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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得稅談 財富累積. 1. 如何計算綜合所得稅?. 薪資所得 利息所得 ( 利息收入大於 27 萬 ) 營利所得 ( 買股票的股利等 )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 執行業務所得: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財產交易所得 ( 買賣財產證明要妥善保管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退職所得 ( 教師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免納所得稅 ) 其他所得. 綜合所得 ( 所有賺進來的錢 ).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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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得稅談 財富累積 1
薪資所得 利息所得(利息收入大於27萬) 營利所得 (買股票的股利等)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 執行業務所得: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財產交易所得(買賣財產證明要妥善保管)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退職所得 (教師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免納所得稅) 其他所得 綜合所得 (所有賺進來的錢)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稅 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 1.投資抵減稅額。 2.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3.可扣抵稅額 4.大陸地區可扣抵稅額 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應納(退)稅 額 4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本人及配偶 82,000元/人 子女 82,000元/人 直系尊親屬,82,000元/人 70歲以上,123,000元/人 • 照人頭算,每人免稅額82,000 • 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但仍在學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 • 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且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
標準扣除額 • 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二擇一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單身:76,000元 已婚:152,000元 1.標準扣除額 2.列舉扣除額 3.特別扣除額 2擇1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 一般捐贈:最高20% • 人身保險費-非健保:2.4萬 • 人身保險費-健保費:無限額 • 醫藥及生育費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30萬 • 房屋租金支出:12萬 • 災害損失:核實認列 • 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20% • 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 • 依政治獻金法對政治團體之捐贈: • 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 • 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 • 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之捐贈: 1.標準扣除額 2.列舉扣除額 3.特別扣除額 2擇1 8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1.標準扣除額 2.列舉扣除額 3.特別扣除額 2擇1 1.財產交易損失:不超過當年度之 財產交易所得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萬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 4.殘障特別扣除額:10.4萬/人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人
案例 張老師99年資料 薪資所得 張老師:112萬、配偶:90萬 股利收入 3萬元 利息收入 1萬元 扶養子女數 2 人、96歲的父親 各項憑證及費用如下:捐贈6萬、醫療費7萬2千元、 房貸支出6萬8千元、保險費五人各2萬4千元 • 採標準扣除額之所得稅試算 • 綜合所得總額=112萬+90萬+3萬+1萬=206萬 • 免稅額 = 451,000元(82000*4+123000) • 扣除額 = 400,000元 • (標準152000+股利30000+利息10000+薪資104000*2)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稅 率 累進差額 (標準扣除額) 綜合所得淨額 1,209,000元 全部免稅額 451,000元 全部扣除額 400,000元 綜合所得總額 2,060,000元
綜合所得 淨 額 1,209,000元 應納稅額 116,400元 稅 率 20% 累進差額 125,400元 ×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標準扣除額)
如使用列舉扣除額 可列報之金額 捐 贈 60000 + 醫 療 費 72000 + 房 貸 28000 + 保 險 費 120000 -------------------------- 合 計 280000 列舉280000+薪資208000+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40000 = 扣除額 528000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稅 率 累進差額 (列舉扣除額) 全部免稅額 451,000元 全部扣除額 528,000元 綜合所得淨額 1,081,000元 綜合所得總額 2,060,000元 15
綜合所得 淨 額 1,081,000元 應納稅額 94,720元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列舉扣除額)
綜合所得 淨 額 1,209,000元 綜合所得 淨 額 1,081,000元 應納稅額 116,400元 應納稅額 94,720元 稅 率 20%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125,400元 累進差額 35,000元 × × 相同資料 因採不同扣除額 而產生稅額之變化 標準 列舉
單據忘了申報怎麼辦? 申報截止後才發現有健保費收據$62925,請千萬別因過期而丟掉! 可在申報年度起之五年內填寫 更正申請書送至國稅局即可
綜合所得 淨 額 1,081,000元 綜合所得 淨 額 1,018,075元 應納稅額 94,720元 應納稅額 87,169元 稅 率 12%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累進差額 35,000元 × × 單據忘了申報的稅額差異
所得稅申報方式 • 人工填寫申報書申報 • 二維條碼軟體申報 • 網際網路申報 20
網路申報資格 • 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 • 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 • 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 • 財政部審查通過之金融機構 • 核發之金融憑證 21
自然人憑證 • 申辦資格: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 之國民 ,且未受禁治產宣告者。 • 申辦地點:可親至鄰近戶政事務所辦理。 • 攜帶項目:(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2)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75元(3) E_MAIL信箱 22
常見的報稅錯誤 • 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 • 納稅義務人重複列報父母為扶養親屬 • 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滿20歲而無工作、 服役,以及在補習的子女 4.未成年子女未婚卻單獨申報所得 5.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時誤將『所得總額』填為『所得淨額』 6.納稅義務人申報自用住宅貸款利息,未先扣除儲蓄特別扣除額
常見的報稅錯誤 • 納稅義務人誤將消費性貸款全數列舉扣除,或是購屋貸款利息證明未填註房屋座地、所有權人、借款人名及用途 • 納稅義務人誤將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保險費扣抵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教育學費列舉扣抵 • 納稅義務人漏報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之利息所得
罰則 • 已依規定計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 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 未依規定計算申報,經調查有應課稅之金額者: 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視情況分開申報 增加免稅額 選擇列舉扣除額 善用特別扣除額 租賃支出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合法機購捐贈收據 災害損失 健保證明 保險費用列舉扣除 醫療單據妥善保存 國稅局也沒轍的節稅妙方
扶養親屬條件 條件限制: 1.年滿60歲 2.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 父母、祖父母等 直系血親 尊親屬 兄、弟、姐、妹等 叔、伯、甥、孫等 其他親屬 條件限制: 1.未滿20歲 2.已滿20歲仍在學 3.已滿20歲身心障礙 旁系二親等血親 條件限制: 1.未滿20歲,需同居一家 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2.年滿60歲且無謀生能力 直系血親 卑親屬 子女、孫子女等 條件限制: 1.未滿20歲 2.已滿20歲仍在學 3.已滿20歲身心障礙
感謝您的聆聽 鄢翠華 專線:0932-645276 俞蕙華 專線:0912-48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