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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畢業生多元入學宣導. 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的實施. 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 五專免試入學 報名 : 4/1 現場分發: 4/18. 高中職免試入學(樂學) 報名 : 4/1 放榜: 4/18 報到 : 4/22. 國中基測 報名: 4/25 考試: 6/8~9. 可以直接報名登記分發入學. 申請入學 / 甄選入學 報名 : 6/26 放榜: 7/2 報到 : 7/4. 五專申請抽籤入學 報名 : 6/26 現場分發: 7/4. 登記分發入學 報名 : 7/16 放榜: 7/31 報到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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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 五專免試入學 報名:4/1 現場分發:4/18 高中職免試入學(樂學) 報名:4/1 放榜:4/18 報到:4/22 國中基測 報名:4/25 考試:6/8~9 可以直接報名登記分發入學 申請入學/甄選入學 報名:6/26 放榜:7/2 報到:7/4 五專申請抽籤入學 報名:6/26 現場分發:7/4 登記分發入學 報名:7/16 放榜:7/31 報到:8/1
入學模式:共分為申請模式及登記模式 一、學生申請模式:高中及高職各類科提供招生名額供國中畢業生申請入學,國中學生依高中高職訂定之申請條件主動提出申請,高中高職採書面審查方式審核申請名單,並決定分發順序,由高雄區 102學年度高中高職免試入學樂學計畫招生委員會(承辦學校:中正高工,以下簡稱本招生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學生。 二、學生登記模式:學生登記人數未達招生名額時則全數錄取,超過招生名額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方式決定分發順序,由本招生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學生。
報名資格 凡高雄區(以下簡稱本區)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國中附設補習學校)、經專案核准之鄰近縣市國中及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含大陸台商子女學校)國中部設籍高雄市畢業學生,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除個案安置學生外,於畢業前在該校就讀滿一學年。 (二)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 報名學生登記模式學校之學生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就讀滿一學年之限制,22歲以上報名高中高職附設進修學校之非應屆畢業生得不受設籍本市之限制。
志願填寫 (一)請參閱簡章第 20 頁至第 29 頁「招生名額一覽表」及第 30 頁至第 53 頁「各校樂學計畫招生簡章」。 (二)學生至多可報名 3 所學校,得選擇對應學校或非對應學校。 (三)報名提供 2 科組以上學校(旗美高中、公立高職、私立高中高職、公私立高中高職附設進修學校)時,得就同一所學校選填一或多個志願。
報名手續 102 學年度樂學計畫採取網路選填志願、國中集體報名作業,合於報名資格之學生可於 102年 3 月 14日至 20 日上網模擬選填志願,熟悉網路選填志願流程。 網路正式選填志願期間為 102 年 3 月 21 日至 27 日中午 12 時,學生應在期間內,上網自行選填志願,確認無誤後並由網路列印報名表,請家長簽名後,檢具下列表件,依各國中所訂作業日程向原就讀學校報名並繳費。 (一)網路列印報名表及國中前五學期在校成績證明單正本各一份。 (二)國中前五學期在校成績證明單應包含各學期及前五學期七大領域總平均成績之全校名次及名次百分比。報名申請模式學校之轉學生應向原就讀國中申請轉學前之成績證明,並載明各學期總平均成績全校名次及名次百分比。 (三)特種身分學生應於報名時由一般生或特種身分中選擇一種身分報名,如以特種身分報名時應檢具足資證明身分文件。 (四)各高中高職要求之特別項目加分證明文件。
報名費用 每名學生新台幣 100 元整。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減免 30%,報名時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 (一)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報名注意事項 (一)網路選填志願經「確認及列印報名表」程序以後,選填志願學校、志願科別、志願順序等資料即封鎖不得修改,學生向國中完成辦理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撤銷報名、申請退還報名費、更換志願順序、補件或抽換,所繳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二)「學生登記模式」學校均接受國中附設補習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應屆畢業學生報名。「學生申請模式」學校不受理前列學生報名。
申請模式招生學校成績採計方式 一、 各高中高職得採計國中各學期七大領域總平均成績名次百分 比,擇優採用三學期,轉學生必須採用報名時就讀國中至少 1 個學期成績。 二、 各高中高職之特別項目加分得參採「特別項目加分及量化計分 表」(以下簡稱量化計分表,詳本簡章第 54 頁、55 頁附件) 之規定,或學生其他各項具體表現。 三、 單一學期學習領域成績計分方式為 100-名次百分比×100+1, 總分=特別項目加分+擇優 3 學期學習領域成績計分總和。
錄取及放榜(1) 一、學生登記模式各招生學校就符合資格學生足額錄取,當符合資格之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方式錄取之。 二、高雄高中、高雄女中分發作業時第 1 梯次錄取本區各國中至多 1 人,第 2 梯次以後依總分高低順序擇優(含海外臺灣學校、大陸 台商子女學校學生)錄取。 三、其他採申請模式高中高職之報名學生依各高中高職區分對應學校及 非對應學校兩類。非對應學校之招生名額,依該類報名學生總分 高低順序及選填志願學校、志願科別順序,不區分國中錄取至學 校、科別招生名額額滿為止;對應學校之招生名額,依該類報名 學生總分高低順序及選填志願學校、志願科別順序,錄取至各該 國中分配名額額滿為止。 四、經個案安置學生採個案審查,總分達錄取標準者,以外加名額錄 取。
錄取及放榜(2) 五、同分參酌順序為特別項目加分、擇優 3 學期學習領域成績計分總和、5 學期總平均名次百分比、國三上名次百分比、國二下名次百分比、 國二上名次百分比、國一下名次百分比、國一上名次百分比、5 學期 總平均名次、國三上名次、國二下名次、國二上名次、國一下名次、 國一上名次,如因總分同分且參酌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則由招生學 校以抽籤方式決定分發順序。 六、以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國際性、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主辦之全國性、 區域性(跨縣市)、縣(市)性競賽成績優異獲得獎項者,得依本簡 章第 54 頁、55 頁附錄之「特別項目加分及量化計分表」(以下簡稱 量化計分表)之採計方式,予以特別項目加分,本項計分以 101 年 3 月 26 日(含)前比賽完畢並取得比賽名次證明文件者為限。公立高 中之對應國中其比賽依各招生學校簡章規定得採計至國中校內比賽。
報到 一、錄取學生應於 101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 00,持「國民身分證」或「國中學生證」前往各錄取學校報到, 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學生向各錄取學校報到後,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高中高職直 升入學、聯合申請入學、高職技藝(能)優良甄審入學、甄選入 學、登記分發入學及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違者取消各 該入學管道錄取及入學資格。 三、完成報到學生如擬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者,應填具本簡章第 67 頁 附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並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於 101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前,由學生或家長親 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報名其他入學管道。
翠屏國中102年樂學計畫對應學校及非對應學校名額翠屏國中102年樂學計畫對應學校及非對應學校名額
PS:請務必點選集體報名選項,否則將無法透過國中端進行集體報名。PS:請務必點選集體報名選項,否則將無法透過國中端進行集體報名。
←身份別 ←志願學校 ←志願科別 ←特別加分說明
報名手續 • 報名時應檢具下列表件 • 網路列印報名表及前五學期在校成績證明正本 • 特種身分學生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 各項表現、特別項目加分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標註與正本相符) • 報名費:新臺幣100元整 •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免(須檢附證明文件) • 中低收入戶子女70元
翠屏國中102年樂學計畫重要時程表 ● 102/3/14 - 102/3/20,上網模擬選填志願 ● 102/3/21 - 102/3/27(中午12點前),上網自行選填志願,並列印報名表。 ● 102/3/28 ,請將報名資料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至各班導師。 ● 102/4/1,樂學計畫報名 ● 102/4/18(四),樂學計畫放榜。 ● 102/4/22(一),各錄取學校報到。 ● 102/4/24(三)中午12時前,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資格。 PS:雄中科學班簡章已公告於學校網站,請同學自行觀看!
1 2 3 管道、時程 免試入學 申請抽籤入學 聯合登記分發 少 數 學 校 另 有 單 獨 招 生 基測及申請抽籤入學後 辦理 4月辦理 (基測前) 基測考完後辦理 名 額 招生名額 55% 招生名額 15% 招生名額 30% 對 象 應屆、非應屆、同等學力 應屆、非應屆、同等學力 國中應屆畢業生 1.各校科組不設門檻 2.以在校 3學期七大 學習領域八大學科 學業成績總平均之 全校排名百分比為 成績採計項目 各校科組得設報名門檻: ◎應屆畢業生採計: 1.在校 3學期七大學習領 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總 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2.基測成績PR值 ◎非應屆畢業生採計: 1.基測成績PR值 以基測成績做為 分發依據 成績採計 符合招生門檻之一 以抽籤錄取 以基測成績及志願 依序錄取 符合招生規定 依序錄取 五專入學管道
五專免試入學各區聯招會 學生得同時分別就北、中、南區至多各報名一校
南區五專免試入學各校招生名額(1) • 19所學校招生,包含醫事護理類、語文類、餐旅觀光類、幼保美容類、商業類、資訊管理業、電機生技類及設計類等招生類科別,共計招收4,656名。
成績採計 • 10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採計國中八上、八下及九上在學期間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之評量成績,以百分制分數計算在校成績,並轉換成全校排名百分比。 • 一般免試生: • 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 特種身分免試生: •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 特種身份學生升學優待標準請見招生簡章第60頁(原住民加分10%,取得語言能力證明者加分35%、身障生加分25%)
國中學校成績處理 一般免試生成績計算: 單一領域全校排名百分比亦由各單科之排名對照出全校排名百分比 1.(61.13.+64.75+70.13)/3=65.34 2.假設該成績在該校排名為第59名 3.全校排名第59名,其對照所得全校排名百分比為27%。
領域(學科) 八上 (A) 八下 (B) 九上 (C) 領域(學科)學期成績平均 (A+B+C) /3 領域(學科)學期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領域(學科)學期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國語文 60 70 75 68.33 20 7 英語 50 51 55 52.00 40 25 數學 53 60 68 60.33 30 17 社會 55 65 63 61.00 30 16 自然與生活科技 67 70 75 70.67 35 21 藝術與人文 70 69 73 70.67 31 18 健康與體育 69 65 75 69.67 28 15 綜合活動 65 68 77 70.00 30 16 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D) 八下(E) 九上(F) 61.13 64.75 70.13 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 (D+E+F) /3 65.34 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27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G) 八下(H) 九上( I ) 82.53 87.41 94.68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 (G+H+I) /3 88.21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17 特種身份免試生成績計算: ※該生為原住民特種身份考生且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證明,得加分35%。 1.加分後成績為: 65.34*(1+0.35)=88.21 2.假設加分後成績88.21在該國中排名為第37名。 3.全校排名第37名,其對照所得全校排名百分比為17%。
(1)「ㄧ般身分」及「特種身分」報名表不同 具有多重特種身份之學生,報名時僅能擇 一特種身份報名。 (2)身分證正面影本(可用戶口名簿或IC卡影本) (3)102學年度國中「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五專入學專用) (4)相關證明文件(如特種身份證明、繳費證明、免繳費證明),無者免繳。 (1)報名費:300元 (2)「低收入戶」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子女」可檢附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辦理報名費全免。 (3) 「中低收入戶」可檢附相關證明,報名費210元。 報名注意事項_報名學生繳交資料 1.報名表 我要讀五專! 2.報名費
現場登記分發_一般生現場分發 第一階段:「一般生」分發 (以美和科技大學為例,簡章第27頁) 1.持一般生之「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內有分發序號。 2.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依分發序號,依序選擇想就讀的科系,分發至所有科別額滿為止。 3.含特種生持一般生免試入學成績以一般生身分參加分發。
現場登記分發_特種生現場分發 第二階段:「特種生」分發 (以美和科技大學為例,簡章第27頁) 1.指特種身份生若以一般生參加第一階段分發未錄取、已放棄錄取或未參加第一階段分發者。 2.持特種生之「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參加第二階段「特種生」分發至所有科別額滿為止。
一般免試生報名表範例 國中承辦單位將「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五專入學專用)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填入,並確定成績單之正確性後,加蓋「學校證明戳章」。 請報名學生及家長簽名
一般免試生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明文件及身分類別 國中學校請審核相關表件是否黏貼
特種免試生報名表範例 國中承辦單位將「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五專入學專用)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及特種身分加分後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填入後,勾選特種生身分,並確定成績單之正確性後,加蓋「學校證明戳章」。 請報名學生及家長簽名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明文件及身分類別 特種身分免試生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國中學校請審核相關表件是否黏貼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