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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 】 知识目标 了解电子支付工具的支付过程;掌握智能卡的结构和标准,熟悉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的支付过程。熟悉主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服务。 技能目标 掌握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使用方法,掌握电子支票的填制方法。 能力目标 具有一定互联网 WWW 操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网上支付的能力。. 第 6 章 电子支付工具(下). 6.1.1 传统无安全措施信用卡交易的支付过程 过程: 1 )买房从卖方订货 2 )信用卡信息传递给卖方 3 )卖方验证信用卡真伪 问题: 1 )卖方没有买房签字 2 )信用卡信息传递时,无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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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电子支付工具的支付过程;掌握智能卡的结构和标准,熟悉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的支付过程。熟悉主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服务。 技能目标 掌握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使用方法,掌握电子支票的填制方法。 能力目标 具有一定互联网WWW操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网上支付的能力。 第6章 电子支付工具(下)
6.1.1传统无安全措施信用卡交易的支付过程 过程: 1)买房从卖方订货 2)信用卡信息传递给卖方 3)卖方验证信用卡真伪 问题: 1)卖方没有买房签字 2)信用卡信息传递时,无安全措施 6.1 电子支付工具支付过程
6.1.2通过第三方代理人的支付过程 买方在第三方代理处开设账号,买方用账号从卖方在线订货,卖方将买方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代理人,第三方代理人验证账号信息,将验证信息返回给卖方,卖方确定接受订货。
6.1.3简单加密信用卡支付过程 1)特点 (1)信用卡等关键信息需要加密; (2)使用对称和非对称加密技术; (3)可能要启用身份认证系统; (4)以数字签名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5)需要业务服务器和服务软件的支持。
2)流程 (1)用户在银行开立一个信用卡账户,并获得信用卡号; (2)用户从商家订货后,把信用卡信息加密传给商家服务器; (3)商家服务器验证接收到的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后,将用户加密的信用卡信息传给业务服务器,商家服务器无法看到用户的信用卡信息; (4)业务服务器验证商家身份后,将用户加密的信用卡信息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解密,然后将用户信用卡信息通过安全专用网络传送到商家银行; (5)商家银行通过普通电子通道与用户信用卡发卡行联系,确认信用卡信息的有效性。
6.1.4安全电子交易SET信用卡支付过程 SET(安全电子交易)是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规范。为了满足用户、银行和商家、软件厂商的多方需求。流程如下: (1)用户在银行开立信用卡账户,获取信用卡;用户在商家的主页上查看商品目录选择所需商品; (2)用户填写订单并通过网络传递给商家,同时附上付款指令。在SET中,订单和付款指令要有用户的数字签名并加密,使商家看不到持卡人的账号信息; (3)商家收到订单后,向发卡行请求支付认可; (4)发卡行确认后,批准交易,并向商家返回确认信息; (5)商家发送订单确认信息给用户,并发货给用户; (6)商家请求银行支付货款,银行将货款由用户的账户转入到商家的账户。
6.1.5其他电子支付工具网上交易的支付过程 信用卡作为传统电子支付工具已经逐渐从简单的信用支付工具发展成拥有强大网络支付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但客户的需求是无限的。根据客户需求和与各种传统支付工具相结合,基于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各银行及其他商业服务机构相继开发了各种现代支付工具,如智能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
智能卡是结合信用卡的便利、集信息存储与计算机编程等多个功能的综合体,用在网络支付上也表现出多种特征。智能卡是结合信用卡的便利、集信息存储与计算机编程等多个功能的综合体,用在网络支付上也表现出多种特征。 6.2.1智能卡的产生与发展 智能卡是在法国问世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Roland Moreno公司采取在一张信用卡大小的塑料卡片上安装嵌入式存储器芯片的方法,率先开发成功IC存储卡。经过20多年的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卡,即在塑料卡上安装嵌入式微型控制器芯片的IC卡,已由摩托罗拉和Bull HN公司于1997年研制成功。 6.2 智能卡
6.2.2智能卡的类型与应用 1)智能卡的类型 (1)智能卡按其嵌入的芯片种类分,可以分为接触式智能卡和非接触式智能卡两大类。 (2)接触式智能卡从其卡的结构来分,又可以分为只读存储智能卡和微处理器智能卡两大类。 (3)双界面智能卡。 (4)光卡。
2)智能卡的应用 (1)传统的电子支付: (2)Internet上的网络支付: (3)电子身份识别: (4)信息存储:
6.3.1支票概述 1)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2)票据支付的优缺点 (1)票据支付的优点: ①交易双方无须出现在同一时间和地点; ②避免了交易者携带大宗现金的不便和风险; ③节省清点现钞的时间,避免清点现钞时出现的差错。 6.3 电子支票
(2)票据支付的缺点: ①票据由买方签名生效,影响交易的私密性; ②通过银行来处理票据,需要支付费用; ③票据的真伪不如现金容易识别。
6.3.2电子支票的产生与定义 所谓电子支票,英文一般描述为E-Check,也称数字支票,是将传统支票的全部内容电子化和数字化,形成标准格式的电子版,借助计算机网络(Internet与金融专网)完成其在客户之间、银行与客户之间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传递与处理,从而实现银行客户间的资金支付结算。简单地说,电子支票就是传统纸质支票的电子版。
6.3.3电子支票交易的程序 1)开具电子支票 2)电子支票付款 3)清算
.3.5电子支票的优缺点 1)电子支票支付优点: (1)与传统支票类似,用户比较熟悉,易与被接受,且具有节省时间,减少纸张传递的费用,没有退票,灵活性强; (2)电子支票具有可追踪性,所以当使用者支票遗失或被冒用时可以停止付款并取消交易,风险较低; (3)通过应用数字证书、数字签名及各种加密/解密技术,提供比传统纸质支票中使用印章和手写签名更加安全可靠的防欺诈手段。加密的电子支票也使他们比电子现金更易于流通,买卖双方的银行只要用公开密钥确认电子支票即可,数字签名也可以被自动验证。
2)电子支票支付缺点: (1)需要申请认证,安装证书和专用软件,使用较为复杂; (2)不适合小额支付及微支付; (3)电子支票通常需要使用专用网络进行传输。
6.4.1电子现金的定义 所谓电子现金,又称数字现金,英文大多描述为E-Cash,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能被客户和商家普遍接受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 6.4 电子现金
6.4.2电子现金的特点 1)电子现金特点: (1)银行和商家之间应有协议和授权关系。 (2)用户、商家和E-Cash银行都需使用E-Cash软件。 (3)E-Cash银行负责用户和商家之间资金的转移。 (4)身份验证是由E-Cash本身完成的。 (5)匿名性。 (6)具有现金特点,可以存、取、转让,适用于小的交易量。
2)电子现金支付方式存在问题: (1)只有少数商家接受电子现金,而且只有少数几家银行提供电子现金开户服务。 (2)成本较高: (3)存在货币兑换问题。 (4)风险较大:
6.4.3电子现金的支付过程 (1)用户在E-Cash发布银行开立E-Cash账号,用现金服务器账号中预先存入的现金来购买电子现金证书,这些电子现金就有了价值,并被分成若干成包的“硬币”,可在商业领域中进行流通。 (2)使用计算机电子现金终端软件从E-Cash银行取出一定数量的电子现金存在硬盘上,通常少于100美元。 (3)用户与同意接收电子现金的厂商洽谈,签定订货合同,使用电子现金支付所购商品的费用。 (4)接收电子现金的厂商与电子现金发放银行之间进行清算,E-Cash银行将用户购买商品的钱支付给厂商。
支付宝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www.alipay.com)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6.5 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
1)支付宝实名认证 支付宝实名认证是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 2)支付宝交易主要规则 (1)支付宝中介服务、即时到账服务等,只接受客户通过本网站上指定合作银行所提供的网上银行或本公司允许的付款方式转入本公司账户的款项,而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向本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 (2)不得利用支付宝进行套现活动,否则支付宝将限制相关的支付宝账户及资金,同时将该行为告知相关发卡行。
(3)不得利用支付宝帐户进行虚假交易。 (4)当交易双方选择并确认支付宝中介服务后,在买家还未向本公司付款时,支付宝软件系统显示此时双方的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在此情形下,卖家可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变更交易价格,或者放弃该笔交易。
(5)在买家向本公司付款后,支付宝软件系统自动即时将此付款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家,且支付宝软件系统内显示该交易的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5)在买家向本公司付款后,支付宝软件系统自动即时将此付款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家,且支付宝软件系统内显示该交易的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 (6)在卖家发货后,卖家应主动登录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时更改该笔交易的状态,填写正确的发货信息以确认发货。卖家在支付宝软件系统中确认发货后,支付宝软件系统下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 (7)在买家收到货物后,如对所收悉的货物数量和质量均无异议,则应及时履行确认收货义务,即主动登录支付宝软件系统,完成确认收货流程。买家在支付宝软件系统中确认收货后,支付宝软件系统将自动把相应的货款计结到卖家的支付宝账户,并计入卖家支付宝账户的余额。在此情形下,支付宝软件系统中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为“交易成功”。
(8)自买家成功付款给支付宝后第25个小时起,至买家签收货物并在支付宝软件系统中确认收货之前,买家可以在买家与卖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向本公司申请退款,卖家应在其支付宝软件系统中进行同意退款的操作。如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款达成一致,买卖双方即授权本公司处理争议款项。(8)自买家成功付款给支付宝后第25个小时起,至买家签收货物并在支付宝软件系统中确认收货之前,买家可以在买家与卖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向本公司申请退款,卖家应在其支付宝软件系统中进行同意退款的操作。如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款达成一致,买卖双方即授权本公司处理争议款项。 (9)当交易双方选择货到付款服务后,卖家未联系物流公司前,支付宝软件系统显示的交易状态为“等待卖家发货”。在此情形下,卖家可取消该笔交易。 (10)卖家在支付宝软件系统声明已联系物流公司后,支付宝软件系统将自动将该笔交易状态变更为“卖家已联系发邮”。在此情形下,买家不能取消该笔交易,卖家应敦促其选择的物流公司及时确认接单。
(11)卖家选择的物流公司同意为该笔订单提供运输服务后,支付宝软件系统将自动将该笔交易状态变更为“物流已接单”。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向物流公司交货的义务。(11)卖家选择的物流公司同意为该笔订单提供运输服务后,支付宝软件系统将自动将该笔交易状态变更为“物流已接单”。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向物流公司交货的义务。 (12)卖家向物流公司交货后,支付宝软件系统将自动将该笔交易状态变更为“等待买家签收”。 (13)买家收到货物后,如对货物数量、外观、形状等表面特征均无异议,应履行签收义务并通过物流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和物流公司单独向买家收取的费用,在此情形下,支付宝软件系统显示的交易状态为“签收成功,等待系统打款给卖家”。 (14)支付宝收到买家通过物流公司支付的货款后,将该货款充值到买方的支付宝账户,并计结到卖家的支付宝账户,计入卖家支付宝账户的余额。在此情形下,支付宝软件系统中该笔交易的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