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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文化产业工作意见与建议汇总.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 陈伊丽 2012 年 10 月 17 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征求意见提纲. 执行新标准. 单位综合表. 数据认定. 工作改进. 数据处理程序 名录库工作方案 三经普 文化产业统计方案 统计指标体系.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一、新标准及相关活动认定.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统一化,规范化。 新标准制定后,需要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对全国文化产业统计的工作标准、数据搜集程序等进行统一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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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文化产业工作意见与建议汇总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 陈伊丽 2012年10月17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征求意见提纲 执行新标准 单位综合表 数据认定 工作改进 数据处理程序 名录库工作方案 三经普 文化产业统计方案 统计指标体系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一、新标准及相关活动认定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统一化,规范化。新标准制定后,需要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对全国文化产业统计的工作标准、数据搜集程序等进行统一和规范。 • 基层单位信息核对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对基层单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入库,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每年提取、整理、核实基层单位信息,工作量十分巨大。建议采用抽样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单位数较多的行业,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抽样调查;对于单位数较少的行业,进行全面调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星号行业基层单位筛选。对此类单位的筛选,一般根据单位名称、主营业务活动和主要产品判断是否应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筛选主要困难在于,仅靠“关键字”来判断不太可靠,有相当部分基层单位信息填写过于简略,无法准确判断是否纳入统计范畴。 • 历史数据衔接。执行新分类标准后,对上年增加值需进行重新核算,以保证两年数据的衔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新兴行业认定需要细化。对一些新增加的新兴行业认定存在模糊认识,如增值电信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认定,需要国家局进一步细化,在实施前需要规范,电信增值服务要列出明细的服务类型,文化创意设计也需要明确哪些设计列入文化产业。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地方学习调研提高。多挂一些调研案例到网上,促进地方对新兴行业认知水平的提高。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数据收集问题。一是工业、贸易的规下、限下企业,和调查队的服务业抽样调查,无法满足基层统计需要。二是如何取得文化服务业数据,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方法,以提高数据可比性。三是相关活动认定,对一些行业无法确定到底有多少属于文化产业的,建议国家统计局制定一个统一的方案由各省进行调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新旧行业分类修订带来的编码问题。原行业代码拆分成多个行业代码的,拆分的行业有的不属于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有的归入文化产业新行业分类,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主营业务活动填写不够具体,造成编码的困难。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二、综合表数据收集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数据提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业企业个数直接从工业、贸易统计专业获取。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从普查基层单位动态名录库提取。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非文化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不易区分。从动态名录库提取基层单位信息时,提取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无法区分文化法人所属和非文化法人所属,必须再对提取后的产业活动单位基层库与法人单位基层库逐一进行比对、整理。建议联系普查中心,向各省统计局提供提取非文化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提取方法;或向各省统计局广泛征求简便的提取方法。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基层单位的筛选整理。若直接从动态名录库中提取不做整理直接填报,则会出现基层单位信息不准确。下一步可考虑在“企业一套表”系统中,对基层单位进行筛选判定。在基本情况表中加列指标“是否为文化产业单位”,由系统自动填写该指标,全部纳入文化产业的行业小类,全部填写“是”,部分纳入文化产业的行业小类,根据筛选关键词确定。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三、数据认定及提高质量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设计自动审核程序。在基层数据质量审核方面,直接在报表程序中加入审核关系,审核不通过的不允许上报。并让基层单位同时报送两年数据,便于开展基础数据增速审核。 • 与GDP核算协调匹配。把文化产业增加值指标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指标,将核算结果与GDP结构数据进行详细比对,历年结构占比数据应保持稳定,对数据异常地区做重点审核。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各地按照统一标准评估核算。国家局制定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审核条件,与文化产业统计年报统一部署,各地上报文化产业增加值年报前,应按照国家局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审核条件进行数据评估,并报告整个核算过程。认定标准和审核条件可参照有关行业的经验数值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从宏观上把握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或门类的结构比例和发展情况,防止数据出现结构不合理的情况。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提高数据评估认定的时效性。认定反馈时间滞后,地方党委政府都有意见,影响到地方对数据的使用。 • 数据认定避免一刀切。对文化产业活动的认定要充分考虑部门和各地的情况,可要求各地提供基础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对有问题的企业数据各省必须进行修改,如无问题应给予认定。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提高数据质量。各地必须统一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可比性,不能各做各的。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名录库。对基础填报单位督促其建立、完善统计台帐、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及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四、数据处理程序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要用统一的网络平台。建议纳入“企业一套表”体系,统一的数据处理程序是规范文化产业统计,提高数据质量必要的技术手段。 • 数据处理程序要给地方留有接口。文化服务业年报程序增加必要性审核和确认性审核,便于省级发现错误和不合理的数据,及时修改更正,以及增加内容和审核计算等。 • 软件使用问题。建议采用统计部门常用的统计软件,以利于基层统计人员掌握使用。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五、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是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基础,要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上进行建立。一是文化产业名录库维护要与专业名录库维护相互配套和衔接,避免产业名录库中的单位信息与专业名录库的不一致;二是对产业单位的入库和出库的各项步骤及时间要有实施细则,方便基层统计系统抓全抓实产业单位;三是要落实产业涉及的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产业单位维护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出台《文化产业名录库建立和管理办法》。规定文化产业各行业名录库单位来源,解决各处室协调问题,保证国家和各省(市、区)一致。建议与普查中心联合实施,要求从基层(县、市)抓起,确定相应的职责,从根本上捋清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问题。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结合三经普做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名录库建设。文化产业应是三经普重点内容,应设一个独立组开展工作,与服务业分开。要抓住三经普的有利时机,以三经普为基础,建立维护制度,每年修改一次。 各级文化产业统计专业人员与普查中心的专业人员共同把关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建立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按照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的特点分类制定管理办法。规上、限上单位由工业、贸易统计专业提供,重点审核其主要生产活动、主要产品名称及营业收入,以确定是否属于文化产业的统计单位;规下、限下单位按文化产业行业分类标准提供单位名录库,进行全面审核和管理,并有最后的审核覆盖权。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应按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把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全部划归文化产业专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由名录库管理单位统一合成汇总。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名录库的维护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部门协作,对新成立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及时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对接,增补,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文化产业单位名录与各部门的单位名录一致联动。建议部门的年报中增加法人机构代码、行业代码等属性指标,便于名录库的联动对比、更新。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六、三经普文化产业的调查方式和内容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调查方式分类制定。规上文化制造业、限上文化批零业直接采用工业、贸易专业统计数据。规下、限下行业可对规模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调查;文化服务业与服务业统计对接,对已经纳入现行服务业统计报表的单位,与服务业司协调增加文化产业统计所需的调查内容,尚未纳入的基层单位,对规模较大的进行重点调查;对规模较大的非文化法人所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进行重点调查;文化个体经营户则采用税务部门数据推算,可根据分行业小类的个体经营户税收额、户数进行推算。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文化产业独立参与三经普工作。文化产业统计从普查设计开始就要介入进去,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要让文化产业专业人员全程参与配合。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负责名录库的验收、有关报表的收集、审核、处理、上报。三经普文化产业的普查是实施新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后的第一次普查,是今后几年有关数据测算的依据。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七、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修订推算系数。建议国家新分类标准实施的情况下,修订完善各地区有关文化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推算系数。 • 制定以文化产业增加值为核心指标的评估认定办法。 • 要对相关活动进行界定,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八、以增加值为核心指标的统计体系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很有必要,除增加值指标外,还要有一些实物指标。吸纳诸如文化出口贸易、文化投资、文化对经济的贡献率等指标,丰富文化产业统计内容。 • 建立指标体系时考虑与增加值相关的一些匹配指标。如住户调查的人均文化消费,工业(贸易)增加值与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关系等。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九、其他问题及建议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数据软件配套。《文化服务业财务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处理软件开发有一定困难,建议国家统计局配发相应的数据处理软件。 • 建立畅通的统计渠道。反映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的新兴文化领域财务统计不健全,统计内容相对较少,其财务基础差,没有统计台帐,造成增加值要素指标缺项较多,报表质量较差。 • 建议开展文化产业单位清查。
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 • 人员保障。人员队伍变动较大,大多是兼职人员,文化产业涉及的行业、单位和个体户众多,各部门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又大,没专门的处室和专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调查质量难以控制。 • 部门协调。文化产业统计涉及到众多部门。目前,各主管部门在文化产业统计方面的职责分工还存在重复和空白,各级统计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数据交流也存在一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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