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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三章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道桥系 二○○七年五月. 内容提要. 第 1 节 公路护栏 第 2 节 隔离设施 第 3 节 防护设施 第 4 节 防眩设施 第 5 节 视线诱导设计 第 6 节 交通标志 第 7 节 路面标线. 第 1 节 公路护栏. 一、设计条件 1. 公路路基防撞护栏设置 设置于公路路基上的防撞护栏,按防撞等级划分,路侧护栏有 A 、 S 两级;中央分隔带护栏有: Am 、 Sm 两级。每一种防撞等级的护栏所适用的公路等级及其设计条件如表 14.1-1 所示。 2. 防撞护栏等级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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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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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十三章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道桥系 二○○七年五月

  2. 内容提要 第1节 公路护栏 第2节 隔离设施 第3节 防护设施 第4节 防眩设施 第5节 视线诱导设计 第6节 交通标志 第7节 路面标线

  3. 第1节 公路护栏 • 一、设计条件 • 1.公路路基防撞护栏设置 • 设置于公路路基上的防撞护栏,按防撞等级划分,路侧护栏有A、S两级;中央分隔带护栏有:Am、Sm两级。每一种防撞等级的护栏所适用的公路等级及其设计条件如表14.1-1所示。 • 2.防撞护栏等级的划分 • 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按防撞等级划分有PL1、PL2、PL3三级。

  4. 第1节 公路护栏 • 二、路侧护栏设置原则 •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 (1)道路边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图14.1-1的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 • (2)与铁路、公路相交,车辆有可能跌落到相交铁路或其他公路上的路段; • (3)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在距路基坡角1.0m的范围内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域,车辆掉入会有极大危险的路段; • (4)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进、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及匝道的小半径弯道外侧。 • 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路侧护栏 • (1)道路边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图14.1-1的虚线以上区域内的路段; • (2)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在距土路肩边缘1.m范围内,有门架结构、紧急电话、上跨桥的桥墩或桥台等构造物时; • (3)与铁路、公路平行,车辆有可能闯入相邻铁路或其他公路的路段; • (4)路基宽度发生变化的渐变段; • (5)曲线半径小于一般最小半径的路段; • (6)服务区、停车区或公共汽车路侧停车处的变速车道区段,交通分、合流的三角地带包括区段; • (7)大、中、小桥两端或高架构造物两端与路基连接部分; • (8)导流岛、分隔岛处认为需要设置护栏的地方。

  5. 第1节 公路护栏 • 3.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路侧护栏 • (1)高等级公路在距土路肩边缘1.0范围内存在下列危险或障碍物时; • (2)粗糙的石方开挖断面; • (3)大孤石; • (4)重要标志柱、信号灯柱、可变标志柱、照明灯柱或路堑支撑壁、隔音墙等设施;高出路面30cm以上的混凝土基础、挡土墙; • (5)道路纵坡大于4%的下坡路段; • (6)路面结冰、积雪严重的路段; • (7)多雾地区; • (8)隧道人口附近及隧道内需保障养护人员安全的路段。 • 4.防撞护栏的长度 • 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为70m。两段路侧护栏之间相距不到100m时,宜在该两路段之间连续设置。 • 夹在两填方区段之间长度小于100m的挖方区段,应和两端填方区段的护栏相连。

  6. 第1节 公路护栏 • 三、路侧护栏形式选择 • 1.波形梁护栏 • 波形梁护栏属半刚性结构,具有较强的吸收碰撞能量的能力,具有较好的视线诱导功能,能与道路线形相协调,外形美观,可在小半径弯道上使用,损坏处容易更换。对于车辆越出道(桥)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片段,可选择加强波形梁护栏。 • 2.缆索护栏 • 缆索护栏属柔性结构,车辆碰撞时缆索在弹性范围内工作;可以重复使用,容易修复。立柱间距比较灵活,受不均匀沉陷的影响较小。风景区公路采用缆索护栏较为美观。积雪地区,缆索护栏对扫雪的障碍稍少。但缆索护栏施工复杂,端部立柱损坏修理困难,不适合在小半径曲线路段使用;同时它的视线诱导性较差,架设长度短时不经济。 • 3混凝土护栏 • 混凝土护栏防止车辆越出路(桥)外的效果好,适用于窄的中央分隔带及路侧非常危险的路段。由于混凝土护栏几乎不变形,因而维修费用很低。但当车辆与护栏的碰撞角度较大时,对车辆和乘员伤害较大。因此这种护栏使乘客的安全感和视觉的舒适性较差,并有较强的行驶压迫感。

  7. 第1节 公路护栏 • 四、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 •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全线均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10m时,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 •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靠中央带一侧按路侧护栏设置。上、下行路基高差大于2m时,可只在路基较高一侧设置; •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原则上应设置活动护栏; • (4)也可参照图14.1-3确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 • 图14.1-3 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

  8. 第2节 隔离设施 • 一、设置原则 •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沿线两侧均应设置隔离设施; •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设置隔离设施; • 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侧有水渠、池塘、湖泊等天然屏障,认为将来不用担心有人进入和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的区段; • ②桥梁、隧道等构造物,除桥头、洞口需与路堤隔离设施连接封死以外的区段。 • (3)隔离设施的中心线,一般沿公路用地界线以内20~50cm处设置; • (4)隔离设施遇桥梁、通道时,应朝桥头锥坡(或端墙)方向围死,不应留有让人、畜可以钻人的空隙; • (5)隔离设施与涵洞相交时,如沟渠较窄,隔离设计可直接距过;沟渠较宽,隔离栅难以跨越时,可采取桥梁、通道的处理方法; • (6)当受地形限制,隔离设施前后不能连续设置时,应以该处作为隔离设施的端部,并处理好端头的围封; • (7)当沿公路用地边界地形起伏较大时,隔离设施可设计成阶梯式。

  9. 第2节 隔离设施 • 二、构造形式 • 隔离栅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电焊网、编缉网、钢板网、刺铁丝和常青绿篱等几类,见表14.2-1。常表绿篱在南方地区与刺铁丝隔离栅配合使用,具有隔音、降噪、美化路容和节约投资的综合功效。

  10. 第2节 隔离设施 • 三、形式选择 • 1.电焊网、编织网和钢板网型 • ①靠近城镇人烟稠密地区的路段; • ②配合道路景观,要求选择美观大方的隔离形式的风景区、旅游区、著名地点等路段; • ③简单立交、通道的两侧; • ④电焊网和编织网型比较适合于地形起伏不平的路段,钢板网型适合于地形平坦地段。 • 2.刺铁丝网型 • ①人烟稀少的地带、山岭地区; • ②郊外地区的公路保留地; • ③郊外地区高架构造物的下面; • ④跨越沟渠而需封闭的地方。

  11. 第2节 隔离设施 • 五、材料 • 1.网片材料 • 钢板网的材料,应采用普通低碳退火薄钢板, • 2.立柱、斜撑材料 • 隔离设施的立柱、斜撑,可采用冷弯等边槽钢和冷弯等边内卷边槽钢。 • 3.连接附件 • 螺栓、螺母可采用常用普通紧固件4.表面处理 • 隔离设计的所有金属件,一般应用热浸镀锌处理。其它表面处理方法,如油漆、涂塑、浸塑等,在对其耐久性、经济性、美观及施工条件的进行全面分析并经认可后,也可采用

  12. 第3节 防护设施 • 1.桥梁防护网 • 桥梁防护网的结构形式主要采用编织网或电焊网,网孔尺寸一般不宜大于50mm×50mm,以防止危及车辆安全的较大的东西落到桥下。防护网应与桥梁结构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 桥梁防护网的设置高度为1.8~2.1m。 • 2.防落石网 • 3.防雪栅 • 防雪栅的设置依路段所在地区风雪的持续期、强度及具体的地物、地貌和风向而定。防雪栅的高度一般为1.0m~1.8m左右。迎风面可设置一道或数道,交错布置。 • 防雪栅主要用钢材或木材制作,

  13. 第4节 防眩设施 • 一、设置原则 • 高速公路除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9m、上下行车道中心高差大于2m或者路段有连续照明设备时外,应全线设置防眩设施。其他各级公路的防眩设计应在下列路段予以设置: • (1)夜间交通量大,大型车辆混入率较高的路段; • (2)平曲线的曲度大于1弧度者(曲度=1746.4/曲线半径); • (3)竖曲线对驾驶员有严重眩目影响的路段; • (4)服务区、停车场和互通立交前后各2km左右的路段; • (5)驶入匝道的主干线附近; • (6)无照明的大桥、高架桥; • (7)长直线路段; • (8)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的路段; • (9)道路使用者认为需要设置的路段; • (10)按计算行车速度、线形等考虑,认为有必要设置防眩设施的路段。 • 防眩设施应设置在道路的中央分隔带上,最好与护栏、隔离封闭设施配合使用。

  14. 第4节 防眩设施 • 二、平曲线路段防眩设施的设置 • 1.遮光角的调整。 • 在平曲线路段,车辆前照灯的光线沿曲线切线方向射出。外侧车道上的车辆前照灯光线射向路外,不会使对向车道的驾驶员产生眩目;而内侧车道车辆的前照灯光线射向外侧车道,使外侧车道上的驾驶员受到瞬间眩光的照射,心理上感到不舒适,严重的会导致失明,使车辆沿切线方向越出路外造成交通事故。为在平曲线路段上获得和直线路段一样的遮光角,防眩设施的遮光角应予以调整。 • 2.停车视距

  15. 第4节 防眩设施 • 三、竖曲线路段防眩设施的设置 • 1.凸形竖曲线路段 • (1)防眩设施和混凝土护栏配合使用时,其下缘和护栏顶面接触,可完全遮光;与波形梁护栏配合时,护栏本身有一定宽度,可据计算确定其宽度能否满足阻挡对向车辆前照灯光线的要求。若不能,可考虑采用(2)、(3)方法: • (2)防眩设施和护栏高度不变,在中央分隔带上种植密集式矮灌木; • (3)降低防眩设施的下缘高度。 • 凸形竖曲线路段防眩设施设置的范围至少为凸形竖曲线顶部两侧各120m。 • 2.凹形竖曲线路段 • (1)根据防眩设计高度的变化,加宽中央分隔带的宽度,种值足够的高树木; • (2)若防眩设施高度变化幅度较小,可取某一平均高度作为整个凹形竖曲线路段防眩设计的高度; • (3)在凹形竖曲线路段底部种值树篱,作来环境美化和与自然景观的配合。 • 为使防眩设计的高度能与道路的横断面比例协调,不使防眩设计受冲撞后倒伏在行车道上,以及减少行驶压迫感,防眩设计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

  16. 第5节 视线诱导设计 • 一、视线诱导设施的分类 • 视线诱导标是指车道两侧设置的,用以指示道路方向、行车道边界以及危险路段位置的设施总称。 • 视线诱导标按功能可分为:轮廓标、分流或合流诱导标、线形诱导标;其中线形诱导标又可分为指示性线形诱导标和警告性线形诱导标。 • 按其设置方式可分为:直埋式和附着式两种。

  17. 第5节 视线诱导设计 • 二、设置原则 • (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主线上,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等的进出匝道或连接道,应全线设置轮廓标。轮廓标在公路前进方向左右侧对称设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主线段设置间隔为24~32m,大中桥及隧道设置间隔应为12~16m,匝道上的设置间隔一般取4~8m。路其宽度、车道数量有变化的路段及竖曲线路段,可适当加大或减少轮廓标的间隔; • (2)分、合流诱导标原则上应在互通立交的进、出口匝道附近有交通分、合流的地方设置。分流诱导标设在分流端部;合流诱导标设在合流端部前方适当地点; • (3)指示性线形诱导标,应设在一般较小半径或通视较差、对行车安全不利的曲线外侧。警告性线形诱导标,应设置在局部施工或维修作业等需临时改变行车方向的路段。

  18. 第5节 视线诱导设计 • 四、材料 • 1.视线诱导设施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 (1)反射器应采用聚甲基丙烯酸甲树脂、聚碳酸脂树脂等透光率高的合成树脂材料。 • (2)轮廓标柱体应采用聚乙烯树脂、玻璃纤维增加塑料、聚碳酸脂树脂、氯乙烯树脂等加工成型方便的材料; • (3)附着式轮廓标后底板,可采用铝合金板蔌钢板制造( 4)安装夹具采用铝合金、钢材、钢管来制造。 • (5)混凝土基础所用的水泥、砂石等材料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 2.视线诱导设施的表面防腐处理 • 凡用钢材制造的部件,如底板、夹具、钢管、紧固件等钢材部件,可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防腐处理。底板、夹具、钢管的镀锌量为 500~600g/㎡,紧固件的镀锌量为350g/㎡。螺栓、螺母在热浸镀锌后,必须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分离处理。当条件允许时,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可采用粉镀技术处理。

  19. 第6节 交通标志 • 一、标志的分类 • 交通标志按其功能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分为: • 1.指示标志 • 通常为圆形、短形,蓝色底白色图案,是指标车辆和行人按规定方向、地点行进的标志,如直行、左转、右转、单向行驶、步行街等;

  20. 2.警告标志 • 通常为等边三角形(或菱形),黄色底黑边黑图案(或白色底红边黑(或深蓝色)图案。用于警告驾驶人员注意前方路段存在的危险及应采取的措施,如交叉口、急弯、铁路道口、易滑、路面不平、傍山险路等。

  21. 3.禁令标志 • 通常为圆形,白色底红边红斜社黑色图案,是根据道路和交通量情况,为保障交通安全而对车辆行为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停车、速度限制等。

  22. 4.指路标志 • 通常为矩形,蓝色底白色字符(一般道路),或绿色底白色字符(高速公路),用来指示市镇村的境界、目的地方向、距离、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服务区、著名地点等。

  23. 5.辅助标志 • 为附设于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为长方形,白底黑字黑边框,可分为表示车辆种类、表示时间、表示区域或距离、表示禁令、警告理由等四种。辅助标志不能单独设立。

  24. 第6节 交通标志 • 二、标志的三要素 • 1.颜色 • 2.形状 • 3.图形符号

  25. 第7节 路面标线 • 一、标线的分类 • 1.标线材料的分类 • 路面标线涂料按施工温度可分为常温型(冷用)、加热型熔融型三类。 • 2.路面标线的分类

  26. 第7节 路面标线 • (1)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 ①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 ②横向标志: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 • ③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 (2)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 ①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人员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 ②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 ③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员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 (3)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 ①线条:标画于路面、线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 ②字符标记:标画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 ③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体; • ④路边线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27. 第7节 路面标线 • 二、路面标线的设计 • 1.指示标线 • 2.禁止标线 • 3.警告标线

  28. 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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