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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业会计准则 》 解读 王萍 wangping63@sohu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解读 王萍 wangping63@sohu.com. 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主要内容(共 10 章 88 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产 第三章负债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收入 第六章费用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八章外币业务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十章附则.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 ( 1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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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王萍 wangping63@sohu.com

  2. 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主要内容(共10章88条)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资产 • 第三章负债 •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 第五章收入 • 第六章费用 •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 第八章外币业务 • 第九章财务报表 • 第十章附则

  3.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 • (1)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数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 • (2)国际共识 200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作为理事会成员,需要制定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 (3)国内需要小企业制度在实践过程中显示出内容过时、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在充分考虑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简化处理,减少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和空间 • (4)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小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政策,银行根据小企业的真实偿债能力作出信贷政策,都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二、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 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从业人数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注:小企业要同时满足指标的下线,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指标的一项即可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8.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9. 三者的比较 准则

  10.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4月8日联合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此次出台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围扩大,由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意味着将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切实减轻税负。

  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下列三类小企业例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公众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对委托人负有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必须执行企业准则。所以子公司也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亮点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3. 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 (1)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自由选择 •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本准则未做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从高不就低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单项标准 • (4)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如成为“三类”,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转换时点 • (5)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一以贯之

  14.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资产的定义和计量(第五条至第六条) •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 资产的分类

  16.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一、货币资金 (一)货币资金的构成

  17.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二)库存现金盘点的会计处理比较

  18.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二、短期投资(第八条)

  19. 例题 假定2012年3月1日,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万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9.8元,其中包括0.2元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4000元。3月8日,收到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8月10日,收到上市公司宣告并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3元。10月25日,甲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售价为100万元。

  20. 购买: 借:短期投资 964000 应收股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984000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股利 20000 持有期间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 出售: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短期投资 964000 投资收益 36000

  21.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三、坏账损失(第十条) (一) 坏账损失确认的时点:实际发生时

  22.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二) 坏账损失的认定条件:6个条件(与税务总局的57号文件相同) (1)债务人依照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依法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三)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24.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四)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25.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四、预付款项(第九条) 取消“待摊费用”科目 归并到“预付账款”科目

  26.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五、存货 (一)存货的定义及构成(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27. 原料及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 燃料 修理用备品、备件 原材料 在产品 半成品 产成品 商品 周转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 消耗性生物资产 存货 构成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建筑行业用的脚手架等

  28.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二)存货的计量(第十二条) •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 存货成本的确定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基本一致 • 批发、零售业的小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吗?

  29. 存货计量比较

  30. 东方公司2013年2月18日接受安信公司投入的原材料,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投资者投入原材料价值为2 200 000元,评估价值为 2 000 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 000元,假定评估价值是公允的。东方公司协议的出资额1 600 000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2 000 0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340 000 贷:实收资本1 6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740 000 例题

  31. (三)存货会计处理比较

  32.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四)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第十三条)

  33.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五条至第十五条) (五)存货清查的会计处理比较(第十五条)

  34.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 一、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及分类(第十六条)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分为: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35.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吗? 二、长期债券投资(第十七条) 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持有的债券投资。

  36.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 二、长期债券投资(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

  37.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吗? 三、长期股权投资(第二十二条) 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

  38.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六条) 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比较(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六条)

  39. 案例:南方证券带来的尴尬 • 南方证券两大并列第一的股东,上海汽车和首创股份,两者投资额均为3.96亿,投资比例完全一样, 2004年南方证券出现问题时,两个公司对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上海汽车计提了100%的减值准备,首创股份计提了15%的减值准备,两者相差85%,数据相差较大。到底谁是正确的? • 对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很难有统一的验证标准,这就滋生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 如果减值计提得不准确,报表就会出现颠覆性的影响。这个案例集中告诉我们,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如果给一个确定的比例,它可能不符合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但若把这个比例拿掉,让企业自己去做职业判断,也可能出现更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今天依然存在。

  40. 南方证券带来的尴尬 上市公司对南方证券计提投资减值准备差异 单位:亿元

  41.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吗? 第三节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二十七条至三十四条)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内容(第二十七条) 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42.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二十七条至三十四条)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吗?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第二十八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包括建造固定资产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43.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二十七条至三十四条)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第二十八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 1.借款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及银行借款与向第三方借款等。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限定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3.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汇兑差额等。 4.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借款费用开始发生时至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包括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5.相关借款所发生的存款利息,停止资本化之前,应冲减资产成本。

  44. 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开始资本化 停止 借款费用开始发生时 竣工结算 达到预定用途 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 支付辅助费用 支付利息日支付利息 期末汇兑差额

  45.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二十七条至三十四条) 三、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

  46.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的对比

  47.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第四节 无形资产(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二条)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构成(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48. 第四节 无形资产(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二条) 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 相关的其他支出(借款费用) 二、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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