 5、关于称呼:发展党员过程中,在未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称为“发展对象”,不可写为“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才能称其为预备党员。 • 6、关于预审:发展党员时需同时填写组织发展材料审核表,需上报的材料表上有注明,支部、总支可对照要求检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