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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新理念与校企合作. 杨大伟 博士、教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学院 电话: 13207592943 E-MAIL : qqydw@163.com. 为什么要建立校企合作制度. 一、对职业人才的能力需求. (一)劳动组织方式对人才规格的直接影响 所谓劳动组织方式,是指在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它是通过劳动者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和应用不同的劳动工具来区分的。选择劳动组织方式的依据是企业职工的能力素质、企业领导方式、工作分工模式和工具的分配方式。. ( 二)从福特的流水生产线到丰田的“精益生产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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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新理念与校企合作 杨大伟 博士、教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学院 电话:13207592943 E-MAIL:qqydw@163.com
一、对职业人才的能力需求 (一)劳动组织方式对人才规格的直接影响 所谓劳动组织方式,是指在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它是通过劳动者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和应用不同的劳动工具来区分的。选择劳动组织方式的依据是企业职工的能力素质、企业领导方式、工作分工模式和工具的分配方式。
(二)从福特的流水生产线到丰田的“精益生产组织方式(二)从福特的流水生产线到丰田的“精益生产组织方式 1.科学管理原则与流水装配线 科学管理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在单件手工生产方式向大量的、机械化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中,把工业生产活动分割成一系列的单个简单劳动行为,进行严格而详细的“工作分析”,借此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其特点是: (1)对工人操作的每个动作进行科学研究,用以代替单凭经验的劳动操作。 (2)科学地挑选工人,有进行培训和教育,不允许工人仅凭爱好选择工作。 (3)管理人员与工人亲密协作,保证工作按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去办。 (4)管理人员和工人在工作和职责上要有分工,各自承担最合适的工作。
按照科学管理原则,生产劳动被划分成按照简单程序重复进行的操作,工人的劳动分工详细,内容简单,工作内容智能含量低,领导和从属关系复杂。按照科学管理原则,生产劳动被划分成按照简单程序重复进行的操作,工人的劳动分工详细,内容简单,工作内容智能含量低,领导和从属关系复杂。 工人被分为熟练工、半熟练工和:非熟练工人,甚至工程师也被分为设计、工艺、生产和设备工程师。
总经理 工程师 经济师 技术员 车间主任 班组长 技术工人 车工 钳工 铣工 铆工 焊工 磨工
2.丰田创立精益生产方式 精益生产是典型的“以人为中心”的组织方式:对于单件小批量甚至产品多变的批量生产,把指挥生产的职能和决策权下放到车间;在生产组织上,它与泰勒的方式相反,不是强调过细的分工,而是强调各部门密切合作,充分考虑人的因素,采用灵活的小组工作方式;由于一线生产工人的参与,能及时调整实际生产情况,减少工件在生产过程中的等待时间,使生产组织具有更大柔性,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精益生产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其核心是企业采用适度自动化技术和团队作业方式,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智慧和积极性,排除企业内等级化、反应迟钝的部门间的隔阂。精益生产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其核心是企业采用适度自动化技术和团队作业方式,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智慧和积极性,排除企业内等级化、反应迟钝的部门间的隔阂。
泰勒主义大批量生产方式 精益生产方式 监督者 组织者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强调服从 每个员工只熟悉一种技能 强调合作 每个员工都是多面手
精益生产采用灵活的小组工作方式,不强调分工,弱化了企业的水平劳动分工;企业领导不再是生产的监督者,而是小组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者;生产车间的一线人员参与生产指挥和决策,对素质的要求有了空前的提高。精益生产采用灵活的小组工作方式,不强调分工,弱化了企业的水平劳动分工;企业领导不再是生产的监督者,而是小组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者;生产车间的一线人员参与生产指挥和决策,对素质的要求有了空前的提高。
二、劳动分工变化对职业人才规格的影响 (一)水平劳动分工 在当代社会生产发展的情况下,泰勒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分工出现了问题。表现在: 1.水平劳动分工过细,员工的工作活动范围过于狭窄,灵活性和积极性受到限制。 2.不同岗位间的界限过于刻板,岗位和职业界限不透明,人员流动性受到极大的限制。
在现代精益生产中,水平岗位分工被灵活的、整体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职业工作”所代替。在现代精益生产中,水平岗位分工被灵活的、整体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职业工作”所代替。 如在工作中具有一定安排计划、判断决策、分析复杂系统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和相互合作的品质等。
水平劳动分工的弱化意味着大幅度减少职业总数。在此情形下,对各个岗位工作行为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测量和总结变得越来越困难,人们甚至很难再对职业人才的能力要求做出具体而明确的预测。水平劳动分工的弱化意味着大幅度减少职业总数。在此情形下,对各个岗位工作行为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测量和总结变得越来越困难,人们甚至很难再对职业人才的能力要求做出具体而明确的预测。 职业教育进行课程开发时,利用传统的岗位分析和工作分析方法,其结果的准确性越来越低。 掌握这些共同的基本能力点,成为职业从业者和企业人力开发的重心。人力开发的重点就转向了全面的能力培养。在这些基本能力中,最重要的就是所谓的“关键能力”。
(二)垂直劳动分工 造成理论和实践的分离。 1.科学研究与企业生产实践脱节。 2.学校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的理论学习与企业实际需要的脱节。 信息化时代,在能够极大提高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扁平化生产模式中,一些高智能的工作又重新回到了生产领域。
垂直分工弱化削弱了蓝领和白领的阶层差异,同时对从事实践性工作的人员在技术和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垂直分工弱化削弱了蓝领和白领的阶层差异,同时对从事实践性工作的人员在技术和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影响表现如下: 1.培养“准学术化”,即“灰领”(又称高级蓝领“人才层次的要可取。蓝领和和白领差异减弱,产生了“准学术”化的“灰领”阶层。 “准学术”层次出现的负面影响(1)加大了社会人才结构中业已存在的鸿沟,使得非技术工人和初级工人工作的技术含量进一步降低,并有可能加剧各阶层的矛盾。(2)许多人过高估计了普通教育和短期培训对专业人才成长的功效,从而影响了正规职业教育的地位,降低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
对技术工人进行终身教育的要求: 传统观念:高级职业 终身教育 低级职业 终结性培训 垂直社会分工弱化 低级职业培训也需终身化。
3.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要求加强:在扁平化生产模式下,在生产领域从事高智能工作的新型技术工人,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制定计划、判断决策、分析复杂系统的能力。3.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要求加强:在扁平化生产模式下,在生产领域从事高智能工作的新型技术工人,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制定计划、判断决策、分析复杂系统的能力。
二、职业能力开发的内容和构架 • (一)职业能力的内涵 • 1974年,德国教育审议会首次提出关于行动能力的概念。同年德国著名的职业教育家梅尔滕斯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方案。 • 德国研究运用客观取向的观察方式将职业能力置于纷繁复杂、不断变化与发展的工作世界中进行考察和研究,认为职业能力的内涵正随着技术的快速变化而处于巨大的变动之中。例如,随着科学技术、劳动组织的变化与发展,要求现代技术工人在有能力完成定义明确的、预先规定的和可展望的任务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到自己“作为在更大的系统性的相关关系中”所产生的影响。这就要求劳动者应具有灵活性并善于以创造性的方法,不仅能解决限定的问题,而且能在未知的领域发现并解决问题。
职业能力 方法能力 专业能力 社会能力 关键能力 • (二)职业能力结构 • 职业能力在纵向的性质结构层面可分为基本职业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即关键能力。 • 在横向的内容层面则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职业能力结构 • 基本职业能力即从业能力是劳动者从事一项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与具体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 基本职业能力层面的专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技能及与其相应的知识,包括单项的和综合的技能与知识。它是劳动者胜任职业工作、赖以生存的核心本领,专业能力是基本的生存能力。对专业能力的要求是合理的知能结构,强调专业的应用性、针对性。 • 基本职业能力层面的方法能力是指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包括制定工作计划步骤、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独立学习新技术的方法、评估工作结果的方式等。
基本职业能力层面的社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行为能力,包括人际关系、公共关系职业道德、环境意识。社会能力既是基本生存能力、又是基本发展能力,它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特别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对社会能力的要求是积极的人生态度,强调对社会的适应性、行为的规范性。基本职业能力层面的社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行为能力,包括人际关系、公共关系职业道德、环境意识。社会能力既是基本生存能力、又是基本发展能力,它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特别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对社会能力的要求是积极的人生态度,强调对社会的适应性、行为的规范性。 • 综合职业能力即关键能力是指具体的专业能力以外的能力,即与纯粹的专门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无直接关系,或者说超出职业技能和知识范畴的能力。它是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具体的专业能力的进一步抽象。 • 关键能力源于基本职业能力而高于基本职业能力,是基本职业能力的纵向延伸,包括超越了具体职业、专门职业技能与职业知识范畴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 关键能力层面的专业能力是指对新技术的理解力,职业的适应性,合理化建议,过程优化,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经济意识、时间意识,工作岗位的卫生等。它对具体的专业能力的进一步抽象。 • 关键能力层面的方法能力是指分析和综合,全局与系统思维,决策,迁移能力,信息的截取、评价和传递,目标辨识与定位,联想与创造力等。 • 关键能力层面的社会能力是指社会责任感,群体工作的协调与仲裁,宽容,心理承受力,参与意识,自信心、成功欲,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校企合作的现状 • (一)法律制度制度问题 我国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及原则,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对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中责、权、利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约束力和驱动力,很多校企合作难以深层次推广,在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难以得到企业、企业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 (二)运行体系问题 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存在职能不清,执行不力、行业企业缺位、学校被迫越位等问题。缺乏一个相关各方组成的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能够保证校企合作有效实施的职业教育运作体系。
(三)缺乏调动企业积极参与的有力措施 1.企业难以承受学生实习的安全风险 2.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水平达不到企业的用人要求。 ①学生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②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较弱 ③不愿从事一线的生产、服务工作、眼高手低 3.相应的支出不能得到合理补偿 (四)学校对企业不能提供有效服务 职校培养的学生难以满足企业的要求。 师资缺乏实践经验
校企合作的实质是企业与学生的合作 • (一)校企合作的根本是解决好学生和企业的关系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企业需要的一定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对学生而言,是通过接受职业教育获得谋生的能力和手段。这就注定了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企业的需求,必须按照企业的标准去培养学生;而企业则渴望着通过职业教育得到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因此,职业教育从始至终都伴随着学生和企业的利益纠葛,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能否处理好学生与企业关系成为职业教育的成败,校企合作的关键也在于此。
(二)校企合作中的企业 企业的属性——功利性——对利润的追求 企业对校企合作“不热心”是假象,真实的想法是“渴望” 1.学生的职业道德——随便“跳槽”。 2.学生眼高手低,不愿工作在第一线。 学不到核心技术,遭到剥削。 原因 结果
(三)校企合作中的学生 学生的渴望:能够得到发展 当看不到未来,就“跳槽”。 (四)校企合作中的职校 职校的角色:家长 (五)校企合作中的政府 制度机制的协调与建设
德国的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 • (一)管理体制 机构: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有关专业部、劳动与社会秩序部和职业教育研究所 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对职业教育政策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具有决定权,负责对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规划,负责协调超地区范围的重大科学研究、跨州的合作等工作,主管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制订职业教育法规,颁布有关职业教育师资的进行和聘用资格的规章。 联邦有关专业部是德国各有关专业领域在政府的代言人,如农业部代表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利益,经济部代表经济界、企业界、工商界、手工业界等。在德国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联邦有关专业部会同联邦教育与科学部长,具有认可每一培训或撤销此类认可的权力,并负责颁布该项职业的培训章程。
联邦劳动与社会秩序部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主要任务是预测劳动市场变化和劳动力需求,提供促进转行职业培训和重新就业培训经费,为受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谋职者介绍工作、提供咨询。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联邦劳动局负责。联邦劳动与社会秩序部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主要任务是预测劳动市场变化和劳动力需求,提供促进转行职业培训和重新就业培训经费,为受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谋职者介绍工作、提供咨询。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联邦劳动局负责。 • 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隶属于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承担职业教育研究、协调咨询和参与与决策等职能。
(二)决策体系 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有关专业部、劳动与社会秩序部组成了校企合作的决策中枢,对校企合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管理。 职业教育决策协调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用以保证职业教育政策在各州取得最低限度的统一,如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由各州负责教育、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文化事务的部长联合组成,负责协调各州之间的政策措施;联邦和各州教育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长期和中期发展计划,协调联邦和各州的计划、资金等;科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促进科学发展总规划,协调联邦和各州的科学发展规划等。监督机构对各州学校的监督,如州议会对立法和财政计划的实施监督;各州郡的文化教育部代表国家组织、计划、领导与监督学校;行业协会负责对职业教育的监督考核、检查指导,并负责制定各种职业的等级标准、培训大纲与培训计划,负责职业证书的考试与发放。
德国“双元制”运行机制 • (一)运行模式 “双元制”核心——学徒制培训方式 1.生产过程和学习过程并举,学生入学前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入学后接受企业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参与生产过程,同时在学校进行职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 2.法规文件同事规范企业和职业学校的行为,《职业教育法》约束企业的培训,由行会负责监督管理,《职业义务教育法》或各州“学校法”规定由各州负责组织、管理职业学校。
3.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内容与职业及工作岗位双向互通对接,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规章大纲以及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内容与企业生产和技术密切相关,学生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费用,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3.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内容与职业及工作岗位双向互通对接,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规章大纲以及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内容与企业生产和技术密切相关,学生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费用,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 4.职业教育体系与就业体制的双元,保持培训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平衡,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
(二)法规保障机制 • 联邦的《基本法》和《联邦职业教育法》以及各州的《学校法》,在此基础上,制定职业教育的单项法规制度,主要包括《培训者规格条例》、《职业教育促进法》、《改进青年培训的规章》、《职业培训的个人促进法》、《培训章程和考试规则》、《企业章程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工商业联合会权利暂行规定》、《手工业条例》、《劳动资助法和社会补助法》等。 • 相关法规:《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工业企业内实训时间与职业学校课时计划原则》、《农业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实训与课堂教学时间原则》、《家政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实训与课堂教学时间计划原则》、《公职系统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实训与课堂教学时间计划原则》。
(三)经费筹措机制 • 两个渠道:企业及跨企业职业培训的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国家及各级政府担负。 • 企业培训是主体。企业承担了大部分费用。 • 直接投资:企业通过投资建立职业培训中心,购置培训设备,负担实训教师的工资和学生的培训津贴,这种方式多见于制造业的大中型企业及经营服务性产业。 • 间接投资:多通过设立基金进行融资,这种集资资助可以有效地平衡培训企业和非培训企业之间的竞争。职业学校的经费,根据州和地方办学机构之间的职能分配,有州政府和地方办学机构共同负担。公立的职业教育学校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办学机构负责校舍设备的建筑、日常维修和管理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还可得到州政府或多或少的补助。
职业教育经费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来筹措。相关法律有:《联邦职业教育法》、《扩大职业培训位置促进法》、《职业教育促进法》、《联邦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各州学校法》和《手工业条例》职业教育经费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来筹措。相关法律有:《联邦职业教育法》、《扩大职业培训位置促进法》、《职业教育促进法》、《联邦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各州学校法》和《手工业条例》 措施: 1.德国多有的企业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然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和发放,培训企业有资格获取培训基金,而非培训企业则不能。企业一般可获得培训费用的50%~80%的补助。如果所培训的职业前景看好,企业可获得100%的资助。德国联邦劳动局必须在联邦政府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范围内,设置并维持培训岗位的经费、提供失业补助和促进职业培训;向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和设施提供资助和津贴,用于建造和扩建各种跨企业、跨行业的职业教学设施。
2.设立基金,主要有中央基金形式、劳资双方基金形式和行业基金三种形式。2.设立基金,主要有中央基金形式、劳资双方基金形式和行业基金三种形式。 • 中央基金由国家设立、以法律形式固定向所有企业筹措经费,企业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交纳资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和确定比例,一般为0.6%~9.2% • 劳资双方基金主要来源于实行劳资协定的企业,这些企业定期向基金会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培训费用。 • 行业基金为满足某个行业的特殊需要,要求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向该基金接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本行业职业培训的共同经费,基金由行业自行管理并统一分配。
运行机制的特点 (一)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 学生身份一体化:企业的学徒、学校的学生 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企业的培训师傅和职校教师 学习场所一体化:每周在企业培训4~5天,在学校1~2天 教学文件一体化:无论企业、学校,都按照培训章程和教学计划实施教学 教学内容和课程一体化:在企业按照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在学校学习普通文化课知识和职业技能需要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教育经费一体化:企业承担企业及跨企业的培训费用部分,联邦、州、镇政府负担职业学校的费用
(二)企业主体性和主体地位突出 • 1.企业具有职业教育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参与制订教学大纲和毕业生的考核 • 2.企业专业部职业教育的招生资格和权力,培训企业每年制定本年度培训生的招生计划,制定用人标准和技能要求,提供培训位置,选录学徒,签订合同,报州政府后,注册入学。 • 3.企业具有教育教学的权力,职业教育学生主要在企业进行,在三年的培训内,企业与学校每周教学时数比第一年是3:2,第二年以后是4:1。 • 4.企业具有提供职业教育经费的责任。双元制的教育经费主要由经济界、培训企业、政府和公民个人承担,其中企业直接资助是经费筹措的主要渠道。
3.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健全 德国颁布的职教法规,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
建议 • (一)确定从事培训的企业的资格标准,制定对培训企业的经济补偿制度。 • 能够进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应该是有标准的,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做校企合作的,这方面国外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这里不再赘述。我国应该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培训企业标准,使其规范化。 • 与此同时,制定培训企业的经济补偿制度。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是有成本付出的,而且和承担了一定的风险,虽然,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有保险条款作保障,但出现事故对企业毕竟不是好事。因此,建立企业的补偿奖励制度(如财政补贴、税收方面的优惠、对企业进行褒奖,使其获得好的社会声誉等),使其在企业竞争中占有优势,才能激发起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这对建立校企合作制度至关重要。
(二)落实技能资格认证体系。 • 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且由劳动部门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将此制度与校企合作结合起来,把受训的学生能否通过技能资格考试和企业培训许可资格获取挂钩(如不能通过将失去许可资格,同时也失去了低工资学徒从事生产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国家对培训企业的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资格认证程序能够防止企业随意剥削学生。落实技能资格认证体系还能削弱学生(学徒工)跳槽的动机。因为他们必须在企业受训足够长的时间才能获取认证资格,而这是他们将来竞争更好工作岗位的筹码。
(三)规范职校的行为,防止侵害学生利益。 • 出台相应政策、法规,规范职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行为,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有些学校办学宗旨已经发生了偏差,利益成为办学追求的目标。目前,校企合作成为考核职校的重要指标。为使学校在考核中得到好评,同时,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学校以实训的名义把学生派到企业,学生变成了廉价的打工者,受到了“残酷”的对待。这种做法对职业教育而言,是自杀行为。学生来到职校读书,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学到一定的工作能力,将来谋得一份工作。当这个目的通过上职校不能实现时,职业学校离关门也就为时不远矣,职业教育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职业教育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产业(企业)和学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