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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解读. 周观明 广东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 年 3 月. 主要内容. 一、关于“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二、“广东省绿校学校”评估程序 三、如何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四、省级绿色学校的宣传与交流 五、省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动态 六、几点声明. 一、关于“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1 、绿色学校定义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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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解读 周观明 广东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
主要内容 • 一、关于“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 二、“广东省绿校学校”评估程序 • 三、如何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 四、省级绿色学校的宣传与交流 • 五、省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动态 • 六、几点声明
一、关于“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 1、绿色学校定义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2、“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核心标准(9条) ①指导思想明确,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环境教育方针有措施、有做法; ②创建工作扎实,有组织领导,有创建计划,有落实制度,有经费投入,有培训学习,有档案管理; ③渗透教育课程化,在搞好课堂渗透基础上,开设环境教育专题课、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 ④用环境管理的理念进行校园管理,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实施污染减排,开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校园建设;
⑤环境文化氛围浓,倡导生态文明,校园环境育人功能显著,宣传教育手段多,活动丰富多彩; ⑥环境教育科研氛围浓,探究性、研究性学习好,师生关注并监督身边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综合实践成效突出; ⑦学校、家庭、社区互动效果好; ⑧师生环境素养高,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⑨创建特色明显。
3、评估标准 ①“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幼儿园) 把核心标准细分为组织管理、教育过程、校园环境、教育效果和特色加分五个部分。 ②“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中学、小学) 将核心标准细分为指导思想、组织管理、环境教学、社会实践、环境文化、环境管理、创建成效、特色加分等八个部分,总分120分。
4、如何把握标准 ①突出重点,使工作有的放矢。在“评估标准”项中将需考核内容进行具体表述,并逐条规定分值,以突出创建和考评重点,避免学校仅凭自己理解而造成的资料准备不足、工作缺少亮点、迎检准备不足的情况(准备工作很多,如资料、培训、活动、 宣传、环境、特色等)
②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新标准加大对创建特色分值比例,并作为考评重点,以避免创建的千校一面,使创建长创常新,永葆活力(特色打造方法:结合本土文化、办学、校园管理打造节约型校园、主题教育形成特色、活用教育资源——单位与人、项目与平台,发挥辐射力——扶贫、支农、同门学校,对外交流等)②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新标准加大对创建特色分值比例,并作为考评重点,以避免创建的千校一面,使创建长创常新,永葆活力(特色打造方法:结合本土文化、办学、校园管理打造节约型校园、主题教育形成特色、活用教育资源——单位与人、项目与平台,发挥辐射力——扶贫、支农、同门学校,对外交流等)
③考核分必达指标和一般项指标,申报条件有分值门槛,使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 • 必达指标为必须做到的指标: 每项二级指标中,必达指标不具备,将取消该项二级指标分数。 必达指标有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不能申报。如小学部分,必达指标有13项共28.5分,得分少于24分的将不予评审。 • 一般指标要求: 所有指标(含特色加分)共120分,总分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参与申报评审。
④广东省绿色学校标准的特点 • 成体系——绿色学校的定义、核心标准、评估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部分构成,其中核心标准为基本要求,评估标准为具体要求 • 内容上突出五个重点 (1)明确树立以可持续发展教育为绿色学校创建的指导思想 (2)更加突出培育生态文明这个环境教育的主题 (3)更加凸显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校园的内容 (4)更加突出环境育人的文化要求 (5)要更加重视环境教育特色建设
二、广东省绿色学校评估程序 • 1、材料申报 • 2、专家审核 • 3、材料补充 • 4、现场抽查 • 5、公示征求意见 • 6、命名表彰
三、如何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 1、检查程序 ①听取汇报 ②分组审查 ③集中反馈 ④听取意见
2、审查内容 ①听取汇报的内容——创建年度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②分3-4组—— 档案资料审查组——审查创建资料档案 校园巡视组——询查校园有关设施和工作成绩 教师座谈组——与教师代表座谈(5-6人) 学生座谈组——与学生代表座谈(5-6人) ③集中反馈——各组向受检单位反馈审查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特色、指出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④受检单位表态
3、工作准备 ①氛围营造:清洁卫生、标语、口号、欢迎牌、墙报、宣传画等等; ②分工:档案管理、校园巡视、教师座谈、学生座谈 ③主持:检查方由组长主持,受检方可以是其主管的环保或教育部门的领导 ④汇报:汇报材料、确定汇报人、汇报方式 ⑤陪同
四、省级绿色学校的宣传与交流 • 1、搭建宣传交流平台 ①成立广东教育学会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开展环境教育科研活动,为教师和学校提供出环境新成果的科研平台。 ②搭建宣传平台。 ③省创绿办定期为各批绿色学校编辑出版画册,向国家和省直各机关单位、各级学术机构图书馆、兄弟省市创绿部门和学校、国内外政府和民间团体介绍我省创绿的成功案例、经验和做法,为我省各级绿色学校搭建更广泛的宣传交流平台。 ④定期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环保科技小发明、书画、征文等活动,定期在学校和教师中开展环境教学、管理和科研评比活动,出版成果专集。
2、加强交流学习 ①省创绿办对创建成绩突出、代表性强、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学校和各级创建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并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将其打造为示范学校和示范单位。 ②省创绿办给绿色学校和各级创建主管部门提供出外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 ③省创绿办联合广东教育学会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开展各种学术、征文和比赛活动,为学校和师生们提供大量省级评奖的机会。 ④省创绿办为不同特色的“绿色学校”和各级创建部门提供相关活动和科研合作项目以提高创建档次,使创建特色更加凸显。 ⑤省创绿办聘请一批有经验的绿色学校校长、教师和创建主管人员成为专家库成员参与评审和培训工作。
五、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动态 • 完成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新一批会员登记(省级绿色学校均为单位会员) • 在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项目组,启动我省国际生态学校项目 • 4月1-2日召开中日韩三国环境教育成果研讨会暨我省环境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
4月启动我省幼儿园环境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 • 开展我省对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和国家的环境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 以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为平台与部分学校、地区开展环境教育项目合作 • 召开环境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年会
六、几点声明 • 1、“国家表彰绿色学校”是教育部和环境保护部为了表彰在绿色学校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省级绿色学校而设立的奖项,只有“广东省绿色学校”方能申报,申报程序必须经省审核达到要求,并由省创绿办向国家推荐。 • 2、为了防止各种假冒各级创绿主管部门名义开展的活动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凡没有省创绿办、省环保宣教正式文件通知开展的活动,各单位一律可不予理睬。 • 3、未经省创绿办同意,任何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开展与“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挂钩的业务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现象,各单位可向省创绿办举报,一经查实,省创绿办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