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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影印機、普通紙傳真機規格標準之臭氧粉塵修正 草案. 一、緣起 於列印機、黑白影印機、普通紙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規格標準中,皆訂有粉塵與臭氧之排放限值,粉塵排放限值一般為 0.25mg / Nm 3 ,而臭氧排放限值一般為 0.04mg / Nm 3 。 然於近期之審查過程中發現,此一標準過於寬鬆,近二年來所有提出申請之產品皆輕易符合要求,部分產品之實測結果低於標準數十倍,故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要求調整此部分標準。 經統計近期產品之測試結果,建議將標準值下修 50% ,改為粉塵排放限值 0.125mg / Nm 3 ,而臭氧排放限值為 0.02mg / Nm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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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影印機、普通紙傳真機規格標準之臭氧粉塵修正草案黑白影印機、普通紙傳真機規格標準之臭氧粉塵修正草案
一、緣起 於列印機、黑白影印機、普通紙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規格標準中,皆訂有粉塵與臭氧之排放限值,粉塵排放限值一般為0.25mg/Nm3,而臭氧排放限值一般為0.04mg/Nm3。 然於近期之審查過程中發現,此一標準過於寬鬆,近二年來所有提出申請之產品皆輕易符合要求,部分產品之實測結果低於標準數十倍,故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要求調整此部分標準。 經統計近期產品之測試結果,建議將標準值下修50%,改為粉塵排放限值0.125mg/Nm3,而臭氧排放限值為0.02mg/Nm3。 依此一新標準,約有10%之產品無法符合要求 同時,為求與其它規格標準用字統一,將原標準中「不得大於」之文字改為「以下」。
黑白影印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 • 一、本影印機規格標準適用於碳粉使用填充方式之影印機,不適用於具備列印、掃瞄、傳真、影印等功能三項以上者。 • 二、影印機機體臭氧之排放應為0.02mg/Nm3以下;機體粉塵排放濃度應為0.125mg/Nm3以下(附件一、二)。 • 三、能源消耗之要求
四、重量為25公克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註一) : • (1)不得含鎘、鉛、六價鉻及汞化合物。(註二) • (2)不得含下列阻火物質(flame retardant):(註三、四) • A.多溴聯苯類(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 B.多溴聯苯醚類(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C.含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 (chloroparaffins)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50% • 以上者」 • 五、產品製造過程之任何程序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 六、產品手冊及資訊文件中應記載: • (1)臭氧排放符合標準,包括測試結果濃度。 • (2)機體之噪音排放值包括使用狀態及待機狀態。 • 七、可使用回收紙混合率為60%以上之再生紙。 • 八、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 九、產品或包裝上需標示「低污染及省能源」。
備註: 1.25公克以上塑膠件之判定準則與應檢附之資料,請依據「需檢測塑膠件判定準則」辦理。 2.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3050B/3051A/3052/3060A,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2ppm。 3.多溴聯苯類與多溴聯苯醚類阻火物質含量之檢測方法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3540C/8081A/8082A/8270D,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4.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8270D/3540C/GC-MSD,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5.本項產品須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EMC檢驗通過,始可提出申請。 附件一 黑白影印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之粉塵排放濃度量測 測試方法 附件二 黑白影印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之臭氧排放濃度量測 測試方法
普通紙傳真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 1.本傳真機規格標準適用於使用普通紙以碳粉或噴墨方式列印之傳真機,不適用於具備列印、掃瞄、傳真、影印等功能三項以上者。 2.使用噴墨列印方式之傳真機其墨水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為5%重量比以下,且應於說明書中註明墨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 3.使用碳粉列印方式之傳真機機體臭氧之排放應為0.02mg/Nm3以下;機體粉塵排放濃度應為0.125mg/Nm3以下(註一)。 4.能源消耗之要求 依不同影印速度之機型,其能源之規定如下表所示: 5.重量為25公克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註二) : (1)不得含鎘、鉛、六價鉻及汞化合物。(註三) (2)不得含下列阻火物質(flame retardant):(註四、五) A.多溴聯苯類(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多溴聯苯醚類(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含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50%以上者」
6.應符合ISO 11469規定,於重量為25g以上且面積為200 mm2 • 以上之塑膠組件明顯處標示清晰之可回收符號與塑膠材質種 • 類,以利後續回收工作。 • 7.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 • 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 8.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低污染、省能源」。 • 備註: • 1.粉塵與臭氧之測試方法,請參照「黑白影印機」環保標章規格 • 標準。 • 2.25公克以上塑膠件之判定準則與應檢附之資料,請依據「需檢 • 測塑膠件判定準則」辦理。 • 3.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 • 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 3050B/3051A/3052/3060A,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2ppm。 • 4.多溴聯苯類與多溴聯苯醚類阻火物質含量之檢測方法應為國際 • 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 3540C/8081A/8082A/8270D,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 5.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 • 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 8270D/3540C/GC-MSD,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 6.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瓦楞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例占 • 80(含)%上所製成之瓦楞紙箱。產品出貨時包裝材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填充材料。 • 7.申請環保標章之機型須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電磁相容性型 • 式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