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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招牌的概念

门面招牌的概念. 概念: 本规范所称门面招牌,是指本市临街单位 和门店设置的不脱离所在建(构)筑物墙体的, 用于表示本单位(经营门店)名称的设施。. 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根据各类地区不同区域功能的特点, 结合门面招牌设置现状,武汉市可划分为 五个类别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门面招牌的分类. 附壁式招牌 凸出式招牌 凹进式招牌 转角式招牌 牌匾式招牌 组合式招牌. 设置规定. 一、设置原则规定 二、设置内容规定 三、设置技术规定 四、照明规定. 管理规定 — 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1 、繁华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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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招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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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门面招牌的概念 • 概念: 本规范所称门面招牌,是指本市临街单位 和门店设置的不脱离所在建(构)筑物墙体的, 用于表示本单位(经营门店)名称的设施。

  2. 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根据各类地区不同区域功能的特点, 结合门面招牌设置现状,武汉市可划分为 五个类别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3. 门面招牌的分类 • 附壁式招牌 • 凸出式招牌 • 凹进式招牌 • 转角式招牌 • 牌匾式招牌 • 组合式招牌

  4. 设置规定 一、设置原则规定 二、设置内容规定 三、设置技术规定 四、照明规定

  5. 管理规定—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 1、繁华商业区 • 管理要求:体现时尚创新的特点,彰显武汉商业文化独特魅力,门面招牌造型设计可适当夸张,色彩相对多姿,亮化形式丰富,但要按照设置要求控制体量。 • 设置要求:可混合运用LED光源、霓虹灯、立体发光字、隐藏式投光灯等材质光源,保证区域内店招档次和夜间照明亮度。

  6. 管理规定—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 2、城市主干道 • 管理要求:此区域门面招牌体现现代大气的特点,展现武汉市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高新技术的运用,门面招牌要兼顾白天和夜间亮化效果,严格控制规格和体量。 • 设置要求:主要采用立体发光字、内置光源、隐藏式投光灯等形式,保证合适照明度,可适当采用高科技材质和照明光源。

  7. 管理规定—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 3、城市次干道 • 管理要求:体现清新整洁的特点,设置时要控制体量,避免影响街道整体美观,照明亮度不宜过大,要以保证交通安全为前提。 • 设置要求:主要采用发光字、内置光源、隐藏式投光灯等形式,不宜过亮。

  8. 管理规定—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 4、街巷道路 • 管理要求:体现规整统一的特点,要按照设置要求控制体量,色彩搭配协调,采用统一照明形式。 • 设置要求:采用立体发光字、隐藏式投光灯等形式,门面招牌要控制规格数量,统一色彩。

  9. 管理规定—门面招牌分区设置要求 • 5、历史文化景观区 • 管理要求:体现典雅稳重的特点,体现武汉市独有风格和特性,招牌应当与建筑风格保持协调,不得破坏建筑结构,遮挡建筑主体,影响建筑风貌。 • 设置要求:采用立体发光字、内置光源、隐藏式投光灯等形式,光源与周边建筑景观风格保持一致,不宜过亮。

  10. 门面招牌设置优秀范例 优秀范例

  11. 管理规定——管理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宏观管理全市门面招牌设置工作,制订 年度整治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区门面 招牌设置管理和整治工作。

  12. 管理规定——管理分工 二、区城市管理部门 • 1、负责按市城管部门要求制订辖区具体路段门面招牌的设置标准,对新建、改建门面招牌和需设置路段的门面招牌设置提供咨询、建议和告知服务。 • 2、负责辖区门面招牌设置规范的宣传和实施,对新建临街建筑和经营门点,应提前介入,告知门面设置设置规范要求。 • 3、负责门面招牌的巡查,发现现有门面招牌或正在新建、改建的招牌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设置人改正。 • 4、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实施具体路段的门面招牌整治工作。

  13. 管理规定——管理分工 三、门面招牌设置人 • 1、负责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设置规范和具体路段门面招牌设置标准,做好门面招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工作。 • 2、负责门面招牌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门面招牌画面陈旧、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3、对新建、改建临街建筑和经营门点的门面招牌,应事先征求辖区管部门意见,符合设置规范方可进行新建 、改建。

  14. 附则 一、特别规定 单位或个人需要超出本规范规定设置单 位名牌、标牌、指示牌等,应当按照户外广 告设置管理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批准 后方可设置。

  15. 附则 二、法律责任 • 1、违反本市门面招牌设置规范设置门面招牌的,由城 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任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可以并 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2、因门面招牌倒塌、坠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 损失的,由设置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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