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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主讲人:孙公俊 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办税厅咨询电话: 86989555 2014 年 1 月.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当您刚刚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可能您对于如何在地税机关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流程比较陌生 , 下面对于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如何领购发票、发票如何使用、如何代开发票、如何办理减免税、如果获取税收最新咨询等基本办税事项 , 给与一些指引,期望能够在您办税过程中给您带来帮助。. 一、如何与您的税收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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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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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e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e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 主讲人:孙公俊 • 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 办税厅咨询电话:86989555 • 2014年1月

  2. 尊敬的纳税人 • 您好,当您刚刚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可能您对于如何在地税机关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流程比较陌生,下面对于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如何领购发票、发票如何使用、如何代开发票、如何办理减免税、如果获取税收最新咨询等基本办税事项,给与一些指引,期望能够在您办税过程中给您带来帮助。

  3. 一、如何与您的税收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 我们地税黄岛分局的管理部门共有3个,管理范围是按照您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注册地址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进行划分的。您可以到您所属的管理处室取得联系后,请提供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要求有能接收短信的手机或小灵通,以便于税务机关用短信发送通知或提示)、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管理部门联系并到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4. 管理分局、税务所划分 • 1、直属征收分局---负责年纳税人4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三楼) • 2、黄岛税务所负责管理薛家岛办事处、黄岛办事处、辛安办事处所辖纳税人,以及除重点税源管理所管辖外的所有涉外纳税人。(二楼) • 3、长江路税务所负责管理长江路办事处、灵珠山办事处、红石崖办事处所辖纳税人(涉外纳税人除外)。(三楼)

  5. 我局税务管理方式简介 • 1、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就是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企业涉税信息,和我局纳税评估库中征管信息预警指标进行比对,发现有明显异常的,采取电话、信函、当面约谈等方式提出纳税疑点,纳税人做出合理解释的一种管理方式。结果:一般分为正常和补税两种。

  6. 我局税务管理方式简介 • 2、日常税务管理 • 管理部门除了纳税评估这种管理方式,还进行一些日常涉税管理,包括新办企业实地核实、进行各类税收调查、审查核实各类减免税、退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注销企业税务检查、进行税收政策培训等,税收管理部门是我局办理由税务局发起的事项的发起者,而由纳税人申请发起的事项,一般在办税服务厅进行。

  7. 二、新办登记后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办理登记后15天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备案。(建议登记时办理对您更加便利)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 新办登记后务必在次月起开始每月通过网上或者到大厅进行纳税申报。(即使没有收入也需要申报)

  8. 三、如何向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您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窗口给您的税种鉴定表上鉴定的税种按期申报. • 通常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每月十五号前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季度后15日内申报。 • 逾期申报按照每超期一天50元处罚、最高不超过2000元进行处罚。(但是首次逾期,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第二次及以后逾期申报,如果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的期限内改正的一共罚款50元)建议您选择远程申报,网上每个税种有申报日期提示。 • 特别注意:如果是定期鉴定的税种,即使您的当期没有任何收入,您也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 (一)办理远程申报具体程序 • 远程网上申报办理方式:在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时间可以随时办理,需要在办理窗口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即可,远程申报自2013年11月开始不收取费用 • 银行协议签订:纳税人办理缴费开通网上申报后,尽快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或缴税专户签订《委托银行税款代扣协议书》,后将银行协议书送回至大厅窗口,如果您网上申报没有税款,也可以暂不签订扣款协议。 • 远程申报申报纳税网址http://www.qdds.gov.cn/

  10. (二)其他申报方式 • 直接申报方式:如果您确实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远程申报,也可以暂时选择每个月来地税服务大厅上门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填写规定格式的纳税申报表(在纳税大厅免费领取)。 • 邮寄申报方式:在获得税务机关许可后,异地申报纳税人也可以每个月通过邮局将纳税申报表邮寄到税务机关。

  11. 四、如何在地税机关领取发票 • 在地税机关你可以申请您税务登记证内记载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发票,例如:税务登记内有餐饮服务字样,你就可以申请餐饮业发票,您在纳税服务南厅1-4号发票窗口提交资料后我们会尽快为您审批办理,获得批准,您将取得一本发票领购本,以后凭此本办理领购。第二次领购,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实地核实,核实实际业务与领购发票是否相符,核实后予以继续发售。(注意准备全国统一样式的发票专用章,网站有式样公布)

  12. 全国统一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 刻章需经过公安机关核准单位刻章,青岛地税发票自2013年6月起统一使用网络发票,需要通过互联网使用,如果用户尚未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办税厅自助办税区配备了设备可以供您自助上网打印发票。

  13. 五、如何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 如果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的项目,必须按规定领购发票,不能代开发票,如果发生了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您可以到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款,由我们为您代开发票. • 1、普通发票提供以下资料: • 1、《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上面需要单位盖公章) • 2、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或接受劳务方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 3、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 5、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 6、外来施工企业需出具由其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14. 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所需资料 1、出租房屋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2、出租房屋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 3、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注:如果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者租金低于黄岛区出租房屋参照价格最低标准,则需要到核实租金额。

  15. 税款计算说明: • 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月5000元:下同)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68%。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8.7%。

  16. 六、青岛市地税局外部网站 • 青岛市地税局网(http://qdds.gov.cn/),提供了咨询、查询、宣传等丰富功能,注重建设互动、交流性栏目,并提供个性化服务,是纳税人了解税收资讯的便捷窗口。

  17. 推荐的网站特色栏目 • 1、办税指南,有各类办税指引,让您轻松的了解办税知识。 • 2、在线访谈,12366局长在线栏目,不定期有局长、税政专业人士为大家在线解答问题。 • 3、税法网上学校,纳税人可以方便的进行网上税法学习。 • 4、地税之声、税讯播报,每月数期税收最新政策和新闻,供您随时收听。 • 5、法规查询,可以查询国家和青岛地税近十几年来发布的税收政策。

  18. 部分网站栏目使用说明 • 1、办税厅排队情况实时查询,可以帮助您了解各办税厅排队时间,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去办理业务。 • 2、发票真伪查询,可以在收到青岛地区发票的时候查询真伪。 • 3、网上办税厅操作指南,可以帮助您了解网上办税各项目如何使用 • 4、税率查询,可以帮助您了解各税种的税率 • 5、12366和86989555咨询电话 ,一个是市局集中服务咨询电话一个是黄岛分局办税厅日常咨询电话。 • 6、办税日历,可以查看每个月份申报期限。

  19. 黄岛分局网站 •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互联网网站网址http://hd.qdds.gov.cn/ • 内容包含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服务、税收宣传等内容。 • 如果您想了解最新的办税信息,通知公告 • 请登陆黄岛分局网站

  20. 七、手机短信平台 • 一、概述 • 青岛地税与青岛移动、联通联合开发了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以短信息单向传递和双向信息互动两种方式为用户提供具有短信特色的贴身服务。 • 二、功能简介 • 1、税收法规发布: • 2、涉税通告发布: • 3、纳税提醒服务: • 4、纳税催报服务: • 5、纳税催缴服务: • 6、扣款失败通知: • 7、发票真伪查询: • 8、发送节日问候: • 三、服务对象 • 青岛市地税管辖的纳税人,主要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

  21. 手机短信平台 • 四、资费方式 • 采取双向收发、单项收费的形式。即纳税人收取青岛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发出的短信息是免费的,当纳税人向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息时,由移动、联通公司分别按其普通短信收费标准计费,由纳税人自行支付,青岛地税局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项服务无月租费用)。 • 五、开通方式 • 1、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您可以要求由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为您开通短信平台服务。 • 2、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1)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陆青岛地税网站(www.qdds.gov.cn)点击“短信平台”,进行手机号码录入;或者登陆青岛地税网站点击“纳税申报” http://etax.qdds.gov.cn/下“用户维护”,进行手机号码录入。

  22. 八、网上征纳互动平台介绍 • 一、概述 • 网上征纳互动平台是青岛地税局2009年在地税网站新推出了集咨询、举报、投诉、建议于一体的网上征纳互动服务平台,是为纳税人搭建新型“零距离、一对一”服务平台。 • 二、主要特点 • 1、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只需登录1个平台,无需注册即可方便地提交纳税咨询、涉税举报、廉政投诉、建议留言、依申请公开、局长信箱、网上报名7大类互动服务内容。 • 2、纳税人有问题可以自行选择处理部门,各基层局通过此平台直接纳税人提交问题,纳税人在网站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提交问题的处理情况,还可以全面了解整个青岛地税系统各基层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回复问题的情况。

  23. 征纳互动平台(即留言咨询) • 二、公开透明、限时办理。一是提高问题回复效率。设立包含市局及15个基层局共计16名征纳互动平台专职管理员,纳税人有问题可以自行选择处理部门,各基层局通过此平台直接纳税人提交问题,纳税人在网站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提交问题的处理情况,还可以全面了解整个青岛地税系统各基层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回复问题的情况。

  24. 九、如何办理日常涉税业务 • 1、如果您税务登记变更、申报纳税、代开发票、发票举报等基本业务都可以到北厅所有窗口办理。 • 2、如果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税、退税、开具外出管理证明。您可以到办税南厅5.6.7号窗口递交相关材料,窗口会将材料传递到内部其他部门审批,然后将审批结果告知您。 • 3、如果您单位发生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的情况,您需要提供有关股权转让资料到办税南厅5.6.7号窗口申请。

  25. 全市同城通办 • 为进一步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经济、高效的办税需求,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自2013年8月1日起推行部分涉税业务“全市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  一、“全市通办”的区域范围 •   所辖纳税人可到青岛市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业务(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及其所辖纳税人除外)。 • 二、“全市通办”涉税业务范围 •   纳入“全市通办”的涉税业务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简易税务行政处罚、完税证明开具、财务报表报送接收、税收咨询辅导七大类,合计27项(上述涉及需要所属主管地税机关调查、核实或审批等的涉税事项除外)

  26. 十、网上开具外管证 • 一、适用范围: • 1、青岛市范围内的纳税人(七区五市)通过网上报税综合服务平台填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信息,填报完成后进行提交,并同时将合同附件进行上传。审批通过后外管证信息回传给网上报税综合服务平台,纳税人通过纳税人端直接打印外管证。 • 2、网上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仅限于经营地及机构所在地均在青岛市范围内的有正式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纳税人到青岛市区域外的外出经营需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大厅办理。 • 3、纳税人网上申报资格的功能已实现。 • 二、开通步骤: • 申请网上开具外管证的纳税人,需要在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互联网用户注册,注册手机号码,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授权外管证申请角色权限(管理员登陆198,征收管理—互联网业务—网上外管证开具申请—授权)--纳税人拨打服务电话85919292进行开通,即可登录综合业务平台。(如果原先已经可以使用综合业务平台则只需要联系管理员授权即可)

  27. 分局部分与纳税人相关部门介绍 • 部门名称 • 办税服务厅 •  主要职责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服务、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发售、代开以及涉税资料受理、纳税咨询、股权转让约谈及核实等工作。 联系方式86989555 86988472 86989052房间号 一楼大厅

  28. 分局部分与纳税人相关部门介绍 • 部门名称 • 直属征收局  • 主要职责负责分局重点税源的日常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年纳税人4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主要负责按照预警式税源管理模式的要求,采集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根据预警提示和评估任务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约谈和纳税辅导;对企业日常经营及纳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房间号 304、307

  29. 分局部分与纳税人相关部门介绍 • 部门名称 • 税源管理一处(黄岛中心税务所)  • 主要职责中小税源管理一处负责管理薛家岛办事处、黄岛办事处、辛安办事处所辖纳税人,以及除重点税源管理所管辖外的所有涉外纳税人。 • 房间号 210、205、206

  30. 分局部分与纳税人相关部门介绍 • 部门名称 • 税源管理二处(长江路中心税务所) • 主要职责税源管理二处(长江路中心税务所)负责管理长江路办事处、灵珠山办事处、红石崖办事处所辖纳税人(涉外纳税人除外)的地税征管工作。 • 房间号 3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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