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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XX20 標 代辦警察局 松山 分局及捷運 局工程處辦公 大樓新建工程 公共 藝術 採購 案公開徵選說明 會. 主辦單位 :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設計單位 : 台北國際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新建工程基地位置. 工程規模. 建築構造: 地上十一層地下 三層 鋼筋混凝土造 主要 用途 : 松山分局及捷運局辦公室、 捷運台北小巨蛋站出入口 建築物 高度: 47.7 公尺 總 樓地板面積: 26355.54 平方公尺 整體工程預算: 約 8.7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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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XX20標代辦警察局松山分局及捷運局工程處辦公大樓新建工程IGXX20標代辦警察局松山分局及捷運局工程處辦公大樓新建工程 公共藝術採購案公開徵選說明會 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設計單位:台北國際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工程規模 建築構造:地上十一層地下三層鋼筋混凝土造 主要用途:松山分局及捷運局辦公室、 捷運台北小巨蛋站出入口 建築物高度:47.7公尺 總樓地板面積:26355.54平方公尺 整體工程預算:約8.7億元
全區配置構想 臺北田徑場 捷運局 松山分局 捷運車站自行車停車 捷運站出口 20M退縮疏散廣場 500 ㎡街角廣場 6M退縮人行步道 40M南京東路 車道出入口 15M北寧路
350cm 。 通往地面層樓梯 展示臺 620cm 展示臺 展示臺 二樓疏散走廊 590cm 展示臺 500cm 銜接臺北田徑場二樓走廊 540cm 通往地面層樓梯 花臺植栽綠化
工程概況 99年12月開工。 已完成連續壁、基樁、開挖、檔土支撐、筏基至地下二層結構體工程。 現正進行地下一層結構體施工。
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依98年所修訂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其所修正的主要內涵之一,即改變過往公共藝術的操作概念,由「設置」修正為「計畫」型態,即透過徵求「策展人」的創意整合,結合藝術家的作品表達,來提出一個不一樣的設置計畫,藉由策劃團隊來提出一個整體計畫的創意,讓公共藝術確實能與公共、人文、硬體環境結合,激發出更高層面的精神意涵及更有趣的空間環境。 強化基地與建築特性 (一)體育園區街廓之區域特性 (二)使用單位警察局及捷運工程局之特殊性 (三)捷運車站之功能及使用特性 徵選具有相當設置計畫能力,以整合空間運用,達到目標: 1.配合地緣特性,傳達城市觀點與美學。 2.結合公共空間與建築,塑造城市及場所之自明性。 3.彰顯本大樓主題特色,包含捷運車站便捷的公共運輸服務、警察局松山分局親 民的人民保母、及捷運工程局公務服務機關的使用單位形象。 4.強化使用者形象,具有與民眾活動的互動及引導作用。 5.提升市民對環境的感知與參與的熱情。 6.提供城市及環境更多的想像空間。
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1.建議設置主題構想—連繫 下一站 連繫 連繫 親民 、 服務 連繫 連繫 下一站 2.形塑城市體育園區整體印象 3.本設置主題為延續建築設計理念的建議參考,提案之藝術創作者亦可另行提出適當的設置主題,切合環境並符合設置目標。
公共藝術設置建議位置 --擇一或數個地點之局部或全部範圍
建議位置A —二樓連通平台 植栽槽 350cm 820cm 950cm 植栽槽 6660cm 1060cm 1600cm A-A B-B 捷運設施管道空間梁下淨高120x60 捷運設施釋壓通風口上方玻璃牆面防止排氣進入室內
設施管道梁下空間120x60 若有變更天花或垂吊物 需維持通行高度 建議淨高維持2.5M以上 連通平臺A-A剖面圖 連通平臺B-B剖面圖 限制條件 1.走道淨寬配合臺北田徑場二樓出口維持最小6M以上之寬度,且公共藝 術的設置應不得影響大量人潮疏散動線及通行。2.天花板上方應維持捷運設施管線路徑,所需空間為120x60cm,若涉及 原天花板設計之變更,該設施管線空間應予隔離保護且預留未來維修 之可能性。3.連通平臺之樓板結構設計活載重為500kg/m2,設置藝術品之重量應考 量原設計載重,並視需要提出結構補強計畫。4.不影響建築物立面外觀。5.不妨礙大樓內部辦公使用之機能,並避免長時間過大的噪音及干擾。6.作品完成面與公眾接觸部分不可有銳利易受傷之銳角或收邊等部分。
建議位置B —戶外樓梯 限制條件 涉及樓梯或上方雨遮外觀材料的改變或設計上的調整,應於各別工程開始前完成配合。其他應注意事項如下: 1.做為無障礙樓梯使用,其淨寬、級高、級深及扶手高度不得改變。 2.應維持樓梯上行走之安全性。 3.樓梯地坪應具有防滑、止滑功能。
建議位置C —街角廣場及退縮人行步道 捷運車站廣場 避免妨礙乘客進出及疏散人潮 2300cm 500m2捷運車站廣場 ~石材地坪~ 設置範圍不包括南京東路人行道 2460cm 6M退縮人行步道 1.5M植栽槽及座椅 4.5M人行空間,不得有阻礙物 捷運車站出入口 150cm 自行車停車出入口 600cm 捷運車站 自行車停車 松山分局大門 避免人潮滯留影響維安 自行車停車出入口 8570cm 捷運工程局辦公室大門 避免影響辦公人員進出 ~石材地坪~ 建築退縮2000cm 鄰接臺北田徑場退縮,供人潮暫留及疏散空間 體育園區救災通道,應維持通行不得有阻礙 地 界 線 550cm ~高壓磚地坪~ 1900cm 550cm
限制條件 1.不得妨礙人潮集散、並不得造成安全危害。 2.一樓戶外樓板結構設計活載重為1000kg/m2,設置藝術品之重 量應考量原設計載重,並視需要提出結構補強計畫。 3.街角廣場戶外樓板範圍覆土深度約180cm。 4.若需固著於地面或變更既有設計應考量施作時程預先提供配合。
其他限制條件 1.公共藝術設置,應配合原結構設計活載重(詳建議設置內容及限制條件說明), 並不得影響原有結構安全。 2.未來藝術家提案內容若涉及結構變更或需於結構體或相關機電管線預留者,應於簽約後一個月內提出需求,以利工地配合辦理。 3.提案內容涉及裝修及景觀工程等特殊需求,應於相關工程施工前提出需求,以利現場配合及預留。 4.設置計畫若涉及使用執照請領工項,應配合相關期程先行局部完成,以利使用執照請領作業。 5.本工程將配合設置地點進行部分驗收後移交公共藝術施作,藝術策展者負有設置階段之相關維護管理之責。 6.本基地內公共藝術設置若有相關指示系統,應配合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擬定之”台北市觀光景點行人指標系統標準作業程序手冊“辦理 工程預定進度 地下結構體開始:100年11月地下一樓結構體開始:101年5月底一樓結構體開始:101年6月中二樓結構體開始:101年7月中三樓結構體開始:101年7月底二樓裝修開始:101年10月景觀工程開始:102年4月工程驗收:1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