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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心理健康学 — 兼谈再婚问题. 傅文青 博士 苏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心理研究所 苏州尚想心理咨询中心. 傅文青 教授 现任苏州大学临床心理学研究所所长、医学心理教研室主任,苏大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中心咨询部副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委员会委员,美国中华健康卫生杂志编委。.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尚想心理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 65120161. 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状况.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的发达,人们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高,如上海地区现在平均寿命已经达到 72 岁左右。 老龄化社会,“银发浪潮”; 老年人口达 1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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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心理健康学—兼谈再婚问题 傅文青 博士 苏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心理研究所 苏州尚想心理咨询中心
傅文青 教授 • 现任苏州大学临床心理学研究所所长、医学心理教研室主任,苏大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中心咨询部副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委员会委员,美国中华健康卫生杂志编委。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尚想心理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状况 •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的发达,人们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高,如上海地区现在平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左右。 • 老龄化社会,“银发浪潮”; • 老年人口达1亿; • 老年人口从低龄化到高龄化。
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状况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状况 • 未来中国人口的特点可以概括为: 未富先老, 老龄化来势迅猛、老年人口规模巨大、与劳动年龄人口相对过剩并存, 与人口基数庞大同行; • 逐渐步入老年型国家; • 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心理卫生得到关注; • 老年人的人力资源潜力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老年化过程中生理心理变化特点 • 在心理学上,人生过程被称为“生命发展周期”,家庭的存在被称为“家庭发展周期”。 • 从四、五十岁开始中年期开始,成人的五官功能就开始衰退,到老年期就更明显; • 因此进入老年,要注意:预知身体上哪部分、哪方面可能先出现问题,然后有所预防和适应。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1.感知觉变化 • 视力变化:眼睛对冷色调颜色如蓝、绿及紫色不易区别,而对暖色调系统如红、黄、橘色还比较敏感;视网膜视敏度下降,对明暗光线的变化也不太适应,因此老人居住的房屋,要布置的色彩鲜明,灯光足够; • 听力变化:容易产生耳鸣、幻听、听力下降。使用助听器的问题; • 味觉衰退:味觉细胞退化,对甜、苦、酸的味觉减退(不太敏感),影响胃口,饮食习惯有改变,牙齿脱落影响咀嚼功能; • 骨骼与关节:骨刺带来的问题、骨质疏松导致驼背和骨折;注意保持直立姿势,不要搬运重物;注意家庭和公共设施方便老年人的设计。
2.智力功能变化 • 老年化过程中智力减退并不是全面性的; • 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效果仍处于很高的水平,甚至在不少方面超过中青年人; • 坚持用脑有利于在老年期保持较好的智力水平和社会功能; • 活动锻练对智力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发展老年大学、老年网上学校可以极大程度地开发老年人的智力,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友所用。
3.记忆力 • 老年人主要是能回忆过去的事情,但对眼前的事情反而记忆较差; • 遗忘生活琐事,如记不得刚才把眼镜和钥匙放在什么地方了,甚至有时候连亲友的名字一时记不起来了,忘记自己家门牌号等; • 所以出去拜访朋友,做什么车、什么路线最好先记在小本子上。
4.感情与情绪 • 老年人在感情上变得比较脆弱,不喜欢听坏的或悲惨的事情; • 在生活中不愿谈生病、长癌这类话题,不愿被别人说自己老了之类的话 • 对事情比较小心、胆怯,容易担心,唯恐有不好的事发生。不喜欢听打打杀杀、恐怖、血腥的事情; • 看电视也是喜欢轻松欢乐的节目。甚至有返老还童的现象。
5.性格与心理的变化 • 老年人有时候也变得以自我为中心,只顾自己,缺少对别人的关怀; • 谈话比较爱谈自己的事,容易向别人诉苦,有体诉的倾向,有疑病的倾向; • 有时候性格变得警戒、怀疑,或者固执保守; • 生活变得孤单、寂寞和忧郁; • 对身体的残缺、功能的衰退焦躁不能适应 • 对死亡的恐惧等等。
三、老年化需要的适应 • 1. 正确面对老年阶段的来临 • 心理上要开始注意身体没有中年阶段那样壮实了,要正面的接受,做适当的心理和生活上的调节; • 体认自己已经进入老龄阶段,不能刻意忽视和抗拒老年阶段的来临,甚至产生否定的心理,强力打扮,美容整形,欺骗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2. 适应退休,设计未来生活 • 适当的从工作中退出来,迎接和设计退休后的生活; • 建立新的人际交往伙伴,尝试新的作息时间和生活内容等 • 写写家庭史和自己生活经历,整理家里的照相簿,打发家里一直想整理的堆存着的杂物; • 联系一下老同学、老朋友,参考别人的生活来丰富自己。
3. 适应变化和衰老的事实 • 去年爬山,今年腿添了毛病不能爬了,也要适应这个事实分; • 反过来去年有白内障不能看电视,今年做了手术,又能看了,甚至又学会了电脑,也说不定; • 年纪大了,搬重东西当心,免得把腰弄坏了。 • 不能骑摩托、开汽车了,这些都要有个适应; • 性欲减退了,就要更重视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
4.享受人生幸福,寻求适当的刺激。 • 把心情放松,过比较舒适悠闲的生活; • 寻求有点小变化、小刺激、有小乐趣的生活; • 经常想办法尝试新的生活内容,做原先没想到要做的事情。
5. 夫妻性生活的变化和适应 • 人年过五十性能力就会有所变化; • 夫妻双方房事减少,性兴奋程度降低,反应变得迟钝,不像从前那样激烈了; • 但重要的是夫妻仍会继续其性生活,不受年龄限制。
6. 积极适当的使用体力和脑力 • 越是积极地使用你的身体和大脑,越是可能保持其功能正常,避免其衰退。 • 相反的,不去用心,不去思考,不用脑子,反而会头脑迟钝,心情萎靡不振。
7. 准备应付突然遭遇的事件和困难 • 老年期是意外生活事件的多发阶段; • 随着生理功能的逐渐老化、各种疾病的出现、社会角色与地位的改变、社会交往的减少,以及丧偶、子女离家、好友病故等不好的生活事件的冲击,老年人经常会产生消极的情绪体验和反应; • 心理上事先有所认识和准备,真出事后就能沉住气适应得了
三、现代人需要改变的观点 • 1. 纠正“养儿防老”的观点,而是尽量独立靠自己; • 2. 改变“年老享福”的观念,尽量做有益的贡献,感到自己的价值; • 3. 去除“老了没用”的观点,继续发挥自己在家庭、社区里的作用; • 4. 去除“老人多病”的观念,而要相信人老不等于有病;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三、现代人需要改变的观点 • 5. 去除“衰老等于残废”的观念,保持心身的良好功能状态; • 6. 改变“人老会变成老糊涂”的观点,保持头清目明,脑子灵活好用; • 7. 改变“老年人没有性生活”观点,要人老心不老,持续保持性生活能力; • 8. 改变“老年人生活无聊”的观点,实际上老年人更有时间和良好的心态过很有兴趣的生活。
四、老年的再婚问题 • 最近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显示: • 全国60 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 • 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有6.9%。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老年人再婚理由和原因 • 1. 老年人再婚可以从孤独寂寞中解脱出来,相互得到安慰,安度晚年; • 2. 人到老年,找个老伴就要以在生活上互相扶持、照顾; • 3. 老年人再婚后,性生活可得调剂; • 4.从社会角度看,老年人再婚后,如果生活美满幸福,不仅可为其自身发挥余热创造有利条件,而且还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减轻国家和社会和负担。
我国老年人再婚的四个特征 • 第一,老年人再婚受地区经济条件和开放程 度的 影响较大。 • 第二,再婚后离婚的比率特别高。 • 第三,我国的老年人再婚基本上存在着“短、 平、快”现象。 • 第四,结婚式与同居式的两种再婚模式并存。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我国老年人再婚所面临的问题 • 1.传统观念的束缚; • 2.不健全的结婚动机; • 3.性格不合是常见的婚姻问题; • 4.不恰当的婚姻对比。老年人大多数经历了婚姻生活的体验,进入再婚后,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现在的婚姻与前次婚姻进行比较; • 5.子女态度的制约。老年人再婚不同于年轻人的婚姻,许多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如何帮助克服老年人再婚的阻力? • 第一,要强调保障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反对任何妨碍老年人追求婚姻幸福的做法。 • 1996 年10 月1 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老年人的子女是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举例一 • 陶某,72岁,机关干部。妻子去世,我想再找一个老伴,并且也交上一个64岁退休妇女。但是5个孩子意见不一致,怕一个陌生人占据母亲的位置,感情上接受不了,容易产生矛盾。针对孩子们的顾虑,我与他们交流过思想,但不管怎么说,有的还是转不过弯。我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了。老年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谁也不能干涉和阻止。后来找来宪法,念给孩子们,终于说服了孩子们。结婚后全家人你来我往的到也十分融洽。
举例二 • 唐先生,67岁,前妻去世后,好像失去了整个世界,悲痛不已。儿女们见了,分焦急,苦苦相劝,还搬来亲友开导。弟弟首先提出,要他再找个老伴过日子,但他不肯。后来备尝孤独之苦,觉得要走出悲痛,由女儿牵线,与现在的妻子见了面,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他们结合了,重新获得了家庭的美满幸福。唐先生觉得年老丧偶后,最难的不是料理生活,而是情感上失去的那份依恋,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孤独与寂寞。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就应该寻求再婚,让夫妻之爱充实晚年生活。
第三,老年人要进行适当的再婚心理调适。 • 首先,要矫正再婚心理动机,建立牢固的婚姻基础。其次,要正确对待心理重演,克服心理回归。 • 所谓“心理重演”,是指老年再婚后的生活境遇与前次婚姻过程恰好吻合,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
举例三 • 一个64岁的男大学退休老师,五年前老伴去世。最近经人介绍与57岁的徐某结婚。徐某性格泼辣,干连麻利。婚后陈某将工资等全部交给徐某,自己乐的清闲,以看书养花。开始两人都很满意婚后的生活。但时间一长,丈夫对妻子张家长李家短的话题缺乏兴趣,感到与徐某没有共同语言,而女方也嫌丈夫没有话,特别是问及陈某前妻的事情,他都不愿回应,渐渐产生不满,认为他嫌自己文化水平低,对自己感情不如其前妻。不久两人产生口角,徐某一气之下回到自己家里,后来顺势办了离婚手续。
第四,老年人再婚后要注意处理好财产及与双方子女的关系。第四,老年人再婚后要注意处理好财产及与双方子女的关系。
举例 四 • 朱某,64岁,大学退休职工:我和老伴再婚时,订了一个协议: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子女的继承权不变,各继承各的;如果一方先走,另一方回到自己的孩子身边;双方子女对老人都有赡养送终的责任。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存一份,交两方单位各保存一份。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想解除后顾之忧,避免将来子女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葛。婚后,夫妻在经济上有分有合,工资各领各的,日常开支以我为主,购置大件各出一半的钱。我认为,经济上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夫妻的感情,马虎不得。
举例五 • 向某, 女,65岁,街道居民:再婚的家庭,难免会有龃龉与磨擦,俗话说舌头与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我老伴脾气倔,我又比较急,有时为小事就争吵。这时候,我的儿子儿媳要是出来帮腔,老头子的火气会更大。我的办法是不叫晚辈插手,因为儿女一掺和,难免会偏袒一方,结果只能使矛盾越闹越大。我们通常采取冷处理的办法,把事情放一放。时间是矛盾的稀释液,宽容是夫妻关系的润滑剂,夫妻间互谅互让比什么都重要。
五、关于老年人性生活的现代观点 • 1. 性生活的目的不仅是生儿育女,已经过了生育年龄,也要有性生活。 • 2. 老年男性如果阴茎勃起需要较长时间,硬度降低,性交时间缩短,是正常现象,不是阳痿。 • 3. 老年伴侣之间的性生活不单指性交行为,更注重用语言、触摸、接吻或工具等其他性活动方式获取性感受。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4. 老年人性生活的次数、时间和体位一般不应有限制。 65 岁的老人可每周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性生活;75 岁以上可每周有一次或两周有一次性生活;80 岁以上每两个月可有一次性生活。 • 5. 老年人患病后不应完全禁止性生活,有时性生活对疾病的痊愈有促进作用。多数慢性病患者如能根据病情及自身体力情况,在性交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就可以维持较好的性生活。还可以用“性游戏”代替性交,以满足患者的情欲。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
6.高血压病患者一定要等血压平稳后才能过性生活。高血压病患者若有由高血压病引起的头痛、头晕等症状,或者舒张压高达120 毫米汞柱左右就应避免性交,高血压病患者更不能在饱餐或酒后进行性生活。
7.冠心病患者如果需服用扩张冠状动脉的药物才能勉强进行性生活,说明不应进行性交活动。否则,不但不能用药物预防性交中的心绞痛发作,还可诱发心律紊乱和心肌梗塞。7.冠心病患者如果需服用扩张冠状动脉的药物才能勉强进行性生活,说明不应进行性交活动。否则,不但不能用药物预防性交中的心绞痛发作,还可诱发心律紊乱和心肌梗塞。 • 8.心肌梗塞患者一般应在心肌梗塞后4 个月到康复阶段才可开始过性生活。如急性心肌梗塞时有明显的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则禁止房事活动的时间要延长6 个月。发生心肌梗塞6 个月后,但事先应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来决定。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 最后,祝各位老年朋友晚年 • 幸 福 • 安 康 苏大临床心理研究所定慧寺门诊部 电话:651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