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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1 日

102 年公路總局職災及勞安缺失案例.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1 日. 主講人 : 新工組 勞安科謝科長俊雄. 目錄. 一 、 102 年職災案例 二 、 1 02 年勞安缺失案例. 102 年職災案件表. 102 年職災案例一. 單位 : 蘇花改工程處和中段 時間 : 102 年 2 月 27 日 7 點 15 分 地點:中仁隧道南洞口 經過: 102 年 2 月 27 日早上 07 : 15 於中仁隧道南洞口北上線施作降挖作業,疑因操作員以挖溝機吊掛發電機及作業員李 00 不安全行為,致翻覆壓傷李 00 ,造成該員重傷,經搶救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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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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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2年公路總局職災及勞安缺失案例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1 日 主講人:新工組勞安科謝科長俊雄

  2. 目錄 一、102年職災案例 二、102年勞安缺失案例

  3. 102年職災案件表

  4. 102年職災案例一 • 單位:蘇花改工程處和中段 • 時間:102年2月27日7點15分 • 地點:中仁隧道南洞口 • 經過:102年2月27日早上07:15於中仁隧道南洞口北上線施作降挖作業,疑因操作員以挖溝機吊掛發電機及作業員李00不安全行為,致翻覆壓傷李00,造成該員重傷,經搶救仍宣告不治。

  5. 102年職災案例一 • 改善對策: • 分層開挖深度應妥為規劃,若深度大於1.5m以上,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在場,其開挖面之傾斜度不得大於水平1.5與垂直1之比。 • 露天開挖場所設置警告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 • 落差地面開挖作業時,不得使勞工同時在不同高度從事作業。 • 挖溝機迴轉半徑內之作業區域應圍設警告設施、禁止人員進入,並派現場工程師從事開挖作業之指揮、督導工作。 • 落實每日作業前各工作面工具箱會議,確實告知危害因素並讓參與工作者周知。 • 再加強所有現場作業人員教育訓練,避免於不安全環境工作場所作業,並不可有不安全行為及動作發生,以免類似事件發生。

  6. 102年職災案例二 • 單位:蘇花改南澳段 • 時間:102年9月2日19點0分 • 地點:舊北迴谷風隧道 • 經過:102年9月2日約19:00於舊北迴谷風隧道北洞口50公尺處,發生B2標施工廠商2位運土卡車司機游00及彭00於上班途中,分別騎機車由北往南行駛於上述地點在前方之游00與00營造公司盧00所駕駛之小卡車不慎發生擦撞,致倒地不起,經通報救護車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另彭君則因前方事故緊急刹車後滑倒,僅輕微擦傷後返家。

  7. 102年職災案例二 • 改善對策: • 施工人員未經危害告知、勤前教育、6小時教育訓練者,不得進入工區內。 • 隧道內車速30km/hr限制,確實加強宣導減速慢行。 • 車輛(含機車)及人員進出隧道,確實穿戴反光背心、安全帽,並開啟大燈,做好管制、登記及遵行號誌通行。 • 加強施工人員於隧道內行車安全教育訓練。 • 所有進入隧道內車輛,確實做好各項檢查保養。 • 施工作業前確實做好工具箱會議,提高工安意識。 • 於舊北迴谷風隧道南、北二側各設置一名管制人員。 • 對於施工人員加強宣導上班期間嚴禁飲酒規定,並實施酒測。

  8. 102年職災案例三 • 單位:蘇花改南澳工務段 • 時間:102年9月13日16點05分 • 地點: B1標武塔橋P5S • 經過:102年9月13日下午約16點05分,B1標施工廠商人員進行武塔橋P5S柱頭節塊支撐架拆除工作,由施00帶二員泰工進行第三層支撐架拆除作業(離地面約7.5公尺),疑似彎腰取物時由腳踏板邊緣墜落地面,經送醫診斷傷者有顱內出血情形,目前無生命危險,仍於加護病房醫治觀察中。 腳踏板缺口人員墜落處離地面約7.5公尺

  9. 102年職災案例三 • 改善對策: • 制定標準作業流程。 • 作業主管應全程監視,監督指揮作業,制止勞工不安全行為。 • 對有不安全行為之勞工個別加強危害告知安全教育及派任適當之工作。 • 要求勞工簽屬切結書,連續違反立即危險之缺失者,不得進入場施作。 • 施工作業前確實做好工具箱會議,提高工安意識。

  10. 102年職災案例四 • 單位:蘇花改南澳工務段 • 時間:102年10月3日約9點51分 • 地點:B1標武塔橋P2S • 經過:102年10月3日上午約9點51分,B1標施工廠商人員進行武塔橋P2S懸臂工作車防護大底板拆解作業,當時於底板有2名勞工作業中,人員均配戴安全帶及勾掛過捲揚防墜器,進行固定螺栓拆解作業,因瞬間陣風,使防護大底板產生劇烈晃動,造成結構損壞,致當時2名勞工馮00君及劉00君墜落,劉君懸掛於半空中,僅受到驚嚇,平安接至地面,另馮君因防墜器遭剪斷,直接於20m高處墜落地面造成死亡。

  11. 102年職災案例四 • 改善對策: • 懸臂工作車拆解作業: • 底板主梁宜採完整長度材料配置,採續接方式辦理時,應採用連接板螺栓接合方式為宜。(採焊接方式接合,以目視恐無法有效判別焊道良窳及有老舊疲乏之疑慮) • 工作車底板拆解(下車)作業時,應將底板吊放至地面後,再進行構件拆解作業,嚴禁於高空上,實施拆解作業。

  12. 102年職災案例四 • 改善對策: • 一般性: • 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訓練及危害告知。 • 現場施工人員作業時,應聽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並要求現場施工時應有作業主管監督、指揮。 • 加強人員每日上工前之勤前教育,提昇工安意識。 • 對第一線作業人員重新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外,增進作業危害認知與辨識能力。 • 強化現場工程工程師安全意識,落實工地管理。 • 作業時應詳知當日天候,做適當工作安排。 • 檢討懸臂工作車防護大底板拆解之作業流程。 • 全面對懸臂工作車構件結構實施檢查。

  13. 102年職災案例五 • 單位:蘇花改南澳段 • 時間:102年12月26日10點15分 • 地點:觀音隧道北口南下線 • 經過:102年12月26日約10:15於觀音隧道北口南下線洞口,發生B2標00公司協力廠商施工人員黃00駕駛噴漿機欲進入隧道時,發現風管垂落,該員下車檢視,遭後方00工程行員工游00駕駛之20T吊卡夾傷,經通報救護車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14. 102年職災案例五 • 改善對策: • 製作大型宣傳標語2張:「珍惜自己生命、更應尊重別人生命」,分別張掛於北口及舊北迴洞口明顯處。 • 召集所有人員(含各承攬廠商)辦理全員完整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宣導務必遵守相關法令、規章規定,於課後並執行每個人簽立切結書,其內容重點再加入『絕對服從工信公司指派管理人員之指揮、監督及管理,不得異議。不從者,將處以新台幣5,000元罰款並驅離。 • 對洞口保全人員之執勤勤務應能再賦予更大權力,對不遵守隧道進出管制作業規定者一律禁止進入,擅闖者、強行進入者,保全即登記車號、人員後立刻轉知施工所辦理,施工所當即勒令離場,當日以未出工處分。(同時落實北洞口等入洞時停、聽、看動作之要求)。

  15. 102年職災案例五 • 改善對策: • 隧道洞口內50公尺處,不可停放車輛。 • 隧道內各工作面之機具、物料應堆置整齊並以交通錐及必要之警示燈圈圍警示,且於工作面前50公尺處設置警戒線,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 進出隧道作業之車輛(含摩托車),應確實遵行規劃之行車動線及臨時停車區,對臨停者,須將車鑰匙插在車上,不可拔除,俾利臨時應變之需;對行經非許可之路線或停放非規劃區域內,若經工程師(業主、監造、 承商)不定時走動管理查得,對違規者,將處以5,000元罰款。 • 隧道內規劃單側停車位置,人員再經由行人通道走至工作面。 • 觀音隧道北洞口人員管制牌移至隧道外兩洞口中間(監工站前),以避免人員進出翻牌時造成人車交錯。

  16. 102年職災案例五 • 改善對策: • 勤前教育訓練、每日巡視、巡檢記錄表與施工日誌記載之出工人數等資料須符合。 • 開放通行之人行橫坑與交叉段設置LED水管燈。 • 於觀音隧道北洞口設置機具、車輛維修區。 • 加強走動式管理,對不聽指揮者即予驅離、罰款。 • 開車行進中,遇有勞工、機車等,應按喇叭提醒並慢行。 • 隧道口至工作面之車行路徑全面檢視及整理,且於爾後應隨時檢視整理,以避免再造成路面泥濘及車轍。 • 重新檢視隧道內照明,將燈具提高於適當位置,若仍有照度不足時,將增設照明燈,且於開挖面配置兩盞500W照明燈,加強工作面之照明。 • 施工機具及進入隧道之車輛進行總體檢,留存記錄及照片備查。

  17. 二、102年勞安缺失案例 本局102年至工程處稽核81次共1314項缺失,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墜落滾落所佔比例21%最高,其次為倒塌崩塌9%、人員可能被撞8%、感電佔7%、物體飛落6%、未確實人車管制6%、爆炸火災佔5%。顯見墜落滾落缺失為工區最易疏忽項目,其次為倒塌崩塌、人員可能被撞、感電等缺失項目。

  18. 二、102年勞安缺失案例

  19.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開口防護設施不足 設置護欄及安全網

  20.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翼版內側未設護欄 翼版內側設置護欄

  21. 橋面版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橋面底版與翼版上下設備不足 設置護欗及上下爬梯

  22.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施工架與壁面間距大於30公分 長條型安全網銜接至牆壁

  23.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未設護欄及警示 設置護欗、警示及上下通道

  24.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未設防穿刺及防墜落 設置鋼筋護套、護欄及警語

  25. 物體滾落危害防止安全設施 圓形材料堆放有滾落危害 圓形材料儲放應設擋樁 防滾落設備 倒塌、滾落危害

  26. 邊坡作業施工安全設施 未著背負式安全帶與勾掛 正確配戴背負式安全帶防墜

  27. 邊坡作業施工安全設施 未設上下設備及工作臺 設置上下設備及工作臺

  28. 邊坡作業施工安全設施 開挖未設擋土支撐 設置防護架、擋土設施 倒塌、崩塌危害

  29. 邊坡作業施工安全設施 無交維危險作業 設置交維與管制

  30. 起重作業安全設施 吊掛作業中避免人員靠近扶持 以控制索控制吊掛物

  31. 起重作業安全防護設施 迴轉半徑內禁入範圍不足 設置迴轉半徑內禁入警示

  32. 起重作業安全設施 挖土機危險吊掛 杜絕危險吊掛

  33. 橋梁安全上下設備 上下設備架設過程無支撐 按架設高度逐級設置壁連桿

  34. 基礎坑安全上下設備 上下設備不符規定 設置安全爬梯

  35. 橋梁安全上下設備 未設扶手、警語及安全網 設置限重標示及警語

  36. 工作場所及通路安全設施 未設施工架及施工平臺 設置施工平台、護欄及安全網

  37. 工作場所及通路安全設施 未設施工架及施工平臺 設置施工平台、護欄及安全網

  38. 開口防護安全設施 安全護欄立柱間距大於2.5公尺 護欄立柱間距符合規定

  39. 鋼構組配作業安全設施 未設安全母索及安全網,未配掛安全帶 設置安全母索及安全網,配掛安全帶

  40. 鋼構組配作業安全設施 鋼箱梁未設安全護欄 每一箱梁均應設置護欄

  41. 鋼構組配作業安全設施 繫索與索扣結合錯誤 索扣正確結合方式

  42. 感電危害安全防護設施 未上鎖、無中隔板及管理人 設置管理人並上鎖

  43. 路容施工安全設施 標示車與規範不符 應依交通工程手冊佈設安全設施

  44. 簡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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