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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火害 力學行為 與 安全鑑定 實務

鋼結構火害 力學行為 與 安全鑑定 實務. 結構安全鑑定之含義 1 、結構體有安全疑慮或瑕疵現象,鑑定工作內容如下: (1) 了解發生 原因 。 (2) 研判 責任歸屬 。 (3) 修復及補強 建議。 (4) 修復及補強費用 估算 。 2 、鑑定工作如醫生與病人之關係,必須循序漸進找出病因,鑑定步驟如下: (1) 收集各種 損害現象 ( 癥狀 ) 。 (2) 抽樣試體 試驗 。 (3) 佐以 力學原理 , 綜合研判 ,找出正確的原因。 (4) 擬定正確的 處理方式 及 改善建議 。 3 、結構安全鑑定之困難度遠高於新建工程之設計與施工,監定人必須具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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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火害 力學行為 與 安全鑑定 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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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鋼結構火害 力學行為與安全鑑定實務

  2. 結構安全鑑定之含義 1、結構體有安全疑慮或瑕疵現象,鑑定工作內容如下: (1)了解發生原因。 (2)研判責任歸屬。 (3)修復及補強建議。 (4)修復及補強費用估算。 2、鑑定工作如醫生與病人之關係,必須循序漸進找出病因,鑑定步驟如下: (1)收集各種損害現象(癥狀)。 (2)抽樣試體試驗。 (3)佐以力學原理,綜合研判,找出正確的原因。 (4)擬定正確的處理方式及改善建議。 3、結構安全鑑定之困難度遠高於新建工程之設計與施工,監定人必須具備之 條件如下: (1)深厚的專業素養。 (2)豐富的施工經驗。 (3)充分了解檢測技術之內函、及各種補強材料之特性與施工工法等。 (4)掌握正確的研判方向及作出最佳效益之改善建議。  4、對於鑑定結論有安全疑慮之建築物,宜建議 (1)補強工程之設計與監造,建議委託專業技師辦理。 (2)對於重要用途之建築物,視需要建議業主辦理補強工程設計圖說委由 專業機構審查,以確保補強設計之有效性。

  3. 火害鑑定原則 以回復原有強度為原則。

  4. (一)模板工程火害

  5. 鑑定方法 1、利用柱底鋼筋附近表層混凝土作燒失量試驗,推估混凝土最高火害溫度。 2、取擬保留之鋼筋之上段,作抗拉及彎曲試驗。(本案鋼筋材質為SD420W,試驗結果均屬合格) 3、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僅供參考)。 4、中性化試驗(含鹼成份因結晶水消失而呈中性化合物) (本案max.≦0.5cm)。

  6. 燒失量試驗原理簡介 • 推估混凝土最高火害最高溫度,以燒失量試驗較準確。 • 混凝土中含有甚多水泥水化物及其衍生物,火災高溫作用下會使結晶水損失而使重量減低:   常溫 – 105℃ 混凝土自由水份蒸發 105℃ – 440℃ 矽酸鈣水化物結晶水分解 440℃ – 580℃ 氫氧化鈣結晶水分解 605℃ – 1000℃ 碳酸鈣分解

  7. 燒失量實驗方法與步驟槪要 • 除去混凝土試樣內之骨材。 • 烘乾試樣:以105℃的溫度烘乾,保溫時間2小時,冷卻後放入密封膠袋內避免受潮。 • 未受火害試樣:取未受火害混凝土試樣作為比對用,測試溫度1007℃,保溫時間為二小時。 • 受火害烘乾試樣:爐溫1007℃,保溫時間為二小時。 • 最高火害溫度(T),可依下式推估: • T = 1000 – 10 IL ,(其中IL為混凝土正規化燒失量)

  8. 混凝土最高火害溫度推估(計算例)

  9. 鋼筋抗拉試驗

  10. 修復方式建議 1、拆除倒塌鋼筋,柱筋保留段扶直。 2、於柱頭處打除表層火害溫度較高之混凝土約5公分 ,並呈粗糙面。 3、以對銲或於二側對稱貼附等截面積之鋼筋,以電銲方式搭接。 4、續接位置依規範之規定錯開。 5、加強柱上半段及二樓梁之鋼筋,建議增約10~15%。 6、柱底圍束區增加圍束箍筋量。

  11. (二)逆打工法地下樓層模板火害

  12. 鑑定方法 1、逆打鋼支柱(材質CNS 13812 SN490B): (1)衝擊試驗(charpy V- notch ;CVN) 。 (2)抗拉試驗。 (3)金相微觀試驗。 (4)銲道進行超音波及磁粒探傷檢測。 (5)目視檢查。(無明顯撓度或變形) (6)柱頭高程測量。 2、作燒失量試驗,推估最高火害溫度。(≦600℃) 3、切取柱主筋(材質SD420W)及續接器組合試體,作高塑性反復載重試驗。(試驗結果續接器之滑動量有50%不合格)。 4、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試驗。(不合格)

  13. 抗拉試驗試體 韌性衝擊試驗試體(CVN)

  14. 韌性衝擊試驗試體(CVN)

  15. 修復方式建議 1、逆打鋼支柱無安全疑慮。 2、混凝土表面最高火害溫度≦530℃,柱主筋挫屈者更換,其餘保留;油壓式續接器再以機械夾壓,或切斷再以對銲銲接方式接合。 3、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試驗不合格,且補強修復不易,建議拆除重作。

  16. (三)物流倉儲廠房火害

  17. (四)工廠廠房火害

  18. (五)建築結構火害

  19. 鑑定方法 1、鋼材硬度試驗(火害較為嚴重之樓層硬度值較高)。 2、銲道超音波檢測 • 柱內橫隔板與柱板內側全滲透銲道檢測。 • 柱與大梁接合銲道檢測。 • 梁之上翼板銲道檢測。 • 柱板組合之垂直全滲透銲道(均可接受)。 3、金相微觀試驗。 4、衝擊試驗(CVN)。 5、抗拉試驗 (抗拉及降伏強度變化大約在10﹪以內 ) 。   6、目視檢查。 7、燒失量試驗(現場鑽心取樣用水或雨水,會產生再水化現象) (樣品離表面深度須記錄詳細) 。 8、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試驗及中性化試驗。 9、實驗室鋼構件受火害後模擬試驗(銲材、母材、螺栓預拉力、及金相試驗)。 (無束制)

  20. 摘自楊國珍等『鋼結構火害安全檢測與評估補強』摘自楊國珍等『鋼結構火害安全檢測與評估補強』

  21. 修復方式建議 1、桿件變形者更換。輕微者以蓋板補強。 2、因內橫隔板與柱板內側之銲道有脫開現象,故梁、柱接頭須改以外橫隔板接合;腹板重新銲接合板;螺栓有鬆弛現象須更換或以銲接補強。 3、本案鋼承板僅供模板用途,故鋼承板與混凝土樓版間產生輕微剝離現象者,尚不致影響結構安全。惟混凝土強度降低及受火害較為嚴重者仍需補強。樓版損壞輕微者加小梁補強。

  22. (六)電廠結構火害 屋頂桁架及縱向樑變形或挫屈

  23. 鑑定方法 1、銲道超音波檢測。 2、衝擊試驗(CVN)。 3、金相微觀試驗。 4、衝擊試驗(CVN)。 5、抗拉及硬度試驗 。   6、目視檢查。 7、燒失量試驗 。 8、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試驗及中性化試驗。

  24. 修復方式建議 1、桁架及桿件有明顯變形者更換(約750℃以上) ;輕微者(約550~750℃)以蓋、貼板補強 ;無明顯變形者保留(約550℃以下) 。 2、天車及其道梁保留。 3、屋頂混凝土重作。

  25. (七)膠帶工廠結構火害

  26. 有爭議之鑑定報告案例(一)

  27. 有爭議之鑑定報告案例(二)

  28. 其他火場害火害溫度研判參考 • 鋁門窗已溶化約為650℃以上; • 角鋼支架已彎曲變形約為750℃以上; • 玻璃合板熔化約為800℃; • 黃銅門之把手、銅線熔化約為1050℃ ; • 鐵熔斷約 1200℃ ; • 電線外皮燃點約340℃ ; • 木材燃點約280℃

  29. 火害鑑定工作之困難點 1、鑑定費用及時間受限,未能作足夠數量的試驗。 2、光線不足,目視檢查困難。 3、火場零亂尖銳物甚多,進入困難且危險。 4、業主不願搭架,高度過高、檢視及取樣困難。 5、難以判斷瑕疵究係火害引致或原有瑕疵。 (銲接瑕疵、傾斜、撓度、強度等)

  30. 鑑定工作安全措施 1、結構安全鑑定時除應有完整之個人安全防護裝備外,亦不宜單獨作業。 2、鑑定標的現場若受損構件有崩塌、墜落之虞,或檢視、照相、量測時無足夠之安全措施,或太過接近危險設備等情形,應待危險因素排除及完成搭架等安全措施後,始可進行鑑定作業。 3、對其他專業有安全疑慮之標的場所(例如危險物品、氣體或場所)於進行鑑定作業時應會同相關人員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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