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 likes | 1.68k Views
環保法規與相關要求簡介. 報告者 : 段沛晶.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6 日. 法規查核技巧與方法. 環保法 規 介紹. ISO 14000 對環保法規的要求. 1. 2. 3. 內容大綱.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2. 環保法 規 介紹. 3.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環保法規架構. 空氣污染分類. 污染源分類 移動污染源:指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污染源 固定污染源:指前款所稱移動污染源以外之污染源 空氣污染物分類 氣狀污染物 粒狀污染物 衍生性污染物 毒性污染物 惡臭污染物 有機溶劑蒸氣 塑、橡膠蒸氣
E N D
環保法規與相關要求簡介 報告者: 段沛晶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6日
法規查核技巧與方法 環保法規介紹 ISO 14000對環保法規的要求 1 2 3 內容大綱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2
環保法規介紹 3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空氣污染分類 • 污染源分類 • 移動污染源:指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污染源 • 固定污染源:指前款所稱移動污染源以外之污染源 • 空氣污染物分類 • 氣狀污染物 • 粒狀污染物 • 衍生性污染物 • 毒性污染物 • 惡臭污染物 • 有機溶劑蒸氣 • 塑、橡膠蒸氣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空氣污染防制法查核重點 • 排放標準管制 • 限制空氣污染行為 • 連續自動監測設施 • 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制度 • 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 • 空污費徵收制度(92.03.26) • 突發事故,需1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噪音管制 • 學校單位有關噪音防制相關法規: • 噪音管制法。 • 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 噪音管制標準。 • 環境音量標準。 • 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 •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 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校園噪音來源 • 校園中常見之主要噪音來源如下: • 廣播及活動擴音設備。 • 校園中正在進行的工程。 • 機件運作聲(辦公室器材與工廠機具運作聲)。 • 校園周邊道路發生的噪音。 • 交通車輛。 • 人員交談聲。
噪音管制 • 噪音管理措施: • 校內使用擴音器之活動應於22:00前結束。 • 列管重大噪音源,找出主要噪音發生的機械、作業,加以防制。 • 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90分貝時,應採取工程控制進行改善。 • 修繕工程所發生之聲音超過85分貝時,應於假日或寒暑假期間日間進行,操作人員應配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 校方可藉由大型活動或集會時加強教育宣導。
水污染分類 • 污染源定義 • 事業:指工廠、礦場、廢水代處理業、畜牧業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 廢水:指事業於製造、操作、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或作業環境所產生含有污染物之水。 • 污水:指事業以外所產生含有污染物之水。 • 污染源分類 • 事業廢水 • 建築物污水 • 污水下水道系統:指公共下水道及專用下水道之廢 (污) 水收集、抽送、傳運、處理及最後處置之各種設施。
水污染分類 • 常見的名詞定義 • 稀釋:指須經處理始能符合管制限值之作業廢水、洩放廢水、未接觸冷卻水、逕流廢水或污水,於未經處理前與無須處理即能符合管制限值之廢水或無須處理之水予以混合者。清洗原料、中間產物、產品、副產品、廢棄物、動、植物或其他物品之每單位平均水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上限水量者,以稀釋論。 • 廢液:指以容器盛裝、輸送之廢水及其他液體廢棄物。 • 貯留:指將廢(污)水留置於不屬廢(污)水處理設施程序單元之池槽或其他容器內,其傾倒或水流流出為不連續,而實際最長之傾倒或流出間隔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 • 繞流排放:指廢(污)水未經其正常操作時應流經之處理設施單元而排放。
水污染防治法規架構 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三、管制規範 二、排放規範 一、防治措施 • •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 (污)水管理辦法 • 應先檢具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 • •排放許可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放流水標準 •海洋放流水標準 •污水注入地下水體標準 •專責單位 •總量管制 •貯留條件 • •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辦法 • •專用電表設置? • 設置累計型流量計 • •貯留或稀釋廢水 • •注入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 • •檢具計畫變更 • •突發事故
廢(污)水排放標準的監測 污染水源 進水標準 廢水處理廠 操作基準 廢水排放標準 法令規定需申請 或申報之記錄 製程設備 操作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規查核重點 • 變更 • 變更條件 • 變更計畫 • 變更程序 • 操作階段 • 排放標準 • 專責管理 • 突發事故 • 總量管制 • 貯留處理紀錄 • 廢水處理設施定期申報 • 設置階段 • 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 • 注入地下水體 • 貯留或稀釋廢水 • 試車計畫 • 排放於土壤 • 排放許可
飲用水管理法 • 學校單位有關飲用水相關法規、條例或標準: • 飲用水管理條例 •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 飲用水水質標準 •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廢棄物分類 依據廢清法第二條廢棄物分為兩種: • 一般廢棄物:垃圾、糞尿、動物屍體或其他非事業機構所產生足以污染環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 • 事業廢棄物: • 有害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機構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 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 • 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機構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 • 設置階段依據廢棄物清理法31 條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 • 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 • 二、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以書面申報者,不在此限。
清運車輛 廢棄物清理內涵 • 焚化 • 固化 • 安定化 • 生物處理 產源 貯存 清除 處 理 中間處理 • 安定掩埋 • 衛生掩埋 • 封閉掩埋 • 海洋棄置 最終處置 再利用 • 公告再利用 • 特許再利用
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理 自行清除、處理 委託執行機關清理 共同清除、處理 事業廢棄物 委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理 委託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理 委託清除、處理 委託依促參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理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方式 委託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量提供者清理 再利用 公告或許可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事業廢棄物法定清理途徑
廢棄物清理法規架構 • 污染源管制 • 計畫核准制度: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登記許可制度:清除、處理機構 • 記錄申報制度:清除處理單,上網申報 • 追蹤查核制度:清運機具安裝追蹤系統 • 總量消減 • 一般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 • 廢棄物交換制度 • 廢棄物處理 • 一般廢棄物收費 • 事業廢棄物分類 • 事業廢棄物自行或委託處理 • 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與設施規範
廢棄物清理法查核重點 •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事業廢棄物分類辨識 • 事業廢棄物貯存設施規範 • 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方法 • 事業廢棄物記錄與申報(上網) • 事業廢棄物追蹤查核 • 產品回收再利用規範
毒管法定義說明 毒性化學物質:指人為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其分類如下: • 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不易分解、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致危害人體者 • 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有致腫瘤、遺傳突變、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 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經暴露,立即危害人體健康者 • 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毒管法相關規定說明 • 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學術機構應設管理委員會。 • 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至七人,至少應有三人具備毒性化學物質毒理、運作技術或管理專長。 • 依廢清法第二十條規定外,不得將毒性化學物質販賣或轉讓他人。 • 第七條也針對毒性化學物質的紀錄明定詳細方式,應依毒性化學物質及其成分含量分別按實際運作情形確實記錄,逐日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並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管理架構: 第一、二、三類毒化物: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其有關運作。 第四類毒化物:申報運作紀錄、釋放量紀錄、毒理相關資料、接受查核即是用第23條、第29條、第33條、第34條外,免受本法其他規定限制。 • 管制現況: • 162列管編號 258種 • 禁用45種、許可運作137種、逕行運作(第四類)76種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 管制(運作)規範 • 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廢棄 • 管理作業 • 需申請許可者:製造、輸入、販賣 • 需申請核發登記備查文件者:使用、貯存、廢棄 • 需申請運送聯單者:輸出入、運送 • 審請核可者:運作量低於最低管制限量之毒化物,任一運作行為均屬之 • 申請案受理單一窗口:當地主管機關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架構 停止運作管理 記錄申報 運送管理 偵測與警報 標示 貯存/處理 專責人員 許可與運作範圍 毒性化學物質認定
環境保護 廢棄 運作 廢棄物清理法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勞工安全 標示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法規管制分類
環境影響評估 • 學校開發行為有關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 • 環境影響評估法。 • 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 •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標準。
ISO 14000對環保法規的要求 30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ISO 14001 標準條文內容 • 法令規章及其他要求事項目的 •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程序,以鑑別並取得與本身之活動、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考量面有關,且須遵守的一切法令規章及其他要求事項 • 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 • 組織可能須遵守的其它要求如下例: (1)行業別的專業規範 (2)與主管機關間之協議 (3)非法規性質的指導綱要
ISO 14001 標準條文內容 • 監督與量測 •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文件化程序,以定期監督與量測會對環境產生重大環境衝擊的作業或活動之主要特性。其中應包括資訊的紀錄以追蹤其績效相關的作業管制及與組織的環境目標與標的符合情形 • 監督設備應予校正和維修,其過程之紀錄應依程序加以保存 •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文件化程序,以定期評估其與相關環境法令規章之符合性
ISO 14004 標準條文內容 •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 • 組織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程序,以鑑別、取得及了解直接歸因於其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環境考量面所必須遵守的一切法令規章及其他要求事項。 •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相關議題考量: (1)組織如何取得並鑑別相關的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 (2)組織如何掌握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 (3)組織如何掌握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的變動? (4)組織如何將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之相關資訊與員工溝通?
ISO 14004 標準條文內容 •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實務性協助 • 為維持符合法規之要求事項,組織須鑑別並了解適用於其活動、產品或服務的法規要求事項。法規可以幾種形式存在。 • 針對活動的法規(例如場所營運許可); • 針對組織產品或服務的法規; • 針對組織所屬產業的法規; • 一般的環保法令;及 • 授權、執照及許可。
ISO 14004 標準條文內容 •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實務性協助 • 可供鑑別環保法規及其未來修正內容的資訊來源: • 各級政府 • 商業用資料庫 • 專業服務 • 便於掌握法令規章要求事項,組織可建立並維持一份與其活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法律與規章之表單。
適用法規彙整一覽表 環安衛相關法規清單 法規類別:水 登錄日期:101.4.6 鑑定人:羅淑君
法規查核技巧與方法 38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法規主要架構 • 總則 • 目的 • 名詞定義 • 主管與相關機關 • 基本措施 • 防治原則 • 主管機關權責 • 防治措施 • 對污染者(例如事業機關)之要求
法規主要架構(續) • 罰則 • 違反前述行為之處罰方式 • 附則 • 補充說明 • 賦予施行細則權責 • 本法施行有效日
法規蒐集、鑑別流程圖 判斷相關性 資料蒐集 YES 填入「相關法規清單」 填入「法規符合情形清查登錄表」 判斷符合性 NO 執行修正
審查法規原則 • 從根源做起→先看母法 • 依循立法精神→母法授與〝主管機關公告之〞,才有公告辦法。 • 一步一腳印→由母法逐條審查,滴水不漏。
法規查核範例—步驟一 發現相關法規 先逐條查法規內容 如有相關則登錄「相關法規清單」
法規查核範例—步驟二 發現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者 須清查是否有公告相關子法 發現相關子法請回到步驟一
法規查核範例—步驟三 發現需遵守的法規 填入「法規符合情形清查登錄表」
法規查核範例—步驟四 依序查完本法與施行細則 就查完相關法規了
法規查核範例—後續維護 先看法規依據,就可知道新增法規是否相關
重要環保法規資訊來源 • 透過網際網路(eg.環保署網站 http://www.epa.gov.tw/ ) • 環境電子報 • 環保署公報(月刊) • 工安環保報導(雙月刊) • 環境保護法令彙編
環保法規相關網站 • 環保署法規:http://www.epa.gov.tw •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http://192.192.46.66 • 消防相關法規:http://www.hfa.gov.tw • 環境管理報導:http://emt.ema.org.tw/ • 環保展望週刊:http://www.epronet.com.tw • 工業局污染防治報導:http://www.ipcc.org.tw
環保法規相關網站 •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資訊網: http://www.chemnet.com.tw/reuse/; • 中華民國清潔生產中心: http://www.nccp.org.tw/; • 能源技術服務網站: http://www.erl.itri.org.tw/energy- saving/default.htm; • 減廢資訊網: http://www.ftis.org.tw/w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