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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之壮族. 6 ( 4 ) 钟林骏秀. 民族概况. 1990 年人口 1548 万。根据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 铜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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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之壮族 6(4) 钟林骏秀
民族概况 • 1990年人口1548万。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 • 铜鼓 • 族人口数为16178811。2005年,壮族人口超1700万人。现在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多居住在广西。其中云南有100余万人,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广东的连山、贵州的从江和湖南江华也分布有壮族。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广西最常见的自称和他称主要有“布壮”“布土”“布僚”“布雅依(瑞)”“布侬”等20多种,云南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壮语有自己的文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就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南宋时,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但没能得到重视和推广。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政府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于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但这种文字没有能在壮族地区推广,但是壮族地区的官员却昧着良心说这种文字得到了推广,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精神,损害了党的民族政策。 •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现代民族学、历史界一般公认壮族是由中国古代岭南的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她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乌浒,宋以后的僮(撞、獞)人、俍(狼)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壮族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是一脉相承的,从汉至唐初,壮族地区不断的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汉语言文化,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任用壮族有名望之人为土司管理本族。而中央政府的漠视及土司的横征暴敛给壮族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壮族人民不堪其奴役,多次反抗。唐朝的西原“黄洞蛮”起事,宋朝侬智高起义,明朝的俯江农民起义,清朝数百年不间断的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这片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 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这种地形构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名胜景色。沿海盛产各种名贵海产,尤以南珠闻名。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 壮族人民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壮锦是壮族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独特的织锦艺术,已有一千年的发展史,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
民族历史 •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 • 壮族 • 活动地域,也是今天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不排除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 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 • “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 、“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 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饮食习惯 •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 •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不吃狗肉,也有些地区却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壮族还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主要特色菜有:辣血旺、火把肉、壮家烧鸭、盐风肝、脆熘蜂儿、五香豆虫、油炸沙虫、皮肝糁、子姜野兔肉、白炒三七花田鸡、岜夯鸡等。 •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 典型食品: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花糯米饭、宁明壮粽,状元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建筑风格 • 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其村落 • 广西龙脊的壮族山寨 • 房舍则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 • 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汉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开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禾、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处自有特点。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后面,居中是家公住房(以女主人为中心),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主妇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夫妻异室,沿袭了古俗。现在的干栏,内部结构略有变化,但基本格局不变。
礼仪介绍 •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禁忌内容 •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忌筷子跌落地上,认为不吉利。吃饭时忌用嘴把饭吹凉,更忌把筷子插到碗里。夜间行走忌吹口哨。忌坐门槛中间。 •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婚礼习俗 •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医概况 • 壮医是具有独特民族风格一种医学。在唐宋时期(公元618--1279年)的方书中收录了一部分岭南的解毒、治瘴气药方,在医书分类中出现了“岭南方”,标志着壮族医药在祖国传统医药学中的明确地位。明清时期(公元1368--1911年),是壮医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壮医除了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及广西各地方志中有记载外,尚开办有地方医药教育机构,出现了不少壮族医药家。 • 纵观古代壮医的发展,壮医是通过师徒授受、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了下来的,所以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有大量的壮族医药秘方验方,从而为中国传统医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 壮医用药 • 壮族居住区地处岭南亚热带地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由于壮族人有喜食蛇、鼠、山禽等野生动物的习俗,因此动物药应用较为普遍,民间历来有“扶正补虚、必配用血肉之品”的用药经验。 • 壮药的另一特点是善于解毒,而且解毒的范围较广,包括解蛇毒、虫毒、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箭毒、蛊毒,等等。广西著名的蛇药就是壮药的一大贡献。壮医是基于一个极其朴实的真理:有什么样的邪毒致病,必然有相应的解毒药治病,所谓一物降一物。而且毒药本身,在一定的量内,还是具有重要治疗作用的良药,所谓以毒攻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