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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法律业务和 非诉业务的思考.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主讲人:侯成训律师. 目录. 一、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概览 二、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中的若干难点问题 三、非诉业务的内涵及特点 四、律师承办非诉业务如何让客户满意? 五、律师如何办快非诉业务? 六、有限服务以及控制客户的预期 七、非诉业务竞争态势展望 八、小结. 一、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概览.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政府规章 (六)司法解释 (七)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中的若干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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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法律业务和 非诉业务的思考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主讲人:侯成训律师
目录 • 一、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概览 • 二、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中的若干难点问题 • 三、非诉业务的内涵及特点 • 四、律师承办非诉业务如何让客户满意? • 五、律师如何办快非诉业务? • 六、有限服务以及控制客户的预期 • 七、非诉业务竞争态势展望 • 八、小结
一、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概览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政府规章 (六)司法解释 (七)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中的若干难点问题 (一)保证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二)抵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三)质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一)保证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1、保证人的资格 (1)适格主体 一般规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不适格主体 • 国家机关 •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3)主体代偿能力 《担保法》: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一)保证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一)一般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方式
(一)保证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3、保证期间 1)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 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 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的效力 4)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处理
(一)保证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4、主合同变更对保证效力的影响 《担保法》: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 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 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 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与物权竞合情况下的处理
(二)抵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1、抵押的特征 《物权法》: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 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 优先受偿。
(二)抵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1)可以抵押的财产:物(不动产、动产)、权利 (2)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2、可以抵押的财产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二)抵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3、抵押权设立 《担保法》: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 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登记时设立 (2)合同生效时设立 (3)合同签订时设立(?) 4、已出租的财产抵押和抵押后的财产出租
(三)质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1、质押的特征 《物权法》: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质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1)可以出质的动产 《物权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可以出质的权利 《物权法》: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 2、可以出质的动产或者权利
(三)质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3、质权设立 (1)动产质押 《物权法》: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权利质押
三、非诉业务的内涵及特点 三、非诉业务的内涵及特点
(一)非诉业务的内涵 非诉业务,与诉讼法律业务相对应,是指律 师接受委托,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等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 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
(二)非诉业务的特点 1、非诉业务是设计未来的法律业务。 而诉讼业务是回顾历史、证明过去的法律业务。 2、非诉业务是强势的法律业务。 3、非诉业务是更具发挥空间的法律业务。 4、非诉业务是更具挑战性的法律业务。 5、非诉业务是风险性更大的法律业务。
(一)客户对非诉业务满意体验的标准 1、客户满意体验的标准是一种主观感受。 2、客户的主观感受是建立在以下客观基础之上: 1)律师事办得好,服务质量过硬。 2)律师事办得快 3)客户费用付出值得 4)客户省力(包括体力和脑力) 5)双方沟通及时畅通 3、实际接受的服务高于或者等于客户的预期
(二)让客户有满意的体验存在一定的难度 1、服务的无形性 2、服务的人身性 3、服务的非标性 4、用户对满意的感受标准时有变化
(三)律师如何能够做到办好非诉业务? 1、非诉业务的基本构成 非诉业务从结构上分析,由解决方案制定和解决方案实 施两个部分组成。 解决方案实施又由制定非诉法律文件和律师的其他行动 组成。
2、律师如何才能制定好解决方案? (1)合法 举例:清算时股东为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可行 举例1:董事会人数单数。 举例2: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身份 举例3:公司清算时税收问题处理 (3)便捷 举例1: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时征信安排。 举例2:合同解除谈判方案制定 (4)优化
3、律师如何才能实施好法律方案? (1)非诉法律文件制定好的标准 1)规范 2)准确 3)完整 4)适当 (2)律师的其他行为如何实施好法律方案 能完成既定的工作内容。
(一)律师办快非诉业务的标准 能尽快完成工作。 (二)如何办快? 1、及时搜集和更新法律法规 2、尽快归纳、整理法律法规 3、深入业务,注意收集有关信息 4、归纳、整理和总结业务文件
有言在先,丑话说在前面,明确服务承诺,依约行事。有言在先,丑话说在前面,明确服务承诺,依约行事。 (一)事办得好 • 事办得好不等于一定办得成。 (二)事办得快 • 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法律服务。 (三)律师的服务值得付出这些费用 • 对办成没有充分把握时,可采用风险分担方式。 (四)省力(包括体力和脑力) • 要和客户对工作进行分工,客户的必要参与。 (五)沟通及时畅通 • 及时通报法律服务阶段性工作和最终工作。 • 尽可能用可以保存的文件沟通。
七、非诉业务竞争态势展望 (一)非诉业务越来越专业化 (二)非诉业务越来越合作化 (三)非诉业务越来越创新化 (四)非诉业务越来越互联网化
八、小结 • 担保法律是律师从事法律业务的基础和准则,需要逐条逐款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尤其是应当弄清其中的疑难之处。 • 非诉业务时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市场非常广阔,同时挑战更大。 • 让我们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一起来开拓这一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