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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對公司經營及稅務影響 附 贈 :證券交易所得稅

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LAN-JAI. 二代健保對公司經營及稅務影響 附 贈 :證券交易所得稅. 報告人:詹定勳. 2013 年財稅新制度. 1 . 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 2. 上市 ( 櫃 ) 、 興櫃公司及主要金融業依 IFRSs 編製財務 報告 3. 放寬所得稅法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認定 原則 4. 修正納稅義務人列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 規定 5. 二代健保實施。 6. 勞保費率調漲至 9% 7. 基本時薪漲.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基本內容. 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 保險費 ?. 6. 計算個人補充保險費有沒有上、 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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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對公司經營及稅務影響 附 贈 :證券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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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LAN-JAI 二代健保對公司經營及稅務影響附贈:證券交易所得稅 報告人:詹定勳

  2. 2013年財稅新制度 1.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 2.上市(櫃)、興櫃公司及主要金融業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 3.放寬所得稅法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認定原則 4.修正納稅義務人列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規定 5.二代健保實施。 6.勞保費率調漲至9% 7.基本時薪漲

  3.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基本內容

  4. 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6

  5. 計算個人補充保險費有沒有上、下限?

  6.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高額獎金 1/2 • 高額獎金: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 • (獎金:未列投保金額計算具獎勵性質之各項給予) • 全年累計指自當年一月一日起至當次給付時之累計,獎金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無新臺幣5,000元之扣繳下限。 • 結婚、生育、旅遊、喪葬補助等雖屬所得稅法”薪資“但不具獎勵性質,故不列入獎金計算。 • 可實報實銷的交際費、差旅津貼等,均可不必列入獎金計算。 • 提貨券、Sogo禮券因為不能兌換現金,就不是現金;又如實質獎品(手機、電 • 腦)亦非現金,不必視同現金累計全年獎金總額。 • 若被保險人已離職,仍應就全年累計獎金逾其退保時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扣取 • 補充保費。 8

  7.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高額獎金 2/2 • 案例 • 陳先生為上班族,投保金額31,800元,2/15領年終獎金100,000元,6月升任組長,投保金額36,300元,6/15領紅利獎金50,000元,9/15領中秋節金3,000元。 9

  8.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兼職所得 • 非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但第二類被保險人(加入職業工會)之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不在此限。 10

  9.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執行業務收入 • 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包括(1)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免扣取本項補充保費 • 需出具投保單位或職業工會投保證明 • Q:跑單小姐的銷售獎金是否需繳納2%補充保費? • Q:跑照小姐的執行業務收入是否需繳納補充保費? 11

  10.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股利所得 • 「股利」:「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 股利總額=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 •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免扣取補充保費。 12

  11.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利息所得 • 利息所得:(不只金融機構之現金存款利息) • 1.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所取得之利息 • 2.存款利息 • 3.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 • 4.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所給付之所得,目前未列入補充保費 • 費基,不須扣取補充保費 • 5.購買”國內“銀行發行基金,需依其所得性質判別,如屬 •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始需扣取補充保費 13

  12. 保險對象補充保費-租金收入 • 財產出租取得租賃收入:未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 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及地上權取得之各種所得 14

  13. 免扣取補充保險費對象

  14. 二代健保雇主負擔計算方式 • 計算範圍: 「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超過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係指投保單位(即雇主)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於所得稅之所得格式代號列為50者)與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自行計算補充保險費後,繳納給健保局。 • 計算公式: 補充保險費=(所有薪資所得總額-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費率

  15. 何謂薪資所得 •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16. 何謂扣費義務人?義務? • 指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 • (公司負責人、執行業務者、委託、給付六項支出之人) • 扣取補充保費 • 扣取日次月底須將補充保費上繳健保局 • 若未依規定扣繳保費,處應扣繳金額一倍之罰鍰, • 未於期限內補繳者,處三倍罰鍰。 • 次年1月底前向健保局申報扣費明細 • 提供保險對象扣費憑單 • 總結:老闆們幫健保局收健保費:有功無賞,打破還 • 要賠數倍。 4

  17. 證券交易所得稅簡要說明

  18. 股票交易所得課稅制度綜覽

  19. 那些股票強制核實課稅

  20. 股票以外有價證券交易及期貨交易課稅方式

  21. 證所稅稅率

  22. 可能規劃模式 1.以營利事業投資 2.已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投資 3.其他

  23.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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