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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辦 南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簡介. 98/11/18. 一、依據. 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 94 年 4 月 18 日教育部台訓通字第 0940048506B 號令發布 並自 95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中華民國 95 年 8 月 11 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50115472C 號令修正. 二、成員. (一)由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臺東、澎湖及金門等縣市地區 內大專校院學生諮商或輔導中 心 ( 組 ) 之主任 ( 組長 ) 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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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辦南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教育部委辦南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簡介 98/11/18
一、依據 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教育部台訓通字第0940048506B號令發布 並自95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95年8月11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0950115472C號令修正
二、成員 (一)由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臺東、澎湖及金門等縣市地區 內大專校院學生諮商或輔導中 心(組)之主任(組長)組成之。 (二)邀請區內同等學制之軍警 校院加入。 (三)服務: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長庚技術學院嘉義分部。
區域學校59校: 公立21校(國立20校、市立1校) 私立34校 軍警校院4校 大學校院18校 技職校院36校 市立大學1校 軍警校院4校
三、組織 (一)設工作小組:小組委員九人,其中當然 委員四人由教育部遴聘四所學校之學生 諮商或輔導中心(組)之主任(組長) 擔任之,其餘委員由區內成員推舉或選 舉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置召集人一人:由區內成員自工作小組 委員中選舉一人擔任之,並任工作小組 召集人。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連任以 一次為限。 (三)置專任助理人員一人。 (四)軍警校院成員無前二項之選(推)舉權 或被選(推)舉權。
(五)召集人或工作小組委員於任期中本職異動或(五)召集人或工作小組委員於任期中本職異動或 其他原因出缺時,由接任其職務之人續任至 該年度止,次年度起, 1、其為當然委員者,由教育部遴聘區內成員 擔任當然委員,補足原任者任期。 2、其為非當然委員者,由區內成員推舉或選 舉之,補足原任者任期。 3、其為召集人者,視原任者為當然委員或非 當然委員,依前述規定補足後再由區內成 員自工作小組委員中選舉一人為召集人, 補足原任者任期。
四、職掌 (一)各校輔導工作現況與發展資訊之蒐集與交流相關 事宜。 (二)各校輔導教師及人力資源現況及趨勢之彙整及分 析相關事宜。 (三)輔導計畫相關工作項目之規劃及分工事宜。 (四)各校學生輔導工作問題之協調與解決相關事宜。 (五)協助本部辦理輔導相關事宜。 (六)依實際需要聘請對輔導工作有豐富經驗之學者專 家、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排定諮詢時間或輪值 表,以電話、書面或面談等諮詢方式提供服務。 (七)結合區域學校,規劃辦理主題輔導週活動。
(八)協助鄰近地方政府或各級學校推動學務與輔導(友善校(八)協助鄰近地方政府或各級學校推動學務與輔導(友善校 園)各項工作,如協助地方政府學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 組及學生輔導工作輔導團之督導工作、支援專業進修研 習活動講座、宣導活動等等,以達資源共享理念。 (九)協助緊急危機事件應變處理機制之啟動,同時配合時事 發展、政策取向,即時結合相關資源,協調配置專業人 力並研定諮商輔導策略,以即時發揮諮商輔導之功能。 (十)得邀請諮商或輔導中心主任(組長)及學者專家組成各 區學生諮商輔導發展與諮詢小組,遇有重大相關事件時 並得召開區內協商會議、公聽會或記者會。 (十一)協助區內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別歧視事件之諮 商輔導及轉介機制之建立與處理。 (十二)依本部政策及區內所屬學校輔導工作發展需求,策訂年 度工作計畫,並依相關規定及行政程序辦理。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五、會議 (一)工作小組會議一年四次(不定期) (二)南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單位主管會議 (下學期) (三)南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單位主管經驗 傳承會議(上學期) (四)全國大專校院諮商輔導主任(組長)會 議(上學期)
六、推薦/遴選工作 教育部友善校園獎 (每年 5/15 前)
七、協助申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 院辦理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一)依教育部來函日期辦理 (二)受理申請:1月上旬 初審:1月中旬 複審:2~3月 核定:3~4月 撥款:4~5月 結案:活動結束日30日內 (三)經費:每年度輔導人員專業研 習、校園宣導活動各以 100萬為原則
九、其他 若有任何需要南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服務的地方,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十、聯絡方式 電話:(07)7172930 分機 1611 傳真: (07)7219054 Email:j@nknucc.nknu.edu.tw 地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學生輔導中心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網址:http://www.nknu.edu.tw/~couns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