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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政事務課程 航運政策與管理

海洋法政事務課程 航運政策與管理. 美和技術學院 戴輝煌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運管理系 副教授兼主任.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航運管理研究所 碩士在職專班 個人學歷 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博士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研究所 碩士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 學士 個人經歷 現任: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所 主任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所助理教授.副教授 長榮大學航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淡江大學運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航管系講師.助理教授 海洋大學航管系所助教 沛華船務公司業務代表.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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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政事務課程 航運政策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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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海洋法政事務課程航運政策與管理 美和技術學院 戴輝煌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運管理系 副教授兼主任

  2.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航運管理研究所 碩士在職專班 • 個人學歷 • 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博士 •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研究所 碩士 •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 學士 • 個人經歷 • 現任: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所 主任 •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所助理教授.副教授 • 長榮大學航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 淡江大學運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航管系講師.助理教授 • 海洋大學航管系所助教 • 沛華船務公司業務代表

  3. 中華民國 沒有具體的海運政策 且戰且走 隨波逐流 政治導向

  4. 目次一 海運部分 壹、前言 貳、台灣的航線配置與港口競爭 參、東亞貨櫃航線配置變化歷程 肆、兩岸通航與其間的貨櫃港口競爭情勢 伍、結論

  5. 壹、前言 一、東亞地區 越太平洋與遠/歐二大遠洋主航線(Trunk routes)的中介區域 二、臺灣地區 1970年代起鼓勵出口貿易開始有貨櫃運輸 1980代年台灣經濟發展達至巔峰且對外貿易櫃量日益增多 高雄港在近30年來均為遠洋航線必經港口 三、中國大陸 1980年代初期開始實施經濟開放政策 1990年代末期經濟發展快速 2000年開放外國航商經營定期航線與相關港口碼頭營運業務並帶動整個港口快速發展

  6. 東亞地區近30多年來的航線配置,變化甚大 • 本文針對過去30多年以來的航線發展情勢,以歷史性資料蒐集並驗証貨櫃運輸航線配置的歷程與變化,並詳析此間港口競爭態勢 • 不對未來兩岸通航模式進行探討 • 也不進行未來兩岸間港口競合結果的預測

  7. 貳、航線配置與港口競爭 一、林光、張志清(2008) 貨櫃航線與船期、船隊配置有著深厚的關連性,若以貨櫃航商立場觀之,航線規劃與航商選擇彎靠港口的因素甚多 二、戴輝煌、黃承傳(2008) 1.貨櫃航商配置航線的重要因素,其主要可由港口之內部條件、外部環境;以及航商在鄰近不同港口間的營運策略配合因素決定之。這些重要因素也是衍生出港口競爭的主要變因,因為航商擇港行為;才會衍生出港口競爭態勢 2.港口的重要性,並非由港口本身創造出來,而應以「航商是否選擇該港口」進行航線的配置,做為至高無上的準則。這也是港口是否會產生裕餘能量的重要關鍵

  8. 參、東亞貨櫃航線配置變化歷程 1. 1980年代迄末期 2. 1990年代初期 3. 1997~2003年 4. 2004年迄今之情勢

  9. 1. 1980年代迄末期

  10. 1. 兩岸間接通航方式: • 由台灣到大陸之間的航線,則須經由第三地(香港、日本或韓國等地)港口,待換船或換櫃及改簽相關文件之後,貨物才可以續航逕行至大陸地區,反向亦同。此即所謂的一程船、二程船名稱 • 2. 此時中國大陸並無大型貨櫃港口,上海、寧波、福州、廈門等港口基礎設施仍為有待開發

  11. 2. 1990年代初期

  12. 1. 兩岸間接通航方式: • 1990年代初期,兩岸之間貨櫃運輸為仍為接通航方式,惟逐漸允由需藉二程船的運送方式,演變至無須換船但仍需將運具(船舶)泊靠第三地的港口方式,以承運兩岸間往來的貨物 • 2. 上海在全球排名雖為49名,但因地理位置重要,所以諸多重要國際航商亦逐漸透過與中國外運、外代、或COSCO(中遠)之合作模式進行航線泊靠

  13. 3.1997~2003年

  14. 1. 兩岸通航方式: • 1997年海峽兩岸間境外航運中心模式的開啟,船舶直航在高雄港與對岸的福州、廈門港間,惟其船舶係以載運「非以兩岸為目的地」之轉運貨源為主,並非真正的直航 • 2. 中國大陸經濟起飛使得沿海諸多港口,逐漸變成主航線大船選擇泊靠的港口(上海、深圳港群之鹽田;以及後來的蛇口、赤灣等港口) • 3. 中國大陸逐漸地成為全球重要的航線匯集地

  15. 第三地港口 第三地港口 高雄福州廈門 境外航運中心 第三地港口

  16. 4. 2004年迄今之情勢

  17. 1. 2004年為全球貨櫃運輸的「大好年」 全球貨櫃貿易受中國因素影響,亞太地區貨源流通分佈已由日本、香港、南韓和台灣轉移至中國大陸 2. 中國貨源因素正式成為影響東亞地區貨櫃貿易的主要支配因素 3. 遠東迄歐洲航線上,大型母船沿途由北而南以「母船集貨化」方式,在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寧波、廈門、深圳港群與香港等各港口間,逕行泊靠以截取貨源,打破了傳統上對於大型運具在同一區域內,只能泊停某一轉運樞紐之運輸思維模式

  18. 小結(1)

  19. 小結(2)

  20. 肆、兩岸通航與其間的貨櫃港口競爭情勢 1.兩岸貨櫃港口通航沿革 2.目前主航線配置方式與競爭情勢

  21. 1.兩岸貨櫃港口通航沿革 昔日的設限方式一: 間接通航模式與 境外航運中心模式 多年以來兩岸間轉運行為與間接通航方式,使臺灣港口與航運相關產業,無法享受中國貨源成長後的實質利益

  22. 昔日的設限方式二: 2004年之母船延遠 形同「雞肋效應」

  23. 2.目前主航線配置方式與競爭情勢 越太平洋(北美)航線

  24. 遠東迄歐洲(遠歐)航線

  25. 大型貨櫃船舶在東亞地區的配置概略圖

  26. 目前整體競爭情勢不利於臺灣的貨櫃港口: 1.貨櫃航商在兩岸間的港口抉擇均以「櫃源因素」做為最大考量 2.東亞主航線結構正在逐漸委縮並向南擴展 3.臺灣進出口貨源成長遲緩且並不利目前各大航商之大型貨櫃船泊靠 4.兩岸通航後續效應亦難以吸引大型船舶 5.高雄與台北二港之碼頭深水化有時間落差且不利外藉航商經營

  27. 1980年代末期 • ?

  28. 五、結論 • 1990年以前 • 全球貨櫃航商在東亞地區配置航線時,所面臨的是兩岸是否通航的問題 • 當時台灣貨櫃港口是唯一可以替代香港與釜山以轉運中國大陸進出口貨載的重要便捷門戶 • 我們早已經喪失此一契機 • 目前 • 全球貨櫃航商在東亞地區配置航線所面臨最大問題,卻是如何承攬與運輸中國及鄰近各國大量的進出口櫃源 • 兩岸直航與否,在根本上對國際航商已經變得「非常」不重要(對台灣航線集結與經濟發展卻很重要)

  29. 貨櫃航商是航運產業的主宰者 • 兩岸間歷年來的「假直航」方式,對航商帶來貨源充足與否以及航運成本節省上的考量之外,也更使得航商極度規避兩岸間政治與政策上的議題 • 國際航商係以利潤為最大考量下,將航線網移轉到中國與鄰近各國貨櫃港口,大陸沿海已成為全世界貨櫃貿易量最大、航線密度最高、港口城市發展最快的地區 • 臺灣主航線轉運港(例如高雄港):有可能變成直靠港口或區域港口之情勢發生

  30.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附件內容全文 • 為實現海峽兩岸海上客貨直接運輸,促進經貿交流,便利人民往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海運直航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 一、經營資格 • 雙方同意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 • 二、直航港口 • 雙方同意依市場需求等因素,相互開放主要對外開放港口。 • 三、船舶識別 • 雙方同意兩岸登記船舶自進入對方港口至出港期間,船舶懸掛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暫不掛旗。 • 四、港口服務 • 雙方同意在兩岸貨物、旅客通關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提供便利。 • 五、運力安排 • 雙方按照平等參與、有序競爭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運力。

  31. 六、稅收互免 • 雙方同意對航運公司參與兩岸船舶運輸在對方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 七、海難救助 • 雙方積極推動海上搜救、打撈機構的合作,建立搜救聯繫合作機制,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財產、環境安全。發生海難事故,雙方應及時通報,並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及時實施救助。 • 八、輔助事項 • 雙方在船舶通信導航、證照查驗、船舶檢驗、船員服務、航海保障、污染防治及海事糾紛調處等方面,依航運慣例、有關規範處理,並加強合作。 • 九、互設機構 • 雙方航運公司可在對方設立辦事機構及營業性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32. 十、聯繫主體 •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與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 •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 十一、協議履行及變更 • (一)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 (二)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 十二、爭議解決 •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 十三、未盡事宜 •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 十四、簽署生效 •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四十日內生效。 •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33. 附件 • 海峽兩岸直航船舶、港口安排 • 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議定具體安排如下: • 一、兩岸資本並在香港登記的船舶比照直航船舶從事兩岸間海上直接運輸,在進出兩岸港口期間,其船舶識別方式比照「台港海運商談紀要」有關香港船舶的規定。 • 二、目前已經從事境外航運中心(兩岸試點直航)運輸、兩岸三地貨櫃(集裝箱)班輪運輸、砂石運輸的兩岸資本權宜船,經特別許可,可按照本協議有關船舶識別等規定,從事兩岸間海上直接運輸。 • 三、雙方現階段相互開放下列港口: • 台灣方面為六個港口,以及五個「小三通」港口。 • 大陸方面為六十三個港口,四十八個海港,以及十五個河港。 • 雙方同意視情增加開放港口。

  34. 兩岸間直航後的集貨航線變化(二)

  35. 再加上東亞地區貨源南移……雪上加霜 (釜山、大連、上海、寧波、廈門、深圳、香港、新加坡、TPP…)

  36. 目次二 港口部分 壹、高雄港目前面對的衝擊 貳、中國港口整體發展預測 參、結論與討論:

  37. 壹、高雄港目前面對的衝擊

  38. 除進出港船舶總噸位小幅增長之外,高雄港目前面對的衝擊為…除進出港船舶總噸位小幅增長之外,高雄港目前面對的衝擊為… • 船舶總艘數:緩減 • 貨物總吞吐量: • 貨櫃增長率:緩減 • 雜貨數量增長率:緩減 • 大宗散裝貨物增長率:緩減 •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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