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学生学籍变动与毕业注册工作流程

学生学籍变动与毕业注册工作流程. 学籍管理与学籍变动. 学籍管理是对学生从入学注册到学成毕业的整个过程进行阶段性和全过程的质量考核和管理方式的总称,它包括入学与注册、在校生的退学、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等环节的处理,以及对能否发放毕业证书和发放何种证书的问题的处理。所以,学籍是学生具有学习资格的标志,也是学生合法身份的标志。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的变动,包括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退学、变更培养单位、调整攻读专业等。. 调整学生专业.

caron
Download Presentation

学生学籍变动与毕业注册工作流程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学生学籍变动与毕业注册工作流程

  2. 学籍管理与学籍变动 • 学籍管理是对学生从入学注册到学成毕业的整个过程进行阶段性和全过程的质量考核和管理方式的总称,它包括入学与注册、在校生的退学、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等环节的处理,以及对能否发放毕业证书和发放何种证书的问题的处理。所以,学籍是学生具有学习资格的标志,也是学生合法身份的标志。 •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的变动,包括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退学、变更培养单位、调整攻读专业等。

  3. 调整学生专业 • 学生在学期间无特殊理由,一般应当在所在培养单位及学科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所在培养单位根据发展需求,或遇有指导教师调动等特殊情况, 经学生本人同意,可在调整学生的学科专业。调整学生的学科专业,由培养单位提出,报研究生院审批。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 调整学生专业 • 调整攻读专业的目的在于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学生转专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现实性原则。二是注重个性发展的原则。三是公正性原则。 • 注意: • 1.调整攻读专业只能在本单位学科授权范围内进行; • 2.入学后6个月和毕业前6个月内不能调整攻读专业; • 3.自2008年10月1日起,调整攻读专业等八种学籍变动应用《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5. 确定与变更指导教师 • 依据学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学习阶段前,所在培养单位应为学生确定指导教师并记录在案。 • 学生指导教师的变更,分下列情形依照所在培养单位相关规定进行: • (一) 学生提出变更指导教师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管理部门认为理由充分的,征得新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予办理; • (二) 指导教师提出解除学生指导关系的,学生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允许学生重新选择指导教师; • (三) 培养单位提出变更学生指导教师的,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 (四) 指导教师调动工作,培养单位应以不影响相关学生学业为原则,作出变更指导教师或作其他相应调整。 • 遇有上述情形依照相关规定,不能在所在培养单位重新确定指导教师的学生,应按退学处理。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

  6. 确定与变更指导教师 〔解读〕 • 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制,无指导教师学生无法完成学业,因此在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必须确定指导教师; • 同理,培养单位变更学生指导教师也应先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 无指导教师的学生不能完成学业,只能退学,也可防止学生草率提出变更导师。

  7. 毕业、结业与肄业 • 学生按培养计划规定,可以在规定的最高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修满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学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经所在培养单位考核,报研究生院批准,最多可以提前一年毕业。研究生院发给毕业学生毕业证书。 •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的,准予结业,由研究生院发给结业证书。 • 学生退学的,学习期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的,研究生院发给肄业证书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8. 变更导师流程 • 学生本人申请(签字) • 接收导师意见(签字) • 研究生部意见(公章) • 学生处“取消复核” • 研究生部在库中选取新导师姓名(如没有请在导师系统中增加该导师信息) • 学生处“复核确认”。

  9. 毕业、结业与肄业 〔解读〕 • 毕业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学业期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培养标准,结束一个阶段的学习,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由于毕业生的整体水平足衡量一个学校或某一教育层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尤其是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水平更是反映一个国家教育体系的质量和声誉,因此本条规定了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第一,毕业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或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不予毕业和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毕业生应当在德、智、体诸方面达到毕业要求。

  10. 毕业、结业与肄业 〔解读〕 • 所谓结业,意指学习期满学生结束学业。毕业和结业的共同之处就是在规定的学习期内同样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不同之处在于毕业者是学业成绩和相应的环节达到毕业要求,而结业者是毕业论文未通过。结业学生应发给结业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离开学校。 • 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能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而退学,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生的一项权利,应当为其颁发记载实际学习年限的证书,即肄业证书。学生取得肄业证书的条件为: 第一,在校修业一学年以上,对于未达一学年者,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出具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或证明等; 第二,因各种原因退学而不是休学,对处于休学期的学生不能颁发肄业证书。

  11. 学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 • 政策依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2001年2月5日 教育部印发); 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2007年3月  教育部印发)

  12. 毕业注册工作日程表 • 11月 下年度毕业生电子图片信息采集; • 12月12日下年度春季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截止(毕业时间1月10日) ; • 1月 春季毕业生电子图片上报、信息审核;打印、发放春季毕业生学历证书; • 3月 春季毕业生学历漏报信息补报(毕业时间1月10日)、 • 5月 夏季毕业生电子图片上报; • 6月 夏季毕业生学历信息维护(毕业时间7月1日)、上报、审核; • 7月 打印、发放夏季毕业生学历证书; • 9月 补报夏季毕业生漏报学历信息(毕业时间7月1日)。

  13. 谢谢!

More Related