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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职官制度. 主讲人: 顾伟列教授. 第一节 宰相制度. 【 本节要点 】 一、秦汉的三公制 1 .秦朝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中央政府最高官员,并称三公,位同后世的宰相。 2 .汉初官制因袭秦制,仍立丞相。后因皇帝宠任外戚与近臣,尚书的权力扩大,丞相变为听命于内朝的执行官,失去参与最高决策的权力。. 秦朝较为完备的中央官职. 秦行政机构示意图. 皇帝. 太尉. 丞相. 御史大夫. 郡. 县. 二、隋唐宋元的三省制. 1 .隋唐建立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结构的中央官制。三省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其职责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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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职官制度 主讲人: 顾伟列教授
第一节 宰相制度 【本节要点】 一、秦汉的三公制 1.秦朝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中央政府最高官员,并称三公,位同后世的宰相。 2.汉初官制因袭秦制,仍立丞相。后因皇帝宠任外戚与近臣,尚书的权力扩大,丞相变为听命于内朝的执行官,失去参与最高决策的权力。
秦朝较为完备的中央官职 秦行政机构示意图 皇帝 太尉 丞相 御史大夫 郡 县
二、隋唐宋元的三省制 1.隋唐建立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结构的中央官制。三省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其职责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2.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管官吏任免、军事、赋税、财政;司法、科举、学校、工程、水利、交通等,“六部”之名沿用到清末。
二、隋唐宋元的三省制 3.宋代的宰相遇事须以札子向皇帝请旨,宰相听命执行,权力小于唐代。 4.元朝以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执掌兵权。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 中书省印
三、明清的内阁制 1.朱元璋撤中书省,废丞相,一切政务统归六部,由皇帝亲自辖制,传统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明成祖时命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因该机构设在宫廷,故称内阁。 明太祖朱元璋
三、明清的内阁制 2.清代仍设内阁大学士,不设丞相。各处官员所呈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再呈皇帝审处,皇帝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执行。 内阁大学士 徐光启
三、明清的内阁制 3.清雍正时为加强皇权,设军机处,草拟和转达皇帝旨意,处置军国要务,内阁形同虚设。军机处的设立与运作,既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确保机密,也为了削弱群臣议政的权力,皇权专制因此达到顶峰。 故宫军机处
第一节 宰相制度 【本节关键词】 • 职宫 宰相制度 • 三公 外朝 内朝 尚书制 • 三省六部 内阁 军机处 • 谏官制度 都察院制 • 郡守 县令 州牧 刺史 节度使 行中书省 达鲁花赤 总督 巡抚 • 文官制度 中央集权 • 官僚体制 • 政治人格 主奴意识
第一节 宰相制度 【本节思考题】 1.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经历了哪三个演变阶段?演变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2.何谓“三省六部”? 3.在中国古代,法理上的相权与实际运作中的相权是否一致?为什么?
第一节 宰相制度 【本节参考文献】 1.吕思勉著:《中国制度史》(第十四章)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第二节 监察制度 【本节要点】 一、御史制 1.秦朝以御史大夫为御史之长,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御史等,专司监察,既在内廷监督百官,也派到地方监察郡县,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系统。
第二节 监察制度 2.汉代御史府为最高监察机构,首脑为御史大夫。汉武帝时划全国为13个监察区,称“刺史部”,后以“州”为名,州刺史监察地方官员。 3.两晋南北朝仍设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具有监察百官的权限。
二、台院制 1.唐代以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发展了谏官制度,对于政令之纠误、法纪之遵行起了积极作用。 2.宋代以御史中丞为台长,侍御史为其副,监察中央官员,肃正朝廷纲纪;地方官吏由地方的通判、转运使监察。宋代也重视谏官,谏院为中央独立机构。
二、台院制 3.元代以后,谏官谏诤君王、匡正得失的功能日渐丧失。元代强化地方监察,将全国划分为22个监察区,称为“道”,又以行御史台为中央派出机构,各道监察官和行御史台组成严密的地方监察网。
三、都察院制 1.明代中央监察机构由都察院和六科都给事中组成。地方监察官一为由中央出的监察御史,一为常驻各省的按察使。
三、都察院制 2.清朝的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下辖科、道,科设六科给事中掌谏言,道设监察御史掌稽察,合称“科道”。科道的主要职能是监察行政、考核官吏、弹劾官吏、稽核大案、检查会计。
第二节 监察制度 【本节关键词】 谏官制度 御史制 台院制 都察院制 【本节思考题】 1.监察制度在历代政治生活中曾经起过什么作用? 【本节参考文献】 1.吕思勉著:《中国制度史》(第十四章)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第三节 地方官制 【本节要点】 一、秦汉两晋南北朝地方官制 1.秦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后增至40多郡,下设县。郡的长官称郡守。县的长官称县令、县长。
一、秦汉两晋南北朝地方官制 2.汉代地方长官沿秦制设郡守和县令两级,在京师设京兆尹、左冯(ping)翊、右扶风三种官职,合称“三辅”,地位同于郡守。汉武帝时,设十三部(州)刺史,为监察区,汉末刺史改称“州牧”,13州成为事实上的行政区。
一、秦汉两晋南北朝地方官制 3.魏晋南北朝仍实行县令、郡守、州牧三级地方长官制。东晋以后,北方士族及流民移居江南,安置他们的区域称侨州、侨郡和侨县。州郡越划越多,行政机构因此重叠,有的州郡徒有虚名。
二、隋唐宋地方官制 1.隋地方官制为州、县二级,州直接统县。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2.唐前期实行州(府)、县二级地方官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称县令。首都长安和陪都洛阳设府,长官为牧,实际政务由府尹主持。道本为监察区,中后期演变为行政区,从而形成道、州、县三级制。唐代曾在边镇地区设都督府,具有大军区的性质,长官为都督,后称节度使。
二、隋唐宋地方官制 3.宋代地方官制为路、州、县三级。县的长官称“知某县事”,州的长官称“知某州事”。首都及重要州郡设府,长官为府尹或知府。州之上为路,路设置掌管军事和民政的经略安抚司,长官为经略安抚使;掌管钱粮征收和谷物转运的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司法、刑狱、监察的提点刑狱司,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掌管贷放钱谷和茶盐产销专卖的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司。
三、元明清地方官制 1.元代全国划为10个行省,行中书省为中央派驻行省的机构,行省长官为地方高级官员。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三级,长官分别为总管、知府(知州)、县尹。
三、元明清地方官制 2.明代地方行政为省、府(州)、县三级。省的长官为左、右布政使,布政使司是省的最高行政机构,主管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刑狱,长官为提刑按察使;设都指挥使司掌管一省军事,长官为都指挥使。省下设府,长官为知府;府下设县,长官为知县。
三、元明清地方官制 3.清代一级地方政区为省,康熙时全国18省,光绪时增至23省。地方机构分省、府(州、厅)、县三级。省的最高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管辖1至3省,又称制军、制宪、制台等。巡抚主管一省军政刑狱,又称抚台、抚军、中丞等。布政使、按察使为督、抚属官,并称“两司”。
第三节 地方官制 【本节关键词】 • 郡守 县令 州牧 刺史 节度使 行中书省 总督 巡抚 • 文官制度 中央集权 • 官僚体制 政治人格 主奴意识
第三节 地方官制 【本节思考题】 1.监察制度在历代政治生活中曾经起过什么作用? 【本节参考文献】 1.吕思勉著:《中国制度史》(第十四章)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第四节 古代官制的特点与官僚的政治人格 【本节要点】 一、文官制度的实施 1.文官政治崇尚“大一统”理念,大一统是文官政治的价值取向,文官政治有利于国家和政体的统一。
第四节 古代官制的特点与官僚的政治人格 2.文官政治接受儒家格物致知、为政以德等主张,与武人政治相比显得较为温和,文官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体现了中华民族“尚文”的传统,文官政治有利于文化的发展。
二、中央集权的强化 1.君主独揽最高权力,独断国家重大事务,官僚机构沦为驯服于君主的政治工具。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往往诱发一些人对皇权的觊觎,以致君主专制异化。
二、中央集权的强化 2.君尊臣卑,君臣关系本质上是主奴关系。君主不出诏敕,宰相无权自主实施政务,相权能否生效,不在法理,而在受到君王宠信。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1.强烈的参政意识与企盼知遇意识。知识分子发挥自己学识才干的主要途径是“货与帝王家”,入世参政的意识缺少个人奋斗的独立色彩。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2.自觉的忠君意识。在君主独尊和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背景下,个人以自由意志独立奋斗已无实际意义,权威者和服从者的关系异化为人身依附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官僚的政治人格,臣僚极易养成依附性人格。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3.主奴意识。西方政治学认为,权利越界是对权利的侵犯,由此引起的冲突是社会秩序受到损害的主要根源。中国古代官僚组织中的权威与服从,既未经民主程序认定,又模糊了权利的界限,官僚体系组织虽严密,但实际运作中权力越界比比皆是。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本节关键词】 • 文官制度 中央集权 • 官僚体制 政治人格 • 参政意识 • 忠君意识 主奴意识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本节思考题】 1.文官制度的实施对于古代知识分子有什么影响? 2.文官制度与贵族政治、武人政治相比,其特点是什么? 3.中央集权下的官僚体制有什么显著特征? 4.试析传统官僚的政治人格。
三、官僚的政治人格 【本节参考文献】 1.王亚南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第五、六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2.王家范著:《中国历史通论》(前编:政治构造与政治运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张分田著:《亦主亦奴——中国古代官僚的社会人格》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