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 likes | 485 Views
第二节 神采论. 一、神采论的实质 神采,是指书法的精神气质、格调风韵。神采是作者精神境界的忠实记录,与作者的感情、性格、修养密切相关。优秀的书法作品必须是形美神足,形神兼备。欣赏者就是要领会书法的体势、捕捉神采。 神采论的实质是揭示艺术创作形与神的辩证关系。形神关系是古代哲学中的一个古老例题,历代各家纷纷立说,多有精见。其中晋代葛洪在 《 抱朴子 》 中以朴素的辩证法阐述了形神的关系,他说:“夫有因无而生焉,形须而立焉。有者,无之宫也;形者,神之宅也。”. 二、书法中之神采与绘画所传之“神”的区别
E N D
第二节 神采论 一、神采论的实质 神采,是指书法的精神气质、格调风韵。神采是作者精神境界的忠实记录,与作者的感情、性格、修养密切相关。优秀的书法作品必须是形美神足,形神兼备。欣赏者就是要领会书法的体势、捕捉神采。 神采论的实质是揭示艺术创作形与神的辩证关系。形神关系是古代哲学中的一个古老例题,历代各家纷纷立说,多有精见。其中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以朴素的辩证法阐述了形神的关系,他说:“夫有因无而生焉,形须而立焉。有者,无之宫也;形者,神之宅也。”
二、书法中之神采与绘画所传之“神”的区别 • 在书法理论上,体现形神关系的理论是“神采论”,它最早是由南齐王僧虔提出,后经唐张怀瓘开拓及以后历代书论家的补充,成为各个历史阶段的书法艺术理论中的核心。 • 1、绘画中的“神”,主要是指所描绘自然中具体形象的生命精神,是作者赋予景物的精神。 • 如下图
2、书法中的“神”,它“囊括万殊,载成一相”。书法之“形” 是抽象于自然的汉字“字形”,无模拟自然之特征,因此书之“神采”,虽通过字形输诸视觉,但主要的是传达作者之神。 在各个历史阶段的书论家笔下,神采论的角度和侧重点也各不相同。第一部分可谓之“形神兼备”说,第二部分可谓之“唯观神采”说,第三部分可谓之“我神”说。 这三说,既反映了古代书论的逻辑发展,同时又是对神采论不同角度、不同指向的说明。
①“神采为上,以形传神” 在某个意义上是从广泛的书法艺术哲学的角度提示了书法艺术中形神的对立统一关系。 ②“精神为上,舍形得神” 主要是上述思想在习书中的应用,也是书法欣赏的最高境界。
③“化古为我,书入我神” 主要是从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的角度提出的神采论,是对“遗貌取神,舍形得神”说的深化,也是对“神采为上,形质次之”更深刻的说明。所为“他神”,是书法创作者所领悟到的古代书法家的人格精神和生命的情趣。而我“神”则是自己对生命,对世界存在之美的理解,是“我”的人格精神的突现。而“化古为我,书入我神”,标志着对书法的理解已经上飞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如下图
五、作业 • 1、如何理解中国书法神采论的艺术本质 • 2、到图书馆或通过网上查阅收集有关中国书法艺术理论的研究成果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