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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 人權. 資工二 邱俊翔 資工一 彭奕嘉 資工一 程至賢. 希拉蕊 :網路自由即普世人 權 以 凌滄洲 為代表的 15 位中國知識界 人士 《 網路人權宣言 》. 網路自由人權 :. 1. 網際網路 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 一部分 2. 每 個網路公民( NETIZEN )在網路上合法地表達意見,應該受到 保護 3. 發表 權是網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 權利 4. 編輯 權應予以尊重 5. 採訪 報導權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 6. 評論 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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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人權 資工二 邱俊翔 資工一 彭奕嘉 資工一 程至賢
希拉蕊:網路自由即普世人權 以凌滄洲為代表的15位中國知識界人士《網路人權宣言》 網路自由人權:
1.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2.每個網路公民(NETIZEN)在網路上合法地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 3.發表權是網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編輯權應予以尊重 5.採訪報導權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 6.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 7.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應予以 尊重 8.網路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合法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對事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網路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10.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路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 網路人權宣言:
言論自由 隱私權 資訊自由流通(與智慧財產權) 網路人權
網路人權宣言: 1.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2.每個網路公民(NETIZEN)在網路上合法地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 3.發表權是網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5.採訪報導權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 6.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 7.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應予以 尊重 言論自由
網路人權宣言: 7.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應予以 尊重 8.網路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合法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對事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網路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隱私權
網路人權宣言: 8.網路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合法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對事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10.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路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 我們可以知多少? 關於智慧財產權? 資訊的自由流通與智慧財產權
中國與台灣的網路人權比較 美團體:讚揚Google捍衛中國人權 Google宣佈把中國網際網路用戶點擊Google.cn時,將被轉接到設在香港、不受審查的伺服器。 哈瑞斯女士說,假如Google光是簡單地撤出中國,外界會認為他們拋棄中國用戶;Google是盡了很大的努力,來保證搜索內容的品質。 另一方面,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辦公室發言人麥克‧海默在聲明中說,白宮方面對於Google和中國官方沒有能夠達成某種協議感到「失望」。 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辦公室的聲明還重申,美國政府一如既往地捍衛網路自由,並且反對審查制度。同時,聲明還表示,美中關係已經成熟到互相求同存異的境界。 報導並指出,中國官方對於Google做出的決定很快提出批評。官方媒體新華社說,Google決定停止接受審查、並且把駭客行為歸咎於中方,是完全錯誤。 中國官方媒體並聲稱Google是充當美國政府的工具,想要對中國人民的文化和價值觀進行滲透。 【中央社╱台北23日電】 中國網路人權宣言 from wiki 網路人權宣言是以凌滄洲為代表的15位中國知識界人士於2009年10月8日在網上發表的公開聲明。目前凌滄洲的博客已被中國政府屏蔽打不開。 網路人權宣言的十點理念 1. 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2. 每個網路公民在網路上合法地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 3. 發表權是網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 編輯權應予以尊重 5. 採訪報導權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 6. 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 7. 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應予以尊重 8. 網路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合法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對事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 網路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10. 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路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
研究:全球八成網友認為上網是基本人權 根據BBC全球服務(World Service)發佈最新的研究指出,針對26個國家進行的跨國研究顯示,有將近八成的受訪者認為使用Internet是他們的基本人權之一。此問卷調查訪問了超過27000位成人, 有87%同意上網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權,而非網路使用者中亦有71%同意這項觀點。若以國家來看,以非常高比例同意此看法的國家依序為南韓(96%)、墨西哥(94%)、以及中國(87%)。 大部分網友都對網際網路對其生活帶來的改變持正面態度,特別是它所能提供的豐富資訊以及社交網路的自由度。但是,對於在網路上的意見表達和詐欺行為則感到謹慎。 受訪者中有48%的認為網際網路是安全表達意見的地方,但有49%的人不同意。此外,有32%的人表示對網路詐騙感到憂慮,比暴力(27%)、隱私權威脅(20%)的嚴重要還要高。 受訪者中有48%的認為網際網路是安全表達意見的地方,但有49%的人不同意。此外,有32%的人表示對網路詐騙感到憂慮,比暴力(27%)、隱私權威脅(20%)的嚴重要還要高。 日本是最不認同可以在網路世界中安全表達意見的國家(65%),其次為南韓(70%)、法國(69%)、德國(72%)、和中國(55%)。相對地,印度及肯亞則認為可以安全地在網上發言(分別為70%及73%) 調查亦顯示,大部分的網友都同意網際網路不應該受到政府機構的規範。有超過一半(53%)的網友同意政府應完全讓網際網路自由發展。此外,有44%的網友認為,現在網際網路已成為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